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电力用直流电源系统验收规范
电力用直流电源系统验收规范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5 验收项目 2 6 验收内容及方法 5 附录 A(资料性) 验收测试记录格式表 .20 I 1 电力用直流电源系统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用直流电源系统验收的总体要求、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及其它电力工程中直流电源系统的验收,改、扩建工 程中的直流电源系统验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 50217-20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DL/T 459-2017 电力用系统直流电源设备 DL/T 637-2019 电力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DL/T 724-2021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781-2021 电力用高频开关充电装置 DL/T 856-2018 电力用直流电源和一体化电源监控装置 DL/T 1392-2014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 DL/T 2226-2021 电力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组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条件 DL/T 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DL/T 459-2017、DL/T 637-2019 和 DL/T 1392-201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出厂验收 factory acceptance test 直流电源设备在厂内完成装配、调试和试验工作后,由设备订货单位组织进行的设备出厂前性能 试验和检查。 3.2 现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test 设备到达现场后,开展的到货检查、安装验收、调试试验、直流电源投运前验收和竣工验收。 3.3 投运前验收 acceptance test before commissioning 发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工程启动前直流电源系统的全面验收。 2 3.4 竣工验收 completion acceptance test 为配合发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工程投产后,直流电源作为分系统进行的验收。 4 总体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验收方式包含旁站见证和资料性检查。 4.1.2 验 收 项 目 包 含 必 检 项 目 和 抽 检 项 目 , 抽 检 可 着 重 于 到 货 检 查 阶 段 , 抽 检 项 目 宜 由 供 需 双 方 协 商 确定。 4.1.3 出厂产品的版本、型号应与订货相关文件及型式试验报告中设备型号或性能一致。 4.1.4 验 收 工 作 相 关 验 收 内 容 应 记 录 并 存 档 , 验 收 记 录 表 格 式 , 见 附 录 A。 4.1.5 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完毕后应重新验收。 4.1.6 验 收 测 试 所 需 的 仪 器 、 仪 表 、 工 具 等 应 齐 备 且 技 术 性 能 符 合 相 关 规 程 要 求 , 计 量 仪 器 经 检 定 部 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2 出厂验收条件 4.2.1 所需的设计图纸、订货合同及技术资料已完成并得到确认。 4.2.2 按要求完成了生产、组装、成套和设备调试工作。 4.2.3 设备自检及系统的自测试工作已完成,并已达到合同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3 现场验收条件 4.3.1 到货检查(抽检) 设备已送达现场,具备开箱检查条件。 4.3.2 安装验收 设备安装完毕,如柜体安装、蓄电池室建设、电缆敷设、蓄电池安装等,具备检查条件。 4.3.3 调试试验 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后,阶段检查合格,具备调试试验条件。 4.3.4 投运前验收 设备安装完成调试试验结束,且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具备投产条件时,由安装调试单位提 出,运维单位完成的整体验收。 4.3.5 竣工验收 直流电源系统调试试验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5 验收项目 5.1 直流电源系统 3 直流电源系统是发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内提供直流电能的系统,由蓄电池组、充电装置、直流 电源监控装置、绝缘监测装置、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柜体、馈电网络等组成。 5.2 验收流程 直流电源系统验收应按照设备生产、安装、调试、试验先后顺序完成出厂验收和现场验收,现场 验收分为到货检查(抽查)、 安 装 验 收 、 调 试 试 验 、 投 运 前 验 收 和 竣 工 验 收 。 全 部 验 收 完 成 且 合 格 后 , 方可投入运行。 5.3 验收项目 出厂验收和现场验收项目见表 1。 表 1 验收项目表 现场验收 序号 验收项目 出厂验收 到 货 检 查 (抽 检) 安装 验收 调试 试验 投运 前验 收 竣工 验收 验收方法 及要求 1 资料检查 √ √ √ √ √ √ 6.1 2 蓄电池室检查 -- -- √ -- -- -- 6.3 3 柜体安装检查 -- -- √ -- -- -- 6.4.1 4 蓄电池安装检查 -- -- √ -- -- -- 6.4.2 5 安装 电缆检查 -- -- √ -- -- -- 6.4.3 6 外观检查 √ √ √ -- √ -- 6.5.1 7 结构检查 √ -- -- -- √ -- 6.5.2 8 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检查 √ -- √ -- √ -- 6.5.3 9 元器件检查 √ -- √ -- √ -- 6.5.4 10 芯线及端子检查 √ -- √ -- √ -- 6.5.5 11 柜体 电气绝缘性能检查 √ -- -- -- √ -- 6.5.6 12 电压和电流调节范围验收 √ -- -- √ √ -- 6.6.1 13 稳流精度、稳压精度、纹波 系数及均流不平衡度验收 √ -- -- √ √ -- 6.6.2 14 限压及限流特性验收 √ -- -- √ √ -- 6.6.3 15 面板指示与操作功能检查 √ -- -- √ √ -- 6.6.4 16 输出整定误差验收 √ -- -- -- √ -- 6.6.5 17 充电装置 保护及报警功能验收 √ -- -- -- √ -- 6.6.6 4 表 1 验收项目表(续) 现场验收 序号 验收项目 出厂验收 到 货 检 查 (抽 检) 安装 验收 调试 试验 投运 前验 收 竣工 验收 验收方法 及要求 18 充电装置 启动功能验收 √ -- -- √ √ -- 6.6.7 19 外观检查 √ √ √ -- √ -- 6.7.1 20 重量检查 √ √ √ -- -- 6.7.2 21 端子检查 √ √ √ -- √ -- 6.7.3 22 容量性能验收 √ √ -- √ √ -- 6.7.4 23 端电压均衡性验收 √ √ -- √ √ -- 6.7.5 24 蓄电池 内阻验收 √ √ -- √ √ -- 6.7.6 25 绝缘预警功能验收 √ -- -- √ √ -- 6.8.1 26 绝缘报警功能验收 √ -- -- √ √ -- 6.8.2 27 交流窜电报警功能验收 √ -- -- √ √ -- 6.8.3 28 直流互窜报警功能验收 √ -- -- √ √ -- 6.8.4 29 母线对地电压偏差报警验收 √ -- -- √ √ -- 6.8.5 30 绝缘监测 装置 自身异常报警功能验收 √ -- -- √ √ -- 6.8.6 31 控制功能验收 -- -- -- √ √ -- 6.9.1 32 监测功能验收 √ -- -- √ √ -- 6.9.2 33 显示记录功能检查 √ -- -- √ √ -- 6.9.3 34 保护功能验收 √ -- -- √ √ -- 6.9.4 35 蓄电池在 线监测装 置 报警功能验收 √ -- -- √ √ -- 6.9.5 36 显示功能检查 √ -- -- √ √ -- 6.10.1 37 参数设置功能检查 √ -- -- √ √ -- 6.10.2 38 记录功能检查 √ -- -- √ √ -- 6.10.3 39 控制功能验收 -- -- -- √ √ -- 6.10.4 40 保护功能验收 -- -- -- √ √ -- 6.10.5 41 直流电源 监控装置 报警功能验收 -- -- -- √ √ -- 6.10.6 42 绝缘性能验收 -- -- -- √ √ -- 6.11.1 43 交流电源切换功能验收 √ -- -- √ √ -- 6.11.2 44 系统 调试 防雷器告警验收 -- -- -- √ √ -- 6.11.3 5 表 1 验收项目表(续) 现场验收 序号 验收项目 出厂验收 到 货 检 查 (抽 检) 安装 验收 调试 试验 投运 前验 收 竣工 验收 验收方法 及要求 45 连续供电能力验收 -- -- -- √ √ -- 6.11.4 46 电压调整功能验收 √ -- -- √ √ -- 6.11.5 47 直流断路器级差配合验收 -- -- -- √ √ -- 6.11.6 48 蓄电池组脱离母线告警验收 √ -- -- √ √ -- 6.11.7 49 四遥功能验收 √ -- -- √ √ -- 6.11.8 50 系统 调试 时钟同步功能检查 √ -- -- √ √ -- 6.11.9 51 装置定值检查 -- -- -- √ √ -- 6.12.1 52 接线紧固检查 -- -- -- √ √ -- 6.12.2 53 其他项目 运行方式检查 -- -- -- √ √ -- 6.12.3 注 1:到货检查(抽检)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项目。 注 2:√表示应验收项目;--表示不验收项目。 6 验收内容和方法 6.1 资料检查 6.1.1 出厂资料检查 出厂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订货相关文件(技术协议等); b) 设计图纸; c) 技术说明书; d) 自检报告; e) 由具有国家或行业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外购元器件检验报告。 6.1.2 现场资料检查 6.1.2.1 到货资料检查 随箱到货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订货相关文件(技术协议等); b) 开箱单; c) 出厂资料; d) 质量检验报告; e) 出厂检验报告; f) 技术说明书及附图; 6 g) 备品备件资料; h) 出厂验收整改问题记录。 6.1.2.2 安装资料检查 安装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安装报告; b) 设计施工图纸; c) 监理现场监督资料(包括书面及视频等资料); d) 全站直流电源系统上下级差配置图、各级断路器(熔断器)级差配合参数。 6.1.2.3 调试试验资料检查 调试试验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问题整改记录。 6.1.2.4 投运前验收资料检查 a) 调 试 试 验 报 告 , 包 含 充 电 装 置 、 绝 缘 监 测 装 置 、 蓄 电 池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 直 流 电 源 监 控 装 置 和 系统调试; b) 竣工图纸; c) 工程遗留问题记录。 6.2 到货检查 到货检查内容包含货物清单、包装、外观、数量检查。 6.3 蓄电池室检查 检查蓄电池室建设布局,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蓄 电 池 室 内 设 有 运 行 和 检 修 通 道 。 通 道 一 侧 装 设 蓄 电 池 时 , 通 道 宽 度 不 小 于 800 mm;两 侧 均 装 设 蓄 电 池 时 , 通 道 宽 度 不 小 于 1000 mm; b) 蓄电池室没有与蓄电池无关的设备和通道,与蓄电池室相邻的直流配电间、电气配电间、电 气继电器室的隔墙不保留门窗和孔洞; c) 蓄 电 池 室 清 洁 干 燥 、 通 风 良 好 且 具 有 防 雨 措 施 , 室 温 能 保 持 在 15 ℃~30 ℃,且具有遮光、 升温和降温措施; d) 蓄电池室和蓄电池组有抗震加固措施,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e) 蓄电池室宜具有视频监测系统; f) 室内照明充足,配备事故照明灯; g) 室内照明线暗线铺设,蓄电池组的开关、插座、熔断器安装在蓄电池室外; h) 蓄电池室门上贴有“严禁烟火”等标示牌; i) 蓄电池室的门向外开启,实体门的防火等级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j) 蓄电池室空气调节装置安装在蓄电池正上方; k) 当 两 组 蓄 电 池 共 用 同 一 蓄 电 池 室 时 , 蓄 电 池 组 间 设 置 有 耐 火 时 间 大 于 2 h 的 防 火 隔 爆 墙 。 6.4 安装检查 6.4.1 柜体安装检查 检查直流电源系统屏柜安装情况,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7 a) 柜 体 安 装 垂 直 、 水 平 及 柜 面 和 柜 间 接 缝 等 允 许 偏 差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 ; b) 柜 体 漆 层 完 好 , 固 定 及 接 地 可 靠 , 引 至 接 地 网 接 地 铜 线 截 面 积 不 小 于 50 mm2; c) 柜内孔洞及电缆管采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表 2 柜体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 垂直度(每米) 1.5 相邻两柜顶部 2 水平偏差 成列柜顶部 5 相邻两柜边 1 柜面偏差 成列柜面 5 柜间接缝 2 6.4.2 蓄电池安装检查 检查蓄电池安装情况,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蓄电池钢架结构多层叠放时,宜双层双列安装; b) 蓄电池台架与主地网可靠相连,接地处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识; c) 蓄电池安装前检查外观无裂纹、无损伤、无渗漏;正、负极柱无变形、无损伤; d) AGM 蓄 电 池 可 采 用 卧 式 或 立 式 安 装 , 胶 体 式 阀 控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宜 采 用 立 式 安 装 ,蓄 电 池 与 蓄 电 池架(柜)之间设有绝缘措施; e) 蓄 电 池 安 装 平 稳 , 间 距 均 匀 , 排 列 整 齐 ; 蓄 电 池 单 体 间 距 不 小 于 15 mm;立 式 安 装 时 , 蓄 电 池 与 上 层 隔 板 的 间 距 不 小 于 200 mm。卧式安装时,蓄电池与上层隔板的间距满足散热要求; f) 同 一 层 或 同 一 台 上 的 蓄 电 池 间 宜 采 用 有 绝 缘 或 有 护 套 的 连 接 条 连 接 , 不 同 一 层 或 不 同 一 台 上 的蓄电池间采用单根多股铜芯阻燃电缆连接; g) 蓄 电 池 组 正 极 和 负 极 引 出 电 缆 不 直 接 连 接 到 极 柱 上 , 应 采 用 过 渡 板 连 接 , 电 缆 接 线 端 子 处 有 绝缘防护罩; h) 单体蓄电池采用不锈钢或铜(镀锌)螺钉、螺栓连接,连接时加弹簧垫圈和平垫圈; i) 蓄电池室(柜)内设置有温度测量显示装置。 6.4.3 电缆检查 6.4.3.1 电缆敷设检查 采用采用直面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直流电缆与动力电缆宜分开敷设; b) 公用重要回路的双回路电缆(如 直 流 充 电 装 置 双 电 源 回 路 动 力 电 缆 、 直 流 主 屏 至 分 电 屏 双 电 源动力电缆等)配置在不同层或不同侧的支架上,并实行防火分隔; c) 交直流回路不共用一根电缆,控制电缆不与动力电缆并排铺设; d) 两 组 蓄 电 池 的 电 缆 分 别 铺 设 在 各 自 独 立 的 通 道 内 , 避 免 与 交 流 电 缆 并 排 铺 设 , 在 穿 越 电 缆 竖 井时,两组蓄电池电缆分别加穿金属套管,金属套管两端使用防火材料封堵; e) 直 流 电 源 系 统 明 敷 电 缆 选 用 耐 火 电 缆 或 采 取 了 规 定 的 耐 火 防 护 措 施 的 阻 燃 电 缆 。 直 流 电 缆 的 选 择 和 敷 设 符 合 GB 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8 6.4.3.2 柜内电缆检查 检查柜内的电缆排列和接线、防火封堵、电缆标签标识及悬挂情况,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引入柜内的电缆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使所接端子承受机械应力; b) 电 缆 芯 线 接 线 牢 固 、 排 列 整 齐 、 无 交 叉 , 并 留 有 适 当 裕 度 , 备 用 芯 线 引 至 柜 顶 部 或 线 槽 末 端 , 挂标识管并加装绝缘线帽; c) 单 股 芯 线 弯 圈 接 线 时 , 其 弯 线 方 向 与 螺 栓 紧 固 方 向 一 致 ; 多 股 软 线 与 端 子 连 接 时 , 压 接 相 应 规格的终端附件; d) 电缆屏蔽层应接地; e) 电缆芯线标识正确、齐全,芯线标识包括回路编号、本侧端子号及电缆编号; f) 电 缆 标 签 使 用 电 缆 专 用 标 签 机 打 印 。 电 缆 标 签 的 内 容 包 括 电 缆 号 、 电 缆 规 格 、 起 点 位 置 、 终 点位置。电缆标签悬挂美观一致、以利于查线。电缆在电缆夹层留有一定的裕度。 6.5 柜体 6.5.1 外观检查 采用目测及查验文件方式进行柜体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柜体外观清洁、通风散热良好,外壳无磨损、脱漆、锈蚀; b) 核对柜体数量与设计图纸、供货合同一致; c) 检查设备配置(充电装置、馈线回路、绝缘监测装置、表计等)与供货合同一致。 6.5.2 结构检查 采用目测及查验文件方式进行柜体结构检查,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直流柜内的端子装设在柜的两侧或中部下方,且端子排与端子排支撑架(固定件)有 绝 缘 隔 离措施,直流柜背面设置防止直接接触带电元器件的措施,直流柜体间装有侧板; b) 直流柜内交流回路与直流回路间有明显的隔离或区分措施; c) 直 流 柜 内 底 部 装 有 不 小 于 100 mm2 的 接 地 铜 排 ; d) 直流柜防护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6.5.3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检查 设备内两带电导体之间、带电导体与裸露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 表 3 的规定。 表 3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 定 绝 缘 电 压 Ui V 电气间隙 mm 爬电距离 mm Ui≤60 3.0 5.0 60< Ui≤300 7.0 8.0 300< Ui≤600 10.0 12.0 6.5.4 元器件检查 采用目测与查看元器件说明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元器件检查,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9 a) 各馈出回路断路器、直流回路隔离电器、蓄电池组总出口熔断器等装有辅助触点或报警触点; b) 柜 内 母 线 、 引 线 采 取 硅 橡 胶 热 缩 等 绝 缘 防 护 措 施 ,主 母 线 铜 导 体 截 面 积 应 符 合 表 4 的 规 定 ; 表 4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回路主母线铜导体截面积选择 蓄电池容量 Ah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800 1000 1200 主母线铜导体截面积 mm2 50×4 60×6 蓄电池容量 Ah 1500 1600 1800 2000 2200 2400 2500 2600 3000 主母线铜导体截面积 mm2 80×8 80×10 a 表 4 来源DL/T 5044-2014 附录F。 c) 每个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的交流输入端配置容量相匹配的交流断路器; d) 充电装置交流输入端、直流母线输出端浪涌保护器(SPD)具备状态指示窗或指示灯,且所有 SPD 都串联容量相匹配的空气开关; e) 充电装置采用两路交流电源输入且装有投切装置时,具备自动投切功能。 6.5.5 芯线及端子检查 采用目测与查看设计图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芯线及端子检查,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电缆牌标识正确,挂放正确齐全;柜体内接线与设计图纸一致; b) 芯线标识包括回路编号、本侧端子号及电缆编号; c) 柜内导线无接头,芯线无损伤; d) 每 个 接 线 端 子 每 侧 的 接 线 宜 为 1 根 , 不 得 超 过 2 根 , 对 于 插 接 式 端 子 , 不 同 截 面 的 两 根 芯 线 不接入同一端子中; e) 直流柜内采用微型断路器的直流馈线经端子排出线。 6.5.6 电气绝缘性能检查 直 流 电 源 设 备 电 气 绝 缘 性 能 试 验 按 照 DL/T 459-2017 中 6.4.2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 结 果 应 符 合 DL/T 459-2017 中 5.6 的 规 定 。 6.6 充电装置 6.6.1 电压和电流调节范围验收 充 电 装 置 电 压 和 电 流 调 节 范 围 检 查 按 照 DL/T 781-2021 中 6.4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 结 果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 a) 充 电 装 置 在 稳 压 状 态 下 , 输 出 电 流 在 额 定 值 的 0%-100%范 围 内 , 其 输 出 电 压 值 调 节 范 围 不 应 低 于 标 称 输 出 电 压 的 90%~130%; b) 充 电 装 置 在 稳 流 状 态 下 , 输 出 电 压 在 6.6.1 a)规 定 的 范 围 内 , 其 输 出 稳 流 值 调 节 范 围 应 不 低 于 额 定 输 出 电 流 的 20%~100%。 6.6.2 稳流精度、稳压精度、纹波系数及均流不平衡度验收 10 充电装置稳流精度、稳压精度、纹波系数及均流不平衡度检查按照 DL/T 781-2021 中 6.5、6.6、6.7、6.11 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稳压精度、稳流精度、纹波系数及均流不平衡度 充电装置 稳流精度 % 稳压精度 % 纹波系数 % 均流不平衡度 % 高频开关型 ≤±1 ≤±0.5 ≤0.5 ≤±5 6.6.3 限压及限流特性验收 充电装置限压及限流特性试验按照 DL/T 781-2021 中 6.9 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限 压 特 性 :充 电 装 置 以 稳 流 方 式 运 行 , 当 输 出 电 压 达 到 限 压 整 定 值 时 , 能 自 动 转 换 为 稳 压 方 式 运 行 , 以 限 制 其 输 出 电 压 的 增 加 。 限 压 整 定 值 宜 在 标 称 输 出 电 压 的 105%~130%范围内; b) 限 流 特 性 :充 电 装 置 以 稳 压 方 式 运 行 , 当 输 出 电 流 达 到 限 流 整 定 值 时 , 能 自 动 转 换 为 稳 流 方 式 运 行 , 以 限 制 其 输 出 电 流 的 增 加 。 限 流 整 定 值 宜 在 额 定 输 出 电 流 的 50%~105%范围内。 6.6.4 面板指示与操作功能检查 通过充电装置的按键设定充电装置运行参数并通过监控装置或充电装置的按键控制其运行状态, 观察充电装置的显示和运行状态,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充电装置面板能显示输出电压、输出电流、并配有运行状态指示灯; b) 通过面板上按键能设置输出电压值和输出稳流值等; c) 通过面板上按键可控制充电装置的开机和关机。 6.6.5 输出整定误差验收 充电装置输出整定误差验证按照 DL/T 781-2021 中 6.13 规定方法开展,在标称输出电压的 90%~130%范围内,其输出电压整定误差不超过±1.0%。 6.6.6 保护及报警功能验收 通过人为模拟充电装置交流输入电压异常(过压、欠压、缺相)、直流输出异常(过压、欠压、 过载、短路)、充电装置内部过温、散热风扇故障及通信故障,充电装置能及时保护告警,保护及告 警功能应符合 DL/T 781-2021 中 5.24 规定。 6.6.7 启动功能验收 充 电 装 置 启 动 试 验 按 照 DL/T 724-2021 中 6.2.4.4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 结 果 应 符 合 DL/T 724-2021 中 6.2.4.4 的规定。 6.7 蓄电池 6.7.1 外观检查 检查蓄电池外观,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测量并记录蓄电池外形尺寸,结果符合DL/T 637-2019中 7.1.1的规定。 6.7.2 重量检查 11 任意选取6只蓄电池,用符合精度的磅秤称量并记录每只蓄电池的重量,结果符合DL/T 637-2019 中7.1.4的规定。 6.7.3 端子检查 端子检查按DL/T 637-2019 中8.6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符合DL/T 637-2019中7.1.5的规定。 6.7.4 容量性能验收 蓄电池容量性能试验按照 DL/T 637-2019 中 8.17 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0h率容量第一次循环时不低于0.95 C 10,第三次循环内达到1.0 C 10,但不超过1.2 C 10,现场验收 容量测试循环内达到1.0 C 10可停止核容测试。 6.7.5 端电压均衡性验收 蓄电池端电压均衡性试验按照DL/T 637-2019中8.22规定的方法进行,同组蓄电池的端电压均衡性 不超出表6的规定。 表 6 蓄电池的端电压均衡性参数 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 mV项目 标称电压为 2V 标称电压为 12V 开路 30 60 浮充 24h 200 480 浮充 3 个月 100 400 10h 率放电 150 450 6.7.6 内阻验收 蓄电池内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出 厂 验 收 : 按 照 DL/T 637-2019 中 8.23.1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 结 果 应 符 合 DL/T 637-2019 中 7.4.2.1 的规定; b)现场验收:蓄电池组完全充电后,用内阻测试仪测量并记录蓄电池内阻,同组蓄电池内阻与平 均值的偏差ΔR不超过±10%。 6.8 绝缘监测装置 6.8.1 绝缘预警功能验收 出厂验收正极(负极)各 任 选 不 少 于 3 路 馈 线 , 现 场 验 收 所 有 馈 线 正 极 (负极)均 需 进 行 试 验 。 试验方法:合上所有直流馈线断路器,在馈线正极(或负极)对 地 之 间 接 入 一 可 调 电 阻 , 由 大 到 小调节,检查直流系统正(负)母线对地电压、对地绝缘电阻及装置预警选线结果应分别符合表 7、 表 8 的规定: a) 直流系统正(负)母线对地电压、正(负)母 线 及 支 路 对 地 绝 缘 电 阻 测 量 准 确 度 符 合 表 6 和 表 7 的 规 定 ; b) 当可调电阻小于 DL/T 1392-2014 中规定的预警整定值时(220 V 系统,50 kΩ;110 V 系统,30 kΩ),绝缘监测装置能发出预警信息,并正确选出故障支路。 12 表 7 绝缘监测装置电压检测范围及测量精度 显示项目 电压检测范围 测量精度 母线电压 Ub 80%Un≤U b≤130%U n ±1.0% Ud<10%U n 应显示具体数值正负母线对地直流电压 Ud 10%U n≤U b≤130%U n ±1.0% Ua<10V 应显示具体数值正负母线对地交流电压 Ua 10V≤U a≤242V ±5.0% 注 1:Un 为直流系统标称电压。 表 8 绝缘监测装置对地绝缘电阻检测范围及测量精度 显示项目 对 地 绝 缘 电 阻 Ri 检测范围 kΩ 测量精度 Ri<10 应显示具体数值 10≤ Ri≤60 ±5.0% 60< Ri≤200 ±10.0% 正负母线对地绝缘电阻 Ri>200 应显示具体数值 Ri<10 应显示具体数值 10≤ Ri≤50 ±15.0% 50< Ri≤100 ±25.0% 支路对地绝缘电阻 Ri>100 应显示具体数值 6.8.2 绝缘报警功能验收 单 极 一 点 接 地 故 障 试 验 , 出 厂 验 收 任 选 不 少 于 3 路 馈 线 , 现 场 验 收 应 逐 路 开 展 试 验 ; 两 极 同 支 路 同 阻 值 接 地 、 两 极 同 支 路 不 同 阻 值 接 地 、 两 极 不 同 支 路 同 阻 值 接 地 、 两 极 不 同 支 路 不 同 阻 值 接 地 故 障 试 验 各 任 选 不 少 于 3 路 馈 线 开 展 试 验 。 试验方法:合上所有直流馈线断路器,在试验馈线正极(或负极)对地之间接入一可调电阻,由 大到小调节,检查直流系统正(负)母线对地电压、对地绝缘电阻及装置告警选线结果应符合以下规 定: a) 直流系统正(负)母线对地电压、正(负)母 线 及 支 路 对 地 绝 缘 电 阻 测 量 准 确 度 分 别 符 合 表 7、 表 8 的 规 定 ; b) 当可调电阻小于 DL/T 1392-2014 中规定的报警整定值时(220 V 系统,25 kΩ;110 V 系统,15 kΩ),绝缘监测装置能发出报警信息,并正确选出故障支路。 6.8.3 交流窜电报警功能验收 出厂验收时,正极(负极)各 任 选 不 少 于 3 路 馈 线 进 行 试 验 ; 现 场 验 收 时 , 所 有 馈 线 正 极 (负极) 均需进行试验。 13 试验方法:合上所有直流馈线断路器,用保护试验仪或自耦调压器将交流电压依次逐路接至直流 系统中馈线的正极(或负极)与地之间,交流电压由小到大调节,当交流电压超过规定的交流窜电报警 动作值 10V 时,绝缘监测装置应能发出交流窜电故障报警信息,正确选出交流窜入故障支路,显示窜 入交流电压的幅值,并检查窜入交流电压值测量准确度符合表 7 的规定。 6.8.4 直流互窜报警功能验收 出 厂 验 收 及 现 场 验 收 均 各 任 选 不 少 于 3 路 馈 线 进 行 直 流 互 窜 报 警 功 能 试 验 , 试 验 方 法 及 结 果 应 满 足以下规定: a) 方法一 两 套 直 流 系 统 各 任 选 3 路 馈 线 按 照 DL/T 1392-2014 中 7.8.6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直 流 互 窜 报 警 功 能 试 验,绝缘监测装置能准确发出直流互窜故障报警,并正确选出直流互窜故障支路。 b) 方法二 将第一、第二套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退出直流电源系统,接入试验直流电源系统,合上所有直 流馈线断路器,绝缘监测装置校验仪试验采样线,正负极均穿过试验支路的CT,在绝缘监测装置电压 采 样 端 子 接 入 环 网 标 准 电 阻 10 kΩ,接 线 示 意 图 如 图 1、 图 2、 图 3 所 示 , 分 别 模 拟 正 极 环 网 、 负 极 环 网、异极环网故障,绝缘监测装置能正确告警并选线。 图 1 绝缘监测装置正极环网模拟试验接线示意图 图 2 绝缘监测装置负极环网模拟试验接线示意图 14 图 3 绝缘监测装置异极环网模拟试验接线示意图 6.8.5 母线对地电压偏差报警验收 绝缘监测装置母线对地电压偏差报警试验按照DL/T 1392-2014 中 7.8.4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 结 果 应 符合DL/T 1392-2014 中 5.5.4、5.5.8.3 的 规 定 。 6.8.6 自身异常报警功能验收 绝缘监测装置自身异常报警试验按照DL/T 1392-2014 中 7.8.7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 结 果 应 符 合 DL/T 1392-2014 中 5.5.7、5.5.8.3 的 规 定 。 6.9 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 6.9.1 控制功能验收 通过改变充电装置运行状态,检查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控制功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模 拟 充 电 装 置 均 衡 充 电 状 态 , 控 制 蓄 电 池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进 行 蓄 电 池 内 阻 测 试 工 作 , 装置能拒绝执行; b) 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在内阻测试过程中,改变充电装置运行状态(浮 充 电 改 为 均 衡 充电),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能中断内阻测试工作。 6.9.2 监测功能验收 改变蓄电池运行状态时,通过目测检查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实 时 监 测 功 能 符 合 DL/T 2226-2021 中 5.5.1 的 规 定 ; b) 检 测 范 围 及 准 确 度 符 合 DL/T 2226-2021 中 5.4.1、5.4.2 的 规 定 。 6.9.3 显示记录功能检查 改变蓄电池运行状态时,通过目测检查装置显示记录功能,应能实时显示并记录以下信息: a) 蓄电池组电压值; b) 蓄电池组环境温度值; c) 蓄电池单体电压值; d) 蓄电池单体的内阻值; e) 蓄电池组的电流值; 15 f) 蓄电池温度值; g) 蓄电池组运行状态; h) 至 少 具 备 蓄 电 池 单 体 的 实 时 电 压 值 和 内 阻 值 的 柱 状 图 显 示 。 整 组 中 电 压 值 和 内 阻 值 最高与最低的蓄电池应闪烁或采用其他醒目的显示方式; i) 告警事件信息; j) 记 录 应 存 储 不 少 于 500 条最近的事件顺序记录(SOE),失 电 后 仍 可 保 存 1 年以上。 6.9.4 保护功能验收 模拟连接蓄电池的测量接线短路或极性反接故障,保护电气能可靠动作,故障消除后装置能正常 工作。 6.9.5 报警功能验收 通过装置按键或触控屏设置蓄电池电压、电流、内阻、连接条电阻或温度等报警限值,模拟异常 状态进行报警功能验证,其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装置内部单元失电、通信中断或采样模块故障等故障时,能准确发出报警信息; b) 蓄 电 池 组 端 电 压 、 单 体 电 压 、 内 阻 、 浮 充 电 流 、 连 接 条 电 阻 、 温 度 等 异 常 时 , 装 置 能发出声光报警并上传报警信息。 6.10 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6.10.1 显示功能检查 检 查 直 流 电 源 监 控 装 置 显 示 界 面 、 画 面 响 应 时 间 、 显 示 内 容 及 精 度 等 , 检 查 结 果 符 合 DL/T 856- 2018 中 6.11 的规定。 6.10.2 参数设置功能检查 通 过 键 盘 或 触 摸 屏 对 DL∕T 856-2018 中 6.12~6.14 涉 及 的 控 制 、 定 值 、 报 警 及 保 护 参 数 进 行 设 置, 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凭密码才能进入参数设置功能的菜单,要求的参数全部可以设置; b) 充 电 装 置 输 出 电 压 整 定 范 围 为 标 称 电 压 的 80%~130%; c) 蓄电池均衡充电时间整定范围为(0~24) h,均衡充电周期整定范围为( 1~360) d,当设置的时间超出规定的范围时,直流电源监控装置拒绝接受。 6.10.3 记录功能检查 直流电源监控装置应具有事件记录和动态记录功能,其试验方法和试验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事 件 记 录 功 能 试 验 :人 为 设 置 各 种 可 以 产 生 事 件 记 录 的 条 件 , 检 验 对 应 产 生 的 记 录 , 结 果 应 符 合 DL/T 856-2018 中 6.16 的 规 定 ; b) 动 态 记 录 功 能 试 验 :试 验 方 法 按 照 DL/T 856-2018 中 7.2.17 执 行 , 试 验 结 果 应 符 合 DL/T 856-2018 中 6.17 的规定。 6.10.4 控制功能验收 通过直流电源监控装置键盘或触控屏设定充电机的运行状态、运行参数、动作条件,直流电源监 控装置应能实现以下控制功能: a) 充电装置的开机、关机; 16 b) 充电装置运行模式,如均衡充电、浮充电; c) 充电装置均衡充电和浮充电自动转换; d) 充电装置输出电压; e) 蓄电池组均衡充电电流; f) 使 用 空 调 降 低 、 升 高 或 者 用 热 风 枪 加 热 温 度 探 头 模 拟 蓄 电 池 组 环 境 温 度 , 检 查 充 电 机均、浮充输出电压满足定值设定值。 6.10.5 保护功能验收 直流电源监控装置保护功能试验方法及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模 拟 充 电 装 置 输 出 电 压 超 过 设 定 的 过 电 压 保 护 值 , 直 流 电 源 监 控 装 置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