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pdf
附 件 2广 东 省 安 装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碳 普 惠 方 法 学( 2022 年 修 订 版 )(编号2017003-V03) 2022年8月 目 录引言.1一、范围2二、规范性引用文件2三、术语和定义2四、适用条件3五、减排量普惠性论述4六、额外性论述4 七、避免减排量重复申报的措施.5八、核算边界的确定5九、基准线情景的确定5十、减排量计算5十一、数据来源及监测6附录A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减碳量核证报告8附录B碳普惠减排量备案申请表11附录C减排量备案材料申请清单13 1 引 言为进一步推进全社会低碳行动,探索鼓励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普惠性工作机制,推动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项目的自愿减排交易,特编制《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本方法学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清洁发展机制(CDM)”及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下的相关方法学模板为基础,参考和借鉴CDM项目有关方法学工具、方式和程序,包括国家自愿减排项目《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方法学》和《联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国际自愿减排市场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方法学和要求,结合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实际,经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及利益相关方反复研讨后编制而成,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 操作性。 2 广 东 省 安 装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碳 普 惠 方 法 学( 2022 年 修 订 版 )一 、 范 围本方法学规定了碳普惠制下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替代电网供电的碳普惠行为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核算方法。二 、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SO14064-1温室气体第一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ISO14064-2温室气体第二部分项目层次上对温室气体减排和清除增加的量化、监测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CM-001-V02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方法学CMS-002-V01联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环发〔2022〕4号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碳普惠行为:广东省相关个人、机构团体和企业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绿色碳汇等低碳行为。本方法学的碳普惠行为是指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在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的行为。 3 温室气体排放:指在特定时段向大气释放的温室气体。本方法学涉及的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基准线情景:指在没有该碳普惠行为情景下最现实可行的替代情景。基准线排放:指在基准线情景下发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碳普惠行为排放:指碳普惠行为情境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四 、 适 用 条 件1.适用的碳普惠行为本方法学适用于广东省相关个人、机构团体和企业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碳普惠行为。2.适用的减排量申请对象 本方法学适用于个人、集体和企业(控排企业除外)进行减排量申请。3.地理范围本方法学仅适用于广东省(深圳除外1)行政区域内。4.涉及的技术/产品项目活动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要求如下:(1)单个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为5MW及以下,以并网验收文件为准;(2)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程。5.减排量计入期及产生时间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减排量从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算起,最早可上溯至2019年1月1日,计入期不超过25年。 项目的核算周期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6.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方可自行申请项目减排量,也可委托个人或者单位作为项目1深圳的适用性另行研究制定 4 组织实施人(或单位)进行申请。项目申报方与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应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减排量权属、权利及义务关系,由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汇总申报项目减排量。7.减排量收益分配方式及比例要求项目申报方在使用本方法学申请减排量时,应确保:(1)对于项目场地提供者和项目实施者一致的申请项目,根据本方法学申报的减排量转让收入归项目实施者所有;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本方法学申报的减排量转让收入按照项目场地提供者和项目实施者事先约定的方式 2及比例分配,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核查。(2)项目申报方若为村集体或个人,委托个人或者单位作为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进行申请时,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的碳普惠减排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超过10%。若项目申报方为老区、苏区及民族地区,则该比例不得超过5%。五 、 减 排 量 普 惠 性 论 述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占地面积小、发电用电并存、经济实惠,适用范围广,农村、牧区、山区、城市等地区的屋顶、闲置空地、室外停车场等均可安装,且减排量的收益必须按照约定形式发放给场地提供者,惠及广泛。六 、 额 外 性 论 述 经论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具备额外性:●依靠财政补贴或政策优惠的行为或活动;●行为/活动涉及的产品或技术具备行业先进性;●以发挥生态、社会效益为主导功能的行为或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 2减排量转让收入发放方式不限,包括现金、实物等。 5 2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以及之后的一系列补贴、退税、电价、项目管理、并网以及金融务等若干配套政策相继出台,可以看出分布式光伏发电获政策大力支持;且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清洁可再生。因此,安装并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行为具备额外性。七 、 避 免 减 排 量 重 复 申 报 的 措 施对于项目活动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申报减排量时需同时提供以下信息,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核查:●项目申报人(单位); ●项目备案证等产权证明文件,安装地址及核算周期。另外,项目申请人应提供减排量未重复申报承诺书,承诺项目申请的减排量未在其它减排交易机制下获得签发。八 、 核 算 边 界 的 确 定项目的核算边界指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活动的地理范围。九 、 基 准 线 情 景 的 确 定基准线情景设定为:不安装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使用电网供电。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行为的减排机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替代和减少化石能 源消费,从而减少化石燃料燃烧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十 、 减 排 量 计 算1.基准线排放量 6 基准线排放仅包括由项目活动替代的电网供电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基准线排放量(BE),计算如下:BEy =EGPJ,y *EFgrid,CM,y其中:BEy:第y年的基准线排放量(tCO2/yr)EGPJ,y:第y年由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运行所发电量(MWh/yr)EFgrid,CM,y:第y年区域电网发电CO2排放因子(tCO2/MWh)2.碳普惠行为排放量本方法学碳普惠行为排放量即为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带来的排放量,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PEy=0。其中,PE y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带来的排放量(tCO2/yr)。3.碳普惠行为减排量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行为减碳量计算方法如下:ERy =BEy -PEy =BEy4.简化的减排量计算公式碳普惠行为减排量=活动水平数据*综合减排因子=EGPJ,y *EFgrid,CM,y十 一 、 数 据 来 源 及 监 测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检测数据主要为发电量,量化以发电电表读数或与电力公司的上网电量结算单(发电量全部上网)为准,电表精度不 低于0.5S,检定周期不超过6年。所需检测的参数和数据如下: 7 数据/参数EGPJ,y单位MWh描述第y年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运行所发电量所使用的数据来源电表测量方法和程序项目申请人(或单位)提供发电数据监测频率申报减排量时其他说明相关的证据信息可通过登记薄系统等相关平台进行提交数据/参数EF grid,CM,y单位tCO2/MWh描述第y年区域电网发电CO2排放因子(tCO2/MWh)所使用的数据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当年《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南方区域电网排放因子数据计算,计算方法为EFgrid,CM,y=EF 南方电网,OM,y*0.75+EF南方电网,BM,y*0.25测量方法和程序-监测频率随国家公布数据即时更新其他说明无 8 附 录 A 安 装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碳 普 惠 减 碳 量 核 证 报 告提交日期:年月日版本号:1-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个人证件号码(单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 机构代码;个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单位类型□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专业合作社;□个人;□其他2-联系方式姓名职务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邮箱地址3-项目基本信息 3.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3.2-选用方法学名称及版本3.3-是否为打捆申报□否□是(若选择“否”,请在3.5中的对应表格填写相关信息;若选择“是”,请在3.5填写所有项目信息)3.4-核算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9 3.5-项目核算边界企业项目填写表3.5-1。表3.5-1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规模(MW)备案文件文号备案时间投产规模投产(并网)时间12…居民项目填写3.5-2表3.5-2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kw)投资人备案证明并网时间12…(注:若内容太多,可另附文件提交)4-数据和参数 4.1-缺省数据年份2019 2020 202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年度区域电网CO2排放因子(tCO2/MWh)4.2-监测数据年份2019 2020 2021 ······发电量(MWh)5-减碳量计算结果5.1碳普惠核证减碳 量年份2019 2020 2021 ······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核证减碳量(tCO2-e)合计 10 6-核证结论经核证,(项目名称)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产生的碳普惠核证减碳量(PH CER)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核证机构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注:灰色底纹部分为非填写部分。 11 附 录 B 碳 普 惠 减 排 量 备 案 申 请 表提交日期:年月日版本号:1-申请方基本信息1.1申请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个人:证件号码: (注:单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类型:□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专业合作社□个人□其他1.2联系人项目联系人:E-mail:电话:传真:2-申请备案减排量基本信息2.1项目名称 及领域项目名称:领域:□可再生能源□能效提升□交通□农林业□节能与低碳产品□废弃物处理□其他2.2方法学选用方法学:方法学备案编号:2.3本次申请签发减排量的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2.4申请签发 的减排量减排量: tCO2e(项目信息及减排量计算,详见碳普惠减排量核证报告) 12 2.5减排量历史签发情况是否首次申请减排量备案:□是□否(若非首次申请,应注明计入期内减排量历史签发情况及具体核算周期)首次备案减排量:CO2-e核算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次备案减排量:CO2-e核算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申请人申明本人申明:本人(公司)承诺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在申报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本人(公司)确认,在上述申请时段内所产生的减排量真实有效,未在其它减排交易机制下获得签发。若有虚报假报及重复申请签发,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4-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 5-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注1:灰色底纹部分为非填写部分。 13 附 录 C 减 排 量 备 案 材 料 申 请 清 单项目计入期内,每次申请减排量备案时申请者至少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碳普惠减排量备案申请表》;(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减碳量核证报告》;(3)证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备案证复印件; (5)电网公司核发的发电量证明文件,如项目并网验收单、电费单等;(6)申请备案的减排量未在PHCER及其他减排机制下重复申报承诺书;(7)项目咨询服务、利益分配等关键信息向利益相关方进行公示的证据文件。(8)减排量收益分配相关协议(如有)。 资料来源: http://gdee.gd.gov.cn/shbtwj/content/post_3993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