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中国实践与政策建议.pdf
本报告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由中信建投(国际)证券有 限公司在香港提供。同时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政策深度 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中国实践与政策建议 国际上,绿色金融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74年,且1997年 《京都协定》制定后不断加速,至今已较为完善。当下全球绿色 金融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主要来自欧美政治体制和地缘政治冲突 两大方面,但全球摆脱化石能源的依赖的总体趋势不会改变,当 下两大制约因素主因短期内气候环保问题与经济问题的冲突,这 一冲突在长期可能成为催生绿色金融应用新场景的机遇。 绿色金融概念近几年在中国愈发火热,其主要强调金融活动 需兼顾社会和生态效益。根据2016年8月31日央行等七部委发 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绿色金融定义为 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 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 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相对西方国家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 目前已经构建比较完善的体制机制。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伴 随着碳中和碳达峰主题受重视程度空前提高,作为配套的绿色金 融相关政策出台也呈现出更密集的态势。在政府大力支持和一系 列政策的保驾护航下,我国绿色金融取得长足的进步,绿色信贷、 绿色债券等产品蓬勃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 之一。 尽管我国绿色金融近些年发展态势迅猛,但由于起步较晚、 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当前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仍存在诸多薄弱 环节与挑战,主要有四点:1)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构建尚不完善, 目前政策规划局限于顶层设计,具体细则规划不足;2)我国绿色 金融盈利模式单一,盈利水平不高,并出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 的背离;3)市场上的绿色金融产品种类较少,难以满足实体经济 运行的需要;4)绿色金融推广力度还有待加强,应用领域和应用 主体局限性较大。 针对上述绿色金融所存在的弱点痛点,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 议:1)优化细化相关制度安排,加快绿色金融立法进度,完善绿 色金融发展的体系化设计;2)加大外部激励力度,鼓励开辟绿色 金融盈利模式,拓宽盈利空间;3)提升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的开发 力度。;4)扩大绿色金融应用范围,提高绿色金融参与率。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黄文涛 huangwentao@csc.com.cn 010-85130608 SAC 执证编号:S1440510120015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9日 相关研究报告 22.01.27 双碳双控热点追踪:稳增长方兴未艾,碳中和初心不改 22.01.12 中信建投宏观深度:革故鼎新——2022十大展望 21.04.26 中信建投宏观固收:绿色债券知几何 政策研究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目录 一、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 . 1 1.1 绿色金融的定义 1 1.2 绿色金融的历史演进 2 1.3 全球绿色金融市场 3 1.4 绿色金融的挑战和机遇 5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 . 5 2.1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相对较晚,但政策环境不断完善 . 5 2.2 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历程 7 三、当前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存在的薄弱环节与难点 . 9 3.1 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构建尚不完善,目前政策规划局限于顶层设计,具体细则规划不足 . 9 3.2 我国绿色金融盈利模式单一,盈利水平不高,并出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背离 . 9 3.3 市场上的绿色金融产品种类较少,难以满足实体经济运行的需要 . 9 3.4 绿色金融推广力度还有待加强,应用领域和应用主体局限性较大 . 10 四、政策考虑与建议 . 10 4.1 优化细化相关制度安排,加快绿色金融立法进度,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体系化设计 . 10 4.2 加大外部激励力度,鼓励开辟绿色金融盈利模式,拓宽盈利空间 11 4.3 提升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的开发力度 .11 4.4 扩大绿色金融应用范围,提高绿色金融参与率 11 1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一、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 1.1 绿色金融的定义 绿色金融(Green finance 或者Green financing)这一概念近些年在全球各国愈发火热,其主要强调金融活 动需兼顾社会和生态效益。由于气候变化、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当下全球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各经济体更加 重视经济发展与绿色环保主题的协同。在此背景下,绿色金融的积极与重要作用日益显现:绿色金融与经济可 持续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亦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而绿色金融的发展也是经济持续发展 的重要条件。 通过观察国际上各机构对绿色金融所下定义或相关表述可见,目前国内外各界对绿色金融尚没有统一的界 定,但均具备相似的基本内核,即将绿色产业作为金融手段的扶持项目,重视金融部门的环境保护作用,将绿 色金融作为金融和资本市场手段,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 根据联合国定义,绿色金融旨在提高公共、私营和非营利部门向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提供,且主要来自银 行、小额信贷、保险和投资等的资金流动。其中一个关键部分是更好地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并平衡好商业回 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此外,根据2016年8月31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在我国绿色金 融定义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 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意见》对绿色金融概念的 定义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绿色金融的目的是支持有环境效益的项目,而环境效益包括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 候变化和资源高效利用;二是给出了绿色项目的主要类别,这对未来各种绿色金融产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 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等)的界定和分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是明确了绿色金融包括支持绿色项目投融资、项 目运营和风险管理的金融服务,说明绿色金融不仅仅包括贷款和证券发行等融资活动,也包括绿色保险等风险 管理活动,还包括了有多种功能的碳金融业务。明确界定绿色金融,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金融产品贴标,有助 于绿色企业和绿色投资者获得应有的“声誉效应”,并以此激励更多的绿色投资。 图表1:主要国际组织及我国对绿色金融的表述 国家/组织 定义 联合国 旨在提高公共、私营和非营利部门向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提供,且主要来自银行、小额信贷、 保险和投资等的资金流动。其中一个关键部分是更好地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并平衡好商业 回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世界银行 如果我们要向可持续的全球经济过渡,我们就需要扩大提供具有环境效益的投资融资,即所调的绿色金融” 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 金融部门通过支持减少气候变化风险和减轻不利气候事件的影响,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斗争中 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长期机构投资者可以帮助重新平衡和分配与气候相关的风险,维护金融 稳定。对冲工具(如灾难债券、指数保险)有助于防范日益增加的自然灾害风险,其他金融 工具(如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自愿去碳化举措)有助于将投资重新分配给“绿色”部 门 2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经合组织 绿色金融的目标是减少温室气体和提高气候弹性;改善环境目标,如空气和水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以及资源利用效率 亚洲开发银行 绿色金融是为可持续的地球提供资金,酒盖了项目的金融服务、体制安排、国家侣议和政策 以及产品(债权、股权、保险或担保》的各个方面,目在促进资金流向可以实现环境改善、 减缓和适应气侯变化、并提高自然资本保护和资源利用效率的经济活动和项目 中国 根据 2016 年 8 月 31 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中,绿色金融定义为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 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 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UN,OECD,世界银行,IMF,亚洲开发银行,中信建投 1.2 绿色金融的历史演进 国际上,绿色金融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74年,自《京都协定》后不断加速。绿色金融发展的历史可追溯 至1974年联邦德国设立的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生态银行”,主要为商业银行不愿意受理的环境保护项目提 供优惠贷款。1997《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标志着绿色金融正式纳入发达国家重点关注的对象。2002年世界银 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提出企业贷款准则“赤道原则”,即金融机构投融资时需综合评估该项目对 环境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自此,绿色金融逐步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并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2005年《京 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开启了全球碳金融时代的新篇章,自此之后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逐步成熟,碳交易量以 及交易额迅速增长,金融机构参与度不断提高,市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碳金融业务逐步渗透到交易的各个环 节,包括碳排放权、碳交易业务、碳金融衍生品、低碳项目开发投融资等,国际发达地区的碳金融体系基本形 成。目前,主要碳金融市场包括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UETS)、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澳大利亚新南威 尔士州温室气体减排系统(NSW GGAS)、日本自愿排放交易系统(JVETS)等。 图表2:全球绿色金融演进历程 时间 事件 1974年 1972年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这是世界各国共同讨论当 代环境问题的第一次国际会议,各国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带来的全球性的影响,并探讨 解决方案 1974年 1974年,联邦德国成立了全球第一家政策性的环境银行,专门为环境保护和社会、生 态业务提供融资项目支持,成为国际上早期的绿色金融探索。随后以发达国家为首, 各国政府、非盈利组织、金融机构等开始了多种尝试与探索,为后续的绿色金融发展 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1980年 1980年美国出台“超级基金法案”,要求企业处理潜在的或已发生的环境损害问题。这 一法案的出台对世界各国通过立法解决环境相关问题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是世界上 有记录最早的“绿色金融”制度 1992年 1992 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银行界关于环境可持续的声明》,同年 在里约峰会上成立金融行动机构(UNEP-FI), 督促金融系统为环境污染、气候治理 等可持续发展内容提供支持,标志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银行计划(UNEP BI)的正式 成立 3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1995年 1995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该计划延伸到保险业,与瑞士再保险等公司发布《保险业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书》 1997年 1997年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了《京都协定》, 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 变对人类造成伤害”。同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保险机构计划(UNEP III)正式成立。 同年,为适应金融行业的发展态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银行计划对声明书内容进行适 当修正,从单一银行业务扩展到一般性金融服务,其后银行计划更名为金融机构计划 (UNEP FII) 2003年 2003年,在UNEP III和UNEP FII的联合年会上,保险计划和金融计划正式合并为金融计划,简称UNEP FI 2003年 2003年,花旗、荷兰银行、巴克莱等全球各大银行牵头,制定了一套自愿性的绿色信 贷原则——“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缩写为EPs),这成为国际性的衡量社会 和环境风险的非强制性准则 2007年 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 (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EIB)向欧盟27个成员国投资者 发行全球首 只绿色类债券——“气候意识债券”,推动了绿色债券的国际化发展,并加 速其规模扩张 2015年 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 FSB 成立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 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TCFD旨在就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包括与全球 向低碳经济转型有关的风险和机遇)的重大财务影响征求一致、可用于决策和前瞻的信 息,已发布《与气候有关的财务披露问题工作组的建议》等报告 2019年 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 IPSF 由欧盟倡议发起的,中国也作为第一批发起成员加入。在 这个平台之下,由中国和欧盟共同牵头成立了一个可持续金融标准工作组,共同推动 形成一套基于中国绿色金融标准和欧盟可持续金融标准的统一标准 2019年 2019年成立的财政部长气候行动联盟(Coalition of Finance Ministers for Climate Action, Coalition)并批准了《赫尔辛基原则》(Helsinki Principles),以通过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 的使用,促进国家气候行动 2021年 2021 年 10 月末,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在意大利罗马举行.峰会批准了由中美牵 头的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提交的《2021 年 G20 可持续金融路线图》.该路线图提出了提 升全球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的可比性与一致性,建立全球统一的可持续披露标准,建立 转型金融框架,可持续金融应覆盖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发展方向和19项具体行动.路线图 为全球和各国可持续金融的未来发展指出了重点方向,并为协调国际组织的相关举措 提供了一个重要机制 数据来源:wind,中信建投 1.3 全球绿色金融市场 全球绿色金融市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总额依旧较小。过去十年(2012-2021年),全球绿色金融(包括 债券发行、IPO和私募股权投资)的总额从2012年的52亿美元增长到2021的5406亿美元,实现了爆发式增 长。然而,从总体规模上看,绿色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业中非常小的一部分,在2012-2021年期间累计占总金融 的1.7%;绿色金融在总金融中的份额从2012年的0.1%左右稳步增长到2021的略超4%。 4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3:全球绿色金融及非绿色金融规模 资料来源:TheCityUK,中信建投 从全球范围看,绿色债券在整个绿色金融中占据主导地位,中美和西北欧是绿债的主导发行国家。2012-2021 年期间,绿债规模占绿色金融总量的 93.1%,而同期绿色 IPO 和绿色私募股权在绿色金融总量中的份额几乎相 等,各占3.4%,比重相当之小。过去十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稳步增长,从2012年的23亿美元增加到2021 年的5115亿美元。2012年至2021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总额累计达到14亿美元。在此期间,绿色债券发行数 量也稳步增长。然而和绿色金融总体规模占比较小一样,绿色债券仍然只是整个债券市场的一小部分,占2012- 2021年全球债券发行总量的1.7%左右。从绿债发行的地区看,中美和西北欧是绿色债券的主导发行国家,2012- 2021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总量占比排名依次为中国、美国、法国、德国、荷兰、卢森堡、英国、瑞典、日本、 西班牙。 图表4:全2012-2021年全球各类绿色金融产品规模 图表5:2012-2021年各国绿债发行量占全球总量的比重 资料来源:TheCityUK,中信建投 资料来源:TheCityUK,中信建投 5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1.4 绿色金融的挑战和机遇 当下全球绿色金融发展面临挑战,主要来自欧美政治体制和地缘政治冲突两大方面。 一方面,欧美政治体制决定其党政纷争不断,导致绿色金融发展前景不明朗。以美国为例,美国国内的民 主党与共和党对待气候问题的态度截然相反。共和党的小布什当初选择了退出《京都议定书》,而民主党奥巴 马力挺美国重返《京都议定书》并签署了《巴黎协定》,再到后来共和党的特朗普退出《巴黎协定》,民主党的 拜登重返《巴黎协定》等一些列举措,都体现出美国国内不同政党对气候问题的分歧。由于今年美国又将迎来 中期选举,西方多党制下执政党的不确定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一大挑战。 另一方面,地缘政治冲突和能源供需格局都在制约绿色金融的应用场景。从去年年底开始,俄乌冲突较量 变得更加尖锐,冲突的态势更加明显。今年 2 月底,俄罗斯正式采取特别军事行动,俄乌冲突升级。欧美等国 随机对俄罗斯采取了广泛的经济制裁,导致全球能源价格大幅上行。由于欧洲传统能源极度依赖俄罗斯供给, 化石能源所受重视度日益提高,大大挤压了绿色金融的应用场景。地缘政治冲突带来的全球性的能源恐慌导致 世界范围上绿色金融发展有所停滞。 不过,全球摆脱化石能源的依赖的总体趋势不会改变,当下两大制约因素主因短期内气候环保问题与经济 问题的冲突,这一冲突在长期可能成为催生绿色金融应用新场景的机遇。随着未来在双碳大背景下清洁能源渗 透率日益提高、环境治理要求趋严,将为绿色金融创造更多应用场景。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 2.1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相对较晚,但政策环境不断完善 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相对西方国家较晚。2012年4月,人民银行出台《绿色信贷指引》,提出银行业金 融机构需建立绿色信贷评价体系和奖惩体系,及时公开相关战略、政策及发展情况,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 的发展。2016年央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对绿色金融给出明 确定义:绿色金融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指导意见》出台后, 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继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一系列顶层设计陆续落地。到2020年,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基本构 建完毕。特别是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我国将致力 于2030年、2060年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作为配套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出台也呈现出更密集的态势。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其中对绿色金融做出总体规划与战略布局。2021年 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的通知》及《气候投融资试 点工作方案》,提出有序发展碳金融。指导试点地方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研究和推动碳金融产品的开发 与对接,进一步激发碳市场交易活力。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 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展望 未来,绿色金融服务“双碳”主题和实体经济可能是绿色金融政策发展的主要方向。 图表6: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历程 时间 政策 2012/1/29 银监会出台《绿色信贷指引》,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建立绿色信贷评价体系和奖惩体系,及时公开相关战略、政策及发展情况,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的发展 6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2015/12/22 央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为绿色产业项目创建新的融资渠道,并在附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给出绿色产业项目的范围。业界范围内普遍认定2015年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元年” 2015/12/30 央行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 2020)》,针对产品、基础设施、统计和监管风控等方面建立了标准化体系,将绿色金融标准 化工程上升为重点工程 2016/8/31 央行等七部委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 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 发展绿色保险,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开展绿 色金融国际合作,防范金融风险,强化组织落实等意见 2016/12/26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方案》,规范银行机构绿色信贷工作,制定绿色银行评价方案,引导银行业支持绿色循环、低碳经济产业的发展,提升社会贡献度 2018/6/16 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的实践手段,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 土保卫战 2019/5/31 央行发布《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支持绿色金融 改革创新试验区内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放宽募集资金用途不仅有助于专项扶持试 验区的绿色企业扩大投融资,帮助试验区获得更多的资金以支持绿色经济转型 2020/5/28 2020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绿色产业进行划分,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 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在此基础上对《绿 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三级分类进行了细化 2021/2/22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我国建立健全绿 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做出指导性意见,以确保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从全局高度上 对绿色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 2021/4/2 央行、发改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新目录明确 了绿色债券的定义,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 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 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新目录对绿色 债券支持领域和范围进行了科学统一的界定,是专门用于界定和遴选符合各类绿色债券支持和 适用范围的绿色项目和绿色领域的专业性目录清单及唯一标准 2021/5/17 生态环保部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 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 2021/6/9 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对 2018年 7 月制定的《银行业存款类 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扩展了考核业务覆盖范围,统筹考虑 境内绿色贷款和境内绿色债券业务开展情况,修订绿色金融评价评估体系,鼓励中国人民银行 分支机构、监管机构、各类市场参与者积极探索和依法依规拓展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 2021/7/7 国常会决定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推出支持碳减排的措施,提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设立 支持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 术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 7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2021/7/27 央行集中发布多项金融标准,此次发布的 28 项新金融行业标准中,包括绿色金融行业首批行 业标准,分别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制定了统一的绿色 债券标准,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标准,并支持建立绿色项目库标准,加快制定金融机 构碳排放核算、ESG评价等标准,支持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 2021/10/24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提出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设立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 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扩大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鼓励 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2021/10/26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 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鼓励社 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 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 2021/11/8 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这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 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提供碳 减排贷款,贷款利率应与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 对象暂定为全国性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 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 2021/12/23 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的通知》及《气候投融 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有序发展碳金融。指导试点地方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研究和推 动碳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对接,进一步激发碳市场交易活力。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 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切 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 2022/2/8 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提到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具体包括探索制定碳金融产品相关标准,助力金融支持碳市场建设等 数据来源:wind,中信建投 2.2 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历程 在政府大力支持和一系列政策的保驾护航下,我国绿色金融取得长足的进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产品 蓬勃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之一。绿色信贷方面,,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 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2021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6000亿元,同比增 长180%,余额达1.1万亿元。此外,根据3月初央行公布的数据,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 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分别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2308亿元、134亿元,其中碳减排贷款带动年度碳减排478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绿色债券方面,2022年一季度国内贴标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超速前行,达到2248亿元,较 去年同期增长90%;发行只数132只,较去年同期增长63%。碳市场方面,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 配额 (CEA)累计成交量达1.79亿吨,成交额达76.84亿元。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七个试点碳市场碳排放 配额累计成交量达4.83亿吨,成交额达86.22亿元。 8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7:我国绿色信贷发展迅速 资料来源:iFinD,中信建投 图表8:截至5月20日各类绿色债券数量比重(%) 图表9:5月20日各类绿色债券余额比重(%) 资料来源:wind,中信建投 资料来源:wind,中信建投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0.00 20,000.00 40,000.00 60,000.00 80,000.00 100,000.00 120,000.00 140,000.00 160,000.00 180,000.00 200,000.00 金融机构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亿元) 金融机构: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同比 23.21 4.30 9.82 17.19 15.29 2.68 0.89 26.51 0.06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定向工具 国际机构债 资产支持证券 可交换债 33.11 15.66 9.85 13.43 16.42 2.46 0.397.87 0.76 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定向工具 国际机构债 资产支持证券 可交换债 9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表10:我国碳排放市场发展情况 资料来源:iFinD,中信建投 三、当前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存在的薄弱环节与难点 尽管我国绿色金融近些年发展态势迅猛,但由于起步较晚、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当前绿色金融支持政 策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与挑战。 3.1 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构建尚不完善,目前政策规划局限于顶层设计,具体细则规划不足 近几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但由于起步较晚,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当前绿 色金融以中央国务院或部委的顶层设计为主,具体细则出台较少,现有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以 ESG 披露准则为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计划今年底出台一套 ESG 披露准则,目前已在国际上征求意 见,该准则对公司运作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对中国公司影响也会很大,而中国仍缺乏相关披露规范的制定, 未来将会处于相对被动状态。此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协作程度不高。政府和各级部门缺乏统一的监管规则和 行业标准,无法实现环境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不利于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3.2 我国绿色金融盈利模式单一,盈利水平不高,并出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背离 与传统信贷等业务相比,绿色金融业务在成本投入、业绩产出等环节上劣势较为突出,金融业的盈利性与 绿色发展的公益性不完全统一,出现了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对立。由于绿色金融相关产品普遍具有收益周期 长、公益性强、短期盈利能力弱的特点,与金融机构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不一致,导致当前金融机构和企 业的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 3.3 市场上的绿色金融产品种类较少,难以满足实体经济运行的需要 0.00 100,000,000.00 200,000,000.00 300,000,000.00 400,000,000.00 500,000,000.00 600,000,000.00 700,000,000.00 800,000,000.00 900,000,000.00 0.00 5,000,000.00 10,000,000.00 15,000,000.00 20,000,000.00 25,000,000.00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成交金额(元)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成交量(吨) 10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关于绿色金融的产品种类相对较少,绿色金融产品较为单一。现阶段我国的绿色金融 产品主要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碳金融交易市场刚刚起步,规模仍然有限,绿色基金及绿色保险等其他 绿色金融产品较少,碳期权期货等绿色衍生工具更为稀有。绿色金融产品亦创新不足,当前规模最大的绿色信 贷涉及的多是双碳、节能减排、能耗双控、环境治理等国家支持领域,多为顺应政府宏观方向的被动应对式产 品,缺乏主动发展式金融产品。另外,涉及家庭和个人方面的绿色金融产品极少,在产品创新及其应用领域方 面存在明显短板。 3.4 绿色金融推广力度还有待加强,应用领域和应用主体局限性较大 从参与主体看,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以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为主,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程度较低。从资金投 向看,目前集中在基础设施升级、清洁能源产业,绿色金融覆盖面较小且不均衡。从受益企业类型看,所针对 的企业也以大型企业为主。由于规模不足且经营风险更大,亟需绿色融资支持的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反而很 少。从地域分布看,由于绿色金融当前政策性工具的属性较强,发达地区支持力度较多,欠发达地区发展不足, 呈现不均衡的态势。 此外,我国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认知程度也有所欠缺,2019年之前仅有两家银行采纳“赤道原则”,其 他银行则在自愿的基础上发展绿色金融业务。2019年以后,随着政府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及绿色金融体 系的不断完善,截至目前纳入赤道的中国银行已有 7 家。从地域分布上看,集中在西南和东南沿海两大地区, 其他地区赤道银行发展仍较欠缺。 图表11:我国“赤道银行”情况 纳入“赤道银行”时间 银行 所在地 2008年10月 兴业银行 福建 2017年1月 江苏银行 江苏 2019年1月 湖州银行 浙江 2020年2月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重庆 2020年7月 绵阳市商业银行 四川 2020年11月 贵州银行 贵州 2021年2月 重庆银行 重庆 资料来源:中信建投整理 四、政策考虑与建议 4.1 优化细化相关制度安排,加快绿色金融立法进度,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体系化设计 除顶层设计和部门规章外,应加快当制定出台操作性强、体系化的法律法规,应涵盖制度建设、行业标准、 指标设计等方面,为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提供法律规范。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强化金 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可效仿国际通用的 ESG 披露设计经验,帮助市场和各类主体克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 并增加监管执行力度。开展碳核算,继续发展碳金融,扩大碳市场和碳交易规模,同时规范运行机制,以市场 化的方式实现控碳减排。此外,进一步推动各部门统筹协调,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机制。 11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4.2 加大外部激励力度,鼓励开辟绿色金融盈利模式,拓宽盈利空间 继续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完善激励机制,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金融优惠等方面发力,提高金融机构 和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考虑将绿色金融与开发PPP、REITs等金融工具协同配合,鼓励绿色金融和衍生产品以 及多种投融资方式相结合,增加绿色金融盈利能力与水平。对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开拓商业 场景,促进绿色金融更大面积落地。此外,针对绿色金融当下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应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保 障绿色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开辟政策性保险业务作为支持,探索建立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担保公司开展绿 色金融担保业务。可成立特定基金作为绿色金融工具的补贴激励。在风险控制方面,加强监管力度和信息披露, 减小风险因素对于绿色金融产品盈利能力的制约。 4.3 提升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的开发力度 积极研发新型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以及绿色保险等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产品多样 化发展。绿色信贷方面,鼓励拓宽商业银行放贷范围,为中小微企业取得绿色贷款创造条件,同时通过政策支 持增加商业银行发放绿色信贷比例。绿色债券方面,继续鼓励经济实体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融资,对于节能 减排企业、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在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方面提供绿色通道。绿色保险方面,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绿 色保险产品,注重与信贷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与其各项环境评估结果、 获取信贷的资质等挂钩。绿色产业基金方面,通过政府财政划拨资金等方式筹集绿色产业基金,对绿色企业产 品开发进行直接投资,或以投资控股的方式。也可以与当下的 REITs 投资相结合,鼓励探索使用碳排放权、排 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收益权,以及知识产权、预期绿色收益质押等增信担保方式。 4.4 扩大绿色金融应用范围,提高绿色金融参与率 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参与度并不高,需要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意识,加大对绿色金融的宣传普及力度, 引导企业注重绿色发展。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采取更有效的激励措施提高市场参与度,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 主动参与绿色金融产品的使用。决策层应当不断落实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金融优惠等优惠政策,提高绿色金 融的市场关注度和吸引力。可将中小微企业和欠发达地区作为推广绿色金融的突破口,政策性银行带头开拓新 的绿色金融应用行业和应用场景。政府、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应重视绿色金融人才培养,鼓励财经类院校开拓 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育体系。政府也可设立相关绿色金融专业技术等级或资格考试,规范化培养绿色金融人才, 建立绿色金融人才标准制度。 12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分析师介绍 黄文涛:经济学博士,宏观债券研究团队首席分析师,9年证券行业研究经验。2010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宏观组第六名。2011年“新财富”固定收益组第六名。 2012年“新财富”固定收益组第三名。2013、2015、2017年“新财富”固定收益组第四 名。2016年“新财富”固定收益组第一名。 13 政策研究 报告类型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评级说明 投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