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申请材料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申请材料 (一) 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国家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 0.42 元(含税) ,北京市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 0.3 元(含税) ,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 为 5 年。 (二) 奖励项目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申请奖励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应材 料。 1. 项目完成备案,建成投产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申报时 需提交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申报表(企业) ; 2. 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应在北京市新源源和可再生能 源在线监测系统(网址:www.re-bj.com)完成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交实现在线监测,申报时需提交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线监 测系统接入证明。 该材料由北京市通州区发改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