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宜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docx
将《宜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 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 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扎 实推进全市碳达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要求,聚焦“确保 2030 年前实现 碳达峰”目标,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 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 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全过程,实 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 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低碳交通建设行动、绿色产业提 质助力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 民行动等“十大行动”,完善统计核算、财税价格、 绿色金融、交流合作、权益交易等政策保障,有力有 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 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高标准打造 江西碳达峰“宜春样板”。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通过具有宜 春特色的碳达峰路径,以升级产业结构和提高能源利 用效率为抓手,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产业结构 高质量升级,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特色优势新兴产业 逐渐壮大,产业结构逐步现代化、绿色化,重点行业 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稳步开展,能源供应能力和调节能 力得到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 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8.3%,单位 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指标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 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经济体系实现循环化发展,产业体 系完成现代化升级,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结构基 本建立。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重点行 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能源消费占比 大幅提高,煤炭消费占比逐步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全 面绿色转型走在全国前列。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 消费比重稳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如期实现全市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安全平稳降碳,立足本市能源资源禀赋,在保障 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大 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 能源体系。 1. 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和石 油消费,大力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 利用,实施丰城三期、上高火力发电等已核准清洁煤 电项目建设,支持应急和调峰电源发展。推进现役煤 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 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统筹推进煤改电、煤 改气,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全面提升生产生 活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率。加强有色、建材、化工等 重点耗煤行业管理,保持非电用煤消费负增长。有序 引导全市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 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合理引 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 气作为燃料。到 2030 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比重 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 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国 网宜春供电公司、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推进非化石能源利用。充分挖掘可再生资源 潜力,持续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完善新能 源建设规划。不断推进光伏项目开发,充分利用产业 园区、公共机构和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创新集中式与 分布式并举的“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建 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建设,促进分 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有序推进风能、地热能资源 高效利用项目开发,统筹推进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 发电项目,开展生物质能多种形式综合利用。到 2025 年,风电、光伏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280 万千瓦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因地制宜完善能源规划和能源利用模式。推进能源 供应体系绿色转型,优化发展支撑性“兜底”电源, 加强电网建设升级改造,扩大风电、光伏、生物质发 电规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等电力调峰设施建设。持 续加大电网建设投入,大幅提升安全供电能力,逐步 实现以 500kV 变电站为关键支撑、220kV 为骨干网区 域成环、110kV 为供电主力精准布局智能电网。布局 新能源、充电设施、智能化终端和配电设施发展规划, 形成重点区域建设计划。构建区域级—用户级典型能 源利用模式,通过特高压等跨区互联工程,由综合能 源管理平台统一调度,将区外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能 输送至“区域点”,满足城市能源消费需求,形成城 市能源综合利用模式。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 发展,推动新型储能系统示范应用,发展“新能源+ 储能”模式,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鼓励建设集 中式共享储能设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到 2025 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 80 万千瓦, 到 2030 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 600 万千瓦。 探索虚拟电厂建设,优化灵活性负荷控制,扩大需求 侧响应规模,到 2030 年,全市电网具备 5%左右的尖 峰负荷响应能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 术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国网宜春供电公司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持续优化工业产业结构,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延 链补链强链,推动传统行业绿色低碳升级,大力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为全市整 体实现碳达峰夯实基础。 1. 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淘 汰落后产能,积极打造低碳产业,进一步发展零碳、 负碳产业链,构建全市生态产业布局。加快建材、化 工、有色、医药、钢铁等高碳行业淘汰一批高碳低效 落后产能,加大高碳高效产业能效提升、资源综合利 用和清洁生产改造提升力度。聚焦重点产业和关键领 域,强化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韧性和产业链竞争 力,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 协同降碳行动。推进丰城市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 设、支持万载县打造碳中和能源绿色循环产业基地, 促进宜丰绿色高效储能系统产业集群发展。(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建立健全废弃有色金 属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 引导有色金属生产企业选用绿色原料辅料、技术、装 备、物流,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绿色 高效储能产业集群升级,推动锂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 转化,做精做优锂电核心材料产业。鼓励发展电池级 碳酸锂、金属锂、高纯氢氧化锂材料等系列深加工产 品;协同发展高比容量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 重点发展磷酸铁锂、高镍三元等锂离子电池,加快推 进固态电池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布局发展高性能锂离 子储能电池、高压分布式储能系统等,做大锂电池产 业。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推动锂 电产业向光伏等新能源领域拓展,从原料深加工向下 游应用转变。瞄准万亿级储能电池市场加快产业延伸, 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以宜春为核心 的全球锂电产业高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坚持绿色、高端、多元的 发展方向,做优水泥等传统基础产业,做强建筑陶瓷 等优势产业。开发推广非金属新材料、新型海绵材料 等绿色建材,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 加快推进低效产能退出,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有 序引导建材企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加 快研发利用低钙高胶凝性水泥熟料技术、水泥窑燃料 替代技术、少熟料水泥生产技术及水泥窑富氧燃烧关 键技术等低碳技术,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加强 原料、燃料替代鼓励使用高炉矿渣、粉煤灰、工业废 渣、尾矿渣等对产品性能无害的工业固废作为原料或 水泥混合材,提高混合材产品质量。对建筑陶瓷行业 开展提升整治行动,引导陶瓷行业有序发展,重点发 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陶瓷、精品陶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 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 然资源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化工 园区达标认定和规范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化工园 区集聚水平。严格落实项目准入机制,落实国家化工 行业产能控制政策,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合理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提高低碳原料比重,实现化 工原料轻质化。针对盐化工、煤化工等高碳排放化工 生产流程,研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技术、多能耦 合过程技术、绿色生物化工技术以及智能化低碳升级 改造技术,减少生产流程温室气体排放。建设重点化 工园区智能化信息预警平台,对能源消费、温室气体 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预警,有效推动化工行 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学技术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快推动城 乡建设绿色转型,提高城乡建筑能效水平,推进农村 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落实 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1. 推进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坚持城乡建设集约适度 开发与内涵品质提升两手抓,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 提高空间配置效率,增强空间治理能力,提升城乡综 合承载能力和优化配置资源能力,支撑各类区域战略 实施。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入开展以“三 清两改一管护”为主的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农村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低碳建 设,推动城镇水、电、气、路、信等基础设施改善提 升,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重点增加公共绿地空间、 道路交通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补充完善低碳生活服 务设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宜春供电公司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2. 提高城乡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城乡新建建筑 绿色低碳建设要求,强化新建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实 施项目源头把关,落实民用建筑节能要求和绿色建筑 标准,并纳入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大 力开展新建建筑节能、节水、隔热等技术研究、推广 和应用,建筑施工中要求使用绿色建材等高质量建筑 材料,延长建筑寿命。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探索谋划未来社区建设,高 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未来社区低碳场景。推动公共 建筑节能节水改造,落实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 计工作,打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工程。推进公共建 筑用能监管,加快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功能。 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积极推进星级绿色建筑 标识申报认证,提高新建绿色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 色建筑比例。鼓励绿色建筑区域试点示范,大力发展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 境局、市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 应用相关政策,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快 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落实可再生能源设施与 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 使用,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因地制宜推进 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绿色建 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在节能改 造时充分考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高安市“整 县光伏”试点建设,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 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 2025 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 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 到 5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网宜春供电公司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4. 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因地制宜推进绿 色农房建设,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动新建农房 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建立以屋顶光伏为主的农村新型 能源供应系统,提高农村用能自给能力。加强农村电 网升级改造,加快补齐农村地区电网薄弱短板,在服 务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需求的同时,满足分布式新能 源接入需要。积极推广电动农用车辆、环保农用装备 和节能灶具,提升农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 宜发展农村能源新模式与新业态,推进太阳能、地热 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 村生活中的应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宜 春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低碳交通建设行动 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提高运输工具装备低碳 化水平,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推动物流体 系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系统。 1. 提高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水平。积极推动客运交 通实现高速化、清洁化、低碳化,提升公路客运中高 级客车占营运客车比例。鼓励符合农村客运特点的安 全、实用、经济型客车或客货兼用型车辆推广应用, 推进农村客运车辆标准化建设。采用强制性措施与激 励性政策结合的综合管理办法,引导公交车、出租车、 营运客车、物流配送车辆等在新增和更换时选用混合 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严格管理车辆使用年限, 加快更新老旧车辆,促进高效、节能运输车辆使用。 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 车,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车辆。通过 实施购车补贴、开展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鼓励居民 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高非营运交通领域运输工具 装备低碳化水平。到 2025 年,全市公交车、出租汽 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 72%、35%。到 2030 年,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 排放强度比 2020 年下降 10%。(市交通运输局、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低碳交通体系构建。着力构建全市“三纵四 横一联”铁路网络,进一步扩展铁路覆盖范围。坚持 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原则,消除综合交通 枢纽集疏运设施短板,加大对公铁、铁水、空陆等不 同运输方式运力衔接和组织协同,提高运输效率和一 体化水平。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引导道路货运向 网络化、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效化发展,不断提高客、 货运实载率,着力强化管理性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公 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不 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换乘条件,建立以“城市公共 交通+电动自行车/ 自行车/步行” 为主体的绿色出行 系统。提高公路客运服务便捷化、多样化水平,更好 地满足公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增加公共交通吸引力。 到 2030 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 70%。(市交 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宜春车务段、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建设。科学合理优化公交 线路,推进公交场站低碳设施建设,通过利用公交场 站铺设分布式光伏等措施,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新能源 利用率。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研发,促进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公路建管养各环节的推广 和应用。加快推进商超、车站、社会停车场(库)和 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公用充电桩建设,逐 步形成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保障新能源 汽车充换电需求。鼓励私人住宅小区等建设符合规定 的自用充电桩等设施,促进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 输装备设施的推广和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车务段、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物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采用政府支持,市 场化运作的方式,政企合作推进全市综合性物流服务 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 数据、移动互联、智能交通、自动识别等先进信息技 术,进一步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有效提高物流管理 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资源消耗,形成绿色低碳物流 综合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宜春铁路综合货场、中石油 江西分公司宜春油库、樟树盐化基地、上高铁路经济 产业园、赣西(宜丰)综合物流园等铁路专用线,推 进大宗货物“公转铁”、铁水联运等运输结构调整, 有效降低区域物流运行成本,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 水平和综合效益,构建绿色低碳物流体系,强化经济 高质量发展支撑。争取 2023 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实 现零的突破,“十四五”后两年年均增长 15%。到 2030 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 23%。建立健 全城乡货运及物流配送体系,合理布局城乡配送基础 设施,统筹交通运输、邮政、商务、供销等农村物流 资源,建成以县级农村物流站点为核心,乡镇农村物 流配送站为支撑的物流网络,形成客运站、农村物流 点、邮政服务站等“多站合一”的物流模式,推动城 乡物流网络化低碳高效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宜 春车务段、省机场集团宜春机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五)绿色产业提质助力行动 推动经济高端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进一步降低 能源资源消耗,加快发展生态友好型、循环高效型、 清洁低碳型绿色产业,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的高质量 绿色发展道路。 1. 培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碳达 峰碳中和新兴产业市场主体,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等绿色 产业,建设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打造绿色发展示 范型产业和企业,提高绿色产业集聚度。做大做强市 级环保平台,发挥环保龙头企业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引 领作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以省级数字经济集聚区 建设为载体,抓好数字经济产业园等项目落地转化, 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发展。支持宜阳新区对 标国际先进城市新区,依托大数据产业园,加快建设 智慧城市、数字城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 宜阳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强化绿色导向,调整优 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林特产业 和林下经济,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打造 知名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和硒产业发展示范区。 重点发展油茶、肉牛、肉羊、绿色有机、富硒和生态 休闲农业,开展全域创建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大市行 动,深化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持续推进有机产 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大力实施产业布局优化、基地规 模扩张、产业链条延伸、产品品牌提升、产地环境治 理、农业科技助农六大行动,构建以富硒绿色有机为 优势,大米、油茶、中药材产业为支撑,多种经营多 种业态融合发展的“1+3+N”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 循环型农业模式,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 物质能、旅游等循环链接,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发展绿色现代服务业。推进全域旅游、健康 养老等服务业发展,建设一批森林康养基地、中医药 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等,创建 “中国天然氧吧”“国家气候标志”等“国”字号康 养旅游宜居生态品牌,推进宜丰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 示范区。挖掘生态旅游气候资源,打响温泉资源、明 月山风景名胜区等品牌,创建一批“生态+旅游”重 点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广新旅局、市 林业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气象局等) (六)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 度,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实施节 能降耗重点工程,促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全面 提升节能管理综合能力,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综合能力。推动节能管理源头 控制,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统筹项目用 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持续实施能耗强度激励制 度。推进节能管理智能化,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 理,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鼓励高耗能 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加强节能管理法制化,完善 节能监察法制保障,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完 善市、县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开展节能监察 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审查 管控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差别电价 等手段,切实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建立健全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清单管理、分 类处置、动态监管、能耗预警、奖惩问责等制度体系 和监管体系,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的高耗能、 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建立管理台账。深入挖掘存量 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节能潜力,加大节能改 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将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纳 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 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 改,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拟建 项目,建立项目准入会商工作机制,严格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深入论证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 性,科学稳妥推进项目立项。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引 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和污染物排放控 制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管,重点监管项目相关手续合 法合规性,对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 批建不符、超标用能排污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 项目坚决叫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 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工程,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服务业等重点领 域节能降碳,严格落实行业能耗限值,推动高耗能高 排放行业和数据中心等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对标高耗 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提升能源 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 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 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 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 高的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 式,探索发展智慧能源系统,引导打造先进节能低碳 园区。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 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 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 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 设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促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严格执行通信、运 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淘汰落后设备和技 术,推动高密度、高能效、低能耗设备应用。推动既 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 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在基础设施领 域应用。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优化用能结构, 鼓励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新能源+储能” 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统筹数据中心余 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将 能耗量超过 1 万吨标准煤/年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 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集中管理,加强对大型数据 中心的能源计量审查和节能监察,规范用能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抓住资源利用源头,以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强固体废 弃物综合利用,构建新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 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坚持循环高效发展,全面提升 资源利用效率。 1. 推进开发区(园区)循环化发展。全面推行园区 循环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优化园区 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区域节能降碳, 加强污染集中治理,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 制定园区循环化改造清单,推动各类园区加强循环化 改造,开展园区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 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推进工业余热余压、 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流管理,实现绿色循环低碳转 型发展。全面推进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到 2030 年,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落实生产者责任延 伸制度,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全区域统筹、全过 程分类、全品种监管、全链条循环,做好重点品种废 弃产品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全面加强大宗废弃物循 环利用管理,促进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工业副产 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构建安全、规范、高效的矿产 资源回收利用链条,加强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 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再利用,鼓励开展大 宗固废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含碳 固废高值材料化与低碳能源化利用、多源废物协同处 理与生产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重型装备智能再制造等 技术研发应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 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物品回 收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系统。 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 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系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领域。深化丰城市国 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 模化、清洁化利用。按照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加快发 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发展高效节能技术设 备和环保治理技术设备产业。到 2025 年,全市废钢 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 胶、废玻璃 9 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 0.045 亿吨,到 2030 年达到 0.08 亿吨。(市商务局、市供 销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建立健全覆盖 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建立完 善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 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大厨 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力度,科学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推行定时定点分类 投放模式,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利用融合。 到 2025 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 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率提升至 80%左右。到 2030 年,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 利用率提升至 85%。(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八)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生态,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加快绿色低碳技 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绿色低 碳科技革命。 1.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积极实施碳达 峰碳中和技术应用专项行动,加强对碳减排、碳汇、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的应用研究,分领域、分行 业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应用试点建设,推动碳达峰碳中 和先进适用技术发展。以新能源(锂电)、节能环保、 装备制造、新材料为重点,推进低碳创新技术应用研 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加大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家 用服务机器人等数字经济产业引进培育,全面提升宜 春国家新能源(锂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绿色低碳 科技创新能力。聚焦近零排放煤制清洁燃料和化学品 技术,掺氢天然气、掺烧生物质等高效低碳工业锅炉 技术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压缩空气储能、液态 和固态锂离子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等高效储能 技术,梯级电站大型储能等新型储能应用技术;太阳 能采暖及供热技术、地热能综合利用技术等可再生能 源非电利用技术等能源领域重点低碳技术研究。加强 工业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高效电能转换及能 效提升技术、生物固碳技术、新型节能建材技术、高 效交通运输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运用。(市科学技术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 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 2. 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健全支持创新政策 体系,探索“揭榜挂帅”制度,完善新技术、首购首 用风险补偿机制。强化创新体系建设,统筹推动创新 要素合理流动,强化协同创新,建设高效合作、协同 有序的创新体系。聚焦创新链关键和薄弱环节,强化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实 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 企业。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的多元治理服务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执法,完善技术成 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利益分配机制。(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支持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创新平台 “233”工程建设,创建一批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一批高端新型研 发机构、重点产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 站、海智计划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推进“一核 三区五基地”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打造节能降碳领域 高能级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中心城区 在全市创新格局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宜春国 家新能源(锂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丰城国家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安国家绿色光源高新技术产业 化基地科技创新能力。整合各方资源,持续推进宜春 科学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市科学技术局、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大力实施人才强市 战略,开展高端人才建设工程、青年人才培养引进工 程、技能人才培养培育工程等重大科技人才引进和培 养工程,做好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 作和市“双百计划”申报评选工作。加强人才平台体 系建设,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紧缺人才目录,主动对接 参与各类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完善柔性引才引智机 制,着力引进培养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专业技术人才和 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智库体系。大力支 持宜春学院等高校开设碳达峰碳中和应用型专业,培 养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型人才,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 适应的人才体系。(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市 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固碳增汇强基行动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系统打造生态保护各 要素共同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 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划定城镇空 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三区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 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守生态保护 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 空间布局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落 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行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 责任。深入实施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 性保护工程,完善提升林长制,基本建立全面保护、 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 度体系。(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坚持基于自然的解决方 案理念,进一步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健全耕 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加强对森林、草地、 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全 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重点 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森林 科学经营,开展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 抚育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实施水环境质量提升行 动,公布全市河湖名录,划定水域保护范围,深入推 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工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加强赣江、抚河、修水干流 宜春流域、袁河、肖江、锦江和重点湖泊水库生态保 护。大力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 理体系,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碳平衡,增强湿地储碳能 力。加强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废弃矿山 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加快推进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以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为重 点,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 护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到 2025 年,全 市活立木蓄积量达到 8400 万立方米;到 2030 年,活 立木蓄积量达到 9430.4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 在 57.16%以上。(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 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完善全市生态 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 壤、矿山等碳汇能力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实 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探索评估现有自 然碳汇能力和人工干预增强碳汇潜力,重点研发应用 生物炭土壤固碳技术、秸秆可控腐熟快速还田技术、 生物固氮增汇肥料技术、岩溶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技术、 生态系统可持续经营管理技术等。创新生态产品价值 实现机制,积极推进铜鼓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建 设,推进靖安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建设, 健全市内跨市、县两级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和转 移支付机制,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制度,鼓励 按照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机制开展相关碳汇开发工作。 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利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 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等价值实现模式,探索政府主导、 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 品价值实现路径。(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科 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 财政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农业减排固碳。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为 基础,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加强高捕碳固碳作物种类筛选,实施农作物品种替代, 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农田土壤生态系统的长期 固碳能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规范农业投 入品使用,推进有机肥与化肥结合使用,增加有机肥 投入,替代部分化肥。改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 推广粪污密闭处理、气体收集利用或处理等技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