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品销售合同书2014.pdf
1 光伏产品销售合同编号: ZR2014082501 甲方:武汉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湖南紫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地点:湖北武汉签约时间: 2014 年 8 月 25 日2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要求, 为了确保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完成, 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经济关系,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甲方要求:a) 使用地域: 甲方公司厂房屋顶 , 年均日光照时间: 2000 小时;b) 乙方经过对甲方安装现场实际勘测,科学合理的制订光伏电站安装方式及容量,确定项目方案。c) 乙方配合对光伏电站项目申请备案,到电业管理部门办理其项目相关手续,申请国家补贴。d)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法律或行业规定,向乙方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2、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太阳能光伏系统,用于 企业光伏屋顶发电a ) 乙方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 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项目建设;乙方负责合同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便利、友好配合;b )甲方的光伏电站项目安装现场如涉及公共区域,需要提供物业管理部门证明 , 法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自然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 ; 3 依照合同,乙方提供如下内容的合同产品(金额单位:元) :含税工程总造价 ( 大写 ) 贰佰肆拾万元, (小写) 2400000 元3、 甲方可以自行管理光伏电站,也可以有偿委托乙方管理其电站,需要签署甲乙双方光伏电站管理协议。4、 工程期限:自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前期预付款起至 92 个工作日止;本项目自 2014 年 10 月 25 日开始施工,至 2015 年 1 月 24 日施工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乙方协助甲方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备案,等待电业管理部门验收并网。如因天气等原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顺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期,经甲乙双方约定,其违约方违约金额按 200 元 / 天计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品 名 规格、型号 单 价 (元) 数 量 小计(元) 备 注光伏组件 250Wp 4.20 200KW 840000.00 汇流箱 10路防雷 8000.00 4个 32000.00 电缆 4MM2光伏专用 5.80 3000米 17400.00 逆变器 100KW 1.80 200KW 360000.00 直流配电柜 100kw 28000.00 2台 56000.00 交流配电柜 100kw 55000.00 2台 110000.00 光伏支架 镀锌专业支架 2.00 200kw 400000.00 配件、辅料 184600.00 1项 184600.00 含水泥墩安装调试 2.00 200KW 400000.00 总计(大写) 2400000.00 4 5、 付款方式:按合同要求分期付款:(a) 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预付款 (大写) 玖拾陆万 元;(b) 在供货前 3 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 (大写) 肆拾捌 元。(c) 在到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大写) 捌拾肆万 元。(d) 在约定的质保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剩余质保金(大写) 壹拾贰万 元。罚款总额不超过质保金总额。6、 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整体质量保证期限依法为 1 年,其中:光伏组件质量保证期为: 5 年;支架质量保证期为: 1 年;汇流箱质量保证期为: 10-30 年;并网逆变器质量保证期为: 2 年;工程供货及安装均参照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经甲、乙双方商议另行约定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7、 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乙方要在甲方告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合同产品质量问题现场进行免费售后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 质保期内,甲方享有配件及工时的免费服务。8、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5 负责赔偿违约金,即项目静态投资额的 5%。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补充商榷协议。9、不可抗力:应按相关法律规定解决。10、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判;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加盖公章) : 武汉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地址:电话:签约日期:乙方(加盖公章) : 湖南紫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地址: 湖南省耒阳市五一东路国贸新城电话: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