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排放源统计技术规定.pdf
-1- 排 放 源 统 计 技 术 规 定 -2- 目 录1. 工 业 源 .- 3 -2. 农 业 源 - 15 -3. 生 活 源 - 19 -4. 集 中 式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 24 -5. 移 动 源 - 28 -6. 季 报 - 28 - -3- 1、 工 业 源1.1. 调 查 范 围 及 对 象工 业 源 的 调 查 对 象 为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 ( GB/T4754-2017) 中 采 矿 业 , 制造 业 ,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3 个 门 类 中 纳 入 重 点 调 查 的 工 业 企业 ( 不 含 军 队 企 业 ) , 包 括 经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登 记 , 领 取 《 营 业 执 照 》 的各 类 工 业 企 业 以 及 未 经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但 实 际 从 事 工 业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有 污 染 物 、温 室 气 体 产 生 或 排 放 的 工 业 企 业 。1.2. 调 查 对 象 的 确 定1.2.1.调 查 对 象 按 照 在 地 原 则 确 定调 查 对 象 按 照 在 地 原 则 , 以 县 级 行 政 单 位 为 划 分 在 地 的 基 本 区 域 。 调 查 对 象 根 据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管 理 的 需 要 本 着 易 统 计 、 易 核 算 的 原 则 , 大 型 联 合 企 业 所 属 二级 单 位 , 一 律 纳 入 该 二 级 单 位 所 在 地 调 查 ; 同 一 企 业 分 布 在 不 同 区 域 的 厂 区 , 纳入 各 厂 区 所 在 区 域 调 查 。1.2.2.重 点 调 查 单 位 筛 选 原 则( 1)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初 步 名 单 筛 选 由 生 态 环 境 部 生 态 环 境 统 计 技 术 支 持 部 门 负责 实 施 。 以 地 市 级 行 政 单 位 为 基 本 单 元 进 行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筛 选 , 筛 选 原 则 为 :以 2017年 第 二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 以 下 简 称 “ 二 污 普 ” ) 数 据 库 为 总 样 本 ,按 照 以 下 条 件 筛 选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初 步 名 单 , 符 合 其 中 任 何 1 项 条 件 的 即 纳 入 重 点调 查 范 围 :① 废 水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指 标 对 化 学 需 氧 量 、 氨 氮 、 总 氮 、 总 磷 、 二 氧 化 硫 、 氮 氧 化 物 、 颗 粒 物 、 挥 发 性有 机 物 、 氨 排 放 量 , 满 足 下 表 中 规 模 值 要 求 的 企 业 , 纳 入 重 点 调 查 ; 按 规 模 值 筛选 完 后 地 市 级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占 比 不 足 85%的 , 增 补 企 业 至 达 到 地 市 级 的 85%。排 放 量 ( 吨 ) 规 模 值化 学 需 氧 量 5氨 氮 0 .3总 氮 1总 磷 0 .0 5二 氧 化 硫 1 0氮 氧 化 物 1 0颗 粒 物 2 0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1 0氨 1 -4- ②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 危 废一 般 工 业 固 废 产 生 量 1 万 吨 以 上 的 企 业 纳 入 重 点 调 查 ; 按 规 模 值 筛 选 完 后 省级 产 生 量 占 比 不 足 85%、 地 市 级 不 足 50%的 , 增 补 企 业 至 达 到 省 级 的 85%、 地 市 级的 50%。危 废 年 产 生 量 10吨 及 以 上 或 危 废 倾 倒 丢 弃 量 3吨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纳 入 重 点 调 查 ;按 规 模 值 筛 选 完 后 地 市 级 产 生 量 占 比 不 足 50%的 , 将 产 生 量 规 模 值 降 至 1吨 以 上 。③ 重 金 属对 废 水 重 金 属 ( 总 砷 、 总 镉 、 总 铅 、 总 汞 、 六 价 铬 、 总 铬 ) 产 生 量 , 满 足 下表 中 规 模 值 要 求 的 企 业 , 纳 入 重 点 调 查 ; 对 地 市 级 废 水 重 金 属 产 生 量 占 比 不 足 95%的 , 增 补 企 业 至 达 到 地 市 级 的 95%。 产 生 量 ( 千 克 ) 规 模 值总 铅 1 0 0总 砷 5 0总 汞 1 0总 镉 5 0六 价 铬 1 0 0总 铬 1 0 0对 废 气 重 金 属 ( 砷 、 镉 、 铅 、 汞 、 铬 ) 产 生 量 , 满 足 下 表 中 规 模 值 要 求 的 企业 , 纳 入 重 点 调 查 ; 对 地 市 级 废 气 重 金 属 产 生 量 占 比 不 足 95%的 , 增 补 企 业 至 达 到地 市 级 的 95%。 产 生 量 ( 千 克 ) 规 模 值铅 1 0 0砷 5 0汞 1 0铬 1 0 0镉 5 0( 2) 列 为 重 点 排 污 单 位 或 排 污 许 可 重 点 管 理 的 工 业 企 业 , 全 部 纳 入 重 点 调 查 。1.2.3.重 点 调 查 单 位 调 整 原 则排 放 源 统 计 年 报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按 上 述 原 则 由 国 家 形 成 初 步 名 单 , 发 各 地 确 认名 录 库 , 后 续 不 再 每 年 进 行 重 新 筛 选 , 各 地 只 需 在 上 年 基 础 上 动 态 更 新 即 可 , 更 新 原 则 为 :( 1) 新 增 原 则 -5- ① 由 各 区 县 级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将 调 查 年 度 筛 选 指 标 污 染 物 年 产 生 量 或 排 放 量 大于 规 模 值 的 工 业 企 业 纳 入 重 点 调 查 范 围 , 地 市 级 和 省 级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审 核 补 充 。指 标 污 染 物 年 产 生 量 或 排 放 量 可 通 过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验 收 、 排 污 许 可 等 相 关 数 据 推 算 获 得 。② 调 查 年 度 作 为 重 点 排 污 单 位 或 排 污 许 可 重 点 管 理 的 工 业 企 业 纳 入 重 点 调 查范 围 。( 2) 删 除 以 下 类 型 企 业 :① 长 期 停 产 企 业 ( 调 查 年 度 全 年 停 产 及 停 产 一 年 以 上 ) ;② 关 闭 企 业 ;③ 因 生 产 工 艺 、 治 理 工 艺 提 升 或 生 产 能 力 下 降 等 原 因 低 于 筛 选 指 标 规 模 值 的 企 业 。( 3) 各 地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可 以 根 据 生 态 环 境 管 理 需 求 自 行 增 补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1.2.4.调 查 对 象 的 填 报 要 求( 1) 所 有 工 业 企 业 填 报 要 求所 有 工 业 企 业 总 体 情 况 指 标 填 报 在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物 和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及 治 理 情况 表 ( 基 101表 ) 。工 业 企 业 有 锅 炉 /燃 气 轮 机 的 , 锅 炉 /燃 气 轮 机 指 标 填 报 在 工 业 企 业 锅 炉 /燃 气轮 机 污 染 物 和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表 ( 基 102表 ) 。( 2) 锅 炉 /燃 气 轮 机 填 报 要 求锅 炉 /燃 气 轮 机 指 标 填 报 在 工 业 企 业 锅 炉 /燃 气 轮 机 污 染 物 和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表 ( 基 102表 ) 。( 3) 水 泥 企 业 填 报 要 求有 熟 料 生 产 工 序 的 水 泥 企 业 , 指 标 填 报 在 水 泥 企 业 污 染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表 ( 基103表 ) 。水 泥 企 业 有 锅 炉 /燃 气 轮 机 的 , 锅 炉 /燃 气 轮 机 指 标 填 报 在 工 业 企 业 锅 炉 /燃 气轮 机 污 染 物 和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表 ( 基 102表 ) 。( 4) 钢 铁 与 炼 焦 企 业 填 报 要 求有 炼 焦 工 序 的 ( 行 业 代 码 为 31和 2521) 钢 铁 与 炼 焦 企 业 , 炼 焦 炉 指 标 填 报 在钢 铁 与 炼 焦 企 业 污 染 排 放 与 治 理 情 况 ( 基 104表 ) ; 有 烧 结 /球 团 工 序 ( 行 业 代 码为 31) 钢 铁 企 业 , 烧 结 /球 团 指 标 填 报 在 钢 铁 企 业 烧 结 /球 团 污 染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6- ( 基 105表 ) 。钢 铁 与 炼 焦 企 业 有 锅 炉 /燃 气 轮 机 的 , 锅 炉 /燃 气 轮 机 指 标 填 报 在 工 业 企 业 锅炉 /燃 气 轮 机 污 染 物 和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表 ( 基 102表 ) 。( 5)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相 关 指 标 填 报 要 求根 据 排 放 环 节 特 征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源 分 为 : 燃 烧 过 程 、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 含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 工 业 防 腐 涂 料 使 用 、 挥 发 性 有 机 液 体 储 存 装 载 、 设备 动 静 密 封 点 、 循 环 冷 却 水 共 7个 源 项 。燃 烧 过 程 、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 工 业 防 腐 涂 料 使 用 源 项 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相 关 指 标填 报 在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物 和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表 ( 基 101 表 ) 以 及 各 重 点 行业 专 表 。 挥 发 性 有 机 液 体 储 存 装 载 涉 及 12个 重 点 行 业 ( 表 1) 的 48种 有 机 液 体 ( 表 2) ,以 上 重 点 行 业 企 业 相 关 指 标 填 报 工 业 企 业 有 机 液 体 储 罐 、 装 载 信 息 表 ( 基 106表 ) 。表 1 涉 有 机 液 体 储 罐 、 装 载 主 要 行 业序 号 行 业 类别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名 称 序 号 行 业 类别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名 称01 2511 原 油 加 工 及 石 油 制 品 制 造 07 2619 其 他 基 础 化 学 原 料 制 造02 2519 其 他 原 油 制 造 08 2621 氮 肥 制 造03 2521 炼 焦 09 2631 化 学 农 药 制 造04 2522 煤 制 合 成 气 生 产 10 2652 合 成 橡 胶 制 造05 2523 煤 制 液 体 燃 料 生 产 11 2653 合 成 纤 维 单 ( 聚 合 ) 体 制造06 2614 有 机 化 学 原 料 制 造 12 2710 化 学 药 品 原 料 药 制 造 表 2 储 罐 、 装 载 的 有 机 液 体 物 料 名 称代 码 物 料 名 称 代 码 物 料 名 称 代 码 物 料 名 称01 原 油 17 正 壬 烷 33 甲 酸 甲 酯02 重 石 脑 油 18 正 癸 烷 34 乙 酸 乙 酯03 柴 油 19 甲 醇 35 丁 酸 乙 酯04 烷 基 化 油 20 乙 醇 36 丙 酮05 抽 余 油 21 正 丁 醇 37 苯06 蜡 油 22 环 已 醇 38 甲 苯07 渣 油 23 乙 二 醇 39 邻 二 甲 苯08 污 油 24 丙 三 醇 40 间 二 甲 苯09 燃 料 油 25 二 乙 苯 41 对 二 甲 苯10 汽 油 26 苯 酚 42 丙 苯11 航 空 汽 油 27 苯 乙 烯 43 乙 苯12 轻 石 脑 油 28 醋 酸 44 正 丙 苯 13 航 空 煤 油 29 正 丁 酸 45 异 丙 苯14 正 已 烷 30 丙 烯 酸 46 MTBE15 正 庚 烷 31 丙 烯 腈 47 乙 二 胺 -7- 代 码 物 料 名 称 代 码 物 料 名 称 代 码 物 料 名 称16 正 辛 烷 32 醋 酸 乙 烯 48 三 乙 胺工 业 企 业 含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情 况 指 标 填 报 在 含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原 辅材 料 使 用 信 息 表 ( 基 107表 ) 中 , 具 体 行 业 见 表 3。表 3 填 报 含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信 息 调 查 表 的 行 业序 号 行 业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名 称 序 号 行 业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名 称01 1951 纺 织 面 料 鞋 制 造 23 3611 汽 柴 油 车 整 车 制 造02 1952 皮 鞋 制 造 24 3612 新 能 源 车 整 车 制 造03 2021 胶 合 板 制 造 25 3630 改 装 汽 车 制 造04 2022 纤 维 板 制 造 26 3640 低 速 汽 车 制 造05 2023 刨 花 板 制 造 27 3650 电 车 制 造06 2029 其 他 人 造 板 制 造 28 3660 汽 车 车 身 、 挂 车 制 造 07 2110 木 质 家 具 制 造 29 3670 汽 车 零 部 件 及 配 件 制 造08 23 印 刷 和 记 录 媒 介 复 制 行 业 30 3731 金 属 船 舶 制 造09 2720 化 学 药 品 制 剂 制 造 31 3732 非 金 属 船 舶 制 造10 2730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32 3733 娱 乐 船 和 运 动 船 制 造11 2740 中 成 药 生 产 33 3734 船 用 配 套 设 备 制 造12 2750 兽 用 药 品 制 造 34 3735 船 舶 改 装13 3130 钢 压 延 加 工 35 381 电 机 制 造14 3311 金 属 结 构 制 造 36 382 输 配 电 及 控 制 设 备 制 造15 3331 集 装 箱 制 造 37 383 电 线 、 电 缆 、 光 缆 及 电工 器 材 制 造16 3511 矿 山 机 械 制 造 38 385 家 用 电 力 器 具 制 造17 3512 石 油 钻 采 专 用 设 备 制 造 39 386 非 电 力 家 用 器 具 制 造18 3513 深 海 石 油 钻 探 设 备 制 造 40 387 照 明 器 具 制 造 19 3514 建 筑 工 程 用 机 械 制 造 41 389 其 他 电 气 机 械 及 器 材 制造20 3515 建 筑 材 料 生 产 专 用 机 械 制造 42 39 计 算 机 、 通 信 和 其 他 电子 设 备 制 造 业21 3516 冶 金 专 用 设 备 制 造 43 40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22 3517 隧 道 施 工 专 用 机 械 制 造 — — —精 炼 石 油 产 品 制 造 ( 251) 、 煤 炭 加 工 ( 252) 、 有 机 化 学 原 料 制 造 ( 2614) 、其 他 基 础 化 学 原 料 制 造 ( 2619) 、 合 成 材 料 制 造 ( 265) 、 合 成 纤 维 制 造 ( 282)行 业 工 业 企 业 必 须 填 报 设 备 动 静 密 封 点 相 关 指 标 , 填 报 在 工 业 企 业 动 静 密 封 点 及循 环 冷 却 塔 信 息 表 ( 基 108 表 ) 中 “ 一 、 全 厂 动 静 密 封 点 情 况 ” 。 其 他 行 业 企 业如 涉 及 相 关 排 放 也 需 填 报 。原 油 加 工 及 石 油 制 品 制 造 ( 2511) 、 其 他 原 油 制 造 ( 2519) 2个 行 业 工 业 企 业 必 填 填 报 循 环 冷 却 塔 情 况 , 填 报 在 工 业 企 业 动 静 密 封 点 及 循 环 冷 却 塔 信 息 表 ( 基108表 ) 中 “ 二 、 循 环 水 冷 却 塔 情 况 ” 。 其 他 行 业 企 业 如 涉 及 相 关 排 放 也 需 填 报 。( 6) 重 点 调 查 对 象 中 调 查 年 度 内 有 污 染 防 治 投 资 发 生 的 , 除 按 上 述 规 定 填 报外 , 还 需 填 报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治 理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表 ( 基 113 表 及 续 表 一 ) 。 本 表 所 -8- 指 的 项 目 包 括 两 类 , 即 调 查 年 度 内 正 式 施 工 的 、 且 没 有 纳 入 项 目 环 保 验 收 管 理 的老 工 业 源 污 染 治 理 项 目 ; 以 及 履 行 环 评 审 批 手 续 、 且 调 查 年 度 内 完 成 竣 工 环 保 验收 的 新 、 改 、 扩 建 项 目 。 按 照 项 目 分 行 填 报 , 禁 止 项 目 合 并 填 报 ; 老 工 业 源 污 染治 理 项 目 填 报 基 113表 ;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项 目 填 写 续 表 ( 一 ) 。( 7) 各 地 区 碳 排 放 总 量 及 变 化 趋 势 , 由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生 态 环 境 主管 部 门 填 报 各 地 区 碳 排 放 总 量 及 变 化 趋 势 情 况 ( 综 110 表 ) , 包 括 碳 排 放 和 化 石能 源 消 费 量 。1.3. 调 查 内 容1.3.1.工 业 源 重 点 调 查 内 容( 1) 工 业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 包 括 单 位 名 称 、 代 码 、 位 置 信 息 、 联 系 方 式 、 企 业 规 模 、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 行 业 分 类 等 ;( 2) 主 要 产 品 、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消 费 量 、 主 要 能 源 及 消 费 量 , 以 及 所 用 燃 料的 含 硫 量 、 灰 份 等 ;( 3) 用 水 、 排 水 情 况 , 包 括 排 水 去 向 信 息 ;( 4) 涉 及 VOCs 排 放 的 工 业 防 腐 涂 料 使 用 、 含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挥 发 性 有 机 液 体 储 存 装 载 、 石 化 行 业 设 备 动 静 密 封 点 、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 5) 各 类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等 ;( 6) 废 水 和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 排 放 情 况 ;( 7)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 综 合 利 用 、 处 置 、 贮 存 及 倾 倒 丢 弃 情 况 。( 8) 危 险 废 物 的 产 生 、 利 用 处 置 、 贮 存 及 倾 倒 丢 弃 情 况 。 1.3.2.工 业 源 非 重 点 调 查 内 容非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1.3.3.调 查 污 染 物 种 类( 1) 废 水 调 查 污 染 物 种 类包 括 : 废 水 排 放 量 、 化 学 需 氧 量 、 氨 氮 、 总 氮 、 总 磷 、 石 油 类 、 挥 发 酚 、 氰化 物 、 总 汞 、 总 镉 、 总 铅 、 总 砷 、 六 价 铬 、 总 铬 等 。( 2) 废 气 调 查 污 染 物 种 类包 括 : 废 气 排 放 量 、 颗 粒 物 、 二 氧 化 硫 、 氮 氧 化 物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 汞 及 其化 合 物 、 镉 及 其 化 合 物 、 铅 及 其 化 合 物 、 砷 及 其 化 合 物 、 铬 及 其 化 合 物 。( 3) 固 体 废 物 调 查 种 类 -9-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调 查 种 类 包 括 : 冶 炼 废 渣 、 粉 煤 灰 、 炉 渣 、 煤 矸 石 、 尾 矿 、 赤泥 、 磷 石 膏 、 脱 硫 设 施 产 生 的 石 膏 、 企 业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及 其 他 工 业 固体 废 物 , 填 报 产 生 、 综 合 利 用 、 处 置 、 贮 存 及 倾 倒 丢 弃 情 况 。危 险 废 物 按 照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21》 分 类 填 报 产 生 、 利 用 处 置 、 贮 存 及倾 倒 丢 弃 情 况 。1.3.4.温 室 气 体火 电 和 供 热 行 业 二 氧 化 碳 。各 地 区 碳 排 放 总 量 及 变 化 趋 势 , 以 及 国 家 电 网 、 南 方 电 网 和 蒙 西 电 网 各 地 区调 入 电 量 情 况 。1.4. 污 染 物 产 排 量 核 算 1.4.1.核 算 方 法 和 总 体 使 用 要 求工 业 源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或 排 放 量 核 算 方 法 有 两 种 , 按 照 以 下 优 先级 顺 序 选 择 使 用 :第 一 种 是 监 测 数 据 符 合 规 范 性 要 求 的 , 采 用 监 测 数 据 法 核 算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或排 放 量 。第 二 种 是 采 用 产 排 污 系 数 法 ( 含 物 料 衡 算 法 ) 核 算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或 排 放 量 。1.监 测 数 据 法监 测 数 据 法 是 依 据 实 际 监 测 的 调 查 单 位 产 生 和 外 排 废 水 、 废 气 ( 流 ) 量 及 其污 染 物 浓 度 , 计 算 废 气 、 废 水 排 放 量 及 各 种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或 排 放 量 的 方 法 。符 合 规 范 性 使 用 要 求 的 监 测 数 据 核 算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或 排 放 量 的 使 用 顺 序 为 :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 手 工 监 测 数 据 。( 1) 监 测 数 据 规 范 性 要 求① 自 动 监 测 数 据自 动 监 测 数 据 指 调 查 年 度 全 年 按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S02、 NOX、 颗 粒 物 )排放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HJ 75-2017)、 《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 CODCr、 NH3-N等 ) 运 行 技 术 规 范 》 ( HJ 355-2019) 等 技 术 规 范 开 展 校 准 、 校 验 和 运 行 维 护 , 季度 有 效 捕 集 率 不 低 于 75%的 , 且 保 留 全 年 历 史 数 据 的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② 手 工 监 测 数 据手 工 监 测 数 据 指 调 查 单 位 或 委 托 其 他 监 测 机 构 按 照 《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 HJ91.1-2019) 、 《 固 定 源 废 气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 HJ/T 397-2007) 等 技 术 规 范 开 展 -10- 手 工 监 测 得 到 的 数 据 。若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 手 工 监 测 数 据 均 不 符 合 上 述 规 范 性 使 用 要 求 , 或 者 监 督 执法 发 现 监 测 数 据 造 假 等 情 形 时 , 采 用 产 排 污 系 数 法 ( 物 料 衡 算 法 ) 核 算 污 染 物 产生 量 或 排 放 量 。( 2) 监 测 数 据 使 用 要 求① 废 气废 气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若 有 缺 失 的 , 对 缺 失 数 据 按 照 《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S02、 NOX、颗 粒 物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HJ 75-2017)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补 充 , 形 成 完 整 连续 数 据 后 , 对 每 个 时 间 段 按 照 浓 度 乘 以 流 量 的 方 法 得 出 各 个 时 间 段 的 产 生 量 或 排放 量 , 采 用 累 加 法 核 算 。 对 于 有 烟 气 旁 路 且 自 动 监 测 设 备 装 置 在 净 烟 道 的 , 核 算 时 要 根 据 旁 路 开 启 时间 分 时 间 段 核 算 。采 用 手 工 监 测 数 据 核 算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或 排 放 量 时 , 应 保 证 调 查 单 位 全 年 监测 频 次 不 低 于 每 季 度 1 次 ; 季 节 性 生 产 单 位 应 保 证 在 生 产 期 内 监 测 次 数 不 少 于 4次 或 不 低 于 每 月 1 次 ; 应 采 用 与 产 排 污 核 算 环 节 相 对 应 的 监 测 点 位 的 废 气 手 工 监测 数 据 进 行 核 算 。② 废 水废 水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若 有 缺 失 的 , 对 缺 失 数 据 按 照 《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CODCr、 NH3-N等 )数 据 有 效 性 判 别 技 术 规 范 》 (HJ356-2019)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补 充 ,形 成 完 整 连 续 数 据 后 , 对 每 个 时 间 段 按 照 浓 度 乘 以 流 量 的 方 法 得 出 各 个 时 间 段 的 产 生 量 或 排 放 量 , 采 用 累 加 法 核 算 。未 安 装 流 量 自 动 监 测 设 备 的 , 废 水 排 放 量 不 得 采 用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核 算 ,而 应 根 据 水 平 衡 进 行 核 算 ; 若 无 法 做 水 平 衡 的 , 采 用 取 水 量 和 折 污 系 数 ( 一 般 取0.7~0.9, 以 水 为 原 料 等 的 特 殊 行 业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折 算 ) 核 算 ; 有 废 水 回 用 量 的 ,按 照 废 水 回 用 率 扣 减 。采 用 手 工 监 测 数 据 核 算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或 排 放 量 时 , 应 保 证 调 查 单 位 全 年 监测 频 次 不 低 于 每 季 度 1 次 ; 季 节 性 生 产 单 位 应 保 证 在 生 产 期 内 监 测 次 数 不 少 于 4次 或 不 低 于 每 月 1次 。( 3) 产 排 污 系 数 法 使 用 要 求根 据 《 排 放 源 统 计 调 查 制 度 产 排 污 核 算 方 法 和 系 数 手 册 》 公 告 内 容 。 -11- 1.4.2.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核 算 要 求对 废 水 常 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核 算 要 求 : 对 排 水 去 向 为 具 备 常 规 废 水 污 染 物 削 减措 施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 排 水 去 向 代 码 为 E) 、 其 他 单 位 ( 排 水 去 向 代 码 为 H) 和 工 业废 水 集 中 处 理 厂 ( 排 水 去 向 代 码 为 L) 的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 其 废 水 常 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为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 或 其 他 单 位 、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厂 ) 处 理 、 削 减 后 的 排 放 量 ,其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可 通 过 工 业 企 业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与 污 水 处 理 厂 ( 或 其 他 单 位 )平 均 出 口 浓 度 计 算 得 出 。 若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无 法 获 取 其 排 入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 或 其 他单 位 、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厂 ) 出 口 监 测 浓 度 数 据 或 排 入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 或 其 他 单位 、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厂 ) 不 具 备 废 水 常 规 污 染 物 削 减 措 施 , 则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用 如 厂 界 排 口 监 测 浓 度 或 产 排 污 系 数 法 进 行 核 算 。 对 废 水 重 金 属 排 放 量 核 算 要 求 : 对 排 水 去 向 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不 考 虑 污 水 处 理 厂 对 其 废 水 重 金 属 的 削 减 , 其 废 水 重 金 属 排 放 量 一 律 按 企 业 车 间( 或 车 间 处 理 设 施 ) 出 口 的 排 放 量 核 算 。 对 排 水 去 向 为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厂 和 其他 单 位 的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 根 据 接 纳 其 废 水 的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是 否 具 有 去 除 重 金 属 的工 艺 , 确 定 重 金 属 排 放 量 核 算 方 法 : 若 接 纳 其 废 水 的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厂 ( 或 其他 单 位 )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具 有 去 除 重 金 属 的 工 艺 , 则 按 接 纳 其 废 水 的 工 业 废 水 集 中处 理 厂 ( 或 其 他 单 位 ) 出 口 废 水 重 金 属 浓 度 及 接 纳 废 水 量 核 算 排 放 量 ; 若 接 纳 其废 水 的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厂 ( 或 其 他 单 位 )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无 去 除 重 金 属 的 工 艺 ,则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用 如 车 间 ( 或 车 间 处 理 设 施 ) 出 口 监 测 浓 度 或 产 排 污 系 数 法 进行 核 算 。 有 废 水 回 用 的 重 点 调 查 单 位 核 算 要 求 : 核 算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时 , 应 在 【 基110表 指 标 19/22/25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实 际 运 行 参 数 】 中 选 择 【 本 厂 产 生 废 水 的 回 用率 】 指 标 , 并 填 写 本 厂 产 生 废 水 的 年 均 实 际 回 用 比 率 ( 系 统 默 认 为 0%, 单 位 为 %) ,对 通 过 产 排 污 系 数 计 算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再 扣 除 回 用 情 况 , 计 算 其 厂 界 排 放 量 ,通 用 公 式 如 下 :废 水 污 染 物 厂 界 排 放 量 =( 产 排 污 系 数 计 算 结 果 )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1-回用 率 /100) 。1.4.3.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核 算 方 法( 1) 产 污 系 数 法1) 燃 料 燃 烧 VOCs产 排 量 采 用 公 式 ( 1) 进 行 核 算 , 根 据 锅 炉 类 型 、 燃 烧 方 -12- 式 、 燃 料 类 型 , 或 根 据 炉 窑 类 型 及 相 应 的 燃 料 类 型 或 产 品 名 称 选 择 系 数 。 由 于 燃烧 烟 气 源 项 不 涉 及 末 端 治 理 措 施 , 产 生 量 即 为 排 放 量 。1n i iiE D k Q ( 1)式 中 : E— — VOCs年 排 放 量 , 千 克 ;D— — VOCs年 产 生 量 , 千 克 ;ki— — 燃 烧 烟 气 源 项 VOCs产 污 系 数 , 千 克 /吨 -燃 料 ( 或 产 品 ) 或 千 克 /万 立 方 米 -燃 料 ;Qi— — 燃 料 年 消 耗 量 , 吨 或 万 立 方 米 , 或 产 品 年 产 量 , 吨 ;2)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VOCs产 排 量 采 用 公 式 ( 2) 进 行 核 算 。 � = �×�× 1−�×� ( 2 )式 中 : E— — VOCs年 排 放 量 , 千 克 ;A— —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源 项 年 度 原 料 使 用 量 、 产 品 产 量 , 吨 ;k— —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源 项 VOCs 产 污 系 数 ;η — — VOCs治 理 设 施 的 去 除 效 率 , 若 未 安 装 VOCs治 理 设 施 , 则 取 0;K— — VOCs治 理 设 施 的 实 际 运 行 率 。3) 挥 发 性 有 机 液 体 储 存 ( 储 罐 ) 、 装 载 VOCs产 生 量 采 用 公 式 ( 3) ( 4) 进行 核 算 , 排 放 量 采 用 公 式 ( 5) 进 行 核 算 。根 据 省 市 、 物 料 、 罐 型 、 储 罐 容 积 选 择 该 源 项 系 数 , 挥 发 性 有 机 液 体 储 存 VOCs产 生 量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D= �=1� ( �1 ×�� +�×�2) ( 3 )式 中 : D— — VOCs年 产 生 量 , 千 克 ;k1— — 工 作 损 失 排 放 系 数 , 千 克 /吨 · 周 转 量 ;k2— — 静 置 损 失 排 放 系 数 , 千 克 ;n— — 相 同 物 料 、 储 罐 类 型 、 储 罐 容 积 、 储 存 温 度 下 的 储 罐 个 数 ;Q i— — 物 料 的 年 周 转 量 , 吨 。根 据 省 市 、 物 料 名 称 、 装 载 形 式 、 装 载 方 式 确 定 相 应 的 系 数 , 有 机 液 体 装 载的 产 生 量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1 ( )n iiD k Q ( 4 )式 中 : D— — VOCs年 产 生 量 , 千 克 ; -13- k1— — 装 载 系 数 , 千 克 /吨 -装 载 量 ;Qi— — 物 料 的 年 装 载 量 , 吨 。挥 发 性 有 机 液 体 储 存 、 装 载 VOCs排 放 量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 �× 1−�×� ( 5 )式 中 : E— — VOCs年 排 放 量 , 千 克 ;D— — VOCs年 产 生 量 , 千 克 ;η — — VOCs治 理 设 施 的 去 除 效 率 , 若 未 安 装 VOCs治 理 设 施 , 则 取 0;γ — — VOCs治 理 设 施 的 年 投 运 率 , 即 VOCs 治 理 设 施 有 效 运 行 小 时 数 /企 业 对 应 该治 理 设 施 的 生 产 装 置 产 生 VOCs总 小 时 数 。4) 石 化 行 业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VOCs产 排 量 采 用 公 式 ( 1) 进 行 核 算 。 行 业 代 码 251、 252、 2614、 2619、 265、 282 的 企 业 设 备 静 动 密 封 点 VOCs产 排 量 采 用 公 式 ( 6) 进 行 核 算 。�设 备 = 0.003× �=1� (� ×�×��) ( 6 )式 中 : E 设 备 — — 设 备 与 管 线 组 件 密 封 点 的 VOCs年 排 放 量 , 千 克 ;n—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流 经 的 设 备 与 管 线 组 件 密 封 点 类 型 ;A—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流 经 的 设 备 与 管 线 组 件 密 封 点 类 型 个 数 , 个 ;k— — 排 放 系 数 , kg/h/排 放 源 ;t i— — 密 封 点 i年 运 行 时 间 , h/a。5) 工 业 防 腐 涂 料 使 用工 业 防 腐 涂 料 使 用 VOCs产 生 量 采 用 公 式 ( 7) 进 行 核 算 。� = �×� ( 7 )式 中 : E— — VOCs年 排 放 量 , 千 克 ;A— — 防 腐 涂 料 年 使 用 量 , 吨 ;k— — VOCs产 生 系 数 。6) 若 一 个 企 业 涉 及 以 上 多 个 VOCs产 生 源 项 , 则 需 各 个 源 项 VOCs排 放 量 单独 核 算 后 加 和 , 计 算 全 厂 VOCs排 放 量 。( 2) 物 料 衡 算 法 含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过 程 VOCs产 排 量 采 用 物 料 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