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琼慧:“十三五”分布式电力政策解读
“十三五”中国分布式光伏 政策 解读 2017年 10月 27日 李琼慧 政策走势 : “十三五”发展环境 主要内容 1 3 政策对象:分布式光伏定义 2 政策内容:项目管理、并网管理、激励政策 2 总装机容量 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 以各个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 源发电 除煤炭直接燃烧以外的各种废弃物发电,多种能源互补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 、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总装机容量 5万千瓦及以下的煤层气发电; 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高于 70%且电力就地消纳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等。 根据 2013年 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 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 的定义: 分布式发 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 网,且以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 联供设施 。 一 、分布发电包括哪些?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包括哪些?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 2013〕 24号 ) 关于分 布式发电的提法 , 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 工商业 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 系统; 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 构筑物的小型 分布式光伏 发电 系统 ; 新城镇、新农村光 伏建筑 一体化 项目 ; 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 偏远 地区及 海岛; 2014年 9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 知 》 ( 国能新能 〔 2014〕 406号 ) , 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 首次提出 分布式光伏电站 概念 。 开发区 和大型工商 企业屋顶 建筑光伏,包括火车站 (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 合交通枢纽建筑、大型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 公共设施 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 纳的 分布式光伏 电站 在 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 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 网(东北地区 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 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 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 管理 。 2016年 《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 》 ( 发改能源 〔 2016〕 1163号 ) 拓展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范围 。 建筑光伏 : 利用 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 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 项目,不 限规模的光伏发电类型 。 分布式地面电站 :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 35千伏及以下 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 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 2万千瓦且所 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 纳入分布式 光伏发电规模指标 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 电价 。 光伏扶贫中的村级电站(含户用) :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 5千瓦 左 右。 7 三、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新形势 ( 1)光伏发电发展总体情况 4 ( 2)分布式光伏发电历年发展情况 ( 3) 2017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 政策走势: “十三五”发展环境 主要内容 1 3 政策对象:分布式光伏定义 2 政策内容:项目管理、并网管理、激励政策 10 国家政策演变 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经历了初投资补贴到上网电价补贴的发展过程, 且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之中。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09-2012年中国分布式光 伏实行投资补贴政策,启动了 中国的分布式光伏市场。 2013年中国分布式光伏 开始实行电价补贴政策, 采取“优先自用、余电上 网”方式,全部电量享受 0.42元 /kWh补贴。 2013/7/4: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 2013〕 24号) 一、 项目规模及配置管理 ( 一 ) 2013年 11月 18, 国家能源 局关于 印发 《 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 办法 》 的 通知 ( 国能新能 〔 2013〕 433号 ) , 提出了分布式 光 伏项目管理的基本 原则 。 对光伏项目实行规模总控和备案管理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 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级市能源主管部门 实行备案管理;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由电网公司受理并代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 项目备案;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 电业务许可。 鼓励 各级地方政府通过 市场竞争方式 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 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 。 已 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 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 。 ( 二 ) 2014年 8月 26日 , 国家 能源局下发 《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 有关政策的通知 》 ,进一步完善分布式 光 伏项目管理 。 放开分布式光伏年度计划规模,对于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不受年度计划 规模限制,示范区项目可以先备案,后追加规模指标 。 《 通知 》 提出:对各类自发自用 为主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受到建设规模指标限制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 剂解决或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规模指标。同时,对示范区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含就近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可按照“先备案,后追加规模指标”方式管理,以支 持示范区建设持续进行。。 分布式光伏 项目 运营 模式 可调整。 《 通知 》 第 7条规定:“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 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与电网企 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电网企业负责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申请补贴目录 变更”。 扩大分布式光伏项目范围。 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 35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 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 2 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 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 示范区 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向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 通知 》 第 8条规定:“在示范 区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 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电网企业 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 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农业设施相结合,促进农村居民 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 。 同年 10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 《 关于 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 ,在河北、山西、安徽、甘肃、宁夏、 青海 6省(区)各选取 5个贫困县开展试点,以村为单位,重点开展光伏扶贫。 ( 三 ) 2016年 5月 23日 , 国家 发改委 、 国家能源 局 《 关于 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 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 意见 》 ( 发放能源 〔 2016〕 1163号 ) 提出了 “ 放 管结合 ” 的思路配置项目 。 不限规模的光伏发电 类型 : 1) 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 2) 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 3)开展光伏发电市场交易等改革创新试点 ; 4)光伏扶贫中的村级电站和集中式电站 普通光伏电站项目 : 1)鼓励 采用竞争方式配置项目,并将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 。 2)对竞争 方式配置项目并推动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明显下降的地区,其当年普通光伏电 站建设规模直接按一定比例扩大,具体扩大比例在每年下达建设规模时一并确定。 ( 四 ) 2017年 7月 19, 《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 “ 十三五 ” 规划实施的指导 意见 》 , 进一步明确了 “ 市场 自主和竞争配置 并举 ” 项目管理方式 , 并明确集中式 风电和 光伏发电的年度规模确定及分配都要 以省级 电网 企业承诺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和出具的 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意见为前提 。 分布式及参与市场化交易项目 :屋顶 光伏以及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就近消纳的 2万千瓦以下光伏电站等分布式项目,市场主体在符合技术条件和市场规则的 情况下自主建设 ; 集中式 光伏 电站 :以 不发生限电为前提,设定技术进步、市场消纳、降低补贴 等条件,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 ; 光 伏 扶贫: 根据 有关地区扶贫任务的需要,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 同扶贫部门组织地方政府编制光伏扶贫计划 。 领跑者项目 :国家 能源局统一组织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基地及基 地内项目业主均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方式选择; 三、 并网及运行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 ,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 , 出台并不断修 订完善 《 国家电网关于促进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工作的意见 》 。 . 2012年 10月 2013年 2月 2013年 11月 光伏发电; 以 10千伏及以下 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且单个并网点总 装机容量不超过 6 兆瓦 包括太阳能、天然气、 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 、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 发电等类型; 以 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 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 装机容量不超过 6兆瓦 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 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 总装机容量不超过 6兆瓦。 35千伏电压等级接 入,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 50%;或 10千伏电 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 6兆 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 50% 持续修订 (二)电网企业相关并网管理及服务规范 (二)电网企业相关并网管理规范 及 服务意见 并网政策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下两种类型分布式电源(不含小水电) 第一类: 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 不超过 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 第二类: 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 50%的分布 式电源;或 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 6 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 50%的分布式电源。 接入点为公共连接点、发电量全部上网的发电项目,小水电,除 第一、二类以外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本着简便高效原则,做好并 网服务。 1.提供优质服务 ( 1)“一口对外”并网服务 ( 2)并网流程时限 承诺 ( 3)为自然人分布式光伏提供项目备案服务 ( 4)提供补助资金结算服务 ( 5)提供多种咨询渠道接受咨询与投诉 2.提供优惠措施 ( 1) 为分布式电源接入改造公共电网 。 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 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 ( 2)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其接入工程由电网企业 投资建设。 ( 3)分布式光伏免收系统备用费及各类基金和附加 ( 4)为分布式电源提供免费的接入系统方案设计。 ( 5)提供并网流程全程及补贴资金支付免费服务 ( 6)免费提供计量表计 三、 激励政策 政策走势: “十三五”发展环境 主要内容 1 3 政策对象:分布式光伏定义 2 政策内容:项目管理、并网管理、激励政策 28 《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 :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 +” 多元 化利用。 2020 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 1.1 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 6000 万千瓦。 《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 :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重点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 2020 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 1.1 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 6000万以 上。 《 可再生发展“十三五”规划 》 : 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 +” 综合利用工程。 一是 已建成且具备 条件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用电集中区域规模化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二是 电力负荷大、工商 业基础好的中东部城市和工业区周边,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三是 结合土地综合利 用,依托农业种植、渔业养殖、林业栽培等,因地制宜创新各类“光伏 +” 综合利用商业模式, 四是 在 中东部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人人 1千瓦光伏”示范工程,建设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 《 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 :优先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接入 低压配电网并就近消纳。 一是 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到 2020年建成 100个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 区,园区内 80%的新建建筑屋顶、 50%的已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 二是 鼓励结合荒山荒地和沿海滩 涂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等废弃土地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光伏 +” 应用工程。 国家 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发展“十三五”相关规划 一 、规划 要求 机遇之二:全面深化改革 —— 电改 9号文 二、电 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