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doc
- 1 - 渝经信发〔2023〕4 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 庆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重 庆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 2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1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3 - 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 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推动工业经济高 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碳达峰实 施方案》等文件,结合相关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 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 格局,坚持系统观念,落实节约优先方针,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 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大力推进工 业节能降碳,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大幅提升资源能源利 用效率,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 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 末, 产业结 构优化取得积极进 展,能源资源利用效 率大幅提高,累计建成市级及以上绿色园区 30 个以上、绿色工 - 4 - 厂 300 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 2020 年下降 14.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 幅度,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 期 间,绿色新 兴产业成为工业经济 新动能,重点行 业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先进水平,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 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成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 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 2030 年前达峰。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 依托产业本底优势和转型需求,立足能源禀赋实际,严把项 目准入关,合理配置产业布局,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 构绿色低碳转型。 1.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 新业态,不断扩大绿色新兴产业在全市制造业中的增长占比。围 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子产品、先进材料、专业软件开 发、节能环保装备、清洁能源及储能等绿色新兴产业不断引优培 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绿色低碳企业。以污染防治 和节能降碳需求为导向,推动节能环保产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 发展,重点发展污染治理集成总包、专业节能、先进环保和清洁 生产服务,培育一批能够提供“一体化 ”“一站式”“多领域”的第三 - 5 - 方服务企业,促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业化、市场化、绿色化, 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 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低碳发展产业布局。中心城区要依托科技、教育、金 融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产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城新区要以重 点行业企业为牵引,大力实施绿色降碳改造,积极引育清洁能源、 新型储能等绿色产业项目,提升产业链绿色化水平。渝东北三峡 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夯 实绿色发展本底,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自身发展需求,推动生态 产品价值实现。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县、产业园区布局一批可引领、 有影响的循环化、近零碳示范园区,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绿色低碳 优势的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集群。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 业、行业间企业创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 低碳协同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 能源局,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 盛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一 低” 项 目实 行清单管理、分 类处置、动态监 控。加强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 合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 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全面推动新建项目进园区,加快中小企业集 - 6 - 聚区规范发展,持续引导园外分散企业入园。加强能耗、环保、 安全、质量领域常态化执法,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市发 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 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节能降碳。 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升工业 企业清洁能源替代使用水平,推进用能低碳化、智慧化、系统化。 1.有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 金属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有序推进“ 煤改电”“煤改气” 工程。支 持绿色微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天然气 分布式能源、多元储能、生物质发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 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构建多能互补的高效能 源体系。支持可再生电力在电加热窑炉、高温热泵、电热储能锅 炉等领域电能替代,结合新型储能、储热等技术,促进可再生能 源消纳。深挖工业生产锅炉窑炉电力替代潜力,探索工业 生 产过 程中低温 热 源 电 气化改造 ,扩大电气化 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 。 加 强电 力需求 侧 管理,开展工 业领 域 电 力需求 侧 管理示范企 业 和园 区 创 建。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聚焦重点企 - 7 - 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 况监督检查;加强结果运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价格 调控等手段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提升重点用能企业节 能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实施节能 诊断和能源审计,推动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鼓励企 业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发挥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引 领作用,带头开展节能自愿承诺。鼓励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 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主要产品工艺升级与绿色化改造,推 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压缩机、泵、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 统节能改造。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 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 3.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深化生产过程的数字化应用,加强 工业设备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推广数字化能源管理解决方 案等信息系统,提升企业能源供给与能耗监测预警能力,促进企 业能源可视化、能耗最优化,推动构建面向节能降碳管理的数字 孪生系统。统筹绿色低碳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鼓励企业基于 能源管控系统探索实施数字化碳管理,协同推进用能数据与碳 排放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管理,逐步形成涵盖重点用能企业碳排 放监测评价、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重点产品产能产 量监测预警、重点用能设备在线监测等在内的管理体系。 (市经济 - 8 - 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行绿色制造。 推动现有企业、园区生产过程清洁化转型,精准提升市场主 体绿色低碳水平,引导绿色园区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制造体系低 碳升级版。 1.培育创建绿色低碳工厂。强化自愿性清洁化诊断培育支撑 作用,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不断提升绿色工厂体 量。探索现有绿色工厂分级动态管理机制,形成优中选优、进退 有序的梯度结构。加强第三方评价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绿色低 碳领域服务机构提质增效。鼓励绿色工厂中市属重点国有企业 编制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实施低碳战略发展。培育绿色制造 公共服务平台,为绿色低碳工厂创建提供“一体化”“一站式”“多 领域” 的绿 色制造综 合服务。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以 “低碳”“零碳” 为目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打造 “超级能效”工厂 和“ 零碳 ”工厂。 (市经济 信息委、市生态环 境局、市国资委等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持续创建绿色园区,强化园区节 能降碳基础设施建设。以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和产业循环式组 合为导向,加速绿色产业项目集聚式发展,打造园区内绿色低碳 产业链条。推动有条件的绿色园区低碳升级,规范园区碳排放科 - 9 - 学管理,健全园区碳排放管理机制。鼓励园区内企业深度参与碳 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及绿色电力直购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 鼓励园区创新工业技术减排的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应用场景 及载体,探索园区碳汇发展新模式。开展近零碳园区试点,打造 一批近零碳试点建设优秀案例。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生 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3.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持优势企业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 企业,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促进上 下游企业绿色协同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以全 供应链思维促进产品脱碳,搭建供应链绿色低碳信息管理平台, 优先将绿色工厂纳入合格供应商,发布核心供应商碳减排成效 报告方案,实现上下游企业碳排放、碳足迹等数据共享。鼓励有 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和管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优 化大宗货物运输方式和厂内物流运输结构。 (市经济信息委、市生 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中小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中小企业绿色转型,引 导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在低碳产品开发、低碳技术创新等细分 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挖掘中小企 业节能减排潜 力,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及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为中小企 业提供能源审计、能效评估、能源监测、技术咨询、方案供给等 - 10 - 绿色改造支撑。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绿色低碳专业化服务平台,通 过为中小企业提供碳排放登记公示、技术支撑、绿色金融、能源 托管等服务,切实提升中小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市经济信息委、 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围绕钢铁、建材、印染、工业涂装 等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将使用有毒有害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重点企业优先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诊断评估。将清洁生产审核 和评价认证结果作为专项资金支持、试点示范建设等方面差异 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形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 平清单,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对标提升清 洁生产水平。开展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支持一批清洁生产改 造重点项目,探索推行园区整体清洁生产模式,创建清洁生产试 点园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四)强化绿色供给支撑。 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和改造应用,发挥 绿色低碳创新技术平台支撑作用,打造绿色低碳技术产品供给 体系。 1.加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动企业以自我声明或自愿性认 证方式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开发绿 - 11 - 色设计产品,探索开展低碳原料替代、产品碳足迹核算等。以储 能电池与超级电容、风力发电、氢能源、智能电网等能源供应成 套装备为重点,加大能源生产和消费领域绿色低碳装备供给。在 大气污染治理、固废处置处理、废水治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 领域培育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增加资源能源使用环节绿色低碳 装备的供给。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推广应 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川渝“氢走廊” 等示范项目,加快新 一代混合动力、LNG 动力、电池动力等低碳清洁能源智能船舶应 用。推动气凝胶企业加快硅基气凝胶产品工程化、产业化步伐, 开发气凝胶绝热毡、气凝胶隔热板(纸)、气凝胶涂料、气凝胶纤 维等产品。加快开发保温墙板、在线 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 汽车天幕玻璃、光伏一体化建筑用外墙玻璃、轻质高强陶瓷、节 水卫浴、消纳固废的混凝土及干混砂浆等绿色建材产品,促进绿 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 (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开发推广。面向工业低碳应用需求,推 进新型智能配变终端、能源互联网综合信息支撑、大宗工业固废 产业化综合利用等领域技术研发应用。引导重点行业领军企业 加大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上的投入,在生产工艺深度脱碳、 电气化改造、二氧化碳回收循环利用等领域打造低碳技术改造 示范。探索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搭建绿色低碳技术供需对 - 12 - 接平台,促进先进适用的工业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推广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 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以绿色低碳领域关键共性技 术研发、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应用为重点,组建若干面向全行业提 供技术服务的产业研究院。以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两江协同 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为载体,积极争取在重庆布局绿色低 碳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支持行 业优势龙头企业主导建设绿色低碳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激发 高校、科研院所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活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产业创新基地。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 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健全 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助力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 设。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优化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 础设施的空间布局,提升集中供气供热供水水平,实现土地的节 约集约高效利用。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 原则建 设和引进关键项目,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 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提升园区能源利用水平,利用 - 13 - 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 统应用,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行园区环境污染、节能降碳 等第三方管理模式,鼓励绿色运营服务平台对园区企业能源体 系、环境管理等进行集中式、专业化处理。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 济信息委、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 化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在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 料、净水材料、凝胶材料、陶粒等高值化利用,鼓励以工业副产 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水泥、纸面石膏板等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钛石膏低温干燥、化学法处理磷石膏、高铁赤泥及赤泥铁精矿选 铁、锰渣永磁综合分选及利用等技术,提升较难利用工业固废综 合利用水平。推动工业装置协同处置技术升级改造,在符合环保 安全前提下,积极推进实施工业设施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市政污 泥、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等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 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 管理,建立公告企业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引 导开展再生资源利用产品绿色设计认证,丰富资源综合利用产 品应用场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电器电子、汽车领域等行 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示范。推动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电 动机及其零部件、内燃机及其零部件、汽车产品及其零部件等再 - 14 - 制造,积极开展再制造产品设计、损伤检测与寿命评估、性能检 测及运行检测等技术研究。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 收利用工作,加强电池溯源管理、合作共建共享回收利用网点、 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促进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 化利用。推动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业与火电、化工等上游产 业精准对接,不断扩展与下游建材、交通、市政等领域融合应用 的深度和广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负责) (六)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 聚焦 钢铁 、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 业 ,谋 划低碳 发 展路 径, 综 合政策引 导 、低碳技 术 改造、低碳 场 景开 发 等,逐步降低碳排 放 总 量和 强 度。 1.钢铁。合理控制钢铁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 “十四 五” 期 间,全市粗 钢产 能控制在 1500 万吨以内,持续加强对项目 落地备案、环评、节能审查等程序的跟踪监管。鼓励增加废钢利 用,控制长流程炼钢产能,引导长流程炼钢就地置换为短流程炼 钢。引导钢铁企业实施节能技改,支持钢铁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 代及生产过程降碳改造。支持企业加快高品质绿色建筑用钢、汽 车用钢、优特钢、高端不锈钢等产品生产推广,不断优化产品结 构,提高高强高韧、耐蚀耐候、节材节能等低碳钢铁产品市场应 用。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 - 15 - 责) 2.建材。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 “十四五” 期 间,全市水泥熟料不超过“十三五” 时期 规模,支持通过市场化兼 并重组等方式逐步退出低效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再新增独立的 水泥粉磨产能,平板玻璃产能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快工业窑 炉节能降碳技术推广应用,在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建设一批 绿色低碳生产线示范标杆,打造一批绿色工厂,到 2025 年,水泥 产品单位熟料综合能耗水平降低 3%以上。鼓励水泥企业扩大水 泥窑协同处置的规模和范围,支持水泥窑、砖瓦窑协同处置城市 建筑固废、生活垃圾、污泥、赤泥等。支持企业探索应用高固废 掺量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通过利用磷石膏、赤泥、 粉煤灰等非碳酸盐原料实现原料替代。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 息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化工。不断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培 育生物质化工产业,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优 化原料结构,支持合理利用再生原料,推动石化原料多元化。推 动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路径研究,探索“ 以化固碳” 产业路径。推 进生产制造工艺革新和设备改造,减少氧化亚氮、二氧化碳等温 室气体排放。鼓励领军(链主)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 投入力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示范。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 技局、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16 - 4.有色金属。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适当调整电解 铝规模,稳步推进再生铝发展。支持镁综合利用项目,壮大轻合 金产业。做大做强铜产业。新建及改扩建冶炼项目应符合行业规 范条件,且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探索惰性阳极技术,加快节能降碳技术运用和节能装备利用,提 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不断提升行业绿色 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 组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 强对工业能源资源的统筹管理和资源整合,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将降碳目标管理、重点行业管理与绿色产业化推进机制相结合。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协同配合、横向纵向衔接,形 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任务落实,做好阶段性目标任务 和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 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发展环境。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企业市场主体 地位,建立市场化的绿色低碳产品、技术、服务应用机制,提升 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在绿色低碳领域合作深度和广度。扩大公 益属性突出的绿色服务、碳足迹、碳核查认证等公共低碳供给, 推动清洁能源、智慧能源、清洁生产等领域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 - 17 - 盟建设,打通政产学研用环节,加快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打造多 元主体深度融合的绿色低碳生态圈。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 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鼓 励金融服务高碳行业降碳减排及绿色低碳示范建设,推动基于 金融服务的碳账户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 融工具,抓好气候投融资试点,建好用活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产业 促进平台,构建支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优化政 策支持方式,支持在节能降碳、绿色制造等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 升,探索企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激励考核机制,引导各类要素 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加大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等政府类投资基金对绿色低碳相关项 目倾斜支持力度。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产业创新联盟牵头成立市 场化的绿色发展基金,对绿色产业项目引育、关键技术攻关、成 果转移转化、基地平台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应用示范 等提供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要加大宣传力度, 树立绿色低碳的大局意识,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合、齐抓共管 的工作格局,营造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导, 加快绿色产品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推广,让绿色经济成为 - 18 - 社会发展的新底色。充分发挥每年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宣传节 点,开展绿色低碳产品、技术、企业试点示范推广应用,让绿色 低碳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 工负责) - 19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