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暂行)
- 1 - 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 一 条 为 建 立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补 偿 新 机 制 ,发 挥 市 场 在 资 源配 置 中 的 决 定 性 作 用 , 保 障 甘 肃 省 电 力 系 统 安 全 、 稳 定 、 经 济 运行 ,促 进 风 电 、 光 伏 等 新 能 源 消 纳 , 制 定 本 规 则 。第 二 条 本 规 则 依 据 《 电 力 监 管 条 例 》 ( 国 务 院 令 第 432 号 )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若 干 意 见 》( 中 发 〔 2015〕 9 号 ) 及 其 相 关 配 套 文 件 、 《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印发 2016 年 体 制 改 革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 ( 国 能 综 法 改 〔 2016〕 57 号 ) 、 《 并 网 发 电 厂 辅 助 服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 电 监 市 场 〔 2006〕43 号 ) 、 《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印 发 完 善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补 偿 ( 市 场 )机 制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 国 能 发 监 管 〔 2017〕 67号 ) 、 《 国 家 能 源局 关 于 同 意 启 动 宁 夏 、 广 东 、 甘 肃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试 点 实 施 工作 的 复 函 》 (国 能 函 监 管 〔 2017〕 117号 )以 及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规 及 行 业 标 准 制 定 。第 三 条 本 规 则 适 用 于 甘 肃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中 开 展 的 各 项辅 助 服 务 交 易 行 为 , 甘 肃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所 有 成 员 必 须 遵 守 本规 则 。第 四 条 国 家 能 源 局 甘 肃 监 管 办 公 室 ( 以 下 简 称 甘 肃 能 源 监管 办 ) 负 责 甘 肃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的 监 督 与 管 理 , 负 责 监 管 本 规 - 2 - 则 的 实 施 。第二章市场成员第 五 条 甘 肃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包 括 市 场 运 营 机 构 和 市 场 主体 。 第 六 条 甘 肃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运 营 机 构 为 甘 肃 电 力 调 度 控制 中 心 及 甘 肃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甘 肃 电 力 调 度 控 制 中 心 主 要 职 责 是 :( 一 ) 管 理 、 运 营 甘 肃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 二 ) 建 设 、 维 护 市 场 交 易 的 技 术 支 持 平 台 ;( 三 ) 依 据 市 场 规 则 组 织 交 易 、 按 照 交 易 结 果 进 行 调 用 ;( 四 ) 发 布 实 时 市 场 信 息 ; ( 五 ) 评 估 市 场 运 行 状 态 , 对 市 场 规 则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 六 ) 紧 急 情 况 下 中 止 市 场 运 行 , 保 障 系 统 安 全 运 行 ;( 七 ) 向 甘 肃 能 源 监 管 办 提 交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调 用 结 果 。甘 肃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职 责 :( 一 ) 与 市 场 主 体 进 行 结 算 ;( 二 ) 发 布 月 度 结 算 信 息 。第 七 条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的 市 场 主 体 为 已 取 得 发 电 业 务 许可 证 ( 包 括 豁 免 范 围 内 ) 的 省 内 发 电 企 业 ( 包 括 火 电 , 水 电 , 风电 , 光 电 等 ) , 以 及 经 市 场 准 入 的 电 储 能 和 需 求 侧 资 源 , 新 建 机组 归 调 后 方 可 提 供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自 备 电 厂 可 自 愿 参 与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 - 3 - 网 留 电 厂 暂 不 参 与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自 发 自 用 式 分 布 式 光 伏 、 国 家 核 准 的 光 伏 扶 贫 电 站 暂 不 参 与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第 八 条 市 场 主 体 的 职 责 :( 一 ) 按 规 则 申 报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价 格 、 电 力 等 信 息 , 并 按 调度 指 令 提 供 辅 助 服 务 ;( 二 ) 依 据 规 则 承 担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有 偿 分 摊 费 用 ;( 三 ) 做 好 机 组 日 常 运 维 , 确 保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有 序 开 展 。第三章调峰辅助服务第 九 条 本 规 则 所 指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是 指 并 网 发 电 机 组 或 电 储能 装 置 、 需 求 侧 资 源 按 照 电 网 调 峰 需 求 , 平 滑 、 稳 定 调 整 机 组 ( 设 备 ) 出 力 、 改 变 机 组 ( 设 备 ) 运 行 状 态 、 调 节 负 荷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可 分 为 基 本 ( 义 务 ) 调 峰 服 务 和 有 偿 调 峰 服 务 。第 十 条 有 偿 调 峰 服 务 在 甘 肃 电 力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中 的 交易 , 暂 包 含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交 易 、 调 停 备 用 交 易 、 需 求 侧 资 源 交 易 、电 储 能 交 易 。 提 供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 深 度 调 峰 、 应 急 启 停 ) 的 发 电机 组 范 围 为 单 机 容 量 100MW 及 以 上 的 燃 煤 、 燃 气 、 垃 圾 、 生 物 质发 电 机 组 , 提 供 有 偿 调 峰 服 务 的 市 场 主 体 均 采 取 自 愿 报 价 的 方 式进 行 参 与 。第 十 一 条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中 用 于 计 算 负 荷 率 和 交 易 量 的 时 间单 位 为 1 分 钟 。第 十 二 条 发 电 机 组 、 需 求 侧 资 源 、 电 储 能 参 与 调 峰 辅 助 服 - 4 - 务 市 场 严 格 执 行 调 度 指 令 , 要 以 确 保 电 力 安 全 、 供 热 安 全 为 前 提 ,不 得 以 参 与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为 由 , 采 取 拒 绝 供 热 、 降 低 供 热 质量 或 其 它 影 响 供 热 和 电 网 安 全 的 行 为 , 确 有 可 能 影 响 电 网 安 全 和供 热 质 量 时 , 调 度 有 权 终 止 调 用 。第 十 三 条 发 电 机 组 、 需 求 侧 资 源 、 电 储 能 等 各 类 市 场 主 体参 与 深 度 调 峰 时 , 电 力 调 度 机 构 根 据 电 网 运 行 需 要 , 按 照 日 前 竞价 结 果 统 一 由 低 到 高 依 次 调 用 , 直 到 满 足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需求 。第四章火电机组实时深度调峰交易第 十 四 条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中 的 火 电 机 组 开 机 方 式 依 据 在甘 肃 能 源 监 管 办 备 案 的 甘 肃 电 网 月 度 调 度 (交 易 )计 划 及 现 货 市 场 中 的 日 前 机 组 组 合 确 定 。第 十 五 条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交 易 是 指 火 电 厂 运 行 机 组 通 过 调 减出 力 , 使 火 电 机 组 平 均 负 荷 率 小 于 有 偿 调 峰 基 准 时 提 供 服 务 的 交易 。 火 电 机 组 提 供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服 务 , 须 能 够 按 照 电 力 调 度 机 构的 指 令 , 满 足 AGC调 节 速 率 要 求 , 平 滑 稳 定 地 调 整 机 组 出 力 。第 十 六 条 负 荷 率 是 火 电 机 组 发 电 电 力 与 机 组 额 定 容 量 之比 , 以 1 分 钟 为 单 位 统 计 周 期 计 算 机 组 的 平 均 负 荷 率 。 火 电 机 组在 深 度 调 峰 交 易 期 内 平 均 负 荷 率 小 于 有 偿 调 峰 补 偿 基 准 时 获 得补 偿 ; 平 均 负 荷 率 大 于 有 偿 调 峰 补 偿 基 准 时 参 与 分 摊 调 峰 补 偿 费用 ; 平 均 负 荷 率 等 于 调 峰 补 偿 基 准 时 不 参 与 补 偿 及 分 摊 。火 电 厂 机 组 额 定 容 量 以 电 力 业 务 许 可 证 ( 发 电 类 ) 为 准 。 - 5 - 第 十 七 条 火 电 机 组 ( 含 供 热 机 组 ) 有 偿 调 峰 基 准 暂 定 为 其额 定 容 量 的 50%, 有 偿 调 峰 基 准 点 应 是 一 个 体 现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的动 态 平 衡 点 , 甘 肃 能 源 监 管 办 可 根 据 电 网 调 峰 缺 口 、 辅 助 服 务 资金 补 偿 情 况 等 适 时 进 行 调 整 。第 十 八 条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交 易 的 购 买 方 是 风 电 、 光 伏 、 水 电以 及 出 力 未 减 到 有 偿 调 峰 基 准 的 火 电 机 组 。第 十 九 条 下 列 情 况 不 参 与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补 偿 及 分 摊 :( 一 ) 机 组 启 停 前 、 后 12 小 时 不 参 与 补 偿 ;( 二 ) 火 电 厂 自 身 原 因 减 出 力 至 有 偿 调 峰 基 准 以 下 ;( 三 ) 电 网 安 全 约 束 条 件 限 制 ;( 四 ) 电 网 事 故 处 理 时 。 第 二 十 条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交 易 采 用 “ 阶 梯 式 ” 报 价 方 式 和 价格 机 制 , 火 电 企 业 分 两 档 浮 动 报 价 , 具 体 分 档 及 报 价 上 、 下 限 参见 下 表 :第 二 十 一 条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交 易 根 据 电 网 调 峰 需 求 及 网 络 阻塞 情 况 , 编 制 全 网 或 区 域 ( 河 东 区 域 、 河 西 区 域 、 酒 泉 区 域 ) 日前 调 用 预 计 划 , 日 内 由 电 力 调 度 机 构 按 电 网 运 行 情 况 , 进 行 全 网报 价 档 位 火 电 厂 负 荷 率 调 峰 报 价 ( 元 /千 瓦 时 )报 价 上 限 报 价 下 限第 一 档 40%≤ 负 荷 率 < 50% 0.4 0第 二 档 负 荷 率 < 40% 1.0 0.4 - 6 - 或 区 域 ( 河 东 区 域 、 河 西 区 域 、 酒 泉 区 域 ) 调 用 , 调 用 依 据 日 前竞 价 结 果 , 与 各 类 调 峰 资 源 统 一 排 序 , 由 低 价 到 高 价 依 次 执 行 ( 竞价 相 同 时 按 申 报 深 度 调 峰 电 力 等 比 例 调 用 ) , 并 以 日 内 调 用 的 最后 发 电 机 组 报 价 作 为 市 场 出 清 价 格 。第 二 十 二 条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交 易 按 照 各 档 有 偿 调 峰 电 量 及 对应 市 场 出 清 价 格 进 行 结 算 。 其 中 , 有 偿 调 峰 电 量 是 指 火 电 厂 在 各有 偿 调 峰 分 档 区 间 内 平 均 负 荷 率 低 于 有 偿 调 峰 基 准 形 成 的 未 发电 量 , 市 场 出 清 价 格 是 指 单 位 统 计 周 期 内 同 一 档 内 实 际 调 用 到 的最 后 一 台 调 峰 机 组 的 报 价 。第 二 十 三 条 火 电 厂 获 得 补 偿 费 用 根 据 开 机 机 组 不 同 调 峰 深 度 所 对 应 的 阶 梯 电 价 进 行 统 计 , 计 算 方 式 如 下 :公 式 : 火 电 厂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获 得 费 用 = 21i (第 i 档 有 偿 调 峰电 量 第 i 档 实 际 出 清 电 价 )第 二 十 四 条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有 偿 服 务 补 偿 费 用 , 由 省 内 负 荷率 大 于 深 度 调 峰 基 准 的 火 电 厂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 水 电 厂 共 同分 摊 。 因 电 网 阻 塞 原 因 , 启 动 区 域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时 , 区 域 内 火 电分 摊 费 用 仅 在 区 域 内 各 火 电 厂 执 行 。( 一 ) 火 电 厂 分 摊 方 法 : 参 与 分 摊 的 火 电 厂 根 据 深 度 调 峰 交易 期 内 实 际 负 荷 率 的 不 同 , 分 三 档 依 次 加 大 分 摊 比 重 , 进 行 “ 阶梯 式 ” 分 摊 。 具 体 分 摊 金 额 按 照 以 下 方 式 计 算 : 公 式 : 火 电 厂 调 峰 分 摊 金 额 = [火 电 厂 修 正 发 电 量 /( 省 内 参 - 7 - 与 分 摊 的 所 有 火 电 厂 总 修 正 发 电 量 + 省 内 参 与 分 摊 的 所 有 风 电场 、 光 伏 电 站 总 修 正 发 电 量 +省 内 参 与 分 摊 的 所 有 水 电 厂 总 修 正发 电 量 ) ]× 调 峰 补 偿 总 金 额火 电 厂 修 正 发 电 量 = (深 度 调 峰 交 易 期 间 第 i 档 实 际 发 电 量 修 正 系 数Ti) 其 中 , 火 电 厂 发 电 量 按 不 同 负 荷 率 区 间 进 行 分 档 , 负 荷 率 高于 有 偿 调 峰 基 准 但 小 于 等 于 60%部 分 为 第 一 档 , 负 荷 率 高 于 60%但 小 于 等 于 70%部 分 为 第 二 档 , 负 荷 率 高 于 70%部 分 为 第 三 档 ,对 应 三 档 的 修 正 系 数 分 别 为 T 1= 1、 T2= 1.5、 T3= 2。( 二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分 摊 方 法 : 参 与 分 摊 的 风 电 场 、 光伏 电 站 按 照 修 正 后 发 电 量 比 例 进 行 分 摊 , 修 正 后 发 电 量 根 据 风 电场 、 光 伏 电 站 上 一 年 度 发 电 利 用 小 时 数 与 保 障 性 收 购 小 时 数 之 差进 行 阶 梯 式 修 正 。 具 体 分 摊 金 额 按 照 以 下 方 式 计 算 :公 式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调 峰 分 摊 金 额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站 修 正 发 电 量 /( 省 内 参 与 分 摊 的 所 有 火 电 厂 总 修 正 发 电 量 + 省内 参 与 分 摊 的 所 有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总 修 正 发 电 量 +省 内 参 与 分摊 的 所 有 水 电 厂 总 修 正 发 电 量 ) ]× 调 峰 补 偿 总 金 额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修 正 发 电 量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月 度 实 际 发 电 量 × 修 正 系 数 p修 正 系 数 p 以 保 障 性 收 购 利 用 小 时 数 ( 参 考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做 好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全 额 保 障 性 收 购 管 理 工 作 31i - 8 - 的 通 知 》 ( 发 改 能 源 [2016]1150 号 ) 为 基 准 进 行 修 正 ( 文 件 中 未提 及 地 区 按 最 低 标 准 计 算 ) , 上 年 度 发 电 利 用 小 时 数 较 保 障 性 收购 利 用 小 时 数 每 降 低 100小 时 ( 取 整 ) , 分 摊 电 量 系 数 减 小 10%。若 上 年 度 利 用 小 时 数 高 于 等 于 保 障 性 收 购 利 用 小 时 数 ,则 p=1。新 并 网 新 能 源 电 厂 按 照 上 年 度 平 均 发 电 利 用 小 时 数 进 行 修正 。 ( 三 ) 水 电 厂 分 摊 方 法 : 参 与 分 摊 的 水 电 厂 根 据 修 正 发 电 量进 行 分 摊 。 具 体 分 摊 金 额 按 照 以 下 方 式 计 算 :公 式 : 水 电 厂 调 峰 分 摊 金 额 = [水 电 厂 修 正 发 电 量 /( 省 内参 与 分 摊 的 所 有 火 电 厂 总 修 正 发 电 量 + 省 内 参 与 分 摊 的 所 有 风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总 修 正 发 电 量 +省 内 参 与 分 摊 的 所 有 水 电 厂 总 修正 发 电 量 ) ]× 调 峰 补 偿 总 金 额水 电 厂 修 正 发 电 量 = 月 度 实 际 发 电 量 × 修 正 系 数 ( 11 月 1日 至 次 年 3 月 31 日 修 正 系 数 为 0.2, 其 余 时 间 修 正 系 数 为 0.5)第 二 十 五 条 为 规 范 市 场 交 易 行 为 , 对 因 自 身 原 因 导 致 日 内调 峰 能 力 低 于 日 前 上 报 深 调 能 力 且 偏 差 大 于 2MW 的 火 电 厂 进 行 相 应 的 考 核 : - 9 - 考 核 罚 金 = 减 少 的 有 偿 调 峰 电 量 × 出 清 电 价 × 2减 少 的 有 偿 调 峰 电 量 =( 调 度 指 令 -实 际 出 力 ) 的 积 分 电 量考 核 罚 金 优 先 用 于 辅 助 服 务 市 场 补 偿 费 用 。第五章火电调停备用交易第 二 十 六 条 火 电 调 停 备 用 交 易 是 指 通 过 停 运 火 电 机 组 为 新能 源 消 纳 提 供 调 峰 容 量 的 交 易 。 包 含 火 电 月 度 计 划 停 备 、 火 电 应急 启 停 交 易 。第 二 十 七 条 火 电 月 度 计 划 停 备 是 指 在 火 电 月 度 机 组 组 合中 安 排 的 停 机 备 用 或 按 调 度 指 令 超 过 72 小 时 的 停 机 备 用 , 按 1千 元 /万 千 瓦 •天 进 行 补 偿 , 补 偿 时 间 不 超 过 7 天 。 第 二 十 八 条 火 电 机 组 在 停 备 期 间 不 得 擅 自 开 展 检 修 工 作 ,否 则 取 消 停 备 所 应 得 补 偿 资 金 。第 二 十 九 条 火 电 应 急 启 停 交 易 是 指 调 度 机 构 按 照 日 内 电 网安 全 运 行 实 际 需 要 , 按 照 各 机 组 日 前 单 位 容 量 报 价 由 低 价 到 高 价依 次 主 动 调 停 火 电 机 组 ( 24 小 时 < 停 运 时 间 < 72 小 时 , 竞 价 相同 时 按 电 厂 月 度 发 电 计 划 剩 余 电 量 由 少 及 多 依 次 调 用 ) , 为 电 网提 供 的 调 峰 服 务 。第 三 十 条 火 电 应 急 启 停 交 易 的 出 让 对 象 是 风 电 、 光 伏 、 水电 及 未 达 到 有 偿 调 峰 基 准 的 火 电 厂 。第 三 十 一 条 火 电 企 业 按 照 机 组 额 定 容 量 对 应 的 应 急 启 停 调 峰 服 务 报 价 区 间 浮 动 报 价 , 各 级 别 机 组 的 报 价 上 限 见 下 表 : - 10 - 第 三 十 二 条 应 急 启 停 交 易 根 据 各 级 别 机 组 市 场 出 清 价 格按 台 次 结 算 , 市 场 出 清 价 格 是 指 当 日 实 际 调 用 到 的 最 后 一 台 应急 启 停 的 同 容 量 级 别 机 组 的 报 价 。第 三 十 三 条 火 电 应 急 启 停 调 峰 服 务 费 按 照 各 火 电 厂 、 水 电厂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月 度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有 偿 服 务 补 偿 费 用 承担 比 例 进 行 支 付 。 具 体 支 付 费 用 按 照 以 下 方 式 计 算 :公 式 : 各 火 电 厂 、 水 电 厂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应 急 启 停 调峰 费 支 付 费 用 = ( 各 火 电 厂 、 水 电 厂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月 度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支 付 费 用 /全 省 月 度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总 支 付 费 用 ) ×应 急 启 停 总 费 用 第六章需求侧资源交易第 三 十 四 条 需 求 侧 资 源 为 随 时 可 调 用 的 , 能 够 在 负 荷 侧 为 机 组 额 定 容 量 级 别 ( 万 千 瓦 ) 日 前 报 价 上 限 ( 万 元 /次 )10 5020 8030 11060 200100 300 - 11 - 电 网 提 供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的 用 电 负 荷 项 目 。第 三 十 五 条 需 求 侧 资 源 用 电 价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电 价 政 策执 行 。第 三 十 六 条 参 与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交 易 的 需 求 侧 资 源 用 户 最小 用 电 电 力 须 达 到 1 万 千 瓦 及 以 上 , 且 能 够 将 实 时 用 电 信 息 上传 至 省 调 , 并 接 受 调 度 机 构 指 挥 。第 三 十 七 条 需 求 侧 资 源 用 户 在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平 台 开 展 集中 交 易 。需 求 侧 资 源 用 户 向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平 台 申 报 交 易 时 段 、 15 分钟 用 电 电 力 曲 线 、 意 向 价 格 等 内 容 。 市 场 初 期 , 需 求 侧 资 源 电 力 用 户 申 报 补 偿 价 格 的 上 限 为 0.2 元 /千 瓦 时 。第 三 十 八 条 需 求 侧 资 源 交 易 模 式 为 日 前 申 报 、 日 内 调 用 。由 电 力 调 度 机 构 根 据 电 网 运 行 需 要 , 根 据 日 前 竞 价 结 果 与 各 类调 峰 资 源 统 一 排 序 , 由 低 价 到 高 价 在 日 内 依 次 调 用 。第 三 十 九 条 当 需 求 侧 资 源 用 户 如 约 履 行 合 同 时 , 电 网 企 业按 以 下 方 式 计 算 需 求 侧 资 源 用 户 的 补 偿 费 用 :需 求 侧 资 源 用 户 获 得 的 调 峰 补 偿 费 用 =Σ 调 用 电 量 × 申 报价 格 需 求 侧 资 源 用 户 交 易 的 补 偿 费 用 按 照 各 火 电 厂 、 水 电 厂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月 度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有 偿 服 务 补 偿 费 用 承 担 比 例 进 行 支 付 。 具 体 支 付 费 用 按 照 以 下 方 式 计 算 : - 12 - 公 式 : 各 火 电 厂 、 水 电 厂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支 付 需 求 侧用 户 的 费 用 = ( 各 火 电 厂 、 水 电 厂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月 度 实时 深 度 调 峰 支 付 费 用 /全 省 月 度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总 支 付 费 用 ) × 需求 侧 资 源 用 户 获 得 的 调 峰 服 务 总 费 用第七章电储能交易第 四 十 条 电 储 能 交 易 是 指 蓄 电 设 施 通 过 在 弃 风 弃 光 时 段吸 收 电 力 , 在 其 他 时 段 释 放 电 力 , 从 而 提 供 调 峰 服 务 的 交 易 。电 储 能 既 可 在 电 源 侧 也 可 在 负 荷 侧 , 或 以 独 立 市 场 主 体 为 电 网提 供 调 峰 等 辅 助 服 务 。第 四 十 一 条 鼓 励 发 电 企 业 、 售 电 企 业 、 电 力 用 户 、 独 立 辅 助 服 务 提 供 商 等 投 资 建 设 电 储 能 设 施 , 要 求 充 电 功 率 在 1 万 千瓦 及 以 上 、 持 续 充 电 时 间 4 小 时 以 上 。第 四 十 二 条 火 电 企 业 ( 含 供 热 企 业 ) 在 计 量 出 口 内 ( 也 可引 进 第 三 方 ) 投 资 建 设 储 能 调 峰 设 施 , 可 与 机 组 联 合 参 与 调 峰 ,按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交 易 管 理 执 行 。 在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计 量 出 口内 建 设 的 电 储 能 设 施 , 由 电 力 调 度 机 构 监 控 、 记 录 其 实 时 充 放电 状 态 , 其 充 电 能 力 优 先 由 所 在 风 电 场 和 光 伏 电 站 使 用 , 由 电储 能 设 施 投 资 运 营 方 与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协 商 确 定 补 偿 费 用 。第 四 十 三 条 发 电 企 业 计 量 出 口 内 的 储 能 设 施 也 可 自 愿 作为 独 立 的 电 力 用 户 参 与 调 峰 服 务 市 场 。 第 四 十 四 条 用 户 可 在 计 量 出 口 内 ( 也 可 引 进 第 三 方 ) 投 资 - 13 - 建 设 储 能 调 峰 设 施 , 由 电 力 调 度 机 构 监 控 、 记 录 其 实 时 充 、 放电 状 态 。 在 用 户 侧 建 设 的 电 储 能 设 施 既 可 作 为 用 户 的 储 能 设 备也 可 自 愿 作 为 独 立 的 电 力 用 户 参 与 调 峰 服 务 市 场 。第 四 十 五 条 独 立 电 储 能 用 户 充 、 放 电 价 格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执 行 。第 四 十 六 条 电 储 能 用 户 须 将 实 时 充 放 电 等 信 息 上 传 至 电力 调 度 机 构 , 并 接 受 调 度 指 挥 。第 四 十 七 条 电 储 能 用 户 在 调 峰 辅 助 服 务 平 台 开 展 集 中 交易 需 向 调 峰 服 务 平 台 提 交 包 含 交 易 时 段 、 15 分 钟 用 电 电 力 曲 线 、交 易 价 格 等 内 容 的 交 易 意 向 , 市 场 初 期 电 储 能 用 户 申 报 价 格 的 上 限 、 下 限 分 别 为 0.2 元 /千 瓦 时 、 0.1 元 /千 瓦 时 。第 四 十 八 条 电 储 能 交 易 模 式 为 日 前 申 报 、 日 内 调 用 。 由 电力 调 度 机 构 根 据 电 网 运 行 需 要 , 根 据 日 前 竞 价 结 果 由 低 价 到 高价 在 日 内 依 次 调 用 。第 四 十 九 条 当 电 储 能 用 户 如 约 履 行 合 同 时 , 电 网 企 业 按 以下 方 式 计 算 用 户 侧 电 储 能 设 施 的 补 偿 费 用 :电 储 能 设 施 获 得 的 调 峰 服 务 费 用 =Σ 调 用 电 量 × 申 报 价 格电 储 能 用 户 交 易 的 补 偿 费 用 按 照 各 火 电 厂 、 水 电 厂 、 风 电场 、 光 伏 电 站 月 度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有 偿 服 务 补 偿 费 用 承 担 比 例 进行 支 付 。 具 体 支 付 费 用 按 照 以 下 方 式 计 算 : 公 式 : 各 火 电 厂 、 水 电 厂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支 付 电 储 能 - 14 - 用 户 费 用 = ( 各 火 电 厂 、 水 电 厂 、 风 电 场 、 光 伏 电 站 月 度 实 时深 度 调 峰 支 付 费 用 /全 省 月 度 实 时 深 度 调 峰 总 支 付 费 用 ) × 电 储能 设 施 获 得 的 调 峰 服 务 总 费 用第八章调频辅助服务第 五 十 条 调 频 辅 助 服 务 指 发 电 机 、 电 储 能 设 施 通 过 AGC控制 装 置 自 动 响 应 区 域 控 制 偏 差 ( ACE) , 按 一 定 调 节 速 率 实 时 调整 发 电 出 力 , 以 满 足 ACE 控 制 要 求 , 其 调 节 效 果 通 过 调 频 里 程衡 量 。第 五 十 一 条 AGC 发 电 单 元 是 以 AGC 装 置 为 单 位 进 行 划 分 ,一 个 AGC 发 电 单 元 指 电 厂 一 套 AGC 装 置 所 控 制 的 所 有 机 组 的 总 称 。 第 五 十 二 条 调 频 里 程 指 某 段 时 间 内 发 电 单 元 响 应 AGC控 制指 令 的 调 频 里 程 之 和 。 其 中 , 发 电 单 元 每 次 响 应 AGC 控 制 指 令的 调 频 里 程 是 指 其 响 应 AGC 控 制 指 令 后 结 束 时 的 实 际 出 力 值 与响 应 指 令 时 的 出 力 值 之 差 的 绝 对 值 。总 调 频 里 程 计 算 公 式 为 :式 中 , iD为 发 电 单 元 第 i 次 的 调 频 里 程 , 单 位 为 兆 瓦 , n 为调 节 次 数 。第 五 十 三 条 AGC 综 合 性 能 指 标 K, 用 于 衡 量 发 电 单 元 响 应AGC 控 制 指 令 的 综 合 性 能 表 现 , 包 括 调 节 速 率 ( 1K ) 、 响 应 时 间( 2K ) 与 调 节 精 度 ( 3K )。 ni iDD 1 - 15 - AGC 性 能 指 标 K= )2( 321 KKK *0.25调 节 速 率 1K =发 电 单 元 实 际 速 率 /标 准 调 节 速 率其 中 标 准 调 节 速 率 按 西 北 能 监 局 印 发 的 《 两 个 细 则 》 规 定执 行 。响 应 时 间 2K =1-发 电 单 元 响 应 延 迟 时 间 /5min发 电 单 元 响 应 延 迟 时 间 指 发 电 单 元 AGC 动 作 与 发 电 单 元 接到 AGC 命 令 的 延 迟 时 间 。调 节 精 度 3K =1-发 电 单 元 调 节 误 差 /发 电 单 元 调 节 允 许 误差 其 中 , 发 电 单 元 调 节 误 差 指 发 电 单 元 响 应 AGC 控 制 指 令 后实 际 出 力 值 与 控 制 指 令 值 的 偏 差 量 , 发 电 单 元 调 节 允 许 误 差 为其 额 定 出 力 的 1.5%。第 五 十 四 条 电 储 能 资 源 在 非 弃 风 弃 光 时 段 可 参 与 调 频 辅助 服 务 市 场 , 参 与 调 频 辅 助 服 务 期 间 不 能 从 系 统 吸 收 电 能 。第 五 十 五 条 提 供 调 频 辅 助 服 务 的 主 体 应 满 足 以 下 技 术 要求 : ( 一 ) 按 并 网 管 理 规 定 安 装 AGC 装 置 , AGC性 能 满 足 电 网 管 理 规 定 。( 二 ) 厂 级 AGC 电 厂 , 以 全 厂 为 一 个 发 电 单 元 参 与 调 频 市场 。 第 五 十 六 条 发 电 单 元 标 准 调 频 容 量 是 指 发 电 单 元 可 自 动 - 16 - 调 频 的 向 上 或 向 下 的 调 节 范 围 。火 电 单 元 标 准 调 频 容 量 =额 定 容 量 *1.5%*15 分 钟水 电 机 组 标 准 调 频 容 量 =额 定 容 量储 能 设 备 标 准 调 频 容 量 =额 定 容 量为 防 止 联 络 线 调 频 造 成 系 统 潮 流 分 布 大 幅 度 变 化 影 响 系 统稳 定 运 行 , 规 定 单 个 电 厂 的 中 标 发 电 单 元 调 频 容 量 之 和 不 超 过控 制 区 调 频 容 量 需 求 的 20%; 中 标 发 电 单 元 调 频 容 量 不 超 过 其 标准 调 频 容 量 。第 五 十 七 条 调 频 市 场 交 易 采 用 日 前 报 价 、 日 内 出 清 模 式 。 第 五 十 八 条 各 市 场 主 体 以 AGC 发 电 单 元 为 单 位 , 可 在 电 力辅 助 服 务 平 台 申 报 未 来 一 周 每 日 96点 调 频 里 程 报 价 ( 价 格 单 位 :元 /兆 瓦 ) , 报 价 上 限 暂 定 为 15 元 /兆 瓦 , 申 报 价 格 的 最 小 单 位是 0.1 元 /兆 瓦 。第 五 十 九 条 水 电 厂 参 与 调 频 市 场 交 易 时 应 考 虑 水 库 运 行情 况 , 各 水 电 厂 在 电 力 辅 助 服 务 平 台 申 报 调 频 里 程 报 价 时 , 同时 上 报 次 日 水 库 水 位 运 行 上 、 下 限 及 发 电 单 元 出 力 上 、 下 限 。第 六 十 条 日 内 正 式 出 清 以 负 荷 预 测 和 新 能 源 预 测 偏 差 之和 及 全 网 单 机 最 大 出 力 为 约 束 条 件 ,依 据 AGC投 运 状 态 及 各 市 场 主 体 的 调 频 里 程 价 格 , 从 低 到 高 依 次 进 行 出 清 , 直 至 中 标 市 场 - 17 - 主 体 调 频 总 容 量 之 和 满 足 控 制 区 域 调 频 容 量 需 求 , 最 后 一 个 中标 的 市 场 主 体 价 格 为 调 频 市 场 该 时 段 的 统 一 出 清 价 格 , 当 申 报主 体 价 格 相 同 时 , 优 先 出 清 近 5 个 运 行 日 内 AGC 综 合 性 能 指 标平 均 值 高 的 市 场 主 体 。第 六 十 一 条 中 标 市 场 主 体 单 元 在 对 应 中 标 时 段 的 起 始 ( 结束 ) 时 刻 , 自 动 化 系 统 自 动 切 换 AGC 调 频 模 式 。第 六 十 二 条 调 频 市 场 补 偿 费 用 为 中 标 单 元 在 调 频 市 场 上提 供 调 频 服 务 获 得 相 应 调 频 里 程 补 偿 。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中 标 单 元 月 度 调 频 里 程 补 偿 费 用 = ni iii KD1 )( 其 中 , n为 每 月 调 频 市 场 的 交 易 周 期 数 , iD 为 该 中 标 单 元在 个 交 易 周 期 提 供 的 调 频 里 程 , i为 第 i 个 交 易 周 期 的 里 程 出清 价 格 , iK 为 发 电 单 元 第 i 个 交 易 周 期 的 AGC 综 合 性 能 指 标 平均 值 。第 六 十 三 条 调 频 市 场 辅 助 服 务 补 偿 费 用 , 先 使 用 现 货 市 场中 执 行 偏 差 考 核 费 用 进 行 平 衡 , 不 足 部 分 按 全 网 当 月 运 行 机 组发 电 量 进 行 分 摊 , 分 摊 费 用 按 月 统 计 , 按 月 结 算 。调 频 辅 助 服 务 分 摊 费 用 =( 各 机 组 当 月 发 电 量 /全 网 当 月 总 发 电 量 ) × ( 全 网 月 度 调 频 里 程 补 偿 总 费 用 -全 网 月 度 现 货 市 场执 行 偏 差 考 核 费 用 ) - 18 - 第 六 十 四 条 调 频 中 标 单 元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 将 取 消 对 应中 标 时 段 的 调 频 里 程 补 偿 。( 一 ) 因 自 身 原 因 AGC 退 出 。( 二 ) 中 标 时 段 内 提 供 调 频 服 务 期 间 的 AGC综 合 性 能 指 标 K值 小 于 0.5。第九章市场组织与竞价第 六 十 五 条 每 个 工 作 日 8 时 前 , 有 意 愿 提 供 实 时 深 度 调 峰服 务 的 火 电 厂 申 报 次 日 报 价 及 机 组 有 功 出 力 可 调 区 间 。 其 中 ,最 大 出 力 应 考 虑 机 组 因 自 身 原 因 造 成 的 受 阻 电 力 。第 六 十 六 条 每 个 工 作 日 8 时 前 , 有 意 愿 参 与 电 力 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