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及解决方案.pptx
杨秋生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技与产业发展委员会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及解决方案 课程内容 一、中国一、中国 节节 能投融能投融 资资 的渠道及的渠道及 发发 展展 趋势趋势 二、中国二、中国 节节 能投融能投融 资资 面面 临临 的障碍的障碍 三、如何开启合同能源管理融三、如何开启合同能源管理融 资资 大大 门门 • 国际合作金融项目 • 国家财政扶持资金 1 • 国家政策性贷款 2 • 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 3 • 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 4 5 一、中国一、中国 节节 能投融能投融 资资 的渠道及的渠道及 发发 展展 趋势趋势 国际融资机构 金融机构 政府 节能产品制造商 节能服务公司 节能终端用户 节能收益 国际合作金融项目国际合作金融项目 一 国际资助 上世纪 90年度以来,我国与 GEF等国际机构,以及多个国家 在节能领域的合作非常活跃,国家资助成为实施各类节能项 目的重要融资渠道,企业在开展节能项目时,可考虑申请可 能的国家资助。 世界银行 /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 IFC中国能将融资项目 亚洲开民银行 /广东能效电厂试点项目 中法绿色信贷项目 应 用 EPC国际合作项目背景 世界银行 /全球环境基金( GEF) /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是我 国政府与上述两个国际机构在节能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领域的 重大合作项目,也是我国政府推进节能机制转换的重大举措。 利用欧盟、世界银行和 GEF这三个国际机构的资金和技术 支持在中国引进、示范和推广 “ 合同能源管理 ” 这一国际上先 进的节能项目新概念,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失去和实施节能措 施的新机制,克服中国目前面临的种种节能市场障碍,加速各 类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推动中国 的节能产业化进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缓温室气体的排放 增长速度。 世界银行 /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 —— 引入 “ 合同能源管理 ” 的节能机制 世行 /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一期 三家示范 EMCo取得的成果: 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 融世华) 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节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能发 伟业集团) 从 1997年到 2006年 6月底,三家 示范累计为 405家客户实施了 475个 节能项目,投资总额达 13.31亿元人 民币。通过实施这些项目, EMCo获 得净收益 4.2亿元人民币,而客户的 净收益则是 EMCo收益的 8-10倍。 这些项目产生了良好的节能和 环境效益:形成节能能力 151万吨标 煤 /年,形成二氧化碳减排能力 145 万吨碳 /年;实现了中国政府与世界 银行在协议中既定的目标。 世行 /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 项目二期于 2003年 11月 13日开始启动,一批新兴节能服务 公司正处在成长阶段,他们在公司治理、项目甄别、风险控 制、项目融资等方面遇到了障碍。面临的问题,项目二期的主 要任务就是帮助他们提高自身能力,促进他们健康快速成长。 EMCo商业贷款担保机制 执行机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基金: 2200万美元 机制目的 提升节能服务公司( EMCo)的信用,增加其从商业银行获 得贷款的机会。 世行 /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 — 融资担保机制 GEF赠款 担保专项资金 担保机制放大 ( 5-10倍) 银行给 EMCo贷款 项目结束后回收,支持其它节能事业。 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 EPC融资担保机制支持项目领域 EPC项目二期融资担保机制成效 零上到 2009年 12月底 Ø 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 EMCo贷款担保计划共实施了 6年 Ø EMCo贷款担保共完成项目 148个 Ø 涉及 EMCo企业 42家 Ø 项目总投资 90997万元人民币 Ø 贷款本金 57372万元人民币 Ø 担保总额 51655万元人民币 Ø 节约标准煤 58.99万吨 /年 Ø 减排量 37.68万吨碳 /年 ECMo融资融资担保项目覆盖了全国 22个省市,全国 12家银行以及包括中 投保在内的 7家担保公司参加到这一担保计划之中。 世行 /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三期 项目三期目的是为促进节能减排,完善节能融资市场化机 制和体系、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能力、加强政府 节能政策及规划的制定和执行能力。 项目资金来源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IBRD)的贷款和全球环 境基金( GEF)赠款组成, 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两家 转贷银行,利用世界银行提供的 2亿美元贷款,并按 1: 1比例配 套资金,向国内重点用能行业的大中型企业提供节能技术改造项 目贷款,支持国内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全球环境基金( GEF)为此项目提供赠款,用于加强银行节能 贷款业务能力,支持国家节能政策研究和国家节能中心能力建设 ,以及对节能融资项目睥监督、管理、审核和报告。 世行 /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三期 — 实施机构 实施组织结构图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项目指导委员会 项目办公室 进出口银行 华夏银行 子借款人 对政府的援助 对其他银行的援助 项目管理 机构设置 项目设立项目指导委员会,对项目进行政策和战略指导。项目 指导委员会由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外资司、财政部国际司派代表组成。 项目指导委员会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世行 /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三期项目组成 援助转贷银行: 包括业务启动、业务能力建设、节能贷款子项 目的市场策划和开发、节能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 以及对财务、技术、社会和环境评估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对其它银行的援助: 包括业务启动、业务能力建设、对节能投 资子项目的尽职调查。该援助将在项目实施的第二年扩大至另 外两家商业银行。 对整个银行业的援助 :包括学术讨论会、成功案例分析、引入节 能技术和新的金融产品等。 节能投资项目示范: 节能项目准备和融资商业模式示范 项目实施的支持、监督和报告。 支持促进国内节能融资的活动,以消除国内银行业开展节能融 资业务主要障碍。 国际融资渠道 —CHUEE 项目 (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 财政部于 2004年 1月向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公司)提出要求,希 望针对国内工商企业及事业单位提高能源效率、利用洁净能源及开发可 再生能源项目而设计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国金公司在其 “ 可持续商业创 新 ” 项目下,设计了一个利用与公用事业公司和其他市场主体等建立合 作关系,同时与商业银行合作采用新风险管理方法,来推广和促进能效 项目的开展。 2006年,国金公司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简称 CHUEE项目)正式成立, 由国金公司、全球环境基金、芬兰就业与经济部和挪威开发合作署共同 资助。 CHUEE项目是一个新型的基于市场化运作的融资解决方案,以应对中国的 能源和环境挑战。 CHUEE项目第一次把中国经济中的各方联合起来 —— 商 业银行、公用事业公司、能效设备供应商和能源服务公司,携手开发一 个全新的可持续融资模式来推广节能减排项目在中国的开展,即由 IFC为 合作银行提供损失分担和技术援助,鼓励其向节能减排项目提供项目融 资。 市场营销合作伙伴 u公用 事业公司(如清 洁能源公司新型燃气、 电力公司或热力公司) u设备供应商(变频 器、锅炉等等) u节能服务公司 u非盈利机构(以气候 变化为已任的组织) u政府机构 u投向明确的私募基金 及其它投资机构 u国际供应链 国际金融公司 u给国内金融机构提供 部分本金担保来鼓励推 行尝试节能减排融资 u支持国内金融机构的 内部能力建设、改善节 能减排企业的融资环境 u在各类市场营销合作 伙伴与金融机构之间牵 线搭桥,创作双赢商计 u向政府机构出谋划策 ,给节能减排的企业创 作更好的政策环境。 u推广国际经验 国同金融机机构 u商业银行 — 兴业银行 — 北京银行 — 浦东发展银行 — 其他商业银行 u其它金融机构 — 私募基金 — 租赁公司 节能减排项目执行方节能减排项目执行方 l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 l最终用户最终用户 各方合作失去节能减排融资 帮助实现低碳增长模式 国际融资渠道 —CHUEE 项目目标及支持领域 主要目标: 在 6年内完成 2000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 完成至少 50亿至 100亿人民币的能效项目融资,促进能将项目的广泛开展 失去中国能将熟读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 包括市场营销、工程建设、设备销售、融资支持等 】 其他目标: 失去合作银行采取 “ 风险定价融资 ” 的贷款方式 合作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发银行 提高合作银行在项目贷款的开发、审核和后期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改善中小企业能效项目的外部融资环境 支持范围: 旨在改善建筑业、工业和其他能源最终应用方面,提升使用效率的项目或商品和服务。 余热回收利用、工业工艺改造、节电项目、工业锅炉改造、天然气改造、建筑节能、可 再生能源、其他清洁发展机制涵盖的项目。 CHUEE项目 — 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特点 “ 一笔贷款、多户受益 ” ,是 CHUEE项目杠杆作用的集中体现通 过贷款给能源管理公司, “ 批发式 ” 开展节能技术改项目,使 多个难以获得贷款的中小型 能源最终用户提前受益。 CHUEE项目 — 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流程 国际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 损失分提机制 贷款、分担信贷风险 生产型企业 节能服务商 能效设备供应商 节能技术企业 公共事业服务商 或其下游客户 租赁公司 设备供应商的设备 其他方需要的设备 指定供应商的设备 供应商设备给其他方 贷款附 加协定 CHUEE项目 — 公共事业机构操作模式 国际金融公司国际金融公司 公共事 业机构 合作银行能效设备 供应商 工商业企业和事业单位工商业企业和事业单位 客户客户 1 客户客户 2 客户客户 3 客户客户 4 客户客户 5 客户客户 6 技术援助 市场营销 公共设施服务费 融资安排费 费用 技术支持、贷 款风险分担: 第一损失第二 损失风险分担 机制 技术援助 销售能源 + 能效项目 的开发及 工程服务 燃气费支付 +贷款偿还 能效项目和 设备贷款支付能源设备和项目服务 CHUEE项目 — 能源服务公司操作模式 国际金融公司国际金融公司 节能服务 公司 EMC 合作银行能效设备 供应商 工商业企业和事业单位工商业企业和事业单位 客户客户 1 客户客户 2 客户客户 3 客户客户 4 客户客户 5 客户客户 6 技术援助 市场营销 能效项目贷款 费用 技术支持、贷款 风险分担:第一 损失第二损失风 险分担机制 技术援助 提供贷款资 料 +分期偿 还工程款项 提供财务报表 等贷款资料支付 提供能 源设备 贷款偿还 能效项目 的开发及 工程服务 CHUEE项目 — 能效设备供应商操作模式 国际金融公司国际金融公司 能效设备 供应商 合作银行 工商业企业和事业单位工商业企业和事业单位 客户客户 1 客户客户 2 客户客户 3 客户客户 4 客户客户 5 客户客户 6 技术援助 费用 技术支持、贷款 风险分担:第一 损失第二损失风 险分担机制 能效项目和设备贷款 融资安排费 +回购担保 支付 能效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服务 贷款偿还 能效项目和设备贷款 国际合作项目 — 中法绿色信贷项目 1、中国财政部和法国开发署于 2010年 3月 签署了中间信贷项目二期的贷款协议。法 国开必署以主权贷款的形式向中国财政部 提供了 6000万欧元的绝色中间信贷 , 专门用于失去节能减排投资,为能将和可 再生能源的项目提供资金。 2、该优惠贷款由三家合作银行 — 华夏银 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 共同实 施,每家银行负责 4000万欧元贷款,以低 于市场利率的贷款条件发放给贷款申请企 业。是为加强国内银行在节能及可再生能 源项目信贷方面的能力建设,帮助银行培 养一支服务于绿色银行体系的业务团队, 法国全球环境基金提供了 60万欧元的赔款 ,专门用于该绿色中间信贷项目下的集中 性技术援助。 3、贷款支持 《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 目录 》 国际合作项目 — 亚行提供贷款支持项目 1、中国政府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在中国开 展能效电厂项目始于 2004年,广东省于 2006年 3月正式申请成为使用亚行贷款开 展能效电厂项目唯一的试点省份。 2、 2008年 9月 29日,中国政府及广东省政 府与亚行正式签署了第一批项目 《 贷款 协议 》 和 《 项目协议 》 ,项目贷款于 2009年 1月 9日正式生效。 3、第二批项目于 2009年 11月 26日完成项目 谈判,项目主要内容为照明、电机、锅 炉 、生产工艺、建筑系统和配电系统等 领域的节能改造。 4、广东能效电厂项目由广东省经贸委、省 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共同推进 和开展。能效电厂项目将使用亚行贷款 1 亿美元,贷款期限为 15年,期内可以循 环使用。省财政厅承接亚行贷款后,统 一结汇成人民币转贷给各子项目单位, 转贷利率按照国内商业银行 6个月的贷款 利率下浮 10%,转贷期限为 3-5年。 二 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 国家财政扶持资金 到 2007年底,国家、大多数省份、许多地市设立了节能专 项资金,以多种形式支援企业发展节能项目。 支持方式 实施内容 政策拨款 政府使用节能专项资金来直接支援公共部门实施节能项目。 财政补贴 政府使用财政资金作为节能项目的部分资金投入,引导和激励企业 、公共部门等开展节能项目。 财政奖励 实行 “ 以奖代补 ” 新机制,按节能改造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给予奖 励,多节能、多奖励。 贷款贴息 政府使用节能专项资金对企业节能专项贷款的利息补贴,能够以较 少的财政资金带动大量的社会资金对企业节能项目的援助,使企业 能够获得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贷款 市场中的贷款能 国家 财 政扶助 资 金 —— 北京市 2007年,北京市提出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节能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 2009年,北京市安排部分政府资金,采取投资补助和节能量奖 励方式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 Ø 《 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 (试行 )》 Ø 《 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 Ø (试行) 》 Ø 《 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 Ø 行) 》 。 扶持对象 Ø 本市公共机构、 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年耗能 2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国家 财 政扶助 资 金 —— 北京市 补助标准: 项目单位投资为主(投资超过 50%)实施的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 畴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Ø 投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的 30%;单个项目的补助 资金不超过 500万元。 Ø 对实施节能改造后节能率在 15%-25%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 建设投资 20%的补助, Ø 对实施节能改造后节能率在 25%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 建设 投资 30%的补助。 Ø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为主(投资比例超过 50%)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安排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予以节能量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 委制定。 国家 财 政扶助 资 金 —— 北京市 节能奖励方式: Ø 按项目年节能量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节约 1吨标准煤 补贴 500元;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200万元。经 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推广试点示范项目不受此限制。 Ø 贷款贴息方式按项目实际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给予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