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经开区规划-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157页.pdf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 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委托 单位: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评价 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022年 3月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I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受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编制《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1-2035) 环境影响报 告书》。现根据国 家和江苏省法规及规定,并经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 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本文本内容为现 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进一 -步修改完善。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I 目 录 1前言 1 1.1任务由来 . 1 1.2评价依据 . 2 1.2.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行政性文件 . 2 1.2.2地方法规、政策 4 1.2.3有关技术导则与规范 6 1.2.4其他 6 1.3评价目的和原则 . 7 1.3.1评价目的 7 1.3.2评价原则 7 1.4评价范围 . 8 1.4.1时间范围 8 1.4.2空间范围 8 1.5评价工作重点 . 8 1.6评价因子 . 8 1.7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 9 1.7.1环境功能区划 9 1.7.2环境质量标准 10 1.7.3污染物排放标准 13 1.8环境保护目标 . 15 1.8.1大气环境 15 1.8.2地表水 16 1.8.3声环境 17 1.8.4生态环境 17 1.9评价技术路线 . 19 2规划分析 20 2.1规划编制背景 . 20 2.1.1开发区发展历程 20 2.2本轮规划概述 . 20 2.2.1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20 2.2.2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 21 2.2.3人口规模 21 2.2.4产业发展规划 21 2.2.5空间布局规划 23 2.2.6用地规划 24 2.2.7基础设施规划 26 2.3规划方案分析 . 30 3 现状调查与评价 . 31 3.1 自然社会环境概况 . 31 3.1.1 地理位置 . 31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II 3.1.2 地质地貌 . 31 3.1.3 气象气候 . 31 3.1.4 水系、水文 . 32 3.1.5 社会经济概况 . 33 3.2 开发区开发与保护现状调查 . 34 3.2.1 开发区开发现状 . 34 3.2.2 环境基础设施现状 . 44 3.2.3 环境管理现状 . 55 3.3 资源能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 . 60 3.3.1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 60 3.3.2 水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 60 3.3.3 能源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 60 3.3.4 碳排放现状调查 . 60 3.4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64 3.4.1 开发区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 64 3.4.2 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 . 68 3.5 环境风险与管理现状调查 . 108 3.5.1 开发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108 3.5.2 原化工集中区三级防控体系 . 109 3.5.3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10 3.6 现状问题与制约因素分析 112 3.6.1 主要环境问题 112 3.6.3 整改措施 112 3.6.2 主要制约因素 114 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15 4.1规划环境影响识别 115 4.1.1环境影响识别 . 115 4.1.2碳排放识别 . 119 4.2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19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0 6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121 6.1规划定位与目标合理性分析 . 121 6.1.1 规划定位合理性 . 121 6.1.2 规划目标指标合理性 . 121 6.2规划规模合理性分析 . 122 6.2.1 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性 . 122 6.2.2 产业发展规模合理性 . 122 6.3规划产业结构合理性分析 . 123 6.3.1 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 123 6.3.2 规划产业定位合理性 . 123 6.4规划优化发展建议 . 125 6.4.1 规划布局优化建议 . 125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III 6.4.2 产业结构优化建议 . 125 6.4.3土地利用的优化调整建议 125 7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126 7.1 资源节约与碳减排对策和措施 . 126 7.1.1 资源节约 . 126 7.1.2 碳排放管控对策和措施 . 128 7.2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129 7.2.1加强开发区 大气污染物监管和监控能力建设 . 129 7.2.2 能源结构利用方案 . 129 7.2.3 严格控制准入条件 . 129 7.2.4 强化工业废气治理 . 130 7.2.5 加强施工期、交通扬尘控制 . 131 7.2.6 加强机动车尾气控制 . 132 7.3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132 7.3.1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 . 132 7.3.2 废水收集、综合处理、排放系统优化 132 7.3.3 加强企业内部废水管理 . 133 7.3.4 水系、河道综合整治 . 134 7.4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135 7.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136 7.6 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137 7.7 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138 7.8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39 7.9 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 139 7.9.1 风险防控体系及事故防范措施 . 139 7.9.2 危险源的监控和限制 . 142 7.9.3 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142 8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要求 144 8.1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144 8.1.1 环境质量监测 . 144 8.1.2 重点污染源及风险源监控建议 . 145 8.1.3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 . 146 8.1.4 跟踪评价计划与要求 . 146 8.2 对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 147 9 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 . 148 9.1严格生态保护红线 . 148 9.2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 149 9.3 严控资源利用上线 . 149 9.4 严格环境准入 . 150 10公众参与 151 10.1工作目的和原则 . 151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IV 10.2组织形式和工作内容 . 151 10.3小结 . 151 11评价结论 151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1 1前言 1.1任务由来 吴江区位于太湖之滨和江苏省最南。南连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桐乡市和湖州市南浔区, 北接苏州吴中区和昆山市,东临上海市青浦区,正当江苏、浙江和上海三省、市交界处,地理 位置十分优越 。 境内水道纵横 、 湖荡密布 , 本市物产丰富 、 经济发达 , 素有古运河畔 “鱼米之 乡 ”、 “丝绸之府 ”的美称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以下简称为 “开发区 ”) 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于 1993 年同意设立的省 级经济开发区 (苏政复 [1993]56号) , 批复 面积 8km2, 启动区 面积 为 3.92km2, 2002年, 开发 区对下辖行政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组织编制了《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 约 80km2,该规划环评 于 2005年 10月获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苏环管 [2005]269号)。 2010年 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由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 发区(国办函 [2010]151 号), 2018 年 2 月 26 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 2018年第 4号公告,公布了《中国 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2018年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面积 3.92km2。 根据《关于明确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范围的意见》(吴政发〔 2019〕 143号),明确吴江开发区的管理范围 面积为 82.8 平方公里 , 规划范围北至兴吴路 —吴淞江 , 西至东太湖 —中山南路 , 南至江兴路 —五方路 —东西快速干线 , 东至长牵路河 —双庙港 —富家路 。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 ( 核心区 ) 面 积为 3.92平方公里,通过委托代管方 式实际管辖的示范辐射带动区面积为 78.88平方公里。 开发区针对管辖范围 82.8 平方公里进行新一轮规划建设,组织编制了《吴江经济技术开 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1-2035)》, 将开发区建成适应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依托本地区的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把规划区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高级生产服务和高品质 居住为主导的,融现代文明和传统文化于一体的,科技、文化、生态、高效的现代化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 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 〔 2020〕 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吴 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1-2035)》应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吴 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本轮开发区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在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协助下,在充分收集资料、现场踏勘、 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1-2035)环境影响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 报告书》。 1.2评价依据 1.2.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行政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 修订)》, 2015年 1月 1日起施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年修订)》, 2018年 12月 29日起施行;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年修订)》, 2019年 4月 23日起施行;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修订)》, 2018年 1月 1日起施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2018年 10月 26日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 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年修订)》, 2020年 4月 29日第十 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2018年 12月 29日第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 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 (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8 月 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9年 1月 1日起施行;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年修 订)》, 2012年 7月 1日起施行;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年修订)》, 2018年 10月 26日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 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6年修订)》, 2016年 9月 1日起施行; (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年修订)》, 2016年 9月 1日起施行; ( 1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 559号条令), 2009年 10月 1日起施行; ( 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 2019年 1月 1日起施行; ( 15)《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2〕 3 号), 2012 年 1 月 12日; (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3〕 37号), 2013年 9 月 10日;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3 ( 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 17 号), 2015 年 4 月 2日; (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6〕 31号), 2016年 5 月 28日; ( 1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 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018年 6月 16日; ( 20)《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 2018〕 22号), 2018年 7月 3日; ( 2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第 15号令), 2020年 11月 25日; ( 22)《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 2020〕 65号), 2020年 11月 13日; ( 23)《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 2011〕 99号), 2011年 8 月 11日; ( 24)《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 2015〕 178号), 2015年 12月 30日; ( 25)《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 (环办环评〔 2016〕 14号), 2016年 2月 24日; ( 2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 150 号,环保部办公厅 2016年 10月 27日印发; ( 2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 77 号), 2012年 7月 3日; ( 2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 98号), 2012 年 8月 8日; ( 2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2019年 10月 30日; ( 30)《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2019年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 2019 第 27号); ( 31)《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0年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 2020 第 32号); ( 3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8年版本)》, 2018年 12月 21日实施; ( 3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环发〔 2014〕 66号);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4 ( 3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015年 4月 25日); ( 35)《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 2018〕 181号); ( 36)《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 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 89号)。 1.2.2地方法规、政策 ( 1)《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8年 11月 23日修订; ( 2)《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 2018年 3月 28日修订; ( 3)《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8年 3月 28日修订; ( 4)《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011-2020)》(苏政发〔 2014〕 20号); ( 5)《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2018 年 11 月 23日修正; ( 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 2019〕 25号), 2019年 3月 7日; ( 7)《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 〔 2019〕 24号), 2019年 3月 1日; ( 8)《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 》( 江苏省委 、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 ), 2016 年 12 日 1日; ( 9)《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10)《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关于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苏水资〔 2014〕 26号), 2014年 6月 30日; ( 11)《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 2012〕 27 号), 2012年 3月 15日; ( 12)《江苏省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 2012〕 2 号), 2012 年 8月 29日; ( 13)《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苏政发〔 2013〕 11号), 2013年 1月 29日; ( 14)《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 〔 2018〕 122号); (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13〕 249号), 2013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5 年 8月 21日; ( 1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5〕 175 号), 2015年 12月 28日; ( 17)《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 2016〕 169号), 2016年 12月 27日; ( 18)《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 2014〕 148号), 2014年 6月 9日; ( 19)《关于修改 部分条目的通 知》(苏经信产业〔 2013〕 183号), 2013年 3月 15日; ( 2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18〕 74号); ( 21)《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 22) 《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办发〔 2019〕 52号), 2019 年 6月 2日; ( 23)《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 2003〕 29号), 2003年 3月; ( 24)《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20〕 1 号) ; ( 25)《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苏环办〔 2018〕 299号); ( 2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 2018〕 91号); ( 27)《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17〕 140号); ( 28)《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 2020〕 224号); ( 29)《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19号); ( 30)《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及修改,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 1月 24日; ( 3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 2019〕 4号), 2019年 1月 15日; ( 3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苏长江办发〔 2019〕 136 号); ( 33)《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 苏政发 〔 2020〕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6 49号); ( 34)《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苏水节〔 2019〕 7号); ( 35)《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 2020〕 94 号); ( 36)《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 2007〕 129号); ( 37)《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指引的通知》 (苏府办〔 2010〕 24号); ( 38)《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水污 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 2016〕 60号); ( 39)《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4 年 9 月 1日施行); ( 40)《关于印发苏州市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及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 通知》(苏经信节综 〔 2018〕 1 号)。 1.2.3有关技术导则与规范 (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130-2019; (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 HJ131-2021;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11; (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 (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 964-2018; ( 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1.2.4其他 ( 1)《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 划( 2021-2035)》; ( 2)《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苏环管 [2005]269号); ( 3)吴江统计年鉴; ( 4)开发区日常环境监测资料等; ( 5)开发区内主要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排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7 污许可、在线监测数据; ( 6)项目组收集的其他相关资料。 1.3评价目的和原则 1.3.1评价目的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评价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 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 影 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 为开发区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推动其高质量发展。 1.3.2评价原则 突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优化完善开发区规划方案,强化开发区污染防治, 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 1)全程互动 评价在规划编制早期介入并全程互动,确定公众参与及会商对象,吸纳各方意见,优化规 划。 ( 2)统筹协调 协调好产业发展与区域、开发区环境保护关系,统筹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共治、资源集约 节约及循环化利用、能源智慧高效利用、环境风险防控等重大事项,引导开发区生态化、低碳 化、绿色化发展。 ( 3)协同联动 衔接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细化开发区环境准入,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及其环境 影响评价内容简化,实现区域、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系统衔接和协同管理。 ( 4)突出重点 立足规划方案重点和特点以及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特征,充分利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 数据资料及成果,对规划实施的主要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重点关注制约区 域生态环境改善的 主要环境影响因子和重大环境风险因子。。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8 1.4评价范围 1.4.1时间范围 与规划时段一致,评价规划期为近期 2025年、远期 2035年。 1.4.2空间范围 以开发区规划范围为基础,兼顾周边地区,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影响,确定本次评价各环 境要素的评价范围,见表 1.4-1。 表 1.4-1 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开发区规划范围及其边界外延 2.5km 范围 地表水环境 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及周边主要水体 地下水环境 开发区规划范围并适度考虑地下水流场 土壤环境 开发区规划范围 声环境 开发区规划范围及其边界外延 200m 范围 生态环境 同大气评价范围 环境风险 开发区规划范围及其边界外延 3 km 范围 1.5评价工作重点 ( 1)开展产业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 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 2)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 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 ( 3)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 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 ( 4)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 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准入及产 业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1.6评价因子 区域环根据对开发区现有企业的调查筛选和规划污染源的分析,结合区域的环境现状和我 国相应的控制标准 ,确定本次规划环评的环境评价因子,见表 1.6-1。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9 表 0-1 环境评价因子 评价 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 SO2、 NO2、 TSP、 PM10, HCl、甲苯、二甲苯、硫酸雾、TVOC、 NH 3 SO2、 NO2、 TSP、 PM10、 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 烃、 NH3、硫酸雾、 VOCs 烟粉尘、 SO2、 NOx、 VOCs 地表 水 pH、水温、 DO、 COD、高锰酸盐指数、 BOD5、 SS、 NH3-N、 TP、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甲苯、六价铬、铜 COD、氨氮、总磷、总氮 COD、氨氮、总 磷、总氮 地下 水 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硫酸 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氯化物、六价铬、铜、锌、镍 COD、氨氮、总磷 / 噪声 连续等效 A 声级 连续等效 A 声级 / 土壤 pH、镉、汞、砷、铜、铅、铬(六价)、锌、镍、 VOCs (包括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 1,1-二氯乙烷、 1,2-二氯 乙烷、 1,1-二氯乙烯、顺 -1,2-二氯乙烯、反 -1,2-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 1,2-二氯丙烷、 1,1,1,2-四氯乙烷、 1,1,2,2-四氯 乙烷、四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 1,1,2-三氯乙烷、三氯 乙烯、 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 1,2-二氯苯、 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 +对二甲苯、 邻二甲苯、一溴 ,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 1,2-二溴 乙烷)、 SVOCs(包括硝基苯、苯胺、 2-氯酚、苯并 [a]蒽、 苯并 [a]芘、苯并 [b]荧蒽、苯并 [k]荧蒽、䓛、二苯并 [a,h] 蒽、茚并 [1,2,3-cd]芘、萘、六氯环戊二烯、 2,4-二硝基甲苯、 2,4-二氯酚、 2,4,6-三氯酚、 2,4-二 硝基酚、五氯酚、邻苯二 甲酸二 (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 酸二正辛酯)、石油烃,包含《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表 1 全部基本项 目 45 项,表 2 其他项目 14 项。 / / 底泥 pH、镉、汞、砷、铜、铅、总铬、锌、镍。 / / 生态 生态调查评价与生态影响分析 / / 固体 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 / 1.7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1.7.1环境功能区划 ( 1)环境空气:根据《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开发区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 类区。 ( 2)水环境: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太湖 水功能区划为 II 类水体,吴松江、江南运河、大窑港、仪塔河、柳胥港、长牵路河水功能区 划为 Ⅳ类水体 , 开发区其它水功能区划为 III类水体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10 ( 3)噪声: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开发区内居住、商业混合区执行 2 类标准,工业区执行 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 4a类标准 。 1.7.2环境质量标准 (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部 分指标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附录 D,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 具体标 准详见表 1.7-1。 表 0-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 mg/m3)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24 小时平均 0.15 1 小时平均 0.50 NO2 年平均 0.04 24 小时平均 0.08 1 小时平均 0.20 CO 24 小时平均 4 1 小时平均 10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0.16 1 小时平均 0.2 PM10 年平均 0.07 24 小时平均 0.15 PM2.5 年平均 0.035 24 小时平均 0.075 NOx 年平均 0.05 24 小时平均 0.1 1 小时平均 0.25 氟化物 1 小时平均 0.02 甲苯 1h 平均 0.2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 环境》( HJ 2.2-2018)附录 D HCl 1h 平均 0.05 硫酸雾 1h 平均 0.3 二甲苯 1h 平均 0.2 氨 1h 平均 0.2 TVOC 8h 平均 0.6 非甲烷总烃 1h 平均 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11 (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吴松江 、 江南运河 、 大窑港 、 仪塔河 、 柳胥港 、 长牵路河水功能区划为 Ⅳ类标准 , 开发区 其它水功能区划为 III类水体 标准。 表 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mg/L, pH无量纲) 项 目 PH DO COD BOD5 悬浮物 石油类 氨氮 高锰酸盐指数 总磷 挥发酚 III类 6~ 9 5 20 4 30 0.05 1.0 6.0 0.2 0.005 IV类 3 30 6 60 0.5 1.5 10.0 0.3 0.01 项目 硫化 物 六价铬 铜 甲苯 * III类 0.2 0.05 1.0 0.7 IV类 0.5 0.05 1.0 (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具体指标值见表 1.7-3。 表 0-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 pH无量纲) 项 目 pH 总硬度 氨氮 亚硝酸盐 硝酸盐 挥发酚 氰化物 氯化 物 铁 铅 Ⅰ类 6.5-8.5 ≤150 ≤0.02 ≤0.01 ≤2.0 ≤0.001 ≤0.001 ≤50 ≤0.1 ≤0.005 Ⅱ 类 6.5-8.5 ≤300 ≤0.10 ≤0.10 ≤5.0 ≤0.001 ≤0.01 ≤150 ≤0.2 ≤0.005 Ⅲ 类 6.5-8.5 ≤450 ≤0.50 ≤1.00 ≤20 ≤0.002 ≤0.05 ≤250 ≤0.3 ≤0.01 Ⅳ 类 5.5-6.5, 8.5-9 ≤650 ≤1.50 ≤4.80 ≤30 ≤0.01 ≤0.1 ≤350 ≤2.0 ≤0.10 Ⅴ 类 < 5.5,> 9 > 650 > 1.50 > 4.80 > 30 > 0.01 > 0.1 > 350 2.0 > 0.10 项 目 六价铬 砷 汞 镉 硫酸盐 高锰酸 盐指数 细菌 总数 总大 肠菌 群 锰 溶解性总固体 Ⅰ类 ≤0.005 ≤0.001 ≤0.0001 ≤0.0001 ≤50 ≤1.0 ≤100 ≤3.0 ≤0.05 ≤300 Ⅱ 类 ≤0.01 ≤0.001 ≤0.0001 ≤0.001 ≤150 ≤2.0 ≤100 ≤3.0 ≤0.05 ≤500 Ⅲ 类 ≤0.05 ≤0.01 ≤0.001 ≤0.005 ≤250 ≤3.0 ≤100 ≤3.0 ≤0.1 ≤1000 Ⅳ 类 ≤0.1 ≤0.05 ≤0.002 ≤0.01 ≤350 ≤10 ≤1000 ≤100 ≤1.5 ≤2000 Ⅴ 类 > 0.1 0.05 0.002 > 0.01 > 350 > 10 > 1000 > 100 1.5 > 2000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12 ( 4)声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类、 3类、 4a类标准。 表 0-4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 功能类别 标准值 dB(A) 依据 昼间 夜间 公路主干线 4a 70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 工业区 3 类 65 55 混合区 2 类 60 50 (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执行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 GB36600—2018) 表 1中用 地标准筛选值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风 险筛选值,河流底泥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具体标准值见表 1.7-5、表 1.7-6。 表 0-5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mg/kg) 序号 污染物 污染物项目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序号 污染物 污染物项目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1 重金属和 无机物 砷 20 24 挥发性有机 物 1,2,3-三氯丙烷 0.05 2 镉 20 25 氯乙烯 0.12 3 六价铬 3.0 26 苯 1 4 铜 2000 27 氯苯 68 5 铅 400 28 1,2-二氯苯 560 6 汞 8 29 1,4-二氯苯 5.6 7 镍 150 30 乙苯 7.2 8 挥发性 有机物 四氟化碳 0.9 31 苯乙烯 1290 9 氯仿 0.3 32 甲苯 1200 10 氯甲烷 12 33 间二甲苯 +对二甲苯 163 11 1,1-二氯乙烷 3 34 邻二甲苯 222 12 1,2-二氯乙烷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