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提灌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
20XX年省级财政光伏水源工程(太阳能提灌站)试点项目XX太阳能提灌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XX 有 限 公 司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项目监理部二零 XX年十二月资料保密,不得外传、不得复印,工程竣工随竣工资料交回, 违者将追究责任。目 录一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二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监理实施细则三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四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五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六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七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八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水力机械及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九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十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十一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XX太阳能提灌站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XX 有 限 公 司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项目监理部目 录第一节 总 则 3 页第二节 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 3 页第三节 审核程序 3 页第四节 审核的主要内容 3 页第五节 施工图签发 4 页第一节 总 则1、 监理单位收到业主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 在 14 天内完成审核工作, 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业主单位。2、对设计单位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单位行使审查权。3、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4、本细则适用于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第二节 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1、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2、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3、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4、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第三节 审核程序1、 设计单位必须在单项工程实施前 28 天内, 提交按照合同规定应由设计单位自行设计(合同规定的项目)的各工程项目的图纸、文件,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业主批准。2、监理单位设计文件审核流程:( 1)监理办公室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进行登记后,送总监(或副总监)批阅。( 2)总监(总监代表)阅批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技术部安排专人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阅记录单,提出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总监。( 4)总监(总监代表)对工程技术部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上报业主。第四节 审核的主要内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1、 审核设计单位是否正式签章;2、 审核施工图是否违背招标图纸的原则和内容;3、 审核图纸本身有无错误或矛盾。( 1) 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 各类图纸之间、各专业图纸之间、平面图与剖面图之间、各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齐全、有误。( 3) 平面布置图与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 4) 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5) 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或不能施工的技术问题。( 6)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7) 涉及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其他问题。( 1)施工详图与相应项目、部位招标图纸的差异,并进行工程量复核。( 2)开挖类图纸建筑物轮廓线及转角坐标与实际地形的符合程度。( 3)混凝土结构与开挖及金结相互关系是否正确。( 4)钢筋图与混凝土结构图配套关系及钢筋图与钢筋材料表是否对应。( 5)金结、机电图与埋件对应关系图及标识是否有误。( 6)灌浆图及其他图纸细部结构图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7)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依据。( 8)结构优化的具体建议。第五节 施工图签发监理机构收到施工详图后, 首先对图纸进行审核, 再确认图纸正确无误后, 由总监签发,作为“施工图纸”下发给承包商,承包商即可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才予以验收、计量与支付。施工图纸应按合同规定的份数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但承包商根据需要可自行复制, 在颁发缺陷证书时, 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获得的全部图纸、 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监理机构。承包商应将一套完整的图纸保留在现场, 以便随时供监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意见,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2、由监理机构签发的图纸,承建单位应认真研究,领会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按正常程序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如发现该设计文件图纸尚有某些遗漏、 欠缺和问题,则承建单位应在收到图纸或文件后 14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监理单位复核后,报请业主单位批转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和补充。XX太阳能提灌站工程施 工 测 量监理实施细则XX 有 限 公 司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项目监理部目 录第一节 总 则 3 页第二节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 3 页第三节 控制测量 5 页第四节 施工放样 5 页第五节 施工期变形监测 5 页第六节 竣工测量及其他 6 页第一节 总 则1、本细则编制依据为:( 1) DL/T5173— 2003《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 2)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有关测量规范。2、本细则适用于 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第二节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1、施工测量监理控制程序见图 2-1 图 2-1 施工测量监理控制程序否否是否是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业主提供原始首级控制网成果资料测量监理工程师熟悉、核查以文件形式发放给施工单位确认为计量、作业依据承建单位报测量资料、方案、成果测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上报资料,内业 100%校核,外业旁站或抽查。资料汇总归档、建立台帐并报送业主,重大质量问题报告总监施工单位内、外业复核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3、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 复核, 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 检查承包方是否对发包方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了复核,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4、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5、施工单位编报的测量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 2)执行规范及依据。( 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 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测方案。( 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 7)竣工资料编制。( 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6、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加密、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7、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技术措施实施各项测量任务,对各类资料上报时限作如下规定,见表 1。表 1 各类资料上报时限要求测 量 项 目 成 果 上 报 时 限控制测量成果 测量完成后 7 天内报送局部地形测量成果 测量完成后 7 天内报送放样测量成果 放样后报成果混凝土校模成果 混凝土浇筑前 24 小时报送断面及收方成果(报业主) 每月 25 日前报送竣工测量 项目竣工验收前 14 天报送以上测量成果报送均需填写测量成果报审表及电子文档版报审表, 经施工单位测量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查。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对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9、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第三节 控制测量1、工程的首级控制基准点由业主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报告, 如有异议, 由监理转报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才能启用该成果。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并应在施测前 7 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该成果必须经监理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3、施工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控制点,一经发现有位移或破坏, 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或重建。 若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 施工单位应提出申请, 报监理和业主批准。第四节 施工放样1、 施工单位对各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 应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测量规范执行,确保放样精度满足设计要求。2、关键部位的放样措施必须报监理审批。如基础开挖开口线、坝轴线、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轴线点、混凝土工程基础轮廓点等放样,监理将进行内、外业检查和复核。3、每块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模板的形体尺寸检查,并将校核资料整理上报监理审查,内容包括:测站、后视、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差异量等。第五节 施工期变形监测1、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部分关键部位进行施工期变形监测。2、施工期变形监测的重点是对渡槽进行监测,施工单位应做好工作基点的选埋工作,所有观测点、沉降点均必须与变形体牢固结合,工作基点必须深入基岩。3、施工单位应上报的变形观测技术方案和观测纲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复核变形观测初始值,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5、施工单位应及时汇总、整理变形观测资料,并上报给监理工程师,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第六节 竣工测量及其他1、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下列资料及其电子文档资料:( 1)实测竣工地形图,比例尺在 1: 100~ 1: 1000 范围内酌情选定。( 2)按规范要求实测竣工纵横断面图。( 3)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4)监理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2、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完成必要的签证工作。3、资料整理。( 1)施工单位及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编工作。( 2)竣工地形图应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成图方法、比例尺、制图日期等基本要素。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桩号、中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布置示意图,对每份归档资料均附有编制责任表。( 3)提交的各项成果资料应项目齐全,数据正确,图表清晰。( 4)应归档的竣工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控制网全套成果。b、竣工建基面地形图及主体部位纵横断面图。c、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d、工程量计量台账(报送业主) 。e、施工期变形观测资料。f、测量技术总结报告。g、施工场地竣工地形图和平面图。XX太阳能提灌站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监理实施细则XX 有 限 公 司XX 太阳能提灌站工程项目监理部目 录第一节 总 则 3 页第二节 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 3 页第三节 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 6 页第四节 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 6 页第一节 总 则1、本细则适用于 XX太阳能提灌站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产的检测试验工作2、本细则编制依据为:(1) SL677 — 20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2) DL/T5150 — 200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3) 《小型泵站施工规程》 DB51/T989- 2010 (4) JGJ63 — 89《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5) GB50204 — 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 JGJ23 — 85《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7) 设计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3、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试验工作由承建单位的工地实验室自行完成;监理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行的抽样检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完成,按照规范要求数量的 20%~30%独立抽检。4、施工单位应于工程开工前,提交一份满足工程需要的完整的现场试验室设置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单位审批, 其内容包括现场实验室资质、 试验设备及检定情况、 试验项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5、凡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施工单位应在采购前将拟选生产厂家和产品的有关资料报送监理,经审批后方可采购。6、施工单位对原材料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按检测内容和检测频率及时取样送交实验室检测, 并将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 试验结果以月报形式报送监理审核。7、本细则未尽部分参照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有关规程、规范。第二节 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1、 建立进场原材料质量报批和监理认证制度,其流程见图 2-1。图 2-1 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程序料 源料 源重 施工单位自检 厂 ( 场 ) 质保书选料源 施工单位送材料报告单不合格中心试验室检测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施工单位按规定批量自检并填写质检报告单监理按抽检频率和现场发现有问题时进行材料抽检不合格 中心试验室检验合格通知禁止使用 合格继续使用2、施工单位应按进场材料报验单填报,并附上厂家质量证明、出场检验单和试验室抽样试验报告 (水泥按 3 天强度报批) 报送监理, 经监理认证并核定该批材料的审批号后返回一份, 施工单位在收件后方准出库, 并要求在发料凭证上注明审批号, 以便监理验收及质量跟踪。监理试验室抽验(1) 水泥。1) 运到工地的每批水泥都应附出厂检验合格证,施工单位按每 200t 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为一批进行抽检(不足也为一批) ,样品重量不应少于 14kg,并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 3 个月。2) 水泥检测内容应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水化热(中、低热水泥) ,必要时应增做:比重、细度、含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等项目的检测。3)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2) 粉煤灰。1) 每批粉煤灰都应附出厂检验合格证,施工单位应按合同品种的粉煤灰每 200t为一批(不足 200t 也作为一批)进行取样检验,样品重量 10~ 15kg 左右,分成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需密封保存半年。2) 粉煤灰检测内容包括: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三氧化硫,必要时应增做比重、容重、含碱量等项目检测。3)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3) 外加剂。1) 施工单位在使用外加剂前必须将每一种外加剂的名称、来源、样品及提供鉴定外加剂品质的其他资料,以及参量试验成果报告提交监理,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2) 运到工地的外加剂都应附有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单,施工单位应按减水剂每 5t 为一取样单位,引气剂每 0.2t 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检验。样品同样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3) 外加剂检测内容包括: 固形物含量、 溶液 pH 值、 减水率、 缓凝时间、 强度比、泌水率、密度(液态外加剂) 、必要时增做氯离子含量、泡沫性能、表面张力、溶解性、还原糖分(木钙减水剂) 、硫酸钠含量(早强剂) 。4)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4) 粗细骨料。1) 用于工程的砂石料,施工单位必须出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试验室出具的检验合格证。细骨料以 400m3 或 600t 为一个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人工砂石粉含量、含水率。细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 1~ 2 次。2) 粗骨料以 2000t(碎石)为一个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超逊径、针、片状颗粒含量。粗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 1~ 2 次。3)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5) 施工用水。 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应符合水质标准要求, 并每季度检测一次,在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检验。(6) 钢筋和钢绞线。1) 热轧钢筋验收检测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屈服点、极限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等检测,并以同一牌号、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不足者也作为取样单位。2) 对钢号不明的钢筋进行试验,其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6 组。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的必检项目为:外观检查、破坏强度、伸长率、松弛试验、弹性模量。每批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重量不大于 60t 为一取样单位, 不足者也视作一取样单位。 每批中选取 3 盘进行外观检查与力学性能检验。第三节 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1、各种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DL/T5150— 200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有关规定执行。混凝土配合比至少应具有 3天、 7 天、 14 天、 28 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或推算资料。2、混凝土配合比实验前 28 天,施工单位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养护等配合比试验计划一式 4 份 报送监理单位。3、 在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至少 72 小时施工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 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室配料于混凝土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4、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现场原材料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验,确定混凝土单位用水量、砂率、外加剂用量。试验所使用的原材料,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认可。5、经试验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及试验成果报告,应在混凝土浇筑前 28 天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审批的配合比不得使用。6、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改变监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单位的批准。第四节 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1、原材料的试验检测监理(1) 所有用于混凝土生产的各种原材料都须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 施工单位应在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 对正在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进行质控检测(拌和楼取样) 。一方面防止不合格材料或隐藏处、转运不当而编制的材料进入混凝土拌和生产;另一方面可及时掌握材料质量的波动情况,为混凝土配料调整提供依据。(2) 水泥。每天检查一次,防止水泥受潮。(3) 粉煤灰。粉煤灰的细度和需水量比每天检测 1~ 2 次,粉煤灰的表观密度、烧失量和水泥净浆流动度每 2 天检测 1 次。(4) 细骨料。砂的含水量每班检测 2 次,细度模数与石灰粉含量每班检测 1 次,砂的全面检验每月进行 1~ 2 次。(5) 粗骨料。按不同粒径规格每班检测 2 次含水量、 1 次超逊径和 1 次含泥量,粗骨料的全面检验每月进行 1~ 2 次。(6) 外加剂溶液的配置与检测。在配置外加剂溶液正式生产前应进行外加剂溶液配置工艺性试验, 检测外加剂溶液配置的均匀性。 每次外加剂溶液配制时, 承建单位的试验人员应在现场检查材料的称量及配制方法是否正确, 溶液配制完后应检测液体的密度(减水剂)或液体表面张力(阴气剂) ,符合要求的外加剂溶液才允许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 减水剂溶液按每班 1 次抽样检测液体密度和水泥净浆流动度, 引气剂溶液按每班 1 次抽样检测表面张力和泡沫性能。(7) 衡器每周进行一次计量校验,有异常情况随时复检,计量允许偏差控制在:水泥、粉煤灰、水、外加剂溶液为± 1%;粗细骨料为± 2%。(8) 在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原材料的取样检测, 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 并旁站试验检测全过程。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2、混凝土拌和及拌和物的试验检测监理(1) 在混凝土拌和系统试运行时应进行混凝土拌和均匀性试验,以选择混凝土拌和参数(投料顺序、拌和时间、拌和容量等) 。(2) 施工单位应对混凝土实际配料情况每班检查 2~ 4 次,对照混凝土配料单检查并记录应配量和实配量。(3) 混凝土净拌和时间应每班检查两次。(4) 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应每 2 小时检测 1 次 ( RCC 混凝土检测 Vc 值) , 同时检查出机口混凝土温度、 气温、 拌和用水温度, 对有温控要求的混凝土仓面每 2 小时检测 1 次混凝土温度。(5) 对引气的混凝土,应每 2 小时检测 1 次含气量。(6) 施工缝铺筑用砂浆应按每浇筑块检测 1 次稠度与含气量。(7) RCC 仓面混凝土每 2 小时检测 1 次 Vc 值、 混凝土温度、 气温, 每铺筑 100~200m2采用核子密度仪检测 1 次压实容重、相对压实度。(8) 混凝土质控人员每班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内容包括该班所有的检测成果、 因砂石骨料含水量变化而引起的加水量调整情况、 气温、 混凝土浇筑部位、 标号、本班混凝土生产方量及质量事故等。(9) 在混凝土拌制生产过程中,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混凝土拌和物的取样检测, 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 并旁站试验检测过程。同时,监理工程师也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3、混凝土试件成型与硬化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监理(1) 施工单位的混凝土试件应按随机取样方式取料成型,应以机口取样为主,仓面取样为辅 (仓面取样数量不应少于机口取样数量的 5%) , 试件成型的同时应检测混凝土拌和物性能。 试件养护到达规定龄期时应及时进行各项性能检测, 并要求有两人以上进行试验、数据校核与记录。(2) 混凝土劈裂抗拉强度试件按 28 天龄期每 2000m3、 90 天龄期每 6000m3一组的频率进行取样成型。(3) 对主要标号混凝土应每季度安排一次全面性能试验, 内容包括 ( 7 天、 28 天、90 天)抗压强度试验( 7 天、 28 天、 90 天)劈裂抗拉强度试验( 28 天、 90 天)极限拉伸试验、设计龄期的混凝土抗渗试验、设计龄期的混凝土抗冻试验( 28 天、 90 天)和抗压弹模试验。(4) 对试验系统的质量检查,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施工单位应对试验仪器设备、养护室温度、湿度控制情况、试验检测操作过程、试验检测原始资料等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监督以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5) 现场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按月、按强度等级、部位,以同一配合比的一批混凝土作为一个统计单位,并将试验结果列入“试验结果月报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XX太阳能提灌站工程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XX 有 限 公 司XX太阳能提灌站工程项目监理部目 录第一节 总 则 3 页第二节 开工申请程序 3 页第三节 施工过程监理 5 页第四节 施工质量控制 7 页第五节 工程验收 8 页第六节 计量支付 8 页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 总 则根据 XX太阳能提灌站工程施工特点,制订本细则。一 编制依据1 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2 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4 工程相关的规程、规范:《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DL/T5389-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DL/T5173-2003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DL/T5113.1-200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二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 XX太阳能提灌站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工程。第二节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一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 28 天以前, 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 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4、 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 21 天 , 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 , 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 , 并报监理部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2) 计算放样数据。(3) 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4) 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5) 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6) 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7) 质量控制和验收措施。5、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 28 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 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 并报监理部批准。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 工程概况。(2) 开挖施工布置图。(3 )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4) 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5) 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渣料场堆置设计。(6) 施工排水措施。(7) 施工进度计划。(8) 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9) 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10) 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11) 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12) 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13) 其他必须报送的资料。(14) 其他必须报告情况。6、 在任一开挖工程开工 14 天前, 承建单位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线,并将结果报监理部审核。7、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 , 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 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 , 原文件不返回 .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 、 “按意见修改后执行” 、 “已审阅” 、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8、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 “修改后重新报送” , 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 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 24 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 9、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 , 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 , 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 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 , 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 10、除非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 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和施工。11、 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及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均必须在引用或应用前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可。第三节 施工过程监理一 施工过程中, 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 规范要求时, 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二 施工过程中, 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作好施工测量工作, 施工测量应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3、月报量收方测量。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三 为确保放样质量 , 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 , 必要时 , 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 . 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与校测 , 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四 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五 开挖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事先报监理部批准。六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 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部, 由监理部核转设计单位, 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七 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察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八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九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2、或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3 、或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渣、弃渣、进行有用料堆存;4、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5、或因弃渣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6 、或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 书面违规警告, 直至返工、 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十 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部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1、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作好安全监测和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 5 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报送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 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的措施)(2) 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3) 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4) 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5)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6)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与统计。(7) 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8) 安全检测资料及分析成果。(9) 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必须时,承建单位还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部指示,报送每周施工记录。第四节 施工质量控制一 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 , 否则开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 : 1、覆盖层放样 , 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 2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 200mm。2、基岩放样 , 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 1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 100mm。3、收方断面,测点相对于测站点的限差 : 平面± 10Cm,高程± 10Cm。4、土石方工程竣工断面,测点相对于测站点的限差为:平面± 5cm,高程± 5Cm。混凝土工程竣工断面测点相对于测站点的限差为:平面± 2cm,高程± 2Cm。5、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且不陡于设计边坡。6、岩面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钝角或圆滑状。二 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岩基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三 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对边坡稳定监测, 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四 开挖渣料应堆放在规定的存、弃料场,严禁将有用料与废弃渣料混杂,并保证以后能方便地将有用渣料取出加以利用。五 除非另报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 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建单位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建单位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第五节 工程验收一 基础验收时,承建单位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明建筑物实际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块线和重要的基础埋件位置)2、与施工详图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的部位,应增测剖面图。3、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及主要工程照片。4、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 。5、基础竣工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基础处理及其他质量评价) 。6、开挖施工报告(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工期、质量、合同支付情况等) 。7、开挖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图纸、文件的文图号)8、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整编成册。9、其他必须准备或报送的材料与资料。第六节 计量支付一 所有为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开挖料, 均归业主所有。 为便于按不同的开挖分类单价计量结算, 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程规范对开挖进行土方、 石方、 有用料、无用料和岩石开挖工程等级分类。二 在土方或无用料开挖作业前, 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的原始地形进行复测。 石方或有用料开挖作业前, 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完成土方或无用料剥离开挖后出露地形进行测量。如采用混合开挖方式, 则在每层开挖后, 承建单位应实测土方与石方、 或有用料与无用料的分界面。上述测量成果均应在下序开挖进行前报监理部确认。三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 否则场地清理 (包括原有设施拆除, 植被、 废渣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木砍伐和树根挖除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他相关项目报价中,不再单独进行支付计量。四 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通过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 承建单位应对堆渣进行清理和对边坡进行处理。 如果发生这类滑坡或塌方, 不是由于承建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监理地质工程师确认和监理部审核,可予以计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