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各城市补贴
2017 年国内最新、最全分布式光伏政策汇编 关键词: 分布式光伏 补贴政策 全国 6 月 26-30 日 售电研讨会+电力交易员仿真训练启动报名 7 月 20-21 日 电动汽车及充电桩行业盛会重磅来袭 点击快速报名! :2017 年伊始,分布式光伏无疑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无疑是影响分布式电站投资收益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今天,小编就为您奉上我国各省市及区县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的最新动态。 【国家分布式补贴政策】 分布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 0.42 元(含税,下同) ,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 则上为 20 年。 【全国地方各省市分布式政策】 1、上海市 分布式:工、商业用户为 0.25 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 0.55 元/ 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 0.4 元/ 千瓦时。 2、北京市 分布式: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 0.3 元(含税)的 奖励,连续奖励 5 年。 3、重庆市 在巫山、巫溪、奉节等 3 个县开展试点。在 20-25 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 2000-3000 元的现金收入。对建卡贫困户,市 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 8000 元/户。对项目农户,采取发电量“全额上网”,净电量结算方式,按现行的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1.00 元/ 千瓦时执行。 4、江苏省•无锡市 分布式: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对居民屋顶使用本地产品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可 按照 2 元/ 瓦的标准给予补贴。 分布式电站:一次性补贴 20 万元/兆瓦;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 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 20 万元和 100 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 5、镇江市 分布式:地方光伏补贴 0.1 元每瓦。 6、扬中市 分布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 0.42 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 0.15 元 /千瓦时、0.1 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 2015~2017 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 0.3 元/千 瓦时,补贴年限 6 年。对已建成的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 50%补贴。 7、句容市 分布式:2015-2017 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工商业项目补贴 0.1 元/千瓦时,居民屋顶项目补贴 0.3 元/千瓦时,均连补 5 年;同时对 屋顶出租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 20 元/平方米的补助。 备注:对屋顶出租亦有补贴 8、苏州市 分布式:2014~2016 年期间建成并网投运的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 0.1 元/千瓦时补贴。暂定 补贴期限为三年。 9、盐城市 分布式:每年认定 20 个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市级补贴,单个项目年度发电补贴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10、浙江省 分布式: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 0.1 元/千瓦时。 11、杭州市 分布式: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级财政再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并网发电之月起连续补贴 5 年)。 12、富阳市 一是发电电量补贴。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 0.3 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 0.2 元/千瓦时标准给 予补贴。 二是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 1 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 13、建德市 2016 年底前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标准如下:企业自用的给予 0.2 元/千瓦时,上大网的给予 0.1 元/千瓦时;对居民住宅的 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 1 元/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 14、温州市 分布式:2016 年底前建成的分布式项目:工商屋顶电站每度补贴 0.1 元,居民电站每度补贴 0.3 元,补贴期限均为 5 年。 15、泰顺县 分布式:给予每度电 0.3 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 5 年。 16、永嘉县 分布式: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大于 50KW 的,给予每度电 0.4 元补贴,一补五年;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 量给予每瓦 2 元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每千瓦时 0.3 元的补贴(不享受温州市市级补贴)。 17、洞头县 分布式:装机容量达到 50 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 量),给予每度电 0.4 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 光电旅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 0.1 元奖励。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 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 2 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 0.2 元补贴,一补五年。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于民建建 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 0.05 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 模式不补。 18、瑞安市 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大于 50KW 的,给予每度电 0.3 元补贴,一补五年;给予出租屋顶用于建设分布式电站的厂房所有者 0.05 元/ 度补贴,连补 5 年(不享受温州市市级补贴 )。 19、乐清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年发电量给予每度电 0.3 元(含税) 的补贴,连补 5 年(不享受温州市市级补贴 )。 20、泰顺县 分布式:2015-2018 年底前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给予每度电 0.3 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 5 年(不享受温州市市级 补贴) 。 21、丽水市 分布式:自 2014 年起到 2016 底,补贴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基础上,再补贴 0.15 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 5 年。 22、宁波市慈溪县 对列入宁波市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项目给予主要设备购置额 10%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 23、宁波市象山县 自 2014 年起至 2016 年底前建成的,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市财政补助基础上,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地方补贴: 一是企业在屋顶上自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按 0.1 元/ 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 5 年;二是企业在屋顶除外的其它地方自建光伏发电项 目的按 0.05 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 5 年;三是由第三方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投资方享有 0.05 元/千瓦时补贴标准,屋顶资 源提供方享受 0.05 元/千瓦时补贴标准,连续补助 5 年。 24、宁波市鄞州区 在鄞州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 0.25 兆瓦(MWp)),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 0.6 元/瓦的补助, 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全部使用我区企业生产的组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 0.9 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按照市场机制成立面向家庭应用市场的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公司,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 0.6 元/瓦的补助(改造对象必须 位于鄞州区范围内)。光伏发电样板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奖励。 25、湖州市 市区居民屋顶实行光伏发电补贴的,每度电可享受 0.18 元补贴,其补贴时限为发电之日起 5 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该政策执行之 日起 5 年) 。对 80%以上采用市区生产光伏组件等关键设备的项目,湖州市也将按每瓦 0.3 元标准给予装机补贴,每个项目最高 2000 元。 26、德清县 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其中,对在工业厂 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年补贴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企业,后两年补贴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对享受项目投资补助的光 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奖励。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 2 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 1 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 27、安吉市 对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 0.1 元/千瓦时,自发 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已享受国家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 15 元/ 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28、嘉兴市 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对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按发电量每千瓦时补贴 0.15 元,其它投 资者建设每千瓦时补贴 0.1 元,以上政策自并网之日起连续补贴 3 年。(每户不大于 3 千瓦) 29、秀洲区 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 1 元/瓦的补助(鼓励优先 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 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 100%补助,低于 30%给予 80%的补助)。 30、平湖市 分布式:对 150 千瓦以下分布式光伏屋顶项目,从建成并网起前两年按 0.25 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 0.2 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 助;对在居民屋顶成片建设 0.1 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 2 元的一次性补助。 31、海宁市 1.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 0.1MW 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 2014 年底前建成的按 0.35 元/kWh 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 5 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量给予 0.3 元/W 一次性补助。 2.(1)对 2015 年度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继续实施电量补贴,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 0.2 元,补贴时间截止到 2018 年底。坚 持“先建成、先补助 ”的原则,对申请补贴的项目按 60 兆瓦规模实行额度管理。对额度内项目的屋顶资源提供方按每瓦 0.2 元给予一次性 奖励。 (2)对 2014 年度投资的续建项目于 2015 年并网的,按每千瓦时 0.2 元给予电量补贴,补贴时间截止到 2018 年底。屋顶资源提供 方仍按每瓦 0.3 元给予奖励。 (3)对利用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建安费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光伏小镇内的成片居民住宅光伏发电项目按每瓦 3 元给予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 6000 元,不同时享受我市电量补贴。 对利用村级办公用房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参照本条执行。 (5)适度支持光伏小镇内与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农光互补” 电站项目,按每千瓦时 0.2 元给予电量补贴,补贴时间截止到 2018 年底, 2015 年补助额度控制在 10 兆瓦内。 32、绍兴市 光伏发电每度可享补贴 0.72 元 33、绍兴市滨海委 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着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 5% 的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 200 万元,补助资金列入新城当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专项资金计划。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 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并于 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政发〔2013〕49 号文件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 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 0.42 元/千瓦时、省 0.1 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 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 0.2 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34、诸暨市 符合上级规定,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间起按其 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 0.42 元/千瓦时、省 0.1 元/ 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市财政再给予 0.2 元/ 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累计相加, 一个项目可享受 0.72 元/千瓦时的政府补贴。 35、店口镇 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 2016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 号) 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 的相关企业( 单位) 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自发电之日起可享受 0.82 元/千瓦时补贴,其中国家 0.42 元/千瓦时(有 效期 20 年) 、省 0.1 元/千瓦时(有效期 20 年 )、诸暨市 0.2 元/ 千瓦时补贴( 有效期 5 年) 政策。 36、衢州市 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项目工程造价的 3%给予补助( 金太阳项目除外) 。 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 5 年内,对绿色产业集聚区内采购本地光伏产品建设分布式 光伏发电的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 1.0 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 0.3 元/ 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对于已享受国家、省级各类补贴政策的 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具体办法由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 37、开化县 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建设 1 兆瓦及以上的县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在省级电价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暂无正式文件,仅供参考) 38、衢江区 在衢江区注册的光伏发电企业,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企业每度电 0.1 元的补贴,暂定 3 年。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3 年内建成并网发电的企业享受该政策。 39、龙游县 对县域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 1 兆瓦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一奖一补” 政策。一是投资奖励。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 0.3 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发电补助。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暂定 5 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 1.0 元/ 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 0.3 元/千瓦时上网电价补贴。对申报取得国家、省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如“金太阳”项目) ,不再享受“一奖一补”政 策。 40、江山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 0.3 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 予 0.15 元/ 千瓦时的补助。有效利用“屋顶资源” :鼓励年综合能耗 1000 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 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 10 元/平方米的补助。对年综合能耗超过 5000 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 1.76 吨标煤以上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上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41、金华市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 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 0.2 元/千瓦时、0.3 元/千瓦时,连续补贴 3 年。 42、磐安县 分布式:居民光伏发电项目 2018 年前建成,给予 0.2 元/度补贴,连续补贴 3 年。 43、永康市 文件指出永康市 2020 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目标为 200 兆瓦以上,关于补贴除了国家每度补贴 0.42 元(有限期 20 年),浙江省 补每度 0.1 元( 有限期限 20 年)还能享受永康市工商业屋顶等每度补贴 0.1 元-0.2 元(2016 年底建设并网的 0.2 元,2018 年底建设并网 0.15 元,2020 年底建设并网的 0.1 元),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每度补贴 0.3 元( 有效期 5 年,截止 2020 年底) 。 44、义乌市 实行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政策: 对于居民用户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 2 元/瓦; 对于提供场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提供屋顶的企业一次性补贴 0.3 元/瓦。 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企业,按照发电量给予 0.1 元/度,连续补贴 3 年。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其他市级财政补助。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 、 “光电建筑一体化”等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补贴。 45、东阳市 补贴措施:对在东阳市注册的光伏企业并且在东阳新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 补助的基础上,再按 0.2 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连续补助三年。 46、台州市 对 2016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 0.42 元/千瓦时、省 0.1 元/千瓦时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 电之日起实际所发电量由当地政府再补贴 0.1 元/ 千瓦时,连续补贴 5 年。凡是在市区实施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同等条件下鼓励采用本 市光伏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已取得中央财政相关补助的项目(如“ 金太阳”项目) 不再享受该政策。 47、广东省•广州市 2020 年之前建设完成的项目,对于项目建设个人或单位,按照 0.1 元/千瓦时的标准,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 10 年。对 于建筑物权属人,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 0.2 元/瓦的标准确定补助金额。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 200 万元。 48、东莞市 2017 年 5 月 26 日,东莞启动实施新一轮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政策,按项目来看,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助 144 万, 而从实际发电量来看,工商业类项目的补助标准为 0.1 元/千瓦时、居民类项目则为 0.3 元/千瓦时,二者均将获得连续补助 5 年。 49、阳江市 家庭光伏发电补贴及并网申请材料补助标准家庭光伏发电产生的电量,政府给予用户 0.42 元/度(含税)的补贴,补贴年限则暂时 没有规定。用不完的电量以 0.5 元/度(含税) 的价格卖给供电部门。 50、佛山市 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达到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达 1000 瓦及以上的,按 1 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 最多不超过 1 万元。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连续 3 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助。 对 2014—2015 年建成、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15 元/千瓦时,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 起连续 3 年给予补助。 51、佛山市禅城区 (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范围主要为 2017-2018 年禅城区已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的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 补助标准:(1)符合条件的项目按 20 万元/兆瓦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2)已 享受国家“金太阳 ”和“光电建筑一体化”、禅城区 “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补助。 (二)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范围主要是 2017-2018 年禅城区已建成并通 过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 奖励标准:(1)符合条件的项目按 20 万元/兆瓦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 电建筑一体化” 、禅城区 “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奖励。 52、顺德区 一、奖励 (一) 奖励范围。2016—2018 年在我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 筑物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业主。 (二) 奖励标准。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 2 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 超过 40 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 1000 瓦及以上的,按 1 元/瓦奖励,单个项 目奖励最多不超过 2 万元。 二、补助 (一) 补助范围。在我市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投资者。 (二) 补助标准。对 2016—2018 年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15 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 连续 3 年进行补助。 53、广西省 家庭户装补贴 4 元/瓦,公共设施补贴 3 元/瓦,对示范工程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但对补助支持规模设置上限“家庭户装规模 3 千瓦,公共设施总规模 600 千瓦。 54、桂林市 目前对纳入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全电量给予财政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 0.42 元/千瓦时;对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 业按照本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4552 元/ 千瓦时)收购。 55、安徽省•合肥市 近期合肥新出的补贴政策: 对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 0.25 元/千瓦时补贴, 补贴执行期限 15 年。 对装机规模超过 0.1MW 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 10 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 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 100 万元。 对使用《合肥市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中光伏构件产品替代建筑装饰材料、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在项目建成并网后, 除享受市级度电补贴外,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 1 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 100 万元。 56、亳州市 分布式光伏项目按年发电量给予 0.25 元/千瓦时财政补贴;补贴时限为 10 年。 57、马鞍山市 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马鞍山市企业生产的组件,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 0.25 元/千瓦时补贴。 58、江西省•上饶市 上饶人民政府颁发新政,鼓励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并对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0.15 元/度电,补贴暂定 5 年。 59、萍乡市 萍乡市给予建成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以下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 一是将年度实际利用分布式光伏电量超过总用电量 50%、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碳排放的工业企业,认定为低碳企业,准许其享受 低碳企业有关优惠政策; 二是用电企业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量不计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备注:实行的是优惠政策。 60、新余市 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的基础上,按每千瓦时 0.1 元的标准给予度电补贴, 连续补贴 6 年。 同时对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实施的“万家屋顶” 项目,另外再给予 1 元/ 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61、湖北省 2015 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的项目,根据其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 0.25 元,光伏电站项目每千瓦时补 贴 0.1 元。以上补贴标准均含 17%增值税,电价补贴来源纳入销售电价疏导。2016 年至 2020 年并网发电的项目,电价补贴标准根据补 贴资金筹措和项目开发成本等情况另行确定。电价补贴时间暂定 5 年,5 年后视情况再行确定补贴政策。 62、黄石市 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黄石市在国家每度电补贴 0.42 元的基础上,再补贴 0.1 元; 63、宜昌市 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宜昌市每千瓦时另行补贴 0.25 元。 64、随州市 持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 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65、荆门市 分布式:补贴标准为 0.25 元/KWh,补贴期限五年。 66、山西省•太原市 对来并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必备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实际完成投资额 5000 万元以下、5000 万元~1 亿元和 1 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奖励。 67、晋城市 2015—2020 年期间建设完成的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 3 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 0.2 元/千瓦时。 68、陕西省 省级补贴:2015-2017 年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按照 1 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69、商洛市 对在商洛市注册并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电池板、组件的发电企业,除享受省有关补贴外,市财政再按发电量给分布式光伏 补贴 0.05 元每度。 70、商南县 价格政策 (一) 是县供电分公司按照每千瓦时 1 元的上网标杆电价全额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量; (二) 是县供电分公司对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目前每千瓦时 0.3894 元),国 家进行全电量补贴每千瓦时 0.42 元。 市级分布式光伏电站每度补贴 0.02 元,县级财政每度补贴 0.03 元。补贴时间从电站建成投产算起,时限暂定 15 年,补贴资金 来源于光伏发电企业缴纳税金的县级留成部分。 财政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光伏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 条件的,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省级财政每瓦 1 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外,对在 我县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县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10MW 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 20MW 以上的企业,按其劳务报酬 计征的个人所得税本级收入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彩钢、构件等 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上一次性奖励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县上在已设立的企 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在我县注册纳税的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年度重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对重点示范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以奖 代补等支持。配套政策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县经贸局对县内应用企业和个人优先采购本 地光伏产品的,按采购全额给予一定奖励。气象部门免费提供 6MW 及以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防雷接地咨询,免收检测服务等费用。 71、西安市 西安市给予分布式光伏项目 1 元/瓦的一次性装机补助(2015-2017 年,即 3 年 200 兆瓦规模)。 72、河北省 河北省物价部门出台冀价管【2017】4 号政策文件关于《2017 年分布式光伏调整后电价标准》,具体指出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受理申请的,或者 2017 以前受理申请但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前仍未完成并网的,执行 2017 年全额 上网项目电价。屋顶的全额上网 1.05 元/千瓦时,非屋顶的 0.85 元/ 千瓦时,含增值税。 除此外的,2016 年已并网的那些全额上网的项目还是执行原来的屋顶 1.18 元/千瓦时、非屋顶 0.98 元/千瓦时,2015 年已经并网 的那些全额上网的项目还是执行原来的屋顶 1.2 元/千瓦时,非屋顶 1 元/ 千瓦时。 73、廊坊市 对于在党政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建筑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以及采用光伏电源的公 益性景观照明、路灯、信号灯等,所需资金优先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免征城市配套费。 74、湖南省 湖南分布式光伏省补 0.2 元/度,要求使用省内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 75、长沙市 在长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 2014 年至 2020 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长沙市给予 0.1 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期为 5 年。 76、吉林省 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 0.15 元/千瓦时。 77、海南省•三亚 项目投产满 1 年后开始补助,在国家补助标准(0.42 元/千瓦时)基础上补贴 0.25 元/千瓦时,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 补助金额。 78、福建省•龙岩市 光伏扶贫:项目补贴政策贫困户每户补贴 1 万元。 其他光伏发电项目补助: 1.补助对象及标准对工业园区集中利用厂房屋顶建设装机 500 千瓦(含)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厂房业主按每千瓦 300 元的标准给 予补贴,封顶 100 万元。装机容量以项目批文或电网企业并网文件中的容量为准。 2.申报材料要求(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2)有权部门出具的项目批文和完成并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企业工商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 79、台湾•屏东县 分布式:1KW 补助新台币 5000 元,最高 30 万元。 80、山东省 山东省多数地区执行国家分布式补贴政策,仅有极少部分项目能额外获得 0.05 补贴,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河南省和辽宁省各地区暂时执行国家分布式补贴政策,更多优惠补贴政策敬请期待后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