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9号文件(中发【2015】9号(1)
第 1 页 共 7 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15 年 3 月 15 日 )为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及 中 央 财 经 领 导 小 组 第 六 次 会 议 , 国 家 能 源 委 员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精 神 , 进 一 步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 解 决 制 约 电 力 行 业 科 学 发 展 的 突 出 矛 盾 和 深 层 次 问 题 , 促进 电 力 行 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 推 动 结 构 转 型 和 产 业 升 级 , 现 提 出 以 下 意 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 2002 年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实 施 以 来 , 在 党 中 央 、 国 务 院 领 导 下 , 电 力 行 业 破 除 了 独 家 办 电的 体 制 束 缚 , 从 根 本 上 改 变 了 指 令 性 计 划 体 制 和 政 企 不 分 、 厂 网 不 分 等 问 题 , 初 步 形 成 了 电 力 市 场 主 体 多 元 化 竞 争 格 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2014 年 全 国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13.6 亿 千 瓦 , 发 电 量 达 到5.5 万 亿 千 瓦 时 , 电 网 220 千 伏 及 以 上 线 路 回 路 长 度 达 到 57.2 万 千 米 , 220 千 伏 及 以 上 变 电 容量 达 到 30.3 亿 千 伏 安 , 电 网 规 模 和 发 电 能 力 位 列 世 界 第 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 过 农 网 改 造 和 农 电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等 工 作 , 农 村 电 力 供 应 能 力 和 管 理 水 平 明 显 提 升 , 农 村 供 电可 靠 性 显 著 增 强 , 基 本 实 现 城 乡 用 电 同 网 同 价 , 无 电 人 口 用 电 问 题 基 本 得 到 了 解 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在 发 电 方 面 , 组 建 了 多 层 面 、 多 种 所 有 制 、 多 区 域 的 发 电 企 业 ; 在 电网 方 面 , 除 国 家 电 网 和 南 方 电 网 , 组 建 了 内 蒙 古 电 网 等 地 方 电 网 企 业 ; 在 辅 业 方 面 , 组 建 了 中国 电 建 、 中 国 能 建 两 家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化 的 企 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在 发 电 环 节 实 现了 发 电 上 网 标 杆 价 , 在 输 配 环 节 逐 步 核 定 了 大 部 分 省 的 输 配 电 价 , 在 销 售 环 节 相 继 出 台 差 别 电价 和 惩 罚 性 电 价 、 居 民 阶 梯 电 价 等 政 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相 继 开 展 了 竞 价 上 网 、 大 用 户 与 发 电 企 业 直 接 交 易 、 发 电 权 交 易 、 跨 省 区 电 能 交 易 等 方 面 的 试 点 和 探 索 ,电 力 市 场 化 交 易 取 得 重 要 进 展 , 电 力 监 管 积 累 了 重 要 经 验 。同 时 , 电 力 行 业 发 展 还 面 临 一 些 亟 需 通 过 改 革 解 决 的 问 题 , 主 要 有 :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售 电 侧 有 效 竞 争 机 制 尚 未 建 立 , 发 电 企 业 和 用 户之 间 市 场 交 易 有 限 ,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的 决 定 性 作 用 难 以 发 挥 。 节 能 高 效 环 保 机 组 不 能 充 分 利 用 , 第 2 页 共 7 页 弃 水 、 弃 风 、 弃 光 现 象 时 有 发 生 , 个 别 地 区 窝 电 和 缺 电 并 存 。二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现 行 电 价 管 理 仍 以 政 府 定 价 为 主 , 电 价 调 整 往 往 滞 后 成 本 变 化 , 难 以及 时 并 合 理 反 映 用 电 成 本 、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 资 源 稀 缺 程 度 和 环 境 保 护 支 出 。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各 类 专 项 发 展 规 划 之 间 、 电 力 规 划 的 实 际 执 行 与 规 划 偏 差过 大 。四是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光 伏 发 电 等 新 能 源 产 业设 备 制 造 产 能 和 建 设 、 运 营 、 消 费 需 求 不 匹 配 , 没 有 形 成 研 发 、 生 产 、 利 用 相 互 促 进 的 良 性 循环 , 可 再 生 能 源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无 歧 视 、 无 障 碍 上 网 问 题 未 得 到 有 效 解 决 。五是立法修法工作相对滞后,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现 有 的 一 些 电 力 法 律 法 规 已 经 不 能 适 应 发 展 的 现 实需 要 , 有 的 配 套 改 革 政 策 迟 迟 不 能 出 台 , 亟 待 修 订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政 策 、 标 准 , 为 电 力 行 业发 展 提 供 依 据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是 一 项 紧 迫 的 任 务 , 事 关 我 国 能 源 安 全 和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全 局 。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提 出 , 国 有 资 本 继 续 控 股 经 营 的 垄 断 行 业 , 实 行 以 政 企 分 开 、 政 资 分 开 、 特 许 经营 、 政 府 监 管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改 革 。 《 中 央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2014 年 工 作 要 点 》 、 《 国 务院 转 批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2014 年 深 化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重 点 任 务 意 见 的 通 知 》 对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提 出 了 新 使 命 、 新 要 求 。 社 会 各 界 对 加 快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呼 声 也 越 来 越 高 , 推 进 改 革 的 社 会 诉求 和 共 识 都 在 增 加 , 具 备 了 宽 松 的 外 部 环 境 和 扎 实 的 工 作 基 础 。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总 体 目 标 是 : 坚 持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改 革 方 向 , 从 我 国 国情 出 发 , 坚 持 清 洁 、 高 效 、 安 全 、 可 持 续 发 展 , 全 面 实 施 国 家 能 源 战 略 , 加 快 构 建 有 效 竞 争 的市 场 结 构 和 市 场 体 系 , 形 成 主 要 由 市 场 决 定 能 源 价 格 的 机 制 , 转 变 政 府 对 能 源 的 监 管 方 式 , 建 立 健 全 能 源 法 制 体 系 , 为 建 立 现 代 能 源 体 系 、 保 障 国 家 能 源 安 全 营 造 良 好 的 制 度 环 境 , 充 分 考虑 各 方 面 诉 求 和 电 力 工 业 发 展 规 律 , 兼 顾 改 到 位 和 保 稳 定 。 通 过 改 革 , 建 立 健 全 电 力 行 业 “ 有法 可 依 、 政 企 分 开 、 主 体 规 范 、 交 易 公 平 、 价 格 合 理 、 监 管 有 效 ” 的 市 场 体 制 , 努 力 降 低 电 力成 本 、 理 顺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 逐 步 打 破 垄 断 、 有 序 放 开 竞 争 性 业 务 , 实 现 供 应 多 元 化 , 调 整 产 业结 构 , 提 升 技 术 水 平 、 控 制 能 源 消 费 总 量 ,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 提 高 安 全 可 靠 性 , 促 进 公 平 竞争 、 促 进 节 能 环 保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重 点 和 路 径 是 : 在 进 一 步 完 善 政 企 分 开 、 厂 网 分 开 、 主 辅 分 开 的 基 础上 , 按 照 管 住 中 间 、 放 开 两 头 的 体 制 架 构 , 有 序 放 开 输 配 以 外 的 竞 争 性 环 节 电 价 , 有 序 向 社 会资 本 开 放 配 售 电 业 务 , 有 序 放 开 公 益 性 和 调 节 性 以 外 的 发 用 电 计 划 ; 推 进 交 易 机 构 相 对 独 立 ,规 范 运 行 ; 继 续 深 化 对 区 域 电 网 建 设 和 适 合 我 国 国 情 的 输 配 体 制 研 究 ; 进 一 步 强 化 政 府 监 管 ,进 一 步 强 化 电 力 统 筹 规 划 , 进 一 步 强 化 电 力 安 全 高 效 运 行 和 可 靠 供 应 。 (二)基本原则 第 3 页 共 7 页 坚 持 安 全 可 靠 。 体 制 机 制 设 计 要 遵 循 电 力 商 品 的 实 时 性 、 无 形 性 、 供 求 波 动 性 和 同 质 化 等技 术 经 济 规 律 , 保 障 电 能 的 生 产 、 输 送 和 使 用 动 态 平 衡 , 保 障 电 力 系 统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和 电 力 可靠 供 应 , 提 高 电 力 安 全 可 靠 水 平 。坚 持 市 场 化 改 革 。 区 分 竞 争 性 和 垄 断 性 环 节 , 在 发 电 侧 和 售 电 侧 开 展 有 效 竞 争 , 培 育 独 立的 市 场 主 体 , 着 力 构 建 主 体 多 元 、 竞 争 有 序 的 电 力 交 易 格 局 , 形 成 适 应 市 场 要 求 的 电 价 机 制 ,激 发 企 业 内 在 活 力 , 使 市 场 在 资 源 配 置 中 起 决 定 性 作 用 。坚 持 保 障 民 生 。 结 合 我 国 国 情 和 电 力 行 业 发 展 现 状 , 充 分 考 虑 企 业 和 社 会 承 受 能 力 , 保 障基 本 公 共 服 务 的 供 给 。 妥 善 处 理 交 叉 补 贴 问 题 , 完 善 阶 梯 价 格 机 制 , 确 保 居 民 、 农 业 、 重 要 公用 事 业 和 公 益 性 服 务 等 用 电 价 格 相 对 平 稳 , 切 实 保 障 民 生 。坚 持 节 能 减 排 。 从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战 略 全 局 出 发 , 积 极 开 展 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和 能 效 管 理 , 完善 有 序 用 电 和 节 约 用 电 制 度 ,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 节 能 减 排 和 产 业 升 级 。 强 化 能 源 领 域 科 技 创 新 , 推 动 电 力 行 业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和 能 源 结 构 优 化 , 提 高 发 展 质 量 和 效 率 , 提 高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和 分 布 式 能 源 系 统 发 电 在 电 力 供 应 中 的 比 例 。坚 持 科 学 监 管 。 更 好 发 挥 政 府 作 用 , 政 府 管 理 重 点 放 在 加 强 发 展 战 略 、 规 划 、 政 策 、 标 准等 的 制 定 实 施 , 加 强 市 场 监 管 。 完 善 电 力 监 管 机 构 、 措 施 和 手 段 , 改 进 政 府 监 管 方 法 , 提 高 对技 术 、 安 全 、 交 易 、 运 行 等 的 科 学 监 管 水 平 。三、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1、 单 独 核 定 输 配 电 价 。 政 府 定 价 的 范 围 主 要 限 定 在 重 要 公 用 事 业 、 公 益 性 服 务 和 网 络 自然 垄 断 环 节 。 政 府 主 要 核 定 输 配 电 价 ,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 输 配 电 价 逐 步 过 渡 到 按“ 准 许 成 本 加 合 理 收 益 ” 原 则 , 分 电 压 等 级 核 定 。 用 户 或 售 电 主 体 按 照 其 接 入 的 电 网 电 压 等 级 所 对 应 的 输 配 电 价 支 付 费 用 。2、 分 步 实 现 公 益 性 以 外 的 发 售 电 价 格 由 市 场 形 成 。 放 开 竞 争 性 环 节 电 力 价 格 , 把 输 配 电价 与 发 售 电 价 在 形 成 机 制 上 分 开 。 合 理 确 定 生 物 质 发 电 补 贴 标 准 。 参 与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的 发 电 企业 上 网 电 价 由 用 户 或 售 电 主 体 与 发 电 企 业 通 过 协 商 、 市 场 竞 价 等 方 式 自 主 确 定 。 参 与 电 力 市 场交 易 的 用 户 购 电 价 格 由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 输 配 电 价 ( 含 线 损 ) 、 政 府 性 基 金 三 部 分 组 成 。 其 他 没有 参 与 直 接 交 易 和 竞 价 交 易 的 上 网 电 量 , 以 及 居 民 、 农 业 、 重 要 公 用 事 业 和 公 益 性 服 务 用 电 ,继 续 执 行 政 府 定 价 。3、 妥 善 处 理 电 价 交 叉 补 贴 。 结 合 电 价 改 革 进 程 , 配 套 改 革 不 同 种 类 电 价 之 间 的 交 叉 补 贴 。过 渡 期 间 , 由 电 网 企 业 申 报 现 有 各 类 用 户 电 价 间 交 叉 补 贴 数 额 , 通 过 输 配 电 价 回 收 。(二)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4、 规 范 市 场 主 体 准 入 标 准 。 按 照 接 入 电 压 等 级 , 能 耗 水 平 、 排 放 水 平 、 产 业 政 策 以 及 区 域 差 别 化 政 策 等 确 定 并 公 布 可 参 与 直 接 交 易 的 发 电 企 业 、 售 电 主 体 和 用 户 准 入 标 准 。 按 电 压 等 第 4 页 共 7 页 级 分 期 分 批 放 开 用 户 参 与 直 接 交 易 , 参 与 直 接 交 易 企 业 的 单 位 能 耗 、 环 保 排 放 均 应 达 到 国 家 标准 ,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以 及 产 品 和 工 艺 属 于 淘 汰 类 的 企 业 不 得 参 与 直 接 交 易 。 进 一 步 完 善 和创 新 制 度 , 支 持 环 保 高 效 特 别 是 超 低 排 放 机 组 通 过 直 接 交 易 和 科 学 调 度 多 发 电 。 准 入 标 准 确 定后 , 升 级 政 府 按 年 公 布 当 地 符 合 标 准 的 发 电 企 业 和 售 电 主 体 目 录 , 对 用 户 目 录 实 施 动 态 监 管 ,进 入 目 录 的 发 电 企 业 、 售 电 主 体 和 用 户 可 自 愿 到 交 易 机 构 注 册 成 为 市 场 主 体 。5、 引 导 市 场 主 体 开 展 多 方 直 接 交 易 。 有 序 探 索 对 符 合 标 准 的 发 电 企 业 、 售 电 主 体 和 用 户赋 予 自 主 选 择 权 , 确 定 交 易 对 象 、 电 量 和 价 格 ,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输 配 电 价 向 电 网 企 业 支 付 相 应的 过 网 费 , 直 接 洽 谈 合 同 , 实 现 多 方 直 接 交 易 , 短 期 和 即 时 交 易 通 过 调 度 和 交 易 机 构 实 现 , 为工 商 业 企 业 等 各 类 用 户 提 供 更 加 经 济 、 优 质 的 电 力 保 障 。6、 鼓 励 建 立 长 期 稳 定 的 交 易 机 制 。 构 建 体 现 市 场 主 体 意 愿 、 长 期 稳 定 的 双 边 市 场 模 式 ,任 何 部 门 和 单 位 不 得 干 预 市 场 主 体 的 合 法 交 易 行 为 。 直 接 交 易 双 方 通 过 自 主 协 商 决 定 交 易 事 项 , 依 法 依 规 签 订 电 网 企 业 参 与 的 三 方 合 同 。 鼓 励 用 户 与 发 电 企 业 之 间 签 订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同 ,建 立 并 完 善 实 现 合 同 调 整 及 偏 差 电 量 处 理 的 交 易 平 衡 机 制 。7、 建 立 辅 助 服 务 分 担 共 享 新 机 制 。 适 应 电 网 调 峰 、 调 频 、 调 压 和 用 户 可 中 断 负 荷 等 辅 助服 务 新 要 求 , 完 善 并 网 发 电 企 业 辅 助 服 务 考 核 新 机 制 和 补 偿 机 制 。 根 据 电 网 可 靠 性 和 服 务 质 量 ,按 照 谁 受 益 、 谁 承 担 的 原 则 , 建 立 用 户 参 与 的 服 务 分 担 共 享 机 制 。 用 户 可 以 结 合 自 身 负 荷 特 性 ,自 愿 选 择 与 发 电 企 业 或 电 网 企 业 签 订 保 供 电 协 议 、 可 中 断 负 荷 协 议 等 合 同 , 约 定 各 自 的 服 务 权利 与 义 务 , 承 担 必 要 的 辅 助 服 务 费 用 , 或 按 照 贡 献 获 得 相 应 的 经 济 补 偿 。8、 完 善 跨 省 跨 区 电 力 交 易 机 制 。 按 照 国 家 能 源 战 略 和 经 济 、 节 能 、 环 保 、 安 全 的 原 则 ,采 取 中 长 期 交 易 为 主 、 临 时 交 易 为 补 充 的 交 易 模 式 , 推 进 跨 省 跨 区 电 力 市 场 化 交 易 , 促 进 电 力资 源 在 更 大 范 围 优 化 配 置 。 鼓 励 具 备 条 件 的 区 域 在 政 府 指 导 下 建 立 规 范 的 跨 省 跨 区 电 力 市 场 交易 机 制 , 促 使 电 力 富 余 地 区 更 好 地 向 缺 电 地 区 输 送 电 力 , 充 分 发 挥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 调 剂 余 缺 的 作 用 。 积 极 开 展 跨 省 跨 区 辅 助 服 务 交 易 。 待 时 机 成 熟 时 , 探 索 开 展 电 力 期 货 和 电 力 场 外 衍 生 品交 易 , 为 发 电 企 业 、 售 电 主 体 和 用 户 提 供 远 期 价 格 基 准 和 风 险 管 理 手 段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9、 遵 循 市 场 经 济 规 律 和 电 力 技 术 特 性 定 位 电 网 企 业 功 能 。 改 变 电 网 企 业 集 电 力 输 送 、 电力 统 购 统 销 、 调 度 交 易 为 一 体 的 状 况 , 电 网 企 业 主 要 从 事 电 网 投 资 运 行 、 电 力 传 输 配 送 , 负 责电 网 系 统 安 全 , 保 障 电 网 公 平 无 歧 视 开 放 , 按 国 家 规 定 履 行 电 力 普 遍 服 务 义 务 。 继 续 完 善 主 辅分 离 。10、 改 革 和 规 范 电 网 企 业 运 营 模 式 。 电 网 企 业 不 再 以 上 网 电 价 和 销 售 电 价 价 差 作 为 收 入来 源 , 按 照 政 府 核 定 的 输 配 电 价 收 取 过 网 费 。 确 保 电 网 企 业 稳 定 的 收 入 来 源 和 收 益 水 平 。 规 范电 网 企 业 投 资 和 资 产 管 理 行 为 。 第 5 页 共 7 页 11、 组 建 和 规 范 运 行 电 力 交 易 机 构 。 将 原 来 由 电 网 企 业 承 担 的 交 易 业 务 与 其 他 业 务 分 开 ,实 现 交 易 机 构 相 对 独 立 运 行 。 电 力 交 易 机 构 按 照 政 府 批 准 的 章 程 和 规 则 为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提 供 服务 。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依 据 职 责 对 电 力 交 易 机 构 实 施 有 效 监 管 。12、 完 善 电 力 交 易 机 构 的 市 场 功 能 。 电 力 交 易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市 场 交 易 平 台 的 建 设 、 运 营和 管 理 , 负 责 市 场 交 易 组 织 , 提 供 结 算 依 据 和 服 务 , 汇 总 用 户 与 发 电 企 业 自 主 签 订 的 双 边 合 同 ,负 责 市 场 主 体 的 注 册 和 相 应 管 理 , 披 露 和 发 布 市 场 信 息 等 。(四)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13、 有 序 缩 减 发 用 电 计 划 。 根 据 市 场 发 育 程 度 , 直 接 交 易 的 电 量 和 容 量 不 再 纳 入 发 用 电计 划 。 鼓 励 新 增 工 业 用 户 和 新 核 准 的 发 电 机 组 积 极 参 与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 其 电 量 尽 快 实 现 以 市 场交 易 为 主 。14、 完 善 政 府 公 益 性 调 节 性 服 务 功 能 。 政 府 保 留 必 要 的 公 益 性 调 节 性 发 用 电 计 划 , 以 确 保 居 民 、 农 业 、 重 要 公 用 事 业 和 公 益 性 服 务 等 用 电 , 确 保 维 护 电 网 调 峰 调 频 和 安 全 运 行 , 确 保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依 照 规 划 保 障 性 收 购 。 积 极 开 展 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和 能 效 管 理 , 通 过 运 用 现 代 信息 技 术 、 培 育 电 能 服 务 、 实 施 需 求 响 应 等 , 促 进 供 需 平 衡 和 节 能 减 排 。 加 强 老 少 边 穷 地 区 电 力供 应 保 障 , 确 保 无 电 人 口 用 电 全 覆 盖 。15、 进 一 步 提 升 以 需 求 侧 管 理 为 主 的 供 需 平 衡 保 障 水 平 。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要 按 照 市 场 化 的方 向 , 从 需 求 侧 和 供 应 侧 两 方 面 入 手 , 搞 好 电 力 电 量 整 体 平 衡 。 提 高 电 力 供 应 的 安 全 可 靠 水 平 。常 态 化 、 精 细 化 开 展 有 序 用 电 工 作 , 有 效 保 障 供 需 紧 张 下 居 民 等 重 点 用 电 需 求 不 受 影 响 。 加 强电 力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 提 升 应 急 响 应 水 平 , 确 保 紧 急 状 态 下 社 会 秩 序 稳 定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16、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配 电 业 务 。 按 照 有 利 于 促 进 配 电 网 建 设 发 展 和 提 高 配 电 运 营 效 率的 要 求 , 探 索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配 电 业 务 的 有 效 途 径 。 逐 步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市 场 主 体 放 开 增 量 配 电 投 资 业 务 , 鼓 励 以 混 合 所 有 制 方 式 发 展 配 电 业 务 。17、 建 立 市 场 主 体 准 入 和 退 出 机 制 。 根 据 开 放 售 电 侧 市 场 的 要 求 和 各 地 实 际 情 况 , 科 学界 定 符 合 技 术 、 安 全 、 环 保 、 节 能 和 社 会 责 任 要 求 的 售 电 主 体 条 件 。 明 确 售 电 主 体 的 市 场 准 入 、退 出 规 则 , 加 强 监 管 , 切 实 保 障 各 相 关 方 的 合 法 权 益 。 电 网 企 业 应 无 歧 视 地 向 售 电 主 体 及 其 用户 提 供 报 装 、 计 量 、 抄 表 、 维 修 等 各 类 供 电 服 务 , 按 约 定 履 行 保 底 供 应 商 义 务 , 确 保 无 议 价 能力 用 户 也 有 电 可 用 。18、 多 途 径 培 育 市 场 主 体 。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高 新 产 业 园 区 或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组 建 售 电主 体 直 接 购 电 ;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成 立 售 电 主 体 , 允 许 其 从 发 电 企 业 购 买 电 量 向 用 户 销 售 ; 允许 拥 有 分 布 式 电 源 的 用 户 或 微 网 系 统 参 与 电 力 交 易 ; 鼓 励 供 水 、 供 气 、 供 热 等 公 共 服 务 行 业 和节 能 服 务 公 司 从 事 售 电 业 务 ;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发 电 企 业 投 资 和 组 建 售 电 主 体 进 入 售 电 市 场 , 从事 售 电 业 务 。 第 6 页 共 7 页 19、 赋 予 市 场 主 体 相 应 的 权 责 。 售 电 主 体 可 以 采 取 多 种 方 式 通 过 电 力 市 场 购 电 , 包 括 向发 电 企 业 购 电 、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购 电 、 向 其 他 售 电 商 购 电 等 。 售 电 主 体 、 用 户 、 其 他 相 关 方 依 法签 订 合 同 , 明 确 相 应 的 权 利 义 务 , 约 定 交 易 、 服 务 、 收 费 、 结 算 等 事 项 。 鼓 励 售 电 主 体 创 新 服务 , 向 用 户 提 供 包 括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 综 合 节 能 和 用 能 咨 询 等 增 值 服 务 。 各 种 电 力 生 产 方 式 都 要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承 担 电 力 基 金 、 政 策 性 交 叉 补 贴 、 普 遍 服 务 、 社 会 责 任 等 义 务 。(六)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20、 积 极 发 展 分 布 式 电 源 。 分 布 式 电 源 主 要 采 用 “ 自 发 自 用 、 余 量 上 网 、 电 网 调 节 ” 的 运营 模 式 , 在 确 保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 积 极 发 展 融 合 先 进 储 能 技 术 、 信 息 技 术 的 微 电 网 和 智 能 电 网 技术 , 提 高 系 统 消 纳 能 力 和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21、 完 善 并 网 运 行 服 务 。 加 快 修 订 和 完 善 接 入 电 网 的 技 术 标 准 、 工 程 规 范 和 相 关 管 理 办法 , 支 持 新 能 源 、 可 再 生 能 源 、 节 能 降 耗 和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机 组 上 网 , 积 极 推 进 新 能 源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与 其 他 电 源 、 电 网 的 有 效 衔 接 , 依 照 规 划 认 真 落 实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保 障 性 收 购 制 度 ,解 决 好 无 歧 视 、 无 障 碍 上 网 问 题 。 加 快 制 定 完 善 新 能 源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研 发 、 制 造 、 组 装 、 并 网 、维 护 、 改 造 等 环 节 的 国 家 技 术 标 准 。22、 加 强 和 规 范 自 备 电 厂 监 督 管 理 。 规 范 自 备 电 厂 准 入 标 准 , 自 备 电 厂 的 建 设 和 运 行 应 符合 国 家 能 源 产 业 政 策 和 电 力 规 划 布 局 要 求 ,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节 能 和 环 保 排 放 标 准 , 公 平 承 担 社 会责 任 , 履 行 相 应 的 调 峰 义 务 。 拥 有 自 备 电 厂 的 企 业 应 按 规 定 承 担 与 自 备 电 厂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合 的政 府 性 基 金 、 政 策 性 交 叉 补 贴 和 系 统 备 用 费 。 完 善 和 规 范 余 热 、 余 压 、 余 气 、 瓦 斯 抽 排 等 资 源综 合 利 用 类 自 备 电 厂 支 持 政 策 。 规 范 现 有 自 备 电 厂 成 为 合 格 市 场 主 体 , 允 许 在 公 平 承 担 发 电 企业 社 会 责 任 的 条 件 下 参 与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23、 全 面 放 开 用 户 侧 分 布 式 电 源 市 场 。 积 极 开 展 分 布 式 电 源 项 目 的 各 类 试 点 和 示 范 。 放 开用 户 侧 分 布 式 电 源 建 设 , 支 持 企 业 、 机 构 、 社 区 和 家 庭 根 据 各 自 条 件 , 因 地 制 宜 投 资 建 设 太 阳 能 、 风 能 、 生 物 质 能 发 电 以 及 燃 气 “ 热 电 冷 ” 联 产 等 各 类 分 布 式 电 源 , 准 许 接 入 各 电 压 等 级 的配 电 网 络 和 终 端 用 电 系 统 。 鼓 励 专 业 化 能 源 服 务 公 司 与 用 户 合 作 或 以 “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 模 式 建设 分 布 式 电 源 。(七)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24、 切 实 加 强 电 力 行 业 特 别 是 电 网 的 统 筹 规 划 。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要 认 真 履 行 电 力 规 划 职 责 ,优 化 电 源 与 电 网 布 局 , 加 强 电 力 规 划 与 电 源 等 规 划 之 间 、 全 国 电 力 规 划 与 地 方 性 电 力 规 划 之 间的 有 效 衔 接 。 提 升 规 划 的 覆 盖 面 、 权 威 性 和 科 学 性 , 增 强 规 划 的 透 明 度 和 公 众 参 与 度 , 各 种 电源 建 设 和 电 网 布 局 要 严 格 规 划 有 序 组 织 实 施 。 电 力 规 划 应 充 分 考 虑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 依 法 开 展规 划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规 划 经 法 定 程 序 审 核 后 , 要 向 社 会 公 开 。 建 立 规 划 实 施 检 查 、 监 督 、 评估 、 考 核 工 作 机 制 , 保 障 电 力 规 划 的 有 效 执 行 。25、 切 实 加 强 电 力 行 业 及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监 督 。 完 善 电 力 监 管 组 织 体 系 , 创 新 监 管 措 施 和 手 段 , 有 效 开 展 电 力 交 易 、 调 度 、 供 电 服 务 和 安 全 监 管 , 加 强 电 网 公 平 接 入 、 电 网 投 资 行 为 、 成 第 7 页 共 7 页 本 及 投 资 运 行 效 率 监 管 , 切 实 保 障 新 能 源 并 网 接 入 , 促 进 节 能 减 排 , 保 障 居 民 供 电 和 电 网 安 全可 靠 运 行 。 加 强 和 完 善 行 业 协 会 自 律 、 协 调 、 监 督 、 服 务 的 功 能 , 充 分 发 挥 其 在 政 府 、 用 户 和企 业 之 间 的 桥 梁 纽 带 作 用 。26、 减 少 和 规 范 电 力 行 业 的 行 政 审 批 。 进 一 步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 简 政 放 权 , 取 消 、 下 放 电 力项 目 审 批 权 限 , 有 效 落 实 规 划 , 明 确 审 核 条 件 和 标 准 , 规 范 简 化 审 批 程 序 , 完 善 市 场 规 划 , 保障 电 力 发 展 战 略 、 政 策 和 标 准 有 效 落 实 。27、 建 立 健 全 市 场 主 体 信 用 体 系 。 加 强 市 场 主 体 诚 信 建 设 , 规 范 市 场 秩 序 。 有 关 部 门 要 建立 企 业 法 人 及 其 负 责 人 、 从 业 人 员 信 用 纪 录 , 将 其 纳 入 统 一 的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 使 各 类 企 业 的 信用 状 况 透 明 、 可 追 溯 、 可 核 查 。 加 大 监 管 力 度 , 对 企 业 和 个 人 的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予 以 公 开 , 违 法失 信 行 为 严 重 且 影 响 电 力 安 全 的 , 要 实 行 严 格 的 行 业 禁 入 措 施 。28、 抓 紧 修 订 电 力 法 律 法 规 。 根 据 改 革 总 体 要 求 和 进 程 , 抓 紧 完 成 电 力 法 的 修 订 及 相 关 行 政 法 规 的 研 究 起 草 工 作 , 充 分 发 挥 立 法 对 改 革 的 引 导 、 推 动 、 规 范 、 保 障 作 用 。 加 强 电 力 依 法行 政 。 加 大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的 实 施 力 度 。 加 快 能 源 监 管 法 规 制 定 工 作 , 适 应 依 法 监 管 、 有 效 监 管的 要 求 , 及 时 制 定 和 修 订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四、加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工 作 关 系 经 济 发 展 、 群 众 生 活 和 社 会 稳 定 , 要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 按 照 整 体 设 计 、重 点 突 破 、 分 步 实 施 、 有 序 推 进 、 试 点 先 行 的 要 求 , 调 动 各 方 面 的 积 极 性 , 确 保 改 革 规 范 有 序 、稳 妥 推 进 。(一)加强组织协调。完 善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工 作 小 组 机 制 ,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专 项 改 革 工 作 方案 及 相 关 配 套 措 施 , 进 一 步 明 确 职 责 分 工 , 明 确 中 央 、 地 方 、 企 业 的 责 任 , 确 保 电 力 体 制 改 革工 作 顺 利 推 进 。 (二)积极营造氛围。加 强 与 新 闻 媒 体 的 沟 通 协 调 , 加 大 对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宣 传 报 道 , 在全 社 会 形 成 推 进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浓 厚 氛 围 , 加 强 改 革 工 作 的 沟 通 协 调 , 充 分 调 动 各 方 积 极 性 ,凝 聚 共 识 、 形 成 工 作 合 力 。(三)稳妥有序推进。电 力 体 制 改 革 是 一 项 系 统 性 工 程 , 要 在 各 方 共 识 的 基 础 上 有 序 、 有效 、 稳 妥 推 进 。 逐 步 扩 大 输 配 电 价 改 革 试 点 范 围 。 对 售 电 侧 改 革 、 组 建 相 对 独 立 运 行 的 电 力 交易 机 构 等 重 大 改 革 事 项 , 可 以 先 进 行 试 点 , 在 总 结 试 点 经 验 和 修 改 完 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基 础 上再 全 面 推 开 。( 此 件 发 至 县 团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