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萍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docx
萍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 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 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 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扎实推 进全市市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 “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 风险”的总方针,聚焦 2030 年碳达峰目标,立足我市 实际,以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为引领,以能源 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围绕能源、工业、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科技等领域实施“碳达峰行动 ”,明确各领 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完善统计核算、绿色金融、权 益交易等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有力 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着力构建清洁安全高效能 源体系,持续有力推动全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萍乡模式” 。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 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 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 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 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 逐步完善。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 到 9%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 2020 年下降 18%,力争达到 18.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新兴产 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 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经济社 会发展绿色转型走在全省前列,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 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能源占比持续提升,煤 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 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政策体系全面形成。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 重达到我省确定的萍乡市目标值,顺利实现 2030 年 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市碳排放的 主要来源。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安全平稳 降碳基本导向,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 1.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大 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减煤力度,努力削减非电用煤 消费总量。统筹燃煤电厂发展和保供调峰,持续完善 用电高峰时期的有序用电应急预案,保障能源安全稳 定供应。大力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耗、灵活性和 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 转型。全面淘汰除燃煤电厂外中小型燃煤锅炉,加快 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推进 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推广新能源车、热泵、电窑 炉等新兴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产生活终端用能设备 的电气化率。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加快天然气的发展 利用,重点引导湘东工业园、芦溪工业园区等陶瓷集 聚区相关企业优先使用天然气,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 稳步提高工业用气比例。(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萍乡供电 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持续加大新能源开 发利用力度,不断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转变能源发展 方式。充分利用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等建筑面积 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的开发区、 产业园区、公共建筑和构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 统;鼓励公共设施及居民建筑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 统筹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大力鼓励利用废弃矿 山建设光伏电站项目,提升修复效益。因地制宜推进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鼓励发展生物质能、 浅层地 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探索开发焦炉煤气制氢工艺 并积极推动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创新 “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 “光伏+水面、农业、林 业”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到 2030 年,力争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35 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 3.9 万千 瓦左右。(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气 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低碳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和 城乡电网改造等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电网对新能 源电力利用方式的承载和适应能力。推动湘赣边区域 建立电力、天然气能源市场协同共享机制,积极建设 上栗支线及上栗县城区、莲花支线及莲花县城区天然 气管道工程,完善全市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鼓励实 施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鼓励投资建设以消纳可再生 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同步配 套建设储能系统,削弱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随机 性和波动性对电网的冲击影响,提高新能源发电在负 荷高峰时对电网的支撑能力。加强新型储能系统示范 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 ,推动风光储一体化, 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推动电化学储能、 抽水蓄能等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 储能力。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融合,利用大 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发展能源互联网 新模式,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建立智慧能源供 需体系。到 2025 年,力争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2 万千瓦(2 小时)以上。到 2030 年,全市电网具备 4.7%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市发改委、市科技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国网萍乡供电 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加强高耗能、高 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逐渐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 控制度过渡。深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重点领域 率先突破。 1.增强节能管理综合能力。完善能耗强度指标管理, 严格落实省能耗约束性指标,健全能耗控制约谈、奖 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能耗强度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 单位,并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建立用能预算管理机制,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试点, 编制年度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建立项目碳排放信息 披露制度,将碳排放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 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重 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推动高耗能企业建 立能源管理中心。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 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开 展节能监察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 业节能审查管控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 阶梯电价等手段,对工业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 强制性能耗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落后用能工艺技术设 备(产品)淘汰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 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 情况等开展节能监察。大力培育一批专业化的节能诊 断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全面提升能源管理专业化、 社会化服务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 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严格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清 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完善高耗能、高排放 项目管理、预警、奖惩和问责等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 深入挖掘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潜力,推进高 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升级,坚决淘汰落后 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 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探索建立涵盖亩均增 加值、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增加值排放等指标的 “低碳论英雄” 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评估拟建项目, 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加强对项目 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 评估。产能已饱和的行业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压减 产能,产能尚未饱和行业要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提高准 入门槛;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转型升级,推进 绿色技术在钢铁、水泥、陶瓷、焦化等产业中的应用, 提高能效水平。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产能预警调 控,定期调度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投产情况,强 化常态化监管,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 放项目。(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 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萍乡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园区等重点区 域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天然气管 网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 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加快推动重点工业园区实施 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鼓励探索数智化能源调度平台、 可再生能源共享管理系统等新型管理模式,积极创建 绿色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严格落 实行业能耗限值、环境排放限值,推动冶金、建材、 工业陶瓷、花炮、电瓷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高能 源资源利用效率。积极鼓励企业对照行业能效标杆水 平或能效先进水平,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实 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 备,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鼓励电 力、钢铁、水泥行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试 点。探索开展焦—玻—氢联合产业试点,研究开展氢 能炼钢项目示范。(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4.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围绕重点用能通用设 备及专用设备,推广节能低碳技术。全面提升电机、 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窑炉、 电梯等重点设备的能效标准。综合运用税收、价格、 补贴等多种手段,有序推动钢铁、水泥、陶瓷、焦化 等行业推广应用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推动重点用能设 备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加大监察力度和范围,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 加强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 要求。(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5.加快数字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优化新型基 础设施空间布局,严格审批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切实避免低水 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分布 式储能、“光伏+ 储能 ”等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开展 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能效监察,加快数字基础设施 高效节能设备革新和技术应用。组织对数据中心、通 信基站开展节能诊断,深挖节能潜力,推动现有通讯、 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设 备和技术,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科学规划建设“智慧 萍乡”大数据中心,加强绿色设计、运维和能源计量 审查,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 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 管理,将年综合能耗 1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数据中心 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到 2025 年, 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 30%。(市发 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我市实现碳 达峰目标具有重要影响。要加快工业低碳转型和高质 量发展,分业施策、持续推进,推动钢铁、建材等高 耗能行业率先达峰,引导优势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1.推动工业领域低碳发展。以能效标杆为引领、能效 约束为抓手有序淘汰落后产能。以建设国家产业转型 升级示范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为契机,聚焦 “1+2+N”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入推进传统产业优 化重组。着力改造提升冶金、机械加工、陶瓷、花炮、 建材等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低端向 中高端延伸转变,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 保等水平全面跃升。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先进装 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医药等新兴产业作为 传统产业的接续替代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融通供应链。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聚 发展、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强化行业间耦合发 展,推动煤焦化产业与平板玻璃、氢能产业结合,支 持煤—焦—玻、煤—焦—氢、煤—焦— 氢—钢等一体 化发展模式,推动产业循环链接。培育一批绿色工厂、 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企业,鼓励企 业争创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基于产品碳排放的全 生命周期要求,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 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 级。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广工 业设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模式,推 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迭代升级。优化工业能源消费 结构,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 应用比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 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 能,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以萍安钢铁为依托, 推动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和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萍 乡钢铁循环经济产业园、湘东区萍乡钢铁产业园。积 极推进氢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普及绿色低碳生产 工艺,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结构调整、 集群集约、绿色转型为重点,开发低能耗冶炼、节能 高效轧制、高端装备用钢等技术和产品。完善废钢资 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利用产业一体化,提升 技术工艺和节能环保水平,积极发展全废钢冶炼。开 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结合本市的焦 炉煤气制氢项目,积极探索开展氢能炼钢,推广电炉 炼钢等技术。到 2025 年,完成 320 万吨钢铁产能超 低排放改造。(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 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快推进低效产能退出,严 控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企业 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构建绿色建材制造 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高电力、 天然气消费比重。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加强原 料、燃料替代,推广新型凝胶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 型建材产品,开展木竹、非碳酸盐原料替代,提升低 碳水泥及其制品生产能力。优化、提高水泥生料中含 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 工业废渣、钢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积极发展 海绵建材产业,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以动态式能 效标杆管理,约束促进水泥、陶瓷等重点耗能产业转 型升级。引导水泥企业使用可燃废弃物高比例替代燃 煤,重点提升水泥窑尾、燃煤锅炉等耗煤设备的燃煤 替代率,支持水泥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 陶瓷行业重点推进煤改气,提高天然气使用率;持续 开发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陶瓷产品;探索开发电热型 梭式窑、钟罩窑,研究开发氢能遂道窑、辊道窑等新 型窑炉设备。到 2025 年,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 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 30%。(市工信 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4.推进优势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电瓷、工业陶瓷、 花炮、空压机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电瓷产业 充分发挥我市“中国电瓷之都”品牌优势,做强电站瓷, 做大电气瓷;加快高压、超高压、特高压、微波介电 陶瓷等高附加值新产品开发,大力发展绝缘子避雷器、 断路器、电容器、互感器等产品体系,努力形成电力 成套装备专业化生产能力。工业陶瓷着力提升化工陶 瓷、耐磨陶瓷、多孔陶瓷等陶瓷产品的传统优势,大 力开发环保陶瓷、高温结构陶瓷等新型功能陶瓷和结 构陶瓷,向节能环保、成套设备、高分子材料等产业 上下游领域发展,打造全球工业陶瓷研发和生产基地。 花炮产业全面推广花炮机械化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 和科技含量;加强花炮药剂环保新材料研究,支持和 推广药剂环保新材料市场化应用;加强花炮产品包装 设计,增加产品文化内涵,加强品牌建设,推动花炮 产品走向高端化。空压机产业围绕节能、绿色螺杆、 滑片空压机,超大容量、高压力空压机,透平式、离 心式空压机等核心产品,加快冷冻干燥设备、压力容 器、控制器、电机、管道及铸造、机加工等配套产业 链建设,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力争建设江西省空 压机产业的核心基地。(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 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创建碳达峰试点园区(企业)。统筹全市产业布局, 引导各园区关联产业加速集聚,推动园区公共设施与 服务平台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 污染物集中处置,以国家级、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 点示范、绿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低碳工业园 区为重点,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建设。推 进能源、冶金、建材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碳达峰试点 企业。到 2030 年,争取创建 3—4 个省级碳达峰试点 工业园。(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县 〔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在城市更新和乡村 振兴中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实施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结合萍乡海绵城市建 设和“城市双修” ,不断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打造 能够适应全球气候变化趋势的韧性城市;加强重要生 态空间保护与退化区域修复治理,加强城市公园和绿 地建设,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绿 色城市、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镇)、“无废城 市”建设。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引导超 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发展。在条件较好 的机关单位、社区、小镇、商业区,开展超低能耗、 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和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建设。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 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探索 5G、 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 领域的应用。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动 建筑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和交易体系的建立,建立资源 循环回收模式。(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化。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 筑。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对具备条件的政 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国有企事业 单位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推动 绿色农房建设,推广使用轻钢结构的新型房屋,开展 绿色农房示范。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动政府投资工 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建材下乡,逐步提高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 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到 2025 年,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 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严格落实建筑节能、 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建立 新建建筑从规划、设计到施工、竣工、拆除全过程节 能监管体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建设、海 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 造。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超低能耗 建筑甚至近零能耗建筑标准实施改造。在机关单位、 重点用能企业,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降 低建筑运行能耗。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 行管理水平,加强建筑运行能耗监测、碳排放统计核 算基础工作。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 制度。开展农村公益性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作。(市 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建筑 一体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建筑、仓储物流园、公共建 筑、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探索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示范。利用分布式光伏发 电、储能技术等,提高建筑用能柔性,构建清洁的新 型建筑电力系统。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 件的地区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建设规模化沼气或生 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发电上网。推进 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浅层地温能、燃气、 生物质能、太阳能等高效清洁低碳供暖。提高采暖、 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水平,积极采用电力驱动热泵等方 式进行分散采暖,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 术与设备。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达到 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可安装光伏 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 50%。(市住建局、市 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 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萍乡供电 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推动交通工具装备低碳绿色转型,加快构建绿色高效 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 慧高效绿色物流,确保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合理 增长。 1.推动交通工具装备低碳绿色转型。加速推进现有高 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车辆改造或淘汰,梳理现役 燃油车辆数量,分阶段分车型制定车辆“能耗等级” 标 准,通过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等方式,引导市场对燃 油车辆进行清洁能源升级改造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 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 中的比例,提高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环卫等城市公 共服务车辆的新能源车替代比例,新增公务用车、公 交车(除特殊情况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电 力、氢燃料为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规划城市投放纯 电动车试点区域。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 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 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 发展。到 2025 年,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新 能源汽车分别达到 90%和 35%左右。到 2030 年,营 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 2020 年下降 10%左 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综合交通基 础设施布局,推进铁路、高速公路、绕城快速路、高 架通道等多种客运、货运系统有机衔接,提高铁路、 水路货源集并能力,积极推进“公转铁 ”“公转水” 的多 式联运。落实厦渝高铁长赣段打造萍乡高铁枢纽,建 设渌水湘东至醴陵入河口段四级航道,加快构建综合 立体交通网络。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管 理水平,在萍乡市中心城区构建交通网络运行监测与 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交通货运客运运行分析和预判能 力,促进客货运输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客货 信息共享,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耗。加大城市交通 拥堵治理力度,完善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优化 公交线路,加大公交路线和站点整合,加强运力投放 与车辆更新,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营效率。建设慢行系 统骨干路网,开展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改造,形成人行 道和自行车专用路网,加快自行车车棚、自行车租赁 点与大型公共建筑、公交站点、公园景区等的衔接建 设,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到 2030 年,铁路货运 量占比力争达到 23%。(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将绿色节能理念 贯穿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 养护全过程。推进绿色公路、绿色站点建设,推进工 矿企业、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交通基础 设施智能化升级,推进智慧出行及公共交通智能化应 用、基于 5G 的车路协同应用、智慧停车应用等项目。 开展铁路、客运场站、高速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 升改造行动,加快布局、建设汽车充换电、加气、加 氢、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以萍乡主城区、重点工业 园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高速公路等为重点,积极 布局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充电网络,加快布局电 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在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 社会公共停车场、商业、工业类项目停车位、已建住 宅小区停车场合理配建充电桩,启动萍乡经济技术开 发区高铁新区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至 2025 年,各 类充电桩力争达到 700 个。(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 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智慧高效绿色物流。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 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金融业、信息 产业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创新智慧 物流营运模式。打造湘赣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农特 产品“上行” 通道,拓展乡村服务网点,探索发展“生 鲜电商+冷链宅配”“ 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 ”等冷链 物流新模式。鼓励现代物流企业、货运场站广泛应用 物联网、自动化等技术,推广应用引导运输车、智能 输送分拣和装卸设备。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构建综合物 流服务平台,实现智能匹配、智能跟踪、智能调度, 全面推行“互联网+货运物流” 模式,释放物流空载力。 加快构建集约、高效、绿色、智慧的城乡配送体系。 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创新农村物流运输模式,构 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提升农村物流 网络覆盖率。大力推广物流箱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 和标准化运载单元。(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 商务局、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全面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 用。 1.大力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入推进现有园区的循 环化改造升级,创建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型园区,推 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快园区 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 建共享,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 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 化利用,对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 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实现污 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积极建设萍矿集 团循环经济合作产业园、旭阳焦化玻璃循环经济产业 园,深入推进铸链强链引链补链工程,提高产业关联 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 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清洁生产,促 进源头减量,提高再生能源利用率,积极实施智慧园 区建设,打造智慧低碳环保型园区。到 2025 年,各 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市发 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科技 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应用工业废弃物综合 利用技术和装备,积极探索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 展的有效途径。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发 挥工业陶瓷主产区的特点,大力推广应用废瓷生产透 水砖、渗水混凝土等技术。加快推进工业固废回收利 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冶炼、煤矸石等固废集中专业 化管理,推动生产过程产生的转炉钢渣、高炉水渣、 除尘灰、氧化铁皮、副产石膏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充分回收利用钢渣生产透水砖和渗水混凝土系列产品, 生产矿渣超细粉,应用于装配式建筑、高铁轨道板、 超高强度桥梁等工程建设。大力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 用产业集群发展。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 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规模化养殖场粪 便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和燃煤 耦合秸秆发电工程。到 2025 年,秸秆年综合利用率 达到 95%。(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 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 ”,依托“互联网” 提 升回收效率,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推动再生资源应收 尽收。依托萍乡钢铁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快完善 废旧钢铁回收与再利用产业链。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 源回收、分选加工、再生利用和销售网络,加强资源 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依托国家火炬萍乡 粉末冶金特色产业基地,着力突破粉末冶金材料制备 技术,加大再生技术研发与生产。推进汽车零部件、 空压机、矿山机械等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报废产品拆解、 再制造,提升再生金属使用率。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 制度,建设萍乡市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体系,探索打造 区域性废弃家电回收中心,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 系。推进生产和生活环节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形成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社会大 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 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 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可再生、可降解产品。加 大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推进 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 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加强塑料污 染全链条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 化,整治过度包装。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 提高能源化利用比例。建设萍乡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 理(收运一体化)项目,探索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鼓励残渣无害化处理后制作肥 料。实施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 融合试 点,推动“两网” 在收集、回收、转运与分拣、处理环 节的互补融合。到 2025 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 体系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力争提升至 60%左右,到 2030 年力争提升至 65%。(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 (七)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创新能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树牢“科技论 英雄”导向,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重大科技专 项,争取省级重大研发专项。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规模 利用、节能环保、氢能、新材料产品开发等重点领域 深化研究,加快突破可再生能源利用,新型绿色能源 制取、转换与利用技术,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等 技术。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CCUS 技术 研发,鼓励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流程、 集成化、规模化示范应用项目。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 农机节能技术装备,推进绿色、智能、高效农机化技 术装备普及应用。根据我市产业基础,支持碳达峰碳 中和相关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指导相关 技术申报绿色技术目录。鼓励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合 理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图。推广氢能炼钢技 术,建设氢能炼钢示范工程。(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采取“揭榜挂帅” 等创 新机制,持续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关键核心技术 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申报并 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大力实施领航企业培育 工程,强化领导干部挂点服务企业行动,为企业争取 国家、省级技术改造、研发创新等专项资金。完善以 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 体系,支持钢铁、水泥、陶瓷等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 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产学研联盟。 推进各类科技力量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围绕重点产 业工艺流程改造、节能装备、低碳原料替代、绿色化 改造等方向开展联合攻关,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 关键技术装备。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 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扶持政策,推动绿色技术供 需精准对接。(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 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3.支持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引进共建高端研 发机构,扶持节能降碳和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重大创新 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努力打造一批碳达峰碳中和领 域创新平台载体和新型研发机构。鼓励科研平台、企 业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实现产 业关键技术攻关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突破关键核心 技术,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推进国家新材料高新技 术产业化基地、国家工业陶瓷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国家节能环保材料及装备产业化基地创新发展。以国 家环保材料及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基础建设节 能环保科创城,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研发、产业化 和推广应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 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4.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深入实施 “昭萍英才” 计划等人才工程、开展组团赴外引才活动,着力引进 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依托国家、省、市 科研平台、基金课题与项目等载体凝聚并培育“碳中 和”创新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人才和领军创新 创业团队。加强对重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低碳知识 培训,鼓励企业以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 项目合作等灵活的方式,加快提升企业碳管理能力, 着力培育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碳 达峰碳中和专业化人才队伍。探索多渠道师资培养模 式,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和研究团队建设。(市委组织 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 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固碳增汇强基行动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 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 1.提升林业碳汇能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 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努力构建山区、丘陵和 水源保护三大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荒山、裸露荒地造 林,加强困难地造林新技术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加 快退化林和残次林修复,实施破碎山体和废弃矿山生 态修复,建设树种配置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 森林生态系统。统筹城乡绿化美化,积极深化城市森 林建设,大力发展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和城市森林支撑 体系,建设城市与自然生态系统融合、人与自然和谐 共生的宜居城市。因地制宜开展乡村风景林、乡村绿 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小微湿地等建设,努力 提升村庄绿化水平。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实施封山育 林、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 全面提高单位面积林地蓄积量和综合效益,提升森林 碳汇总量。到 2030 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67.27%以 上,全市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 1523.5 万立方米。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 利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完善生态资源监测评 价体系。提高对生物多样性、森林和草地面积、蓄积 等指标的监测效率与精准度,增强生态效益、社会效 益的调查评估能力。完善林业灾害监测预警,充分应 用遥感、定位、通信等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 预警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评估重大生态灾害、重大 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将碳汇 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内容,推动生态系统的温 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及交易。(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 负责) 3.增加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大力推进萍乡市山水林田 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维护林地、湿地、草地、 农田等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储碳能力。加 快武功山草甸修复,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域 岸线空间管控保护、湿地修复保护等重大工程。重点 围绕采煤沉陷区、废弃露天矿山区以及生态敏感区, 开展矿山复绿等行动进行系统修复。以袁水、萍水、 草水、栗水、莲江为主体,建设江河水系生态廊道。 加强高捕碳固碳作物种类筛选,实施作物品种替代, 推广生物质炭土壤固碳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增强农田土壤生态系统的长期固碳能力。开展耕地质 量提升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畜禽粪 肥机械化还田利用,推动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 肥种植,打造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模式。到 2025 年, 基本完成现有全部废弃矿区的生态修复,累积建成高 标准农田 29.47 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80%以 上、力争达到 9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 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 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