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1 附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 能源安 全新战略,健全完善能源治理体系、推进能源治理能力现代 化,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进一步研究修改, 形成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 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能源法》的必要性 能源是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新时代能源发展对推动社会 生产生活方式变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的支撑和 驱动作用。长期以来,能源基础性法律缺位。制定《能源法》, 一是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迫切需要。 面对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党中央提出“四个革命、一个 合作” 能源安全新 战 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 推进 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能源生产 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 年)》《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 14 个能源专项规划已出台,我国能源发展改革的方向目标、 顶层设计亟需在法律中明确,以保障能源发展方向和基本制 度的稳定性。二是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能源领 2 域正经历体制机制的深度调整,电力、石油天然气改革深入 推进,体制改革文件及配套文件已印发,改革工作已在全国 范围内基本铺开,亟待通过法律约束和制度安排,明确市场 主体法律地位,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规范公平的竞争秩序、 明晰的法律关系,实现以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发共享为 特征的能源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当前,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市场 体系尚未完全形成;能源规划、政策、监管、标准等现代化治 理手段的相互衔接未充分发挥;能源各品种协同互济、优化 整合尚未完全实现,这些都需要能源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 能源结构、能源市场等综合性、全局性问题进行规制,为能 源现代化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拟设立的主要法律制度 征求意见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 能源安全新 战略,立足能源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 出,健全完善能源治理体系,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拟设立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一是通过战略、 规划统筹指导能源开发利用活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 二是科学推进能源开发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供应 能力;三是以保障人民生活用能需要为导向,健全能源普遍 3 服务机制;四是全面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提升能源标准化水 平,加快能源技术进步;五是支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 进能源市场化;六是建立能源储备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保障能源安全;七是依法加强对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健全监管体系,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起草过程 2017 年以来,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的指导下,国 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了专家组和工作专班深 入研究、反复论证、多次沟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原国 务院法制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的基 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