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营销【2014】174号
https://pvsolar.taobao.com/ PV 光伏工厂店 https://shop144001415.taobao.com/ 联系 方式 : 18838903270( 微信同号 ) QQ: 1058999501 1 国家电网印发:营销 [2014]174号《关于分布式电源 并网服务管理规则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 2014年 1月 28日 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服务管理规则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分布式电源快速发展,规范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管理工作,提高分布式电源项 目并网服务水平,践行 国家电网公司 “四个服务 ”宗旨及 “欢迎、支持、服务 ”要求,按照公司 《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关于促进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工作 的意见(修订版)》(国家电网办 [2013]1781号)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按照 “四个统一 ”、 “便捷高效 ”和 “一口对外 ”的基本原则,由公司统一管理模式、统一 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规则;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压缩管理层级,精简并网 手续,并行业务环节,推广典型设计,开辟 “绿色通道 ”,加快分布式电源并网速度,由营销 部门牵头负责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相关工作, 向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 “一口对外 ”优质服 务。 第三条 本管理规范所称分布式电源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侧 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 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包括 太阳能 、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电)等。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以下两种类型分布式电源 (不含小水电 ): 第一类: 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 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 第二类: 35 千伏电压等级接入, 年自发自用大于 50%的分布式电源,或 10 千伏电压等级接 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 6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 50%的分布式电源。 第五条 接入点为公共连接点,发电量全部上网的发电项目,小水电,除第一、二类以外的分 布式电源,本着简便高效原则做好并网服务,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 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可以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 量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各级供电公司应均按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全额保障 性收购上网电量,为享受国家补贴的分布式电源提供补贴计量 和结算服务。 第七条 分布式 光伏 发电、分布式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 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资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 金、农网还贷资金等 4 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其他分布式电源系统备用容量费、基 金和附加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第八条 公司在并网申请受理、项目备案、接入系统方案制定、设计审查、电能表安装、合同 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与调试、补助电量计量和补助资金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九条 总部营销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新 能源发展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制定分布式电源并网服 务管理规则,对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协调解决 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总部发展部负责分布式电源接入管理,负责制定接入系统技术标准和规则,对分布式电源接 入系统方案编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部运检部负责制定分布式电源电网设备建 https://pvsolar.taobao.com/ PV 光伏工厂店 https://shop144001415.taobao.com/ 联系 方式 : 18838903270( 微信同号 ) QQ: 1058999501 2 设、实验、运维、检修相关标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调中心负责制定分布式电源 并网调度运行管理相关规定,并对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总部财务部负责制定分布式电源 电价管理相关规定 ,并对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部交易中心负责 制定分布式电源上网交易管理规定。总部其他相关部门履行公司规定的专业管理职责。 第十条 省公司营销部负责细化本单位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要求,制定分布式电源并网服 务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负责本单位分布式电源并网及运营管理工作。 省公司发展部、财务部、运检部、调控中心、交易中心负责细化本专业分布式电源管理要求 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履行公司规定的专业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地市 /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分布式电源并 网服务归口管理;负责 受理辖区内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组织开展现场勘查、组织审查 380( 220)伏接入系统方案、 答复接入系统方案、答复 35 千伏及 10 千伏接入电网意见函、组织审查项目设计文件、安装 电能表、组织配合 380( 220)伏接入项目并网验收与调试、安排 380( 220)伏接入项目并网 运行、组织合同会签等。 地市 /区县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 35 千伏、 10 千伏接入系统方案审查,出具接入电网意见函, 参与 380(220)伏接入系统方案审查,参与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地市 /区县公司运检部负责组织 实施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公共电 网改造工程, 参与现场勘查、接入系统方案和设计文件审查、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地市 /区县公司调控部 门负责签订 35千伏、 10千伏接入项目并网调度协议,负责组织 35千伏、 10千伏接入项目并 网验收与调试;参与接入系统方案和设计文件审查、 380( 220)伏接入项目并网验收调试工 作。地市公司经研所负责制定接入系统方案,参与现场勘查,接入系统方案评审。地市公司 其他相关部门履行公司规定的专业管理职责。 第三章 受理申请与现场勘查 第十二条 地市 /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分布式电源业主 (或电力用户 )并网 申 请。各级供电公司应提供营业厅等多种并网申请渠道,并做好 95598 热线电话和 95598 智 能互动服务网站受理业务的支撑。 第十三条 地市 /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受理客户并网申请时,应主动提供并网咨询 服务,履行 “一次告知 ”义务,接受、查验并网申请资料,协助客户填写并网申请表(见附件 6) , 并与受理当日录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 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将相关的申请资料存档,并送地市公司发展部,地市 公司发展部通知地市公司经研所(直辖市公司为经研院,下同)制定接入系统方案,工作时 限: 2个工作日。 第十 四条 地市 /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地市公司发展部、运检部(检修 公司)、调控中心、经研所等部门(单位)开展现场勘查。并填写现场勘查工作单,工作时限: 2个工作日。 第四章 接入系统方案制定与审查 第十五条 地市公司经研所负责按照国家、行业、企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规定, 参考《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制定接入系统方案。工作时限:第一类 30个工作日 (其 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单点并网项目 10个工作日,多点并网项目 20个工作日;第二类 50个工作 日。 第十六条 对于自然人利用自有宅基地及其住宅区域内建设 的 380/220 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编制典型接入系统方案模板。地市 /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 务中心)在组织现场勘查时,根据典型接入系统方案模板,与客户确定接入系统方案,并抄 送发展、运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审定 380/220伏分布式电源接 https://pvsolar.taobao.com/ PV 光伏工厂店 https://shop144001415.taobao.com/ 联系 方式 : 18838903270( 微信同号 ) QQ: 1058999501 3 入系统方案,并出具评审意见。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地市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审定 35千伏、 10千伏接入项目(对于多点并网 项目,按并网点最高电压等级确定)接入系统方案,出具评审意见、接入电网意见函并转入 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地市 /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附件 7), 35 千伏、 10千伏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附件 8)告知项目业主。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对于 380/220伏接入项目,在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地市公司营销部(客 户服务中心)负责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及时抄 送地市公司发展部、财务部、运检部(检修 公司)、项目业主根据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开展项目核准(或备案)和工程建设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于 35千伏、 10千伏接入项目,在项目业主确认接入方案后,地市公司发展部 负责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及时抄送地市公司财务部、运检部(检修公司)、 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调控中心、信通公司,并报省公司发展部备案。项目业主根据接入 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 (或备案 )和工程设计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为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服务,对于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 及其住 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地市公司发展部收到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 后,根据当地能源主管部门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按月集中代自然人项目业主向当地能源主管 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备案文件抄送地市公司财务部、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 第五章 并网工程设计与建设 第二十三条 项目业主自 行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答复的接入系统方案开展工程 计。 第二十四条 地市 /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项目业主设计审查申请,接受 并查验客户提交的设计文件(附件 9) ,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受理。 第二十五条 在受理客户 设计审查申请后,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地市公 司的发展部、运检部(检修公司)调控中心等部门(单位),依照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批复的 接入系统方案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附件 10)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 据答复意见开展接入系统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 因客户自身原因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将变更后的设计文件提交供电公司,审查通 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 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分布式电源及其接入系统工程,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设备 材料供应单位由用户自主选择。承揽接入 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 与行业安全、节能、环保要求和标准。 第六章 电网配套工程建设 第二十八条 地市 /区县公司负责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包括随公共电网 线路架设的通信光缆及相应公共电网变电站通信设备改造等建设。其中,对于纳入公司年度 综合计划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执行公司现行项目管理规定;对于未纳入的,由地市公司运 检部(检修公司)在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组织地市公司经研所完成公共电网改造 工 程项目建议书,提出投资计划建议并送地市公司发展部,地市公司发展部安排投资计划并 报省公司发展部、财务部备案。工作时限: 20个工作日。 第二十九条 在收到地市公司项目建议书和投资计划备案后,省公司发展部会同财务部完成 ERP建项。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 在省公司完成 ERP 建项后,地市公司运检部(检修公司)按照公司工程建设管理 程序先行组织工程实施,以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需求。 第七章 并网验收与调试 第三十一条 地市 /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项目业主并网验收与调试申请, https://pvsolar.taobao.com/ PV 光伏工厂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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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过 程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应严格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根据本规则编制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实施细则 和作业指导书,并参照本规则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 规范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则施行前已经受理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可继续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范》(国家电网营销 [2013]436号)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