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指南】城市碳达峰路线图及行动计划设计指南(城市碳排放达峰路线图及行动计划模块化设计指南).pdf
城市碳排放达峰路线图及行动计划 模块化设计指南 (第 二版 ) Guidebook for the Module Design of City GHG Emissions Peaking Roadmap B. Promote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 (PPP) for low carbon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projects, and provide incentives to attract responsible investments; C. Invest on the projects with limited commercial returns but good for social well-being and inclusion, such as promoting clean energy access in rural areas, affordable housing retrofits, E-buses, etc. Using the studied city as an example, if achieving its peak target by 2025, the annual cost savings and direct economic benefits for the city will be equivalent to about 10% of the city s total fiscal revenue, as well as 50% of their future new add-up fiscal revenue. The return period of the peak investment will be varied from 13 to 15 years with a long-term sound payback. It is suggested that cities should set up a special fund under the big umbrella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nd invest in the planning, project preparation, and incentives to leverage 30-50 times of responsible investments for the action categories, such as low carbon city, circular economy, eco-city, sponge city, pro-public transit city, and new energy city, etc. Only by scaling up climate actions at the city level, can China achieve its 2030 carbon emission peaking commitment, while also making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achieve the Paris Agreement’s aspiration for a 1.5-degree world. 12 1. 碳排 清单 模块 城市在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时,通常会遇到如下几个问题,本章尝试提供这些 问题的解决思路。 清单工具选哪家? (请参见 1.1节) 清单编制分几步走? (请参见 1.2节) 清单数据找谁要? (请参见 1.3节) 数据缺失,怎么办? (请参见 1.3.1节) 清单报告怎么写? (请参见 1.1.3节和 1.4节) 1.1. 温室气体清单工具 的对比与选择 目前国内广泛使用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主要有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 专门委员会( IPCC) 系列指南、 《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 和 《 城市 温室气体核算国际标准 》 ( Global Protocol for Community-Scal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Inventories,以下简称“ GPC” )。 那么城市应该选择哪个指南呢?本节 对这些指南进行了比较分析,帮助城市选择适宜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具。 表 1.1 是 对这些 工具 的 对比分析结果 。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主要工具简介与分析请参见 1.1.1节, 1.1.2节和 1.1.3节。 13 表 1.1 主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对比 发布 机构 指南名称 发布 时间 部门分类 清单原则 适用性 范围定义 应用 情况 IPCC 《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指南( 1996 年修订版) 》 1996 “ 能源 ” 、 “ 工业生产过 程 ”、“ 溶剂和其它产品 使用 ” 、 “ 农业 ” 、 “ 土 地利用 、土地利用 变化和 林业 ” 、 “ 废弃物 ” 透明性、 完整性、 一致性、 可比性、 准确性 国家及地区 无 148 个缔 约国的大 部分国家 信息通报 《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优良做法指南和不确定性 管理 》 2000 《 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 气体清单指南 》 2006 “ 能源 ” 、 “ 工业生产过 程和产品 使用” 、 “ 农 业、 林业和其他土地利 用 ” 、 “ 废弃物 ” 中国 国家 发改 委 《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指南(试行) 》 2011 “ 能源 ” 、 “ 工业生产过 程 ” 、 “ 农业 ” 、土地利 用变化和林业 ” 、 “ 废弃 物 处理” 完整性、 准确性、 可操作 性、可比 性、公平 性 地区(省 级) 无 中国试点 省域 ICLEI, WRI, C40 《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国际 标准 》 ( GPC) 2014 1 “固定源燃烧” 、 “交 通”、“ 工业生产过程和 产品 使用” 、 “ 农 业、 林 业和其他土地利用 ” 、 “ 废弃物 ” 透明性、 完整性、 一致性、 相关性、 准确性 城市 范围一 范围二 范围三 世界 1200 个城市及 地区 注: 1. 《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国际标准 》 ( GPC)的试用版于 2011 年发布,并进行了全球范围的试用。 14 1.1.1. 工具适用性 IPCC 先后发布了《 1995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以下简称 “ 《 IPCC1995 指南》 ” ),《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 1996 年修订版)》 (以下简称 “ 《 IPCC1996指南》 ” )和《 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以 下简称 “ 《 IPCC2006 指南》 ” )。这些指南的发布为各国正确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提供了依据,也提高了国与国之间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可比性。此外, IPCC 还 于 2000 年发布了《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不确定性管理》(以 下简称 “ IPCC 优良作法指南 ” ),旨在帮助各国减少温室气体核算的不确定性, 编制高质量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IPCC优良作法指南仅作为 1996指南的补充文 件,而不对其进行修订或替代。《 IPCC2006指南》保留了优良作法的概念及其在 IPCC优 良作法指南中介绍的定义,是目前各国最常用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 IPCC 系列指南仅核算国家边界范围内的直接排放,而未考虑间接排放(如从他 国调入的电力引起的排放)。而城市地理范围远小于国家,存在许多间接排放, 因此 IPCC 系列指南并不完全适用于城市,但城市仍可以参考 IPCC 系列指南 中关于直接排放的核算方法。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发布的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 称 “ 省级清单指南 ” ),用以指导各省编制温室气体清单。与 IPCC系列指南 相比, 省级清单指南根据中国国情给出了供参考的排放因子以及需要重点考 虑的排放 源。例如:在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面,省级清单指南重点筛选了 12 个工业生产过程 的 温室气体核算。如果城市工业生产过程包含这 12 个工业生产 过程以外的生产过程,则可参考 IPCC指南进行核算。此外,省级清单指南除了 核算省域范围内的直接排放外(核算方法与 IPCC 保持一致),还要求对电力调 入调出所带来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进行计算,并在信息项中进行披露。具体核 算方法可以利用省区市境内电力调入或调出电量乘以该调入或调出电量所属区 域电网平均供电排放因子,由此得到该省区市由于电力调入或调出所带来的所有 15 间接二氧化 碳排放。 虽然省级清单指南将电力的间接二氧化碳排放纳入核算范 围,但并未将电力碳排放在各部门中进行分配,也未纳入其他来源的间接排放。 与 IPCC 系列指南相比,省级清单指南更符合中国的排放特征,但是也并不完全 适用于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从全球来看,不同的城市采用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不尽 相同 ,这给各城市 间排放水平的比较带来了困难,且各城市在沿用自己国家发布的核算方法时也 遇到了各种困难和不足( Karna Dahal和 Jari Niemelä, 2017)。因此,城市需要 一个统一的且完善清晰的城市温室气体核算标准。 2011年,世界资源研究所 ( WRI) 、 C40城市气候变化领导小组( C40)、国际地方政府环境行动理事会 ( ICLEI) 、世界银行 ( WB)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UNEP)和联合国人类住区 规划署( UN HABITAT)首次达成共识,共同研究开发一个全球范围内统一的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 即《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国际标准 》( Global Protocol for Community-Scale Greenhouse,简称 GPC) 。 2013年 5月至 10月,《城 市温室气体核算国际标准(测试版 1.0)》在全球进行试点,包括东京、里 约热 内卢、伦敦等超大城市,也包括德国的 Morbach、美国的 Los Altos Hills小 型 社 区。其中,中国广东省中山市的小榄镇也参与了试点。 2014年,经过完善后的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国际标准》( GPC)正式发布。 市长契约( Compact of Mayors) 1将《 GPC》作为契约城市核算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全球公认的标 准,并在城市气候注册组织( Carbonn Climate Registry, CCR)平台 2上 报告与市 长契约相关的数据。契约城市也可在碳信息披露(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平台 3上报告排放量,报告的信息将自动链接到城市气候注册组织平台的 数据库中。截至到目前为止,共有来自 84个国家的 989个城市、镇和地区在城市 气候注册组织平台 上进行注册,涵盖了世界 10%的人口,在 2020年前承诺减排 二氧化碳总量达 11亿吨。 1https://www.compactofmayors.org/ 2http://www.carbonn.org/ 3https://www.cdp.net/zh 16 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世界自然基金 会( WWF)和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 ISC)基于 GPC标准,并结合《中国省级 清单指南》要求,针对中国城市开发了一个基于 excel软件的 “ 城市温室气体核 算工具 ” 以及该工具的使用指南 , 旨在为 中国城市提供既符合中国国情,又 与 国际标准接轨的温室气体核算途径,方便用 户 进行统计核算和数据上报,或进 行国际比较(世界资源研究所, 2013) 。 工具和指南的测试版 1.0于 2013年 9月 12日发布 。之后,在 2015年 4月 2日 ,又 发布 了 “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 2.0” , 以及《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 2.0更新说明》 。 相比工具 1.0,工具 2.0内容的更 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活动水平数据输入方法更新,二是内嵌数据更新, 三是现有报告格式完善,四是新增报告格式。 “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 2.0” 采 用 “ 一套数据、多套产出 ” 的方法, 可 同时产出 8种报告模式: “GPC 报告模 式 ” 、 “ 省级清单报告模式 ” 、 “ 重点领域排放 ” 报告模式(工业、建筑、交 通和废弃物处理)、 “ 产业排放 ” 报告模式、 “ 排放强度 ” 报告模式 、 “ 城市 能源结构相关的排放 ” 、 “ 能源平衡表产出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 和 “ 信息 项 ” 报告模式 (世界资源研究所, 2015) 。 城市与国家和省级层面相比,地理范围更小,因此城市与边界外的活动交 流 较 多(如:调入或调出的电力和热力、跨边界交通、跨边界废弃物处理、原 材料异地生产和产品异地使用等),城市层面跨边界排放占整体排放的比例也越 大,是不可忽略的排放量(世界 资源研究所, 2013)。而 IPCC系列指南和省级 清单指南在处理跨边界排放核算上有所缺失或过于简 化 。 GPC提出了范围一、 范围二和范围三的概念(见专栏 1.1),用于区分城市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使 核算更清晰,也提高了城市间的可比性。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 采用了 GPC中 提出的范围概念, 涵盖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中所有 “ 范围 一 ” 排放源 的计算,还包括了城市调入电力和热力产生的范围二排放, 以及跨 边界交通和跨边界废弃物处理产生的 “范围三 ”排放的计算。 17 1.1.2. 部门分类 从部门分类来看(见表 1.1),《 IPCC1996指南》 将 温室气体排放源 /吸收汇 分为 六 大部门,分别是 “ 能源活动 ” 、 “ 工业生产过程 ” 、 “ 溶剂和其它产品使 用 ”、“ 农业活动 ” 、 “ 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 变化和林业 ”、“ 废弃物处理 ” 。 《 IPCC2006指南》在《 IPCC1996指南》的基础上, 将“ 工业生产过程 ”及 “ 溶剂和其它产品使用 ”合并为“ 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 ”, 将 “ 农业活动 ”及 “ 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 ”合并为“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 。对于这两个 IPCC指南,《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的要求是发达国家在 2015年及 以后必须参照 2006年指南编制清单,对发展中国家则不做要求(世界资源研究 所和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合作中心, 2015)。 《 GPC》的部门分类与《 IPCC2006指南》基本一致,只是将 “ 能源活动 ” 下的二级分类 ——“ 固定源 燃烧 ” 和 “ 移动源 燃烧 ” 提到了一级分类的位置 。 专栏 1.1 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的概念 “ 范围一 ” 排放 是指发生在城市地理边界内的排放,即直接排放,例如生产过程 中燃烧煤炭、城市内供暖过程中燃烧天然气、城市内交通造成的排放等。 “ 范围二 ” 排放 是指城市地理边界内的活动消耗的调入电力和热力(包括热水和 蒸汽)相关的间接排放。 “ 范围三 ” 排放 是指除 “ 范围二 ” 排放以外的所有其他间接排放,包括上游 “ 范 围三 ” 排放和下游 “ 范围三 ” 排 放。前者包括原材料异地生产、跨边界交通以及购买 的产品和服务产生的排放,后者包括跨边界交通、跨边界废弃物处理和产品使用产生 的排放等。 其中, “范围一”为直接排放,“范围二”和“范围三”为间接排放 。 数据来源:世界资源研究所 . 2013. 中国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指南(测试版 1.0) . 18 《省级清单指南》 仍采用了 《 IPCC1996指南》 的部门分类方法 , 但未包括 “ 溶剂和其它产品使用 ”。《省级清单指南》中的“ 能源活动 ” 、 “ 工业生产过 程 ” 、 “ 农业活动 ” 和 “ 废弃物处理 ” 是排放源,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可能同时 存在排放源和吸收汇。 1.1.3. 清单编制原则 根据表 1.1可以看出, 不同清单指南提出的原则虽然 表达方式 不尽相同,但 实 质 内容大致是相同的。 首先,各指南都对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了要 求。完整性指全面覆盖温室气体排放源 /吸收汇,并对没有纳入的排放源 /吸收汇 进行说明。准确性指尽可能减少温室气体核算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偏差。此外, 《 GPC》还提出了相关性原则,即报告的 温室气体排放应恰当反应城市相关活 动引起的排放情况。也就是说城市需要核算的排放源并不仅限于在城市地理边 界内产生的直接排放,由城市活动引起的间接排放(范围二和范围三)也应纳 入核算,但具体纳入哪些间接排放源则与核算目的以及当地政府决策需要相 关。 虽然与 IPCC系列指南和《省级清单指南》相比,《 GPC》未提出可比性原 则,但是如果按照《 GPC》报告格式列明了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下的各类 排放源,还是有利于城市间进行排放水平比较的,通常城市提出的碳减排目标 多针对于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排放。 虽然与《省级清单指南》相比, IPCC系列指南和《 GPC》未提出可操作性 原则 , 但 IPCC系列指南提出了识别清单编制关键类别的方法 ,《 GPC》 提供了 “初级核算 ”( BASIC)、 “中级核算 ”( BASIC+)、 “高级核算 ”( EXPANDED) 三 种覆盖不同排放源的核算和报告规则 4,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为提高清单编制的可 4“ 初级核算 ” :包括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和废弃物处理的 “ 范围一 ” 排放、所有 “ 范围二 ” 排放, 19 操作性提供了指导。 此外, IPCC 系列指南和《 GPC》均提出了透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透明 性原则指:对于为编制某一清单所采用的假设和方法,应作出清楚的解释,以便 通报信息的用户仿制清单。一致性原则指:在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各个环节, 从边界 确定、方法选择、排放因子到活动水平,都必须保持一致性和系统性,从 而保证排放水平趋势分析和减排措施的可靠性,并且有利于城市之间的对比分析。 虽然《省级清单指南》未提出透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 则,但在 “ 表 7.1 温室气 体清单编制一般质量控制程序 ” 中提出了与这两个原则相关的要求,如:明确提 出 “ 评审内部文件和存档,检查这些记录是否可支持估算并能够复制排放、清除 和不确定性估算 ” ,提出 “ 检查数据库文件、类别间数据和时间序列的一致性 ” 。 《省级清单指南》提出了公平性原则,即考虑了不同地区间电力调入调出 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以及 废弃物处理的 “ 范围三 ” 排放。 “ 中级核算 ” :包括 “ 初级核算 ” ,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 的 “ 范围一 ” 排放,以及能源活动中交通的 “ 范围三 ” 排放。 “高级核算”:包括“中级核算”以及所有 其他间接排放(世界资源研究所, 2013)。 GPC建议城市尽可能详细的核算和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即选择 “ 中级核算 ” 排放源 ,如有困难, 应该至 少选择 “ 初级核算 ” 排放源进行核算和报告。 20 1.2.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步骤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包括 8 个步骤(见图 1.1)。首先确定城市温室气体核算 边界,接着确定需要核算和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然后确定计算方法并根据计 算方法的需要收集数据,最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为了确保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结果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透明性,还 应当 对数据的不 确定性进行分析,并实施质量控制与保证程序。 图 1.1 城市温室气体核算步骤 注:根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和《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指南(测试版 1.0)》中的核算步 骤进行整理得到。 1.2.1. 确定核算边界和排放源 城市地理边界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核算的目的。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 指南》推荐采用城市行政区划作为地理边界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一方面符 合中国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另一方面,很多数据是以行政区 划为单位进行统计的。如针对城市交通,最佳地理边 界为 “ 市 ” ,其他边 界不仅 可能因为缺少数据而难以核算,而且对行业减排政策制定的意义也不大(世界资 源研究所, 2013)。 21 有研 究人员将城市分为 4个城市空间边界,分别为 市域、市辖区、建成区和 城区 (蔡博峰, 2014)。 市域 属于中国行政区划一级,与《中国城市温室气体 核算工具指南(测试版 1.0)》推荐选择的地理边界一致。中国城市排放清单和 低碳城市规划主要是基于市域范围开展; 市辖区 主要指市域内的区(不包括 县),一般是中国城市中经济活动强度较大的区域; 建成区 是基于物理参数 (主要是指硬化地面)定义城市的核心指标,主要是城镇建设用地; 城区 5是基 于城市功能而确定的城市范围,城市的主要功能是人口和就业的集聚,因而人 口密度是判断城市的核心参数。图 1.2以上海市和重庆市为例, 展现 城市空间边 界的关系。 a) 上海市 b) 重庆市 图 1.2 四个城市空间边界关系 数据来源:蔡博峰,张力小 . 2014.上海城市二氧化碳排放空间特征 . 蔡博峰 . 2014. 中国 4 个城市范围 CO2 排放比较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 . 在进行国际城市碳排放对比分析时,采用城区边界被认为更能表达城市的 真正特征,而不是当前主要采用以行政边界(市域)作为城市边界的普遍做 5城区边界是按照 OECD判定程序确定的 , 具体 方法 参见文献“ 蔡博峰 ,王金南 .基于 1km 网格的天津市二氧 化碳排放研究 [J].环境科学学报 , 2013, 33( 6) : 1655-1664.” 22 法,市域边界和市辖区边界接近 OECD国家州( State)和县( County)的概念 (蔡博峰, 2013;蔡博峰, 2014;蔡博峰和张力小, 2014)。表 1.2对比了 2007 年不同城市空间边界内的人均碳排放量,除重庆外,上海市和天津市城区的人 均碳排放均低于市域边界的排放水平。 2007年上海市、天津市和重庆市城区边 界人均碳排放分别是纽约的 1.90倍, 0.74倍和 1.24倍。 城市在 建成区 边界 内 的人 均碳排放量最高,市域边界的碳排放总量最高。 通过对不同城市边界范围内的碳排放进行分析比较,有助于全面掌握城市 的 温室气体 排放特征,以此制定低碳发展政策措施。与市域边界相比,其他边 界碳排放核算的数据基础 较为 薄弱,制约了细分边界的碳排放核算。 综上,关于城市温室气体核算边界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 温室气体 清单 编 制 目的、数据可得性、项目资源等多种因素。 表 1.2 2007年不同城市边界核算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对比单位: tCO2/人 城市边界 上海 天津 重庆 纽约 市域 13.48 11.3 4.9 6.33 市辖区 13.61 10.84 6.97 建成区 16.15 -- 11.3 城区 12.04 4.71 7.86 注:表 1.2中 的 中国城市碳排放数据包括能源活动和工业过程产生的范围 一 和范围 二 的排放。 数据来源: 蔡博峰,王金南 . 2013. 基于 1km 网格的天津市二氧化碳排放研究 . 蔡博峰,张力小 . 2014. 上海城市二氧化碳排放空间特征 . 蔡博峰 . 2014. 中国 4个城市范围 CO2排放比较研究 —— 以重庆市为例 The City of New York.2010. Inventory of New York City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2010. 地理边界确定后,就可按照排放源部门和由边界引申出的范围一、范围二 23 和范围三定义 6对城市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分类。温室气体排放源部门对应的气 体种类和范围如图 1.3所示。由于城市产业结构的差异, 每个 城市不一定涵盖所 有温室气体排放源部门,需根据城市自身情况确定需要核算的排放源。 IPCC系 列指南提出了识别清单编制关键类别的方法, GPC提供了 “ 初级核算 ” ( BASIC)、 “ 中级核算 ” ( BASIC+)、 “ 高级核算 ” ( EXPANDED)三种覆 盖不同排放源的核算和报告规则 7,城市可将此作为参考依据,结合可操作性, 选择核算和报告的排放源。 不同 类型的 温室气体吸收红外线的能力 也 不同,对全球增温造成的影响也 不同。为了统一衡量不同温室气体对全球增温的影响, 全世界是 以 CO2为基 准,将其他温室气体换算成二氧化碳当量( CO2e),这一属性被称为 “ 全球增 温潜势 ” ( GWP), 它是 指特定温室气体在一定时间内相当于等量 CO2的吸热 能力。 根据人们对温室气体的研究和发现, IPCC第二次报告( 1995年)、 IPCC 第三次报告( 2001年)、 IPCC第四次报告( 2007年)和 IPCC第五次报告( 2013 年) 发布 的 GWP值 不尽相同 。《省级清单指南》建议采用第二次评估报告数 值。城市也可自行选择,但需要说明选择的数值。 6关于范围的定义见 1.1 节中的专栏 1.1 7关于 “ 初级核算 ” 、 “ 中级核算 ” 和 “ 高级核算 ’的定义见 1.1 节中的脚注 1。 24 图 1.3 温室气体排放源部门对应的气体种类和范围 数据来源:世界资源研究所 . 2013.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指南(测试版 1.0)。 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第七种温室气体三氟化氮( NF3)暂不计算。 1.2.2. 确定计算方法和数据收集 无论是城市还是省级温室气体核算的基本计算原理 均 与 IPCC系列指南一 致,即温室气体排放量等于活动水平与排放因子的乘积(见公式 1.1)。 IPCC系 列指南提供了不同层级的清单估算方法,差别在于活动水平数据与排放因子数 据的详细程度。 温室气体排放量 =活动水平 ×排放因子 公式 1.1 以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为例,活动数据可以是各种化石燃料的表 观消费量,也可以是分部门、分能源品种、分主要燃烧设备的能源活动水平数 据;碳排放因子可以采用国家推荐的参考值,也可以选择基于当地燃烧设备的 实测值。 对于城市重点排放源, 如果 可以获得 详细数据,应尽量采用较高层级的方 法学。城市也可以采用模型计算碳排放量,比如:伦敦在核算下辖 33个市镇的 能源活动碳排放中,使用交通 模型和 “ 自下而上 ” 收集 的数据(包括对小汽 车、公交车路线的问卷调查等)对 33个市镇的道路交通排放进行分配;新西兰 惠灵顿地区各个城市的机动车行驶里程数来 自 “ 惠灵顿交通战略模型 ” ( Wellington Transport Strategy Model)(世界资源研究所和浙江省应对气候变 化和低碳发展合作中心, 2015)。 由上述分析可知,计算方法的选择将直接影响数据收集方案的制定。那么如 何确定计算方法呢?根据图 1.4和表 1.3可知, 温室气体 清单 的 用途决定了 对 清 单内容的最低要求,从而影响计算方法的选择和数据收集需求。而数据的可得性 又反过来决定 了 清单内容的详细程度和计算方法的选择。 根据图 1.4可知, 数据 25 缺失有多种原因 ,第一种情况是城市有相关数据,但是找错了部门,从而未获得 所需数据;第二种情况是城市有相关数据,但涉及保密问题无法获得相关数据, 这两种数据缺失情况都有可能通过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获得;第三种情况是确实 没有数据,可以先通过科学的估算方法获得数据(关于缺失数据估算方法的内容 见 1.3.1),如果无法进行估算, 就 只能调整计算方法。因此 计算方法与数据收集 方案之间是互动关系 。 图 1.4 确定计算方法和数据 收集需求流程图 26 表 1.3 清单用途、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关系表(以能源活动为例) 清单用途 清单内容 方法选择 最低活动数据需求 最低排放因子需求 城市碳排放强度 目标考核 城市碳排放总量数据 一次能源分燃料消费量,城市电 力调入调出量,化石燃料非能源 用途的固碳量 国家推荐的燃料排 放因子参考值 摸清家底 城市分部门基本排放数据 分部门燃料消费量数据、工业化 石燃料非能源用途的固碳量 (通 常可从能源平衡表中获得) 国家推荐的分部门 燃料排放因子参考 值 制定低碳规划 城市分部门详细排放数据 工业分行业、分能源品种、分主 要燃烧设备的能源活动水平数 据,高耗能产品产量或分行业增 加值数据; 分交通类型分能源品种的能耗数 据,交通工具拥有量,年均行驶 里程等; 分建筑类型分能源品种的能耗数 据等 国家推荐的分部门 燃料排放因子参考 值 服务碳交易 企业碳排放数据 基于企业的分能源品种能耗数据 国家推荐的分部门 燃料排放因子参考 值 数据来源主要分为统计数据、部门数据、估算数据和调研数据。这些数据来源的优先级 别见图 1.5。由于统计数据和部门数据为政府发布,具有权威性 ,数据 准确性也相对有保证, 因此这两类数据的优先级较高。如果这两类数据缺失,可以通过估算或调研获得。估算方法 相对调研省时省力,但估算方法有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调研方法有时可以获得更细致 的数据。因此到底选择估算方法,还是调研方法,需要根据所需数据的详细程度、数据的不 确定性和项目资源等因素综合考虑。 关于数据收集和估算方法的详细描述请参见 1.3节。 27 图 1.5 数据来源和优先级 1.2.3.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中国城市多采用《省级清单指南》的报告格式,即罗列城市各排放源的直接 排放量(即范围一),仅对城市电力调入调出产生的排放量进行披露,未将电力 消费产生的间接排放分配到各终端消费部门。此外,也不把国际燃料舱产生的排 放和生物质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纳入总量考核范畴,而仅进行信息披露。 GPC报告模式涵盖了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量。 城市 考核自身排放总量时 , 通常包括 GPC“初级核算 ”要求报告的排放源 , 即 能源活 动 、 工业生产过程和废弃物处理的 “范围一 ”排放 、 所有 “范围二 ”排放 , 以及废弃 物处理的 “范围三 ”排放 。 但需要注意的是 , 若 将这部分的 范围一排放 、 范围二排 放 和范围三排放 直接相加,将会造成重复计算。 这里以 电力 相关温室气体排放核 算为例进行说明。 根据 GPC 对范围的定义,电力相关的排放量只涉及范围一和 范围二,不涉及范围三。范围一的电力排放量为 城市本地电力生产引起的 直接 排 放量 ,范围二的电力排放量为来自电网的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量。由于 城市消费 的 绝大部分 电力 均通过电网输送 ,因此 绝大部分 城市电力消费引起 的 排放 (包括 28 本地上网电力) 都需要纳入范围二 (见公式 1.2) , 而由于本地上网电力来自本地 发电设备,因此这部分排放量也需要在范围一中报告。可见,本地上网电力引起 的排放量被核算了两次,因此在计算城市电力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时需要扣除被重 复计算的本地上网电力引起的排放量。也就是说 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小于范围 一、范围二和范围三排放量的直接加和 。 范围二电力消费引起的排放量=本地上网电力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电网调入电力蕴含 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电网调出电力蕴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公式 1.2 虽然《省级清单指南》和《 GPC》均提供了 规范 的报告格式,对 于 研究人员, 这种报告格式非常清晰明了,但是对于决策者和公众,这样的报告格式并不容易 看懂 ,人 们更关心的是对清单的解读,比如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变化趋势、 分部门排放特征以及清单对政策和实践的指导意义等。因此,城市在编制清单报 告时不仅要满足技术需求,也应考虑 清单的应用和 读者的 需求 。一些已开展多年 清单编制的国际城市(如:斯德哥尔摩、东京、纽约等)在其清单报告中更注重 对清单结果的分析,反而弱化了技术层面的阐述。 综上,城市可基于同一组数据,根据不同读者的需求 ,产出不同格式的报告, 并增加对清单结果的分析和解读(详见 1.4节) 。表 1.4给出了城市温室气体排放 总量报告格式示例。省级清单报告格式和 GPC报告格式请参见《省级清单指南》 和《 GPC》。 29 表 1.4 城市 碳 排放报告 表 部门 CO2e 排放量 其中 (万吨) 范围一 范围二 范围三 能源活动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其中:工业 建筑业 大交通 商业和公共建筑 住宅 小计 工业过程 农业活动 废弃物处理 固废处理 废水处理 小计 碳源总计 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净碳汇 净碳排放量 注:表 1.4 仅作为示例,城市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调整。比如:可增加分温室气体种类和分燃料的排放 量。 1.2.4. 不确定性分析 造成清单结果不确定性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缺乏完整的活动水平数据、模型 系统的简化和对缺乏数据的估算等。一些不确定性可以量化(量化方法见《省级 清单指南》),而另一些不确定性原因可能更难识别和量化,优良做法是在不确定 分析中尽可能解释所有不确定性原因,并且明确记录包括 哪 些不确定性原因。不 确定性分析的目的主要是用于帮助确定未来向哪些方面努力,以便提高清单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