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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2023 年 11月 21日 我国电力金融市场研究建议报告 摘要 随着各国电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化机制的逐步发展完善,在能源生产、消费和 交易中,所有活跃的市场参与者,即使是避免任何投机的市场参与者,也面 临着多种风险来源。对于不同的市场参与者(如生产商、消费者、金融投资 者等),其根据自身需求与业务特性持有不同的立场,并遵循不同的风险管理 哲学,这种不均匀性使得通过金融工具进行的风险交换具有经济意义和各自 独立的优势。从实践角度来看,能源电力相关合同估值的理论基础很重要, 但更重要的是,真正理解风险交换背后的逻辑原理、灵活性价格、金融合同 的公允价值及其套期保值有助于识别和控制企业的能源组合风险,这种能力 是市场参与者生存、定位以及未来业务中取得成功的重要途径与手段之一。 在本报告中,我们首先回顾了国内外电力市场建设背景与途径以及相应的电 力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然后介绍了现阶段电力金融市场中不同类型的电力 金融工具以及使用这些工具的一般方法,以及在得到充分理解和适当利用的 情况下,电力金融产品是如何有利于通过结构合理的对冲策略分担和控制非 预期的风险;特别是,我们分别介绍了这些电力金融产品在降低市场风险、 对于电力生产商、负荷服务实体和电力营销人员等市场不同参与主体在各种 风险管理应用中的对冲策略方面的作用。最后,我们也对我国电力金融市场 设计筹建工作提出了一些思考与建议,强调了电力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 功能,有限度地逐步发挥金融机构等市场交易者的积极作用,在为市场参与 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的同时,避免过渡的投机行为,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 和产业市场参与者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与支持。 风险提示:政策推行不及预期,新能源装机并网进度不及预期,电力市场交 易规则变动,电力现货市场运营不及预期,化石燃料供给与成本波动不确定 性 作者 分析师 于夕朦 执业证书编号:S1070520030003 邮箱:yuximeng@cgws.com 联系人 张鹏 执业证书编号:S1070122070035 邮箱:zhpengyjy@cgws.com 相关研究 1、《电价改革新里程碑 - 简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 价机制的通知》— 》2023-11-11 2、《低温液化-海上风电制氢外送的潜在选择—氢能及 燃料电池》2023-10-11 3、《虚拟电厂市场发展近况与盈利模式实践》 2023-09-14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2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内容目录 第一章 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概述 4 1.1 全球电力市场化改革 . 4 1.1.1 电力批发市场的竞争性体制改革 4 1.1.2 新能源发展引致的市场化改革 . 5 1.1.3 欧美主要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 5 1.2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现状 . 7 1.2.1 2002 年电力行业重组 7 1.2.2 2015 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7 第二章 国外电力金融市场发展 . 8 2.1 全球电力金融市场发展概况. 8 2.2 澳大利亚电力金融市场 9 2.2.1 澳洲电力市场背景综述 9 2.2.2 澳洲电力金融市场 . 10 2.2.3 电力金融市场对 NEM电力市场参与者的重要意义 13 2.3 美国电力金融市场. 14 2.3.1 美国电力市场背景综述 14 2.3.1 美国电力市场背景综述 16 2.4 其他国家的电力金融市场 . 19 2.4.1 欧洲电力期货市场 . 19 2.4.2 新加坡电力期货市场 . 20 2.4.3 日本电力期货市场 . 21 第三章 电力金融产品及其应用 . 22 3.1 电力衍生品与其他商品衍生品的主要区别 22 3.2 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策略 23 3.3 电力金融产品及其应用 24 3.3.1 电力期货合约及其应用 24 3.3.2 电力远期合约及其应用 26 3.3.3 电力期货的期权合约及应用. 27 3.3.4 电力互换合约与差价合约及应用 27 3.3.5 利用 Spark Spread 套期保值 . 29 3.4 天气衍生品 . 29 3.5 组合管理. 30 第四章 我国电力金融市场发展建议 30 4.1 政策准备 . 30 4.2 我国电力金融市场发展建议 . 31 风险提示 34 图表目录 图表 1: 澳大利亚电网 9 图表 2: NEM 覆盖情况. 9 图表 3: 澳大利亚电力批发市场 10 图表 4: 澳大利亚电力金融市场整体情况 11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3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图表 5: OTC 交易量与 ASX 交易量比较 . 11 图表 6: 澳大利亚电力金融市场整体情况 11 图表 7: OTC 交易量与 ASX 交易量比较 . 11 图表 8: 澳大利亚电力期货合约示例 . 12 图表 9: Cap 期货合约应用示例场景:分时段电价波动 . 12 图表 10: Cap 期货合约应用示例 12 图表 11: 澳大利亚电力期权合约示例 13 图表 12: 澳大利亚电力批发市场 13 图表 13: 现阶段电力批发市场 14 图表 14: 美国电力批发市场现货交易组织概况 . 15 图表 15: 美国节点边际电价组成 16 图表 16: 美国电力期货期权交易量 . 17 图表 17: 美国电力期货期权交易量占比情况 . 17 图表 18: 交易所各个电力市场的产品数量 17 图表 19: 交易所合约标的时间期限类型 17 图表 20: 美国期货合约示例 . 18 图表 21: 美国期权合约示例 . 18 图表 22: 交易所合约不同区域的种类 . 18 图表 23: 合约标的在电力现货市场时段的分布 . 18 图表 24: 图表 24:Nodal 交易所的 ERCOT 全部期货种类和开仓的期货种类 . 19 图表 25: TOCOM 电力期货合约未平仓量/交易量 . 21 图表 26: 发电侧示例 25 图表 27: 用户侧示例 25 图表 28: 远期合约应用示例图 26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4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第一章 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概述 1.1 全球电力市场化改革 电力产业是技术经济特征十分复杂的自然垄断产业,但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电力产业的自然垄断边界不断发生变化,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成为各国实现电力资源优 化配置和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的重要手段。尽管选择的具体路径和运作机制不尽相同,但 是总体而言,全球各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均有两个显著特性,一个是对电力批发市场进行 竞争性的市场化改革,另一个是为了应对环境污染、全球变暖和能源安全,而推动新能 源发展所带来的改革(Alagappan et al., 20111)。欧美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始于1989 年的英格兰和威尔士;20 世纪 90 年代末和 21 世纪初,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 及其他国家(地区)也陆续推出了市场化改革(重组)举措2。这波市场化改革主要的目 的是提升电源建设和利用效率、同时促进竞争、降低用电成本。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 打破垄断和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电力工业提高效率、降低电价、改进管理和服务,使公 众从中获得利益。 随着世界各国逐渐重视环境保护,尤其是面对温室气体排放的限制,各国政府积极推动 新能源的发展,寻求能源安全、社会公平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在此大背景下,许多 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点逐步由促进竞争、提高效率、降低用电成本,转向促进能源 的安全、清洁、高效和可持续发展3。这个阶段的目标主要是保证可靠、长期而充足的电 力供应以及合理的环境标准,通过降低用电成本提高国家整体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国际 竞争力。 1.1.1 电力批发市场的竞争性体制改革 在大多数大型电力市场放松管制之前,垄断企业负责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以此为 基础,电力市场改革的模式并不完全相同,但共同的目标是刺激市场竞争,降低系统成 本,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通常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是拆分垂直综合电力生产商并将国 有公用事业私有化。由于电网是自然垄断的完美范例,电网监管则是必要的。因此,输 电网作为独立的系统运营商从原有公用事业的发电和配电中分解出来,或者仍然是公用 事业的一部分,但与其他业务分开,并受到严格监管。此外,即使一些国家将竞争重点 放在零售侧以降低终端客户的电力成本,但是批发侧在放松管制中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 作用。在批发侧或发电方面,各个国家和地区普遍建立了批发市场,发电商可以在那里 出售电力。与交易商品或金融产品的其他市场不同,这些市场需要考虑电力的特殊特性。 最重要的是,电网连接以及即时平衡发电和需求的需要。由于这项服务是由电网运营商 提供的,因此最初建立的市场通常与电网运营商的经营区保持一致,并且在某些情况下 由电网运营商运营4。 基本上所有市场化改革后的电力供应行业都建立了正式的电力批发市场。虽然市场为了 提高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激励,但也可能为市场力的行使提供了更大的空 间。大多数(或 许是所有的)改制后的供电行业都将发电厂的所有权与输电设施的运营拆分开来。输电 系统一般由非盈利性公用事业实体实施规划和管理。为了实现有效的批发市场竞争,发 电厂的所有权往往也进行了横向重组。在配电方面,普遍由受监管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公 用事业公司或公营企业承担电能的分配(即物理配电网的建设和运营),而供电则从配电 1 Alagappan et al., (2011) What drives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Energy Policy, 39 (2011) 5099–5104 2 Jean-Michel Glachant, Paul L. Josko, and Michael G. Pollitt, Introduction to the Handbook on Electricity Markets, Chapter 1, Handbook on electricity markets,2021 3 马莉,范孟华,郭磊,薛松,李琨 (2014), 国外电力市场最新发展动向及其启示, 《电力系统自动化》, 38(13) 4 Mayer, K. & Trück S. (2018) Electricity markets around the world. Journal of Commodity Markets. doi: 10.1016/j.jcomm.2018.02. 001.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5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中被分离出来,并且在一些地区向替代供应商开放。 1.1.2 新能源发展引致的市场化改革 这些年来,新能源产业政策和补贴政策使得全球一半以上的新增电力装机容量来自于可 再生能源 。这就逐渐使得发电领域从以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同步发电机为 主,逐步向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具有波动性、间歇性、随机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转型。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迅猛增长正在从根本上改变了全球电力系统,同时也给电网 稳定运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零碳电源替代化石燃料发电(部署风能和太阳能以及储能) 以实现电力行业脱碳的政策设计,给电力系统运营、批发市场和零售电价的设计、风能 和太阳能及储能的投资框架以及电力可靠性等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 在电能量市场上,新能源发电的边际成本低甚至可以负电价报价,大规模新能源参与市 场将降低电力市场的出清价,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市场出清价甚至为零或者负值。这将 影响靠电量市场收益的火电电源获益。由于新能源发电出力的不确定性,新能源发电会 使市场出清价波动性更强,对火电等市场参与者造成更大的收益不确定性。在辅助服务 市场上,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增加系统运行备用的需求。新能源发电增加 系统灵活性需求,如果电量市场中对灵活性激励不足,则需要增加辅助服务市场中的系 统灵活性激励。在容量市场上,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对容量市场设计提出新 的需求,同时也将增加火电机组从容量市场获益的需求。 传统的电力系统围绕可调度发电建设,主要以火电为主,并且有容量限制,而如今电力 系统正在不断发展演变以管理大规模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和储能设备,并且随着零边际 运营成本电源的大规模渗透,电力系统还需要应对高水平的现货市场价格波动。 各国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额外的设计并调整监管举措,总结经验教训,同 时为了应对环境保护,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也发展了与这些环境政策相匹配的发电、 供电和储能相关技术,比如风能、太阳能、储能、系统运行和计算能力、能效和需求响 应等。 1.1.3 欧美主要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 (1)英国电力市场改革进程5: 1989 年7 月,英国政府颁布了新的《电力法》,英国电力市场引入电力库(Pool)模式, 此模式下的英国电力工业实行电力库与差价合约相结合的交易方式,规定所有交易必须 通过电力库实行全电量竞价。 2000 年英国电力市场引入了妮塔(NETA)模式,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私有化和提高市 场化水平。在 NETA 模式下,英国电力市场主要以双边交易为基础,发电商与用户可签 订双边合同、长期合同。 2005 年英国电力市场以NETA模式为基础进行了第三次改革,建立了统一的英国交易输 电协议(BETTA),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平衡和结算系统,统一了输电定价方法 和电网使用权合同。 2011 年 7 月,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发布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白皮书(2011)》,开启 新一轮以促进低碳发展、保障供应安全为核心的电力市场化改革。英国政府期望通过本 轮改革达到保证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促进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低碳技术的投资和最大限 5 Michael Grubb and David Newbery (2018), UK Electricity Market Reform and the Energy Transition: Emerging Lessons, MIT Center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 Research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6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度地提高市场的经济效益并降低消费者的电费支出三个目的。 2013 年 12 月,英国颁布了新的能源法案,明确将由国务大臣负责制定英国 2030 年碳 减排目标,并提出对低碳机组实行差价合约、建立容量市场以及对新建燃煤机组限制碳 排放标准等举措,以促进节能减排和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2)欧盟电力市场改革进程 1996 年欧盟发布了《1996 电力市场共同规则指令》,规定欧盟各成员国应该加强电力网 络建设,废除已有电力企业的排他性权利,区分基础性服务和增值服务,允许在电力生 产和销售环节引入竞争。此阶段欧盟还要求各成员国放开用户选择权6。 2003 年欧盟颁布了《2003 电力市场共同规则指令》,对欧盟各成员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 提出了硬性规定,要求输电、配电业务须从垂直一体化电力企业中实行法律分离,成立 独立的子公司,并对要求到2007 年 7月 1日前,所有用户都有权自由选择供电商。 2009 年,欧盟颁布《2009 电力市场共同规则指令》,认可了欧盟输电网络行业结构的多 样性,对垂直一体化的电力企业并未强制要求进行产权拆分,而是通过加强监管的方式 来实现公平竞争 。 欧盟在 2020 年能源战略中提出,欧盟能源市场要以保障欧盟能源供应和应对气候变化 为目标。 2022 年,全球能源危机导致欧洲电价飙升,促使欧盟对电力市场设计进行新一轮改革。 新一轮电改力求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增强市场稳定性、提升绿色电力接入。促进长期购 电协议(PPA)和差价合约(CfD)机制发展是本轮电改的重要部分。 (3)美国电力市场改革进程7 1978 年,美国颁布的《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案》鼓励非公用电力公司进入发电和电力批 发市场,促进发电环节多样化发展。 1992 年修订的《能源政策法》规定各类电力企业都享有平等、开放地进入输电网的权利, 使得公用电力公司的输电系统平等地为公用和非公用电力公司的电源提供输电服务。 1996 年,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发布 888 号和 889 号法令,1999 年发布 2000 号法令,通过设立独立系统(电网)运营商(ISO)和区域输电组织(RTO),推动 了区域电网与电力交易市场建设。目前8美国已建立 7 个区域电力交易市场 ISO/RTO 组 织,包括主要面对单一州的加利福尼亚独立系统运营商(CAISO)、纽约独立系统运营商 (NYISO)和得克萨斯州电力可靠性委员会(ERCOT),以及面向多州的中部大陆独立系 统运营商(MISO)、新英格兰独立系统运营商(NE-ISO)、西南电力库(SPP)、宾夕法 尼亚-新泽西-马里兰互联电网(PJM)。除了以上区域以外,西北部、西南部、东南部仍 有近 20 个州的绝大部分地区采用传统模式,并未建设或加入ISO/RTO 并建立竞争性批 发市场。 2010 年以来,随着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大量接入,西北部、西南部和东南 部非 ISO/RTO 区域的公用电力公司,也在寻求批发电力市场交易的新模式,以应对可再 生能源接入带来的波动性、间歇性和不确定性。在西南部和西北部,CAISO 与周边平衡 区建立了自愿性的西部能源不平衡市场(Western Energy Imbalance Market, WEIM), 6 宋轩,李玉英. (2019) 国外电力市场改革进程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学术期刊出版社. 7 Energy Institute,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The History and Evolution of the U.S. Electricity Industry, July 2016 8 NGA官网介绍,具体参见: https://www.nga.org/electricity-markets/#:~:text=RTOs%20and%20ISOs%20operate%20in%20states%20with%20wholesale,trade%20power%20under%20the%20 supervision%20of%20federal%20regulators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7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SPP与周边平衡区建立了自愿性的西部能源不平衡服务市场(Western Energy Imbalance Service Market, WEIS)。在东南部,电力企业组建了东南部能源交换市场(Southeast Energy Exchange Market, SEEM),以双边交易的形式,利用未被使用的输电容量,优化 区域内的电力流动。 1.2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现状 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主要任务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放松电力行业管制,逐步建立以 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交易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 建成以市场竞争机制、兜底服务机制、绿色发展机制和区域协调机制为依托,以电力产 业体系为基础和以政府管理体制为保障的电力市场 9。 中国电力体制与电力市场化改革 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路程,迄今取得了多阶段突破和切实进展。2002 年发布的电力体 制改革“5 号文件”率先打破电力系统的垂直一体模式格局,实现了“厂网分离”;2015 年的“9 号文件”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在批发、配电、零售的环节引入竞争,推 动了全国范围内中长期电力交易常态化和现货交易的大范围试点 。 1.2.1 2002 年电力行业重组 2002 年,中发〔2002〕5 号文件标志着电力行业“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的正式开 始。国务院基于放宽管制的国际惯例提出了电力重组计划,意为引入竞争、打破垄断、 刺激电力供给规模的发展。2002 年 12 月,国家电力公司的拆分标志着发电环节与输配 售电环节的分离。其中电网环节被拆分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发电资产 划归华能、大唐、华电、中电投和国电五大发电集团,为保障发电侧的竞争,每个发电 集团在区域发电市场装机容量的市场份额均低于百分之二十。2011 年9 月,中国电力建 设集团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成立并同两大电网公司签订了无偿划转协议,标志着主辅分 离的完成。 2002 年的电力市场的改革和重组,旨在通过“厂网分离”和竞价上网政策打破纵向一体 化的垄断局面,实现发电环节的竞争。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中国电力行业 无论是在监管还是在电价管理上都出台新政策。中国电力行业的监管工作也取得了突破, 2003 年成立的电监会标志着中国电力行业的监管由政府直接控制转变为由独立的监管 机构监管。随后,国务院颁布了《电力监管条例》,电监会也出台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管 理规定》、《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及《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监管不断成熟。 在电价改革方面,2003 年国务院出台《电价改革方案》,对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 电价的构成和定价模式进行了明确规定。2005 年,发改委印发《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 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并与同年4 月实行煤炭联 动方案。但由于电力短缺,区域电力市场的试点工作被迫终止,竞价上网无疾而终,煤 炭联动机制的效果也并不理想。 2002 年电力体制改革制定的“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目标在 十余年的改革过程中仅实现前两步。虽然改革后发电环节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但输配 售电仍然处于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状态,电网企业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耗散了上游发电企 业的利润并挤占了下游用电户的利益。 1.2.2 2015 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在2002 年“电改”“实现“管办 分开、厂网分开”的基础上,2015 年“9 号文”开启的新一轮电改,将推进电价改革、 9 王鹏.深入推进 2017 电改的“124”方案[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6(31).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8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完善市场化交易体系等作为改革的重点任务。以“9 号文”为标志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 革以顶层设计为主,以各省的市场建设为起步,主要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体 制框架,有序推进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建设电力现货市场” 是我国现阶段按照“两头放开”的基本思路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尝试, 输配电价改革是实现“管住中间”的首要任务。 2015 年3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9 号文), 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随后印发《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电力 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等6 个配套 文件,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正式启动。此次改革提出了“三放开、一独立、三 强化”的改革路径,其中“三放开”和“一独立”指放开经营性电价、放开公益性调节 以外的发电计划、放开新增配电和售电业务和建立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三强化”代表 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统筹规划和强化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后,各个省份于 2016 年和 2017 年陆续加入改革试点。2016 年 3 月,北京、广州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其他省份也陆续成立独立的电 力交易中心 ,为电力市场的参与主体提供了在政府监管下规范、透明的交易场所。同年 9 月,《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出台标志着对输配电价由核定购电和售电 价格的间接监管,转变为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的直接监管 。2016 年 10 月出台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 ,明确了 放开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的改革路线。2022 年1 月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 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到 2025 初步建成、到 2030 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 场化体系。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各级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 场交易等成为 2030 年前电力市场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将助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 进一步优化配置。 电力市场改革应立足经济发展阶段和实际国情,电力市场改革和建设进程与经济社会发 展进程紧密结合,这启示我们对于电力市场改革应与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相 联系。继续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不断消除制约电力市场发展的不利因素,进行体 制机制创新,不但是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应有之 义。当下电力市场改革也需要回应“碳中和”战略要求,由于电力系统是最大的碳排放 占比行业,能源结构变革催生电力市场改革进一步深化。伴随着新能源装机容量和占比 地不断提升,电力市场所面临的新能源全额消纳和电网调峰矛盾日益严峻,需要不断推 进电力行业的改革和建设,为新能源的消纳和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第二章 国外电力金融市场发展 2.1 全球电力金融市场发展概况 与石油、粮食等大宗货物交易市场发展规律类似,当现货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交易机 制比较稳定,交易量逐步扩大后,各交易方对价格风险的不同偏好会逐步催生远期合约 与各类衍生品的需求,基于某种大宗产品现货市场的金融市场便会发展起来。 对电力金融市场和产品的研究始于上世纪80 年代10,随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而逐步发展。 最早的电力金融产品(衍生品)诞生于 1993 年的挪威,在其开展电力改革后,最初为 进行场外交易的电力远期合约,采取物理交割,逐步发展为金融交割。1995 年,同样在 北欧,推出了首个场内交易的标准化电力期货。得益于较为成熟的金融体系和较为宽松 10 陆振翔, & 黄伟. (2018). 全球电力期货市场概况及合约特点分析. 中国证券期货(5)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9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的金融衍生品政策环境,欧美国家在电力市场化改革启动后,尤其是在现货市场建成后 纷纷推出了电力期货等更为成熟的电力金融衍生品。在美国,电力期货合约于 1996 年 首次在纽约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其收益结构与电力远期合约相同,电力期货合约与其 他金融期货合约一样,在合约规格、交易地点、交易要求、结算程序等方面都高度标准 化。同年,美国也推出了电力期权合约。2000 年推出了目前交易最活跃的 PJM 电力期 货合约。 亚洲地区的新加坡、日本等国家也在电力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引入电力期货等 金融产品。除电力期货、期权等场内金融产品以外,各国也在此基础上发展其他电力金 融衍生品,北欧国家于 2000 年发展差价合约(EPAD),作为远期合约,涵盖区域价格和 系统价格之间的差异 。如今,全球已形成品种多样、规模庞大、标准体系完善的电力金 融产品与市场。 2.2 澳大利亚电力金融市场 澳大利亚有丰富的天然矿产资源,尤其是煤炭和天然气。一些发电厂直接建在煤矿厂坑 口附近,因此火电在澳大利亚具有天然优势。近年,在控制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澳大 利亚加快了能源转型的步伐。 2.2.1 澳洲电力市场背景综述 监管层面,澳大利亚电力市场中有多个联邦层级的监管机构,《国家电力法》对这些机构 的职能进行了覆盖全面、界定清晰的分工,各自的监管职能都获得了法律的明确授权, 避免其权力交叉和滥用,以确保各电力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澳大利亚电力市场 由澳大利亚政府联席委员会(COAG)、澳大利亚能源市场委员会(AEMC)、澳大利亚能 源监管局(AER)三个机构负责监管。2020年 5 月澳大利亚政府委员会解散后的前COAG 由能源国家内阁改革委员会(ENCRC)和能源部长会议(EMM)取代。 区域分布方面,澳大利亚的电力市场分为东南部,西部(西澳)和北部(北领地)三个 电力系统。其中,覆盖澳大利亚东南部五个州的National Electricity Market(以下简称 “NEM”),也就是一般文献与研究报告中所提到的国家电力市场,从1999 年开始运营, 历经超过 20 年的运行和完善,NEM 覆盖了澳大利亚人口较为集中的五大州,分别是昆 士兰(Queensland,QLD,“昆州”)、新南威尔士(New South Wales,NSW,“新州”)、 维多利亚(Victoria,VIC,“维州”)、南澳大利亚(South Australia,SA,“南澳”)以及 塔斯马尼亚(Tasmania,TAS,“塔州”)。西澳和北领地不连接到 NEM,其根本原因是距 离相隔较远。西澳的电网比较特殊,整个西澳的电网类似于微电网,其不参与NEM的售 电活动。 图表1:澳大利亚电网 图表2:NEM覆盖情况 资料来源:ElectraNet,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资料来源:ASX, Australian Electricity Market Review CY2022,长城证券产业 金融研究院 NEM是世界上互连最长的电力系统之一,输电线路全长超过4 万公里,有 200 多家大型 发电商、5 个州的输电网和14 个主要配电网,为900 余万用户提供电力服务,涵盖澳大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10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利亚 80%的人口。2020-2021 年交易金额达到 11.4 亿澳元,截至到 2022 年,NEM共 有 504 个登记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各类发电商、输电网络运营商、配电网络运营商、辅 助服务商、交易商、售电公司以及大宗用户(如冶炼厂)。NEM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 具有竞争的批发市场,其中包括现货市场、合同市场以及辅助服务市场;其中,辅 助服务市场分为市场化的辅助服务市场与非市场化的辅助服务市场(如系统重启辅助服 务,电网支持与控制辅助服务等)。 (2) 受监管的垄断网络。根据国家电力规则(National Electricity Rules,NERs)的第三 条,AEMO 是 NEM的运营主体,其职责包括但不局限于:管理统一的全国调度流程,包 括发布调度前计划和现货价格预测;确定并公布每个交易区间每个区域的区域参考价格; 确定和公布每个交易区间的每个区域参考节点的辅助服务价格;确定现货价格和辅助服 务价格的区域和区域参考节点等。 如图表 3 所示,AEMO 是典型的集中式市场,发电机组向NEM出售其生产的电力,输电 网将这些电力沿着高压输电线输送到工业能源用户和当地配电网,能源零售商通过从 NEM 购买电力并将其与输配电网络服务打包,以销售给住宅、商业和工业能源的用户。 无论是传统能源发电还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都需要通过AEMO 竞价上网;大宗用户和零 售商都需要通过 AEMO 购电;AEMO 调度之后,输电和配电的运营商负责运营、建设和 维护电网。此外,电网资产方面,澳大利亚的电网资产最初都是由政府所拥有,但目前 很多地区的电网资产已经部分或是全部进行了私有化。 图表3:澳大利亚电力批发市场 资料来源:Australian Energy Regulator,State of Market 2022 report,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整理 NEM覆盖的五个州,每个州划为一个价区(其中首都地区包括在新州内),共5 个价区。 每个价区内被调用发电机组的最高价格就是该价区这一时刻的出清价格,即在该价区负 荷每增加 1MW,供应增加部分电量机组的报价即为该价区出清价格。出清电价是AEMO 根据发电商对发电主体的报价及发电计划、电网用电负荷预测以及电网运行状态,在满 足输电载流约束条件下,根据调度情况结算的电价。从2022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的最高 价格上限为 15,500 澳元/MWh,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市场最低价格为负1,000 澳元/MWh,允许报负电价。AEMC 的可靠性小组每四年审查一次该价格上限和市场最低 价格的设置,以确保其符合NEM可靠性标准。 2.2.2 澳洲电力金融市场 在澳大利亚,有两个不同的金融市场支持NEM的电力批发市场: (1) 场外交易(OTC)市场:由供需双方直接签订合同(通常由经纪人协助)。OTC 的条 款通常在国际掉期和衍生品协会(ISDA)协议中规定。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11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2) 场内交易市场(交易所交易市场):电力期货产品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或 通过 FEX Global(FEX)进行交易。参与者包括发电商、零售商等电力批发市场参与者, 即实际金融工具的使用者,也包括了投机者、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等类似以获取收 益的做市商。NEM覆盖的 5 个州中有4 个州,即昆州、新州、维州和南澳提供电力期货 产品。 通常情况下,NEM市场的参与者通常需要管理交易期间发生的重大现货价格波动所带来 的相关金融风险,并通过使用电力金融合同来实现这一点,以锁定未来某一特定时间生 产或消费的固定电力价格。这些金融合同的安排通常以衍生品形式存在,包括掉期或套 期、期权和期货合约。如图5 和图 6 所示,澳大利亚的场外交易量逐步降低,电力金融 市场的交易主要是在交易所 ASX(场内交易)进行,场内市场交易流动性已多年显著高 于场外市场交易的流动性;根据AER 最新统计,2021 年至2022 年期间,场内交易已占 权利电力金融市场交易量的92.7%。 图表4:澳大利亚电力金融市场整体情况 图表5:OTC 交易量与ASX交易量比较 资料来源:AER, State of Market 2022 report, 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整理 资料来源:Australian Electricity Market Review CY2022,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 院整理 在 ASX 场内交易的电力金融合约包括期货和期权两个类型,如图表6 所示,基于电力期 货合约的电力期权合约交易量逐年增加,已超过期货合约的电力交易。图表7 显示了现 行交易所交易市场中的电力金融合约类型。 图表6:澳大利亚电力金融市场整体情况 图表7:OTC 交易量与ASX交易量比较 资料来源:Australian Electricity Market Review CY2022,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整理 期货合约(Futures): ASX 市场的电力期货合约主要有以下特点: • 通过一方锁定固定价格(执行价格),以便在未来的指定时间购买或出售给定数量 的电力。 • 每个合约都与特定地区的指定时间相关。 • 可用产品包括季度基本合约(涵盖所有交易区间)和峰值合约(涵盖通常高能源需 求的特定时间)。 能源转型产业报告 P.12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 期货合约是根据相关地区的季度平均现货价格结算:当现货价格超过履约价格时, 合约的卖方向买方支付差额;当现货价格低于履约价格时,买方向卖方支付差额。 • 在场外交易市场,期货合约以掉期合约或差价合约的形式存在。 图表8:澳大利亚电力期货合约示例 标的商品 AEMO 经营的电力批发市场中某一个州的电力买卖 合约期 季度-3 月,6 月,9 月,12月;也可提供月度合约 结算价格 合约期内NEM市场中最终基荷/峰荷现货价格的算数平均,保留2 位小数。暂定结 算价格将于合约期满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布,并于期满后第三个交易日确认 交易时间 10:00am – 4:00pm(澳大利亚东部时间) 除开盘前期间外,大宗交易可以在任何时间达成协议(交易日 9:45am-10:00am) 基荷合约单位 周一00:00 至周日24:00 期间在某一个区域内每小时买卖的1MW 电能:每个合约 规模以MWh 为单位,具体将根据合约期内的天数和基荷小时数而有所不同 峰荷合约单位 周一07:00 至周五22:00 期间在某一个区域内每小时买卖的1MW 电能:每个合约规模以MWh 为单位,具体将根据合约期内的天数和峰荷小时数而有所不同 资料来源: Australian Electricity Market Overview CY2022,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整理 除上述类型外,期货合约还中还有一种类型是设定了电价上限的Cap Futures,即对持有 人未来支付电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