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用地政策
光伏用地政策分析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国土资规, 2015? 5号 ) (以下简称《意见》 )对光伏、风电等用地进行了明确解释。一、 对于不占压土地、 不改变地表形态的未利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意见》明确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二、对于项目建筑永久性占用未利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占用建设用地办理手续《意见》规定,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光伏发电项目中用于建设永久性建筑的用地部分应当与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进行区分,对于建设永久性建筑的用地部分应当认定为建设用地,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未利用地转用等相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三、对于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占用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意见》规定,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光伏发电用地不同于一般的建设用地,没有对土地硬化形成建筑物或构筑物,但占地时间长、影响农作物种植生长,如果项目占用了农用地,土地占用期间均无法进行农业活动,因此如果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占用了农用地,则该项目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占用建设用地依法履行农用地转用等审批手续。三大类 一级类 二级类农用地01 耕地011 水田012 水浇地013 旱地02 园地021 果园022 茶园023 其它园地03 林地031 有林地032 灌木林地033 其它林地04 草地041 天然牧草地042 人工牧草地10 交通用地104 农村道路114 坑塘水面117 沟渠122 设施农用地123 田坎建设用地05 商服用地051 批发零售用地052 住宿餐饮用地053 商务金融用地054 其它商服用地06 工矿仓储用地 061 工业用地062 采矿用地063 仓储用地07 住宅用地071 城镇住宅用地072 农村宅基地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1 机关团体用地082 新闻出版用地083 科教用地084 医卫慈善用地085 文体娱乐用地086 公共设施用地087 公园与绿地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9 特殊用地091 军事设施用地092 使领馆用地093 监教场所用地094 宗教用地095 殡葬用地10 交通运输用地101 铁路用地102 公路用地103 街巷用地105 机场用地106 港口码头用地107 管道运输用地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3 水库水面118 水工建筑用地12 其它土地 121 空闲地未利用地04 草地 043 其他草地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1 河流水面112 湖泊水面115 沿海滩涂116 内陆滩涂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12 其他土地124 盐碱地125 沼泽地126 沙地127 裸地光伏项目占用林地情况说明2015年底,国家林业局官网发布《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资发, 2015? 153号 ) 文。一、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 、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二、 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 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 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 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 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 50%的灌木林地。三、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 应采用 “林光互补” 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四、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从上述通知可以看出,根据国家林业局的定义,光伏电站能用的林地范围非常窄,仅包括以下两类:1、年降雨量 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低于 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 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低于 50%的灌木林地。2、虽然在森林资源调查中属于宜林地,但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等,一般需要治理才能利用。可做光伏的林地类型一级 二级 三级 说明林地有林地乔木林地 禁止红树林地 禁止竹林地 禁止疏林地 禁止灌木林地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部分禁止其他灌木林地 部分禁止未成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 禁止未成林封育地 禁止苗圃地 允许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 禁止火烧迹地 禁止其他无立木林地 允许宜林地宜林荒山荒地 允许宜林沙荒地 允许其他宜林地 允许林业辅助生产用地 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