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徒骇绿洲 20MW光伏电站 事故处理规程 莘县绿洲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目录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二、事故处理一般原则 1 三、各岗位人员间的相互关系 3 四、事故处理细则 4 4、1 光伏组件故障处理 .4 4.2 集电设备故障处理 5 4.4箱式生涯变压器故障处理 8 4.5 SVG无功补偿装置故障处理 9 4.6主系统故障处理 .11 4.7 自动装置故障处理 .12 4.8 直流故障处理 .14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 了 保 证 天 堂 抽 水 蓄 能 电 站 各 生 产 岗 位 领 导 人 员 、 地 调 值 班 人 员 及 参 与 事 故 处 理 的 有 关 人 员 , 在 事 故 处 理 过 程 中 有 章 可 循 , 以 便 尽 快 采 取 限 制 事 故 扩 大 , 消 除 事 故 根 源 的 措 施 。 特 制 定 本 规 程 。 本 规 程 中 的 事 故 处 理 指 导 , 仅 供 值 长 、 值 班 员 在 事 故 处 理 中 参 考 。 值 长 在 指 挥 事 故 处 理 时 , 必 须 按 当 时 的 运 行 方 式 和 事 故 征 象 等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 不 得 仅 以 本 规 程 指 导 的 内 容 作 为 处 理 依 据 。 本 规 程 规 定 了 事 故 处 理 的 一 般 原 则 及 事 故 处 理 时 各 生 产 岗 位 人 员 间 的 相 互 配 合 关 系 , 并 提 出 了 一 些 典 型 事 故 的 处 理 技 术 指 导 。 本 规 程 适 用 于 天 堂 抽 水 蓄 能 电 站 的 事 故 处 理 。 二、事故处理一般原则 2.1 事 故 处 理 的 主 要 任 务 2.1.1 迅 速 限 制 事 故 发 展 , 消 除 事 故 根 源 , 解 除 对 人 身 和 设 备 的 威 胁 。 2.1.2 用 一 切 可 能 的 方 法 保 持 设 备 连 续 运 行 , 以 保 证 正 常 发 电 、 抽 水 和 设 备 的 安 全 。 2.1.3 尽 快 对 已 停 电 的 用 户 和 设 备 恢 复 供 电 。 2.1.4 调 整 厂 用 电 系 统 的 运 行 方 式 , 确 保 对 重 要 厂 用 负 荷 ( 如 直 流 浮 充 电 源 ) 的 供 电 。 2.2 值 长 与 值 班 人 员 应 严 守 岗 位 , 发 生 事 故 时 , 首 先 应 迅 速 解 除 对 人 身 和 设 备 的 威 胁 , 查 找 事 故 的 原 因 , 消 除 故 障 。 同 时 要 注 意 维 持 非 事 故 设 备 的 正 常 运 行 。 2.3 一 般 情 况 下 , 在 事 故 处 理 过 程 中 值 长 应 始 终 留 守 在 中 央 控 制 室 , 以 便 控 制 全 厂 , 指 挥 事 故 处 理 。 值 长 在 下 列 情 况 下 可 以 离 开 控 制 室 : a) 解 除 了 对 人 身 和 设 备 的 危 险 ; b) 接 到 总 工 程 师 ( 站 长 ) 的 命 令 , 且 发 令 人 代 为 指 挥 事 故 处 理 或 指 定 了 事 故 处 理 的 临 时 指 挥 人 。 2.4 有 关 领 导 人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在 听 到 事 故 报 告 后 , 必 须 立 即 赶 到 控 制 室 或 事 故 地 点 , 并 接 受 值 长 的 指 挥 , 参 加 事 故 处 理 。 2.5 如 果 在 交 接 班 时 发 生 事 故 , 应 遵 循 下 列 原 则 进 行 处 理 : 2.5.1 交 接 班 的 签 字 手 续 尚 未 完 成 时 , 交 班 人 员 应 坚 守 在 岗 位 上 进 行 事 故 处 理 , 接 班 人 员 义 务 协 助 交 班 值 长 进 行 事 故 处 理 , 并 接 受 交 班 值 长 的 指 挥 。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2.5.2 交 接 班 的 签 字 手 续 已 经 完 成 时 , 接 班 值 长 有 权 要 求 交 班 人 员 协 助 处 理 事 故 , 交 班 人 员 不 得 拒 绝 , 并 应 执 行 接 班 值 长 的 一 切 命 令 。 2.6 凡 不 是 参 加 事 故 处 理 的 人 员 , 禁 止 进 入 事 故 地 点 和 控 制 室 ( 经 总 工 程 师 或 站 长 特 许 者 例 外 ) 。 2.7 发 生 事 故 时 , 值 长 应 按 下 列 顺 序 消 除 事 故 : 2.7.1 根 据 有 关 表 计 及 监 控 系 统 的 指 示 和 继 电 保 护 或 其 他 安 全 自 动 装 置 的 动 作 结 果 及 设 备 外 部 象 征 , 正 确 判 断 事 故 的 全 面 情 况 。 2.7.2 如 果 对 人 身 和 设 备 有 威 胁 时 , 应 立 即 解 除 这 种 威 胁 , 必 要 时 果 断 停 止 相 应 设 备 的 运 行 。 2.7.3 处 理 事 故 时 , 应 首 先 保 证 厂 用 电 、 直 流 电 的 浮 充 电 源 。 2.7.4 迅 速 进 行 检 查 和 试 验 , 判 明 故 障 的 性 质 、 地 点 及 其 范 围 。 准 确 进 行 事 故 处 理 , 尽 快 恢 复 供 电 。 将 事 故 情 况 报 告 地 调 值 班 调 度 。 2.7.5 设 备 受 损 时 , 应 立 即 通 知 维 护 人 员 前 来 检 修 。 在 维 护 人 员 到 达 前 , 应 把 事 故 处 理 现 场 的 安 全 措 施 做 好 。 2.7.6 应 及 时 将 事 故 处 理 的 每 一 个 阶 段 , 尽 可 能 迅 速 、 准 确 地 报 告 站 长 、 总 工 程 师 和 发 电 部 、 总 工 室 , 以 便 及 时 采 取 对 策 , 防 止 事 故 蔓 延 。 2.7.7 事 故 处 理 结 束 后 , 应 将 事 故 发 生 的 时 间 、 现 象 、 过 程 和 处 理 情 况 准 确 地 作 好 记 录 , 并 报 告 当 值 调 度 。 2.8 处 理 事 故 , 必 须 迅 速 、 果 断 、 正 确 , 全 体 参 加 事 故 处 理 的 人 员 应 相 互 协 助 、 配 合 , 不 得 慌 乱 。 2.9 坚 持 四 不 放 过 原 则 。 三、各岗位人员间的相互关系 3.1 发 生 事 故 后 , 应 立 即 将 事 故 情 况 报 告 地 调 值 班 调 度 。 并 迅 速 地 、 无 争 辩 地 执 行 地 调 值 班 调 度 的 有 关 命 令 。 3.2 处 理 事 故 时 , 如 需 进 行 对 系 统 运 行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操 作 或 需 对 地 调 管 辖 范 围 的 设 备 进 行 操 作 , 均 应 按 调 度 规 程 , 依 照 地 调 值 班 调 度 员 的 命 令 或 经 其 同 意 后 进 行 。 下 列 操 作 ,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 均 可 不 等 待 地 调 值 班 调 度 的 命 令 , 而 由 值 长 指 挥 进 行 : 3.2.1 将 直 接 对 人 员 生 命 有 威 胁 的 设 备 停 电 ; 3.2.2 将 已 损 坏 的 设 备 隔 离 ; 3.2.3 将 运 行 中 可 能 被 损 坏 的 设 备 隔 离 ;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3.2.4 发 电 机 发 生 强 烈 的 振 荡 或 失 步 , 且 无 法 恢 复 时 , 将 该 发 电 机 解 列 。 3.2.5 母 线 电 压 消 失 时 , 将 连 接 到 该 母 线 的 开 关 拉 开 。 3.3 如 果 值 长 认 为 地 调 当 值 调 度 的 命 令 有 错 误 时 , 应 予 指 出 , 并 向 调 度 员 作 简 单 的 解 释 。 若 调 度 确 定 自 己 的 命 令 是 正 确 的 , 值 长 应 予 执 行 并 记 录 调 度 命 令 。 3.4 地 调 当 值 调 度 命 令 明 显 直 接 威 胁 到 人 身 和 设 备 安 全 时 , 则 任 何 情 况 下 均 不 得 执 行 。 值 长 接 到 此 类 命 令 时 , 应 把 拒 绝 的 理 由 报 告 地 调 当 值 调 度 和 站 长 、 总 工 程 师 , 然 后 按 站 长 或 总 工 程 师 的 指 示 行 动 。 同 时 , 应 做 好 电 话 录 音 , 并 将 情 况 详 细 记 录 在 值 长 记 录 中 。 3.5 事 故 处 理 时 , 当 班 值 长 有 权 召 唤 全 站 任 何 员 工 , 前 来 协 助 事 故 处 理 。 每 个 员 工 均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拒 绝 。 3.6 当 班 值 长 是 全 站 事 故 处 理 的 总 指 挥 , 应 对 事 故 的 正 确 处 理 负 责 。 站 内 任 何 员 工 在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一 切 不 正 常 现 象 , 都 要 首 先 报 告 值 长 。 3.7 在 事 故 处 理 时 , 所 有 参 加 事 故 处 理 的 人 员 都 要 服 从 值 长 统 一 指 挥 , 不 得 对 操 作 命 令 有 不 执 行 或 不 正 确 执 行 的 情 形 。 一 般 情 况 下 , 各 级 、 各 部 门 领 导 不 得 干 涉 值 长 的 指 挥 , 以 免 造 成 混 乱 。 3.8 站 长 、 总 工 程 师 如 果 认 为 当 班 值 长 不 能 胜 任 事 故 处 理 时 , 有 权 自 行 指 挥 处 理 事 故 , 或 委 托 不 当 班 的 值 长 前 来 处 理 事 故 。 更 换 上 述 人 员 时 , 应 即 时 通 知 调 度 , 并 记 录 在 值 长 记 录 中 。 3.9 参 加 事 故 处 理 的 人 员 , 在 接 到 事 故 处 理 的 命 令 时 , 必 须 向 发 令 人 重 复 一 次 ; 若 命 令 不 清 楚 或 不 理 解 时 , 应 再 问 明 白 。 命 令 执 行 后 , 要 立 即 报 告 发 令 人 。 3.10 令 人 应 了 解 受 令 人 从 事 的 专 业 及 技 术 业 务 水 平 , 命 令 应 下 达 给 具 有 相 应 事 故 处 理 能 力 的 人 员 , 并 要 受 令 人 重 复 发 令 人 的 命 令 。 如 果 处 理 事 故 的 下 一 个 命 令 须 根 据 前 一 个 命 令 的 执 行 情 况 来 确 定 , 则 应 等 待 受 令 人 的 亲 自 汇 报 , 不 得 经 由 第 三 者 传 达 , 更 不 允 许 根 据 表 计 和 信 号 的 指 示 来 判 断 命 令 执 行 情 况 。 3. 11 当 调 度 电 话 中 断 与 地 调 失 去 联 系 时 , 应 尽 一 切 可 能 使 其 恢 复 。 实 在 不 能 恢 复 时 , 值 长 可 按 总 工 程 师 或 站 长 的 指 示 进 行 事 故 处 理 。 但 通 信 恢 复 后 , 应 将 事 故 情 况 报 告 地 调 值 班 调 度 员 四、事故处理细则 4、1 光伏组件故障处理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4.1.1 故障类型 现象 处理方法 外电极断路 导线老化 更换组件 内部断路 导线老化 更换组件 二极管短路 温度过高、击穿 更换二极管 二极管反接 输出电压短路 调整极性 热斑效应 严重的破坏太阳电池 组件清洗,避免光照组件所产生的能量 被遮蔽 电池组件松动 电池组件下滑、倾斜 紧固螺栓 4.1.2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常见故障有:外电极断路、内部断路、旁路二极管短路、旁路二 极管反接、热斑效应、接线盒脱落、导线老化、导线短路、背膜开裂、EVA 与玻璃分层进 水、铝边框开裂、电池玻璃破碎、电池片和电极发黄、电池栅线断裂、太阳能电池板被遮 挡、通讯故障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通知检修人员检查更换或修理。 4.1.3鉴别正常的低电压和故障低电压,所指的低电压是组件开路电压降低。它是由太阳 能电池的温度升高或辐照度降低的。故障低电压通常是由于终端连接不正确或旁路二极管 损坏引起的。如有破损需更换时,首先拆除原太阳能板,在原位置安装新太阳能板,在连 接时注意接头正负极性,保证正确、可靠连接。太阳能电池板固定螺栓在检查紧固时应注 意不可过于紧固,防止在金属热胀冷缩时崩破太阳能电池板。 4.2 集电设备故障处理 4.2.1应立即停电的情况 (1) 设备外壳、套管破裂; (2) 套管连接发生较大的火花或接地; (3) 接头严重发红、熔化或烧断; (4) 高压熔断器更换后又熔断; (5) 设备着火; (6) 设备短路; 4.2.2汇流箱支路正极接地 4.2.2.1现象 中控室监控系统报警,显示该汇流箱某一支路无电压,电流数值异常 4.2.2.2处理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1) 将汇流箱支路切出进行检修; (2) 拉开汇流箱每路电池板组件输入正负极熔断器; (3) 测量有 1路电池组件正极对地电压为零,负极对地之间的电压接近该路电池组件 开路电压; (4) 检查有问题的一组光伏组件正极接线头,若正极接线头破损,则立即更换新的正 极接线头;若线路有磨损,跟换电缆或者进行绝缘处理。 4.2.3汇流箱支路熔断器熔断 4.2.3.1现象 中控室监控系统显示该汇流箱某一支路电流为零。 4.2.3.2处理 (1) 用直流钳型电流表测量汇流箱里每一路电池组件工作电流,发现其中有 1路电流 为 0; (2) 检查若是正极板接线原因,则立即将脱落线头重新接好,并用直流钳形电流表测 的支路电流、电压正常; (3) 检查若是支路故障原因,则紧固电池组件连接头或更换连接头或更换光伏板。 4.2.3汇流箱无输出,电压异常 4.2.3.1现象 逆变器和汇流箱无人操作情况下,中控室监控系统查看有一台汇流箱阵列电压显示正 常,但每路电池组件电流为 0,对应的逆变器的发电功率也突然下降。 4.2.3.2处理 (1) 初步判断可能原因有逆变器问题、熔断器熔断、断路器跳闸,因此应逐个排查; (2) 检查该汇流箱内部输出断路器跳闸情况,若接线不良,则重新接线后,合汇流箱 输出断路器,检查汇流箱输出的电压、电流,若电压、电流值正常,故障消除; (3) 若断路器被烧坏,则更换该断路器。若是断路器额定电流值设定偏小,造成跳闸, 则更换额定电流值较大的断路器。 4.2.4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 4.2.4.1现象 (1) 电流表指示异常,有功、无功负荷指示下降或自动回路、保护回路异常; (2) 开路处可能出现火花,电流互感器本体有电磁声。 4.2.4.2处理 (1) 设法减少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流; (2) 设法将开路处接好,此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并考虑保护误动的可能性; (3) 不能恢复时,应停电处理。 4.2.5电压互感器二次断线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4.2.5.1现象 (1) 音响报警,监控系统出现 “PT 断线”的报警内容; (2) 电压指示三相不平衡; (3) 有关的有功、无功负荷指示偏低; (4) 频率指示不正常; (5) 电能表转速比正常时慢; (6) 有关的保护和自动装置发信号。 4.2.5.2处理 (1) 将有可能误动的保护退出运行; (2) 查熔断器是否熔断(或二次断路器跳闸) ; (3) 无明显故障时,更换同规格熔断器(或合上二次断路器) ,如更换后又熔断不应再 更换; (4) 不能恢复时,应停电处理。 4.2.6电缆着火 4.2.6.1现象 (1) 火灾报警器有音响报警; (2) 现场有火光和烟雾。 4.2.6.2处理 (1) 检查火灾报警器,确定着火部位; (2) 找出着火电缆故障点,拉开有关电源断路器; (3) 将着火处电缆廊道(或电缆沟)隔火门关闭或将两端堵死,采用窒息方法进行灭火; (4) 按有关消防规程执行; (5) 在灭火过程中,禁止用手直接触及电缆钢铠,也不准移动电缆,防止跨步电压和 毒气伤人; (6) 及时拨打 119报警。 4.3逆变器故障处理 4.3.1逆变器遇如下情况应立即停用 (1) 逆变器外壳爆破; (2) 逆变器着火; (3) 逆变器严重过负荷。 4.3.1.1现象 (1) 电流指示超过额定值; (2) 有功、无功表指示增大、发出告警;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3) 直流侧配电柜电压过高或过低。 4.3.1.2处理 (1) 远程控制降低有功、无功负荷; (2) 检查逆变器散热是否正常,同时将散热装置全部投入; (3) 对逆变器及其有关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 (4) 检查逆变器模块是否正常。 4.3.2逆变器自动跳闸 4.3.2.1现象 后台显示该台逆变器停机。 4.3.2.2处理 (1) 逆变器自动跳闸后,应及时将所对应的直流侧开关拉开; (2) 根据模块显示故障代码,查明原因,跳闸时有何外部征象(如外部短路,熔断器 爆裂等) ; (3) 如果不是内部故障引起,可试送一次,否则进行检查试验,以查明逆变器跳闸原 因。 4.3.3逆变器着火 4.3.3.1现象 逆变器停止工作,内部及周围着火。 4.3.3.2处理 (1) 逆变器着火,首先将逆变器各侧电源切断; (2) 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必要时也可用室外沙土灭火。 4.4箱式升压变压器故障处理 4.4.1变压器温度异常升高的处理 4.4.1.1现象 变压器温度超出正常运行值。 4.4.1.2处理 (1) 检查变压器的负载和冷却介质的温度,并与在同一负载和冷却介质温度下的温度 进行比对; (2) 检查温度测量装置是否正常,所测温度是否与实际温度相符; (3) 检查三相负荷是否平衡、是否过负荷运行; (4) 检查负荷及变压器周围的环境温度; (5) 检查油面是否过高;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6) 如上述检查均未发现问题,而且温度不正常且继续上升,油面也不断上升,值班 长应查明原因,并立即上报场站负责人。 (7) 变压器在各种超额定电流方式下运行,若顶层油温超过 85℃时,应立即降低负载。 4.4.2变压器油位异常处理 4.4.2.1现象 变压器油位降低或超出正常运行值。 4.4.2.2处理 (1) 油面缓慢下降时,应查明油面下降原因,全面检查是否漏油或气温低使油面下降, 尽快制止,并做维修处理; (2) 因漏油所致,使油面急速下降,应立即设法制止漏油;当油面降至低限仍不能制 止漏油时,应立即汇报值班长将变压器停运; (3) 变压器油位因温度上升有可能高出油位指示极限,应立即降温并查明原因,若不 是假油位所致时,则应放油,使油位降至与当时油温相对应的高度,以免溢油; (4) 油位因温度上升超过高限时,应停电处理。 4.4.3变压器着火处理 4.4.3.1现象 变压器本体出现持续火焰。 4.4.3.2处理 (1) 停电:如未自动跳闸,应将对应集电线路断路器拉开,将断路器小车摇至试验位, 合上接地刀闸。断开相连逆变器交、直流断路器。 (2) 排油:若在变压器顶部上盖着火,应打开变压器南侧下部排油阀,使变压器油面 低于着火面;若是变压器内部故障引起着火时,则不能排油以防发生爆炸; (3) 及时拨打 119火警电话,同时使用干粉灭火器向变压器喷粉灭火;或按照消防规 程使用消防器具进行灭火; (4) 灭火时必须有专人指挥,防止扩大事故或引起人员中毒、烧伤、触电等。 4.5 SVG无功补偿装置故障处理 4.5.1 SVG常见故障包括:过流保护、功率单元故障、功率单元欠压保护、功率单元过压 保护、功率单元超温保护、通讯故障等。 SVG 装置有完善的保护功能,以保护设 备在异常情况下不被损坏。SVG 的故障信息分别在功率单元和工控机显示屏上显示。 当出现故障时,可在工控机显示屏上进行故障查询,并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及时联 系生产厂家处理。 SVG故障查询通过控制柜工控机显示屏上所显示的故障信息确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认故障原因。通过控制柜工控机显示屏上所显示的故障信息确认故障单元。 4.5.2 SVG无功补偿装置着火事故处理 (1) 发现 SVG着火时,立即退出该 SVG设备; (2)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用干粉灭火器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前期灭火; (3) 必要时联系地方消防部门增援,并安排熟悉道路人员去路口接消防部门救火车辆 到现场进行扑救; (4) 迅速查明着火原因; (5) 根据火灾状态和危害程度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进 入、靠近着火设备,必要断开 35KV峡石光一线 3545断路器并封锁危险区域; (6) 如 SVG检修时发生火灾,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应立即组织所有人员远离 SVG。 (7) SVG设备属调度调管设备,若有着火情况应立即上报电站负责人,电站负责人应 立即采取措施并查明原因,在 1个小时内上报电力运营部和当地地调。 4.5.3常见异常现象及处理 序号 事故类型 现象 处理方法 接触器未吸合 检查充电接触器是否吸合 控制柜电源故障 检查控制柜电源是否正常1 SVG 无法工作 接线松动 检查连接电缆及螺钉是否松动 电网失电 检查网侧是否停电 控制柜电源故障 检查控制柜中电源是否正常2 SVG运行中停机 控制柜电路板故障 控制柜中各电路板输出信号是否正常 功率单元熔断器熔断 检查功率单元快速熔断器是否熔断 控制电源故障 检查控制电源是否正常3 功率单元无法工作 控制驱动故障 检查控制柜中发出的驱动信号是否正 常 功率单元熔断器熔断 检查功率单元快速熔断器是否熔断 控制单元故障 检查控制电源是否正常4 功率单元上指示灯全 部熄灭 功率单元板故障 检查功率单元板是否正常 控制电源故障 检查控制机中电源是否正常 5 工控机显示异常 显示器驱动板故障 检查显示器驱动板是否正常 功率单元控制电源故障 检查功率单元控制电源是否正常 6 功率单元光纤通讯故 障 通讯故障 检查功率单元及控制柜的光纤连接头 是否脱落,光纤是否折断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电流传感器异常 按复位按钮解除此保护,检测电流传 感器电源是否正常7 过流保护 参数设置不正确 重新设置参数 8 功率单元故障 功率单元故障 按复位按钮解除此保护,重新启动。 若无法复位,断高压检查功率单元 电网电压负向波动超过允 许值 观察电网电压表显示值是否过低 9 功率单元欠压保护 功率单元板故障 将功率单元板拆下,检查欠压电路 电网电压正向波动超过允 许值 观察电网电压表显示值是否过高 10 功率单元过压保护 功率单元板故障 将功率单元板拆下,检查过压电路 环境温度过高 降低环境温度 风道堵塞 清理风道 风扇损坏 检查风扇 温度开关损坏 检测温度开关 11 功率单元超温保护 功率单元板故障 将功率单元板拆下,检查超温电路 IGBT损坏 将功率单元拆下,检查 IGBT 单元控制板损坏 将功率单元拆下,检查单元控制板12 IGBT短路保护 功率单元板损坏 将功率单元拆下,检查功率单元板 光纤未插牢固 检查故障处光纤,并重新插接故障光 纤 光纤折断 更换故障光纤13 通讯故障 光纤接头损坏 更换故障光纤接头 4.6主系统故障处理 调度管辖设备发生事故,其处理应按调度指令执行,但事故时与调度无法取得联系时,当 班值班长应及时采取对策,防止事故扩大,应根据调度应急管理规定作出迅速处理。 4.6.1母线电压异常 4.6.1.2现象 (1) 计算机监控系统告警,母线电压异常(过高或过低) ; (2) 母线上连接的断路器位置没有改变。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4.6.1.2处理 (1) 检查站内 SVG及其他设备,查看运行参数; (2) 检查一次设备及保护动作情况,打印故障录波报告,监测电压是否超过整定值范 围,分析查找原因; (3) 电压没有超过整定值范围,继续观察,做下一步处理; (4) 电压超过整定值范围,判断为断路器不动作,立即隔离故障设备,拉开与母线连 接的断路器; (5) 判断处理故障时间,若半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必须报告调度安调度命令处理。 4.6.2 35kV汇流 I线 301线路跳闸 4.6.2.1现象 开关站监控系统出现音响报警,相关保护动作,线路断路器位置发生变位。 4.6.2.2处理 (1) 先确保站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 检查一次设备及保护动作情况,打印故障录波报告,查找事故原因; (3) 出现保护动作误动或一次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调度,按照调度命令处理。 4.6.3全站停电失压 4.6.3.1现象 计算机监控系统显示电压为零,监控系统出现音响报警,相关保护动作,线路断路器 位置发生变位。 4.6.3.2处理 (1) 先确保站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 检查一次设备及保护动作情况,打印故障录波报告,查找事故原因; (3) 出现保护动作误动或一次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调度,按照调度命令处理。 4.6.4母线失压 4.6.4.1现象 监控系统出现音响报警,母线上连接的断路器位置发生改变。事故照明投入,出现母 差等信号。 4.6.4.2处理 (1) 先确保站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现场检查故障母线上连接的断路器是否确已拉开,若有断路器未拉开,对失灵断 路器进行隔离; (3) 查看保护动作情况,查看母线是否有明显故障点,判定母线故障性质; (4) 若是线路故障使其断路器动作致使母线失压,应立即向调度汇报,按照调度命令 处理。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4.7 自动装置故障处理 4.7.2监控机故障 4.7.2.1 现象 (1) 监控机死机瘫痪; (2) 数据不刷新; (3) 数据曲线为直线。 4.7.2.2 处理 (1) 重新安装应用程序,重新设置数据库,连接数据源; (2) 更换风扇、电源等硬件后,开机设备可恢复正常运行。如果硬盘故障,可安装新 硬盘,需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 (3) 监控机系统作为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其任务是对全网实时数据进行采集和预处 理,监视各分站通道的工作状态;收集并加工各 RTU送来的信息;对分站规约进 行转换;对信息进行识别、检错、纠错处理;与后台机通讯以及向 RTU传送控制 命令; 4.7.3 电源故障 4.7.3.1 现象 (1) 主备系统 UPS同时故障; (2) 交流失电后蓄电池放电结束 UPS停机; (3) 无交流输出,调度自动化系统主服务器将退出运行,系统瘫痪。 4.7.3.2 处理 (1) 关闭电源分配屏上的 UPS输出总开关以及各分路开关; (2) 关闭各服务器及工作站的电源开关; (3) 在电源分配屏上将主服务器、前置机的电源线直接接到市电上,依次合上电源开 关,按照先服务器后工作站的顺序,开机恢复系统运行; (4) 如果交流失电,蓄电池逆变供电; (5) 值班员应迅速减少 UPS供电负荷,并保证最小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 (6) 密切监视 UPS放电情况,随时注意其运行状态的指示灯和报警信号等; (7) 定时测量蓄电池的电压,当蓄电池电压降低至最低允许值之前,必须按照正常的 系统操作步骤退出进程,以免发生非正常关机系统数据库等出现错误的现象,为 恢复交流供电,启动系统做好充分准备。 4.7.4 继保装置常见故障信息及处理方法 序号 故障类型 故障现象 处理方法 1 定值出错 定值区内容被破坏,闭锁保护 通知厂家处理 2 电源故障 直流电源不正常,闭锁保护 通知厂家处理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3 CPLD故障 CPLD芯片损坏,闭锁保护 通知厂家处理 4 PT断线 电压回路断线,发报警信号,不闭锁保 护 检查电压二次回路接线 5 CT断线 电流回路断线,发告警信号,不闭锁保 护 检查电流二次回路接线 6 TWJ异常 开关在跳位却有电流,发告警信号,不 闭锁保护 检查开关辅助接点 7 频率异常 系统频率低于 49.5Hz发报警,不闭锁保 护 检查一次系统 8 接地报警 系统发生单相接地零序电压超过门槛值 发报警信号,不闭锁保护 检查一次系统 9 弹簧未储能 弹簧机构储能不足超过延时发报警信号, 不闭锁保护 检查断路器操作机构 10 控制回路断线 装置既检测不到跳位,也检测不到合位; 跳位或者合位监视回路断线,不闭锁保 护 检查监视回路 11 零序报警 零序电流超过定值,不闭锁保护 检查零序电流 12 超温报警 装置检测到油温高开入,不闭锁保护 检查一次系统 13 轻瓦斯报警 装置检测到轻瓦斯开入,不闭锁保护 检查一次系统 14 过负荷报警 负荷电流超过定值,不闭锁保护 检查负荷电流 15 非电量报警 装置检测到非电量开入,不闭锁保护 检查一次系统 16 过电压报警 母线电压超过定值,不闭锁保护 检查系统电压 17 不平衡电流报警 不平衡电流超过定值,不闭锁保护 检查一次系统 18 开关拒动 装置发出跳闸脉冲后,相应的开关没有 跳开 检查开关操作回路和辅助接点 19 平衡系数错(变 压器) 对 Y侧最大平衡系数应小于 2.3,对△侧 最大平衡系数应小于 4,。平衡系数错闭 锁保护 平衡系数太大,排除一次故障 外改变 CT变比以满足要求 20 接线方式错(变 压器) KMODE不在整定范围内(00-19) ,接线方 式错闭锁保护 检查系统定值中接线方式的整 定 21 起动 CPU定值错 起动定值区内容被破坏,装置报警,切 换到主 CPU来控制起动继电器 通知厂家处理 22 起动 CPU通讯错 起动 CPU和主 CPU通讯异常 通知厂家处理 23 起动 CPU电源故 起动 CPU直流电源不正常,装置报警, 通知厂家处理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障 闭锁独立的起动继电器 24 起动 CPU长期起 动 起动 CPU的差流超过起动定值,延时 10S 报起动 CPU长期起动,装置报警 检查装置上的差流是否超过差 动起动值,或者超过三、四侧 过流定值,并查找相应原因 25 瞬时 CT断线 装置报警一直保持,报警灯不熄灭,知 道按面板上的“确认”键或有信号复归 开入或远方复归 检查电流二次回路接线 26 零序过压报警 系统发生单相接地零序过压超过门槛值 发报警信号,不闭锁保护 检查一次系统 4.8 直流故障处理 4.8.2 直流系统应停电处理的情况 4.8.2.1 母线电压波动较大,超过母线电压允许的上限或下限。 4.8.2.2 空气断路器重复跳闸。 4.8.3 充电模块故障 4.8.3.1 现象 (1) 充电模块上的故障灯亮; (2) 直流监控屏上出现报警信号; (3) 故障模块无输出电流。 4.8.3.2 处理 退出该故障模块,联系修理或更换。 4.8.4 直流系统接地 4.8.4.1 现象 (1) 绝缘监察装置报警; (2) 有 1极母线对地电压较低。 4.8.4.2 处理 (1) 检查直流回路是否有人工作,或因漏水等原因造成; (2) 先选次要负荷,再选重要负荷; (3) 先选支路负荷断路器,再选总负荷断路器; (4) 选完负荷后再选母线、电源,最后检查绝缘监视装置; (5) 选直流回路接地时,对需选择的刀闸、断路器应采取拉开一极(正负极)送上后再 拉开另一极再送上的操作程序,禁止同时拉开几路刀闸、断路器; (6) 选择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直流回路时,必须征得调度同意后方可进 行操作; 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7) 对查找出的接地点进行处理。 4.8.5 直流母线失压 4.8.5.1 现象 (1) 故障母线无电压; (2) 监控装置报警。 4.8.5.2 处理 (1) 退出故障母线上的蓄电池组、充电装置、绝缘监察装置; (2) 恢复直流负荷时应防止继电保护装置误动; (3) 对故障段直流母线、充电装置、交流进线进行检查; (4) 重点检查蓄电池组输出回路。 4.8.6 直流设备着火 4.8.6.1 蓄 电 池 着 火 , 切 断 充 电 电 源 , 停 通 风 装 置 。 4.8.6.2 充 电 装 置 着 火 , 切 断 电 源 。 4.8.6.3 倒 换 直 流 负 荷 , 并 防 止 保 护 、 自 动 装 置 误 动 。 4.8.6.4 用 “二 氧 化 碳 ”等 灭 火 器 灭 火 。 4.8.7 充电装置交流电源消失 4.8.7.1 现象 (1) 充电模块监控屏失电; (2) 中控室监控系统报直流系统充电模块故障。 4.8.7.2 处理 (1) 若站用电消失,首先恢复站用电; (2) 若站用电正常,检查充电装置交流进线切换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