福斯特: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 / 147 公司代码: 603806 公司简称: 福斯特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林 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许 剑琴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曾 强 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计划 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 述可能存在的 行 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的风险、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 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 险 ,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 可能面临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 / 147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4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7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3 / 14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福斯特 指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期 指 2020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6月 30日 上年同期 、 上期 指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EVA 胶膜 指 由乙烯 -醋酸乙烯酯共聚物通过挤出流涎、压延等熔融加工方法获得的胶膜 白色 EVA 指 用于电池片背面封装的白色 EVA胶膜,增加反射率 POE 胶膜 指 乙烯与其他短链烯烃共聚物,主要用于薄膜电池和双玻组 件的封装 光伏背板、背板 指 用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最外层耐候性保护材料 感光干膜 指 用光固化方式进行印刷电路板图形转移的薄膜材料 铝塑复合膜 指 应用于锂电池软包装的含铝箔多层复合材料 单面无胶挠性覆铜板, FCCL 指 应用于挠性印制电路板的加工基板材料 MW 指 兆瓦,功率单位, 1MW=1000KW GW 指 吉瓦,功率单位, 1GW=1000MW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4 / 14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福斯特 公司的外文名称 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Firs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建华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章樱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 8号 电话 0571-61076968 传真 0571-63816860 电子信箱 fst-zqb@firstpvm.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 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1300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 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1300 公司网址 www.firstpvm.com 电子信箱 fst-zqb@firstpvm.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斯特 603806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 报告期 ( 1- 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3,376,226,655.06 2,978,601,001.23 13.35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5 / 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6,192,095.92 398,141,055.78 1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442,540,501.88 304,063,778.27 45.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324,171.28 83,324,568.93 175.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291,657,531.57 6,524,984,672.72 11.75 总资产 8,601,639,571.10 8,305,106,941.62 3.57 (二 )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 1- 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54 14.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 0.54 14.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60 0.42 4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6 7.00 减少 0.2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6.55 5.35 增加 1.20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13.35%, 主要系本期公司光伏胶膜产品 销量增加、结构优化 及 平均销售单价 上升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较上 年同期分别上升 14.58%和 45.54%,主要系本期光伏胶膜产品销售盈利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4,599.96万元,增长 175.22%,主要系本期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期初增加 76,667.29 万元,增长 11.75%,主要系本期盈利增 加及公司发 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福特转债”部份转股 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601.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3,693,897.93 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之政府补助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2,654,826.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15,139,620.33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6 / 147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1,292.42 所得税影响额 -2,427,406.96 合计 13,651,594.04 十、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封装材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光伏封装 胶膜和背板是太阳能电池组 件关键封装材料,对太阳能电池组件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能提高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延 长组件的使用寿命。 以传统单玻晶硅组件为例,采用光伏胶膜和背板进行封装,其结构示意图如 下所示: 报告期内, 面对上半年持续演化的“新冠疫情”以及随之带来的复杂经济局面,我国光伏产 业仍凭借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坚强的韧性,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发展态势。公司依靠强大的生产实 力和产品的优势地位快速恢复全面复工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销售光 伏封装胶膜 3.75 亿平米,比上 年同期增长 5.39%;背板产品 2480.79 万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 0.50%。 (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光伏树脂。光伏 树脂 为石油的衍生品,公司主要和 国内外 大型石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进口方式采购,其他生产原辅材料主要直接向国内 外生产厂家采购,少量通过经销商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采取 “ 以销定产 ” 的生产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 组织实施。同时,根据行业特性以及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特点,对常规产品进行少量的备货。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以自有品牌向下游企业客户(主要是国内光伏组件厂商,部分为国外 客户或其代理商)直接销售。每年公司和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等, 具体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发货和结算。 ( 3)行 业情况说明 1) 光伏应用 市场持续快速增长、 产业规模 不断扩大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在全球各国共同推动下,光伏产业化水平 不断提高,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过去十年全球光伏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近 40%。据中国光伏行业协 会的公开数据,近年来,全球光伏产业呈现稳定上升的发展态势,光伏发电应用地域和领域逐步 扩大,全球光伏应用市场持续增长,新增装机量由 2015 年的 53GW增长至 2019 年的 114.9GW,累 计装机容量达到 627GW。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7 / 147 2010-2019 年 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 2) 技术 进步推动 “ 平价上网 ” 时代到来 近年来,光伏发电在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技术水平也在加速进步,双面双玻、半片、 叠片、 MBB多主栅、 PERC、异质结等技术逐步规模化应用。在技术的推动下,光伏发电成本不断 下降。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 IRENA)《 2018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报告》的数据, 2010 年至 2018年全球光伏发电加权平均成本由 37美分 /kWh大幅下降至 8.5美分 /kWh,降幅超过 77%,其 中仅 2018年就比上年下降了 13%。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未来光伏发电成本仍有较大下降空间, IRENA预计到 2020年 光伏发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至 4.8 美分 /kWh,届时大部分新建集中式光伏项 目的发电成本都将低于新建化石能源项目。而据彭博新能 源财经《 2019 年新能源市场长期展望》 的数据, 2019年我国新建光伏项目的度电成本已位于 50美元 /兆瓦时的水平,与新建煤电不相上 下,到 2025年新建光伏项目的发电成本将较新建煤电低三成以上,在成本竞争优势的推动下,全 球光伏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将从 2018年的 2.4%提高到 2050年的 24%水平,届时全球能源 供给将全面开启“太阳能时代”。 随着市场化配置力量的逐步增强,行业内企业分化明 显,市场和资源更多向优势企业集中, 优势企业的技术优势、规模化优势、成本优势、品牌优势将进一步凸显,且优势企业可通过海外 建厂的方式,实施全球化产业布局,增强抵御政策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把握行 业竞争格局升级的重要发展机遇,一方面加快产能扩张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充分 发挥自身的技术研发优势,持续开发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胶膜新产品,满足核心客户的高附加值应 用需求,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其中:境外资产 540,941,133.94(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6.29%。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8 / 147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 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产品体系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设有 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及经 CNAS资质认定的检测中心等研发平台,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余年的研发创新及 产业化实践,公司构建了涵盖流涎挤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 艺流程的单 /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 逐步成长为业 内龙头企业。公司是国家标准 GB/T 29848-2018《光伏组件封装用乙烯 -醋酸 乙烯酯共聚物 (EVA) 胶膜》及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CPIA 0006-2017《光伏组件封装用共聚烯烃胶膜》的第一起草单位, 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此外,公司具备产业链核心设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及品 质控制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自主开发能力,是业内少数具备全产业链自主研发配套能力的高新技 术企业。 2、客户资源优势 光伏封装材料对光伏组件寿命的影响很大,在电站运营期间,一旦发生胶膜的透光率下降或 者黄变等失效问题,都将影响光伏电池无法正常发电,因此光伏组件的最终用户对光伏组件产品 质量及可靠性要求较高。光伏组件制造商主要通过考量和评估企业综合实力来选择并确定其供应 商,准入门槛较高。公司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深耕十余年,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可靠的产品服 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国内外主要光伏组件企业的全覆盖,建立了较强的客户资源壁垒。 3、品牌与质量优势 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扩大客户合作资源的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深化、方案 能 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等举措,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不断契合客户对产品性能、品质及应用 需求,因此产品及服务得到客户广泛好评,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具备较强的品牌号召 力。 4、规模与成本控制优势 作为全球光伏封装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规模效应显著以及成 本控制能力强。产品产能、产量规模领先,能够有效保障下游客户产品持续稳定的供给,有助于 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不断拓展潜在客户。凭借长期稳定、大规模的原材料采购,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给的稳定性以及采购 议价能力得到了有 力保障,有助于公司产品成本的控制。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337,622.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5,619.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44,254.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5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 积极应对疫情有序组织生产 2020年初,国内及海外相继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 疫情期间,公司克服了交通管制、人员隔 离、辅材断供等困难,积极筹备各种防疫物资,合理安排杭州临安、江苏常熟和泰国基地的持续 生产。公司积极调配人员及物资,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并于 2020年 2月 10日拿到临安区首张复 工通知书。作为唯一一家 疫情周期内 持续保障光伏胶膜供应的企业,公司为 整个光伏产业的快速 复工复产提供了 有效保障。 2、加快募投项目 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产品和感光干膜产品供求关系紧张,急需快速扩大产能。公司工程 和设备团队加班加点,加快推进“ 年产 2.5 亿平方米白色 EVA胶膜技改项目 ”、“ 年产 2 亿平方 米 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年产 2.16 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的建设。截至报告期末, 上述 3个募投项目的主体厂房建设已经有 部分结顶,配套厂房建设也已基本完成, 部分产线已经 投产及试生产, 部分产线 正在 进行安装 和调试。 3、 筹建滁州生产基地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9 / 147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光伏“平价上网”“大尺寸硅片”带来的重要发展机遇, 做出建设 滁州生产基地的战略部署,打造杭州、滁州南北双基地供应格局,以实现对长三角这一光伏产业 主战场的更便捷覆盖。这一部署将缩短对客户的供应周期,提高对客户的响应速度,与客户构建 起协同联动的可靠产业生态圈, 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截至报告期末,滁州项目基本完成 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展土建工程建设。 4、 推进再融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福特转债”进入转股期,并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公司董事会 同意公司行使 “福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特转债”全部赎回。 截至赎回登记 日( 2020 年 7 月 15 日 )收市后,累计 1,096,459,000 元“福特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福 特转债”发行总额的 99.68%;累计转股数量为 37,912,372 股,占“福特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 5.18%。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计划开展滁州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资本开支增大,公司 决定 启动募集 资金总额 17 亿元的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已 经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二、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3,376,226,655.06 2,978,601,001.23 13.35 营业成本 2,654,192,708.84 2,398,732,941.62 10.65 销售费用 53,987,951.95 50,649,887.01 6.59 管理费用 41,787,882.69 51,789,232.78 -19.31 财务费用 -11,347,800.13 9,712,003.33 -216.84 研发费用 116,242,647.40 99,702,769.41 16.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324,171.28 83,324,568.93 175.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540,306.01 402,199,845.91 -254.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219,138.39 -230,169,270.11 23.0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增长 13.35%,主要系本期公司光伏胶膜产品销量增加、结构优 化及平均销售单价 上升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上 升 10.65%,主要系本期公司光伏胶膜产品销量增加及结构优 化 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增长 6.59%,主要系本期报关费和测试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下降 19.31%,主要系本期修缮费、中介机构服务费、折旧费 和厂房搬迁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下降 216.84%,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和汇兑损益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增长 16.59%,主要系本期研发材料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增加 14,599.96万元,增长 175.22%,主 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减少 102,174.02 万元,下降 254.04%, 主要系本期内委托理财净流入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增加 5,295.01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借 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0 / 147 (2)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二 )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1 / 147 (三 ) 资产、负 债情况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 年同 期期末数 上 年同 期期 末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 上 年同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1,360,144,279.71 15.81 874,999,191.45 13.15 55.45 主要系上年 11 月收到 “ 福特转债 ” 募集 资金及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 产 1,184,580,000.00 13.77 437,680,000.00 6.58 170.65 主要系上年 11 月收到 “ 福特转债 ” 募集 资金所致 应收票据 156,447,687.95 1.82 1,567,554,414.88 23.55 -90.02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票 据分类改变所致 应收账款 1,602,401,990.79 18.63 1,390,011,234.70 20.88 15.28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1,340,104,510.10 15.58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票 据分类改变所致 预付款项 85,722,424.80 1.00 27,379,796.80 0.41 213.09 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67,333,827.21 0.78 14,670,691.86 0.22 358.97 主要系本期支付土地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312,818,511.63 3.64 84,825,080.11 1.27 268.78 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325,250.00 0.00 200,000.00 0.00 62.63 主要系上年下半年深圳公司办公楼装修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 产 40,044,639.92 0.47 57,731,766.14 0.87 -30.64 主要系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 产 16,845,074.50 0.20 8,965,780.88 0.13 87.88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127,839,628.74 1.49 19,881,317.16 0.30 543.01 主要系本期银行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 928,111.58 0.01 1,548,271.27 0.02 -40.05 主要系本期汇利达业务到期衍生金融负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2 / 147 债 债减少及或有对价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 6,182,218.43 0.07 221,000.00 0.00 2,697.38 主要系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25,150,211.82 0.38 -100.00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 “ 预收款项 ” 调整至 “ 合同负债 ” 所致 合同负债 28,451,534.13 0.33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 “ 预收款项 ” 调整至 “ 合同负债 ” 所致 应交税费 56,539,523.92 0.66 94,352,009.89 1.42 -40.08 主要系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 51,674,022.36 0.60 24,383,498.67 0.37 111.92 主要系 本期尚未 结算费用 和收到的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15,541,912.00 0.23 -100.00 主要系 P1厂区土地收储款减少所致 应付债券 308,945,853.26 3.59 不适用 主要系上年 11 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福特转债 ” 所致 递延收益 23,413,413.92 0.27 29,408,275.96 0.44 -20.38 主要系摊销至 “ 其他收益 ” 所致 实收资本(或股 本) 756,792,355.00 8.80 522,600,000.00 7.85 44.81 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 “ 福特 转债 ” 部份转股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 70,262,327.59 0.82 不适用 主要系上年 11 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福特转债 ” 所致 资本公积 1,897,208,779.68 22.06 1,391,010,316.85 20.90 36.39 主要系本期 “ 福特转债 ” 部份转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双重影响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62,442,801.11 0.73 49,301,012.25 0.74 26.66 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未分配利润 4,238,305,738.07 49.27 3,510,621,902.62 52.74 20.73 主要系盈利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6,339,105.28 0.07 2,821,830.41 0.04 124.65 主要系少数股东增加投资所致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3 / 147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300,000.00 经营性保证金 应收票据 73,000,000.00 质押 合 计 74,300,000.00 3.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 )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以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 昆山福斯特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 于 2020年 1月 17 日设立的 控股孙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斯特(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 注册资本 500万元,经营范围: 感光干膜、覆铜 板、铝塑膜、感光材料、胶膜、塑料制品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学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 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2、 吉安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于 2020年 6月 22日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注册资本 1000万元,经营范围:新 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 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1 年产 2.5 亿平方米白色 EVA 胶膜技改项目 44,000.00 4,890.02 8,003.36 2 年产 2亿平方米 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36,000.00 7,522.66 11,435.08 3 年产 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30,000.00 8,967.09 16,032.07 合计 110,000.00 21,379.77 35,470.51 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184,580,000.00 676,860,638.00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4 / 147 的金融资产 其中: 短期理财产品 1,184,580,000.00 676,860,638.00 衍生金融资产 合 计 1,184,580,000.00 676,860,638.00 (五 )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 适用 √ 不适用 (六 ) 主要控股 参股 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 称 公司 类型 持股 比例 注册资本 主要产品或 服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苏州福 斯特光 伏材料 有限公 司 全资 子公 司 100% 3,580 太阳能电池、 光伏材料的 制造、销售; 太阳能电池 铝合金框加 工、销售;从 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 业务 77,821.27 60,562.99 43,465.39 5,066.97 福斯特 材料科 学(泰 国)有 限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100% 16.68 亿泰铢 光伏组件封 装材料的研 发,生产和销 售 54,094.11 51,188.58 25,430.45 5,552.17 注: 上表 为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 (七 )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一 )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 ) 可能面对的风险 √ 适用 □ 不适用 1、行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光伏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 是我国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步参与国 际竞争、具有产业化领先优势的行业,但受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国家产业政策、产业链各环节发 展均衡程度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波动性特征。虽然光伏产业基本面好,发展潜力巨大,但公 司未来发展仍面临一定的行业波动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发展迅速,行业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剧了 行业内企业间的竞争;行业已面临实现全面“平价上网”的关键时期,所有从业的企业将面临更 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且竞争焦点也由原来的规模转向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包括技术研发、市场营 销、商业模式创新等。若市场 竞争进一步加剧或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未能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5 / 147 时利用自身优势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地位,将面临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公司将继续 加快光伏胶膜的扩产,通过优势产能的扩张巩固规模优势,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光伏封装材料的研 发,通过研发优势巩固技术领先优势,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2、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国内及海外相继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疫情期间 , 公司三个生产基地持续保持生 产,并自 2020年 2月 10日起陆续开始复工,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截至目前,国内疫情已 得以控制,但疫 情在国外多地尚在蔓延。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和产业的影响尚难以估计,若疫情 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则将对包括光伏产业在内的全球产业造成一定冲击,进 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新冠疫情对光伏行业的影响,充分利用公司行业 龙头地位分散风险,布局优势产能,深入开展产品研发,并积 极开拓电子材料等领域的新业务, 整体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产品销售价格随着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波动及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进 行调整,波动幅度较大。若未来市场需求情 况发生变化, 或汇率发生波动, 原材料采购价格进一 步上涨,且公司未能同步调整销售价格或及时优化产品结构以使销售价格上升,或随着行业竞争 加剧产品销售价格进一步下降,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市场的变化, 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策略和产品定价模式,通过提升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出货占比平衡价格波动风 险,维持合理的行业毛利率。 (三 ) 其他披露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 4月 10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2020年 4月 11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20年 5月 15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2020年 5月 16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 召开 股东大会 2 次, 股东大会上未有否决 议案 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 情形。 上述股东大会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实施网络投票,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 权益。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6 / 147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杭州福斯特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 内,本公司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拟减持 所持部分发 行人股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的 5%,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 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 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的价格进行减持;( 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如通过非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 股份,本公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 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 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 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临安福斯特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