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GIZ.pd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Distributed Renewables and New Type of Power System in China: Insights from Germany ÐTtU W4 @øÑÉ ð#e yÙ@[ ¤TM m¦ § V www.energypartnership.cn 51 Þ Ð¤ @øú ï\ # 版本说明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 国实践的政策启示》在中德能源转型研究项目框架内发 布。中德能源转型研究项目是在中国国家能源局与德国联 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BMWK)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德国 国际合作机构(GIZ)作为德方牵头机构,与Agora 能 源转型论坛和德国能源署(dena)联合中方相关合作伙 伴共同实施。该报告系统梳理了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背景 下,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政策要点与28个瓶颈 问题,并在总结德国分布式能源发展经验基础上,从政府 监管、源网关系、调度交易等维度提出28条解决措施和6 条政策建议。报告成果旨在为关注中国能源转型的相关工 作者和研究机构提供参考。 ■ 项目负责人 Christoph Both,德国国际合作机构 ■ 研究负责人 尹明,Agora能源转型论坛 ■ 作者 尹明、涂建军 Agora能源转型论坛 ■ 致谢 Agora能源转型论坛是中德能源转型二期项目的德方 执行机构之一。在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的支持 下,Agora能源转型论坛在2022年4月举办了2022年 中德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国际研讨会。与会专家广泛、 深入地分析了中国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相关问题, 交流了德国在此领域积累的经验,有力支撑了本项目 的研究。感谢德国能源署(dena)Tim Mennel博士 为本项目研究提供的帮助!报告作者对其他各方的支 持表示诚挚感谢! 此外,本报告的编写得到了Agora能源转型论坛同 仁们的大力支持,他们是:张润、杨舟、魏斯琴、 Marianna Morra-Skryabina、林丽雪和王立。 同时,报告作者也非常感谢孟伟对2022年中德分布式 可再生能源国际研讨会的全力支持,以及在报告编写 过程中提供的协助和贡献。 ■ 图片来源 德国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封面 司马台长城/涂建军 (p.1) 规模化分布式利用/涂建军 (p.4) 故宫/尹明 (p.11) 雕塑/尹明 (p.17) 怒放的季节/涂建军 (p.25) 2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英文执行摘要 Executive Summary In recent years, China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progress in green energy transition, and the share of 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has continued to increase. Nevertheless, inte- gration of new energy sources still faces a number of challenges such as a high share of coal, large scale energy and electricity demand and its growth, high industrial energy consumption, and an imbalance in energy use between the east and west of the country. China needs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new energy sources in order to meet its commitment to achieve the goal of “carbon peaking by 2030 and carbon neutrality by 2060.” In this context, Beijing has formally proposed to accelerate development of a new ener- gy system with 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as its mainstay, and to promote the safe and reliable replacement of traditional energy by new energy sources.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type of power system is a fundamental change in China’s energy sector, which will require accelerated adjustments in power generation, grids, regulation, trading, and planning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power system’s ability to accommodate new energy sources (including centralized and distributed development modes) in a safe manner. With rapid decline in technology costs and growing demand for green energy, distrib- uted renewable generation (DRG, excluding small hydropower), especially distributed photovoltaic (PV) power generation, has been developing on a large scale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China’s 14th Five-Year Plan for the national economy (2021-2025), the “Double Carbon” top-level policy documents, and the energy system development plan all propose to accelerate the roll out of distributed energy sources in the cen- tral-eastern part of China.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DRG in China will demonstrate the five following trends. 1) In terms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installation of large-scale PV in towns and villages will be accelerated. 2) In terms of support mechanisms, subsidies and market distortions will be reduced and only subsidies for household distributed PV will remain. 3) In terms of the use of renewable sources, mandatory dispatching policies and abun- dant electricity scenarios will guarantee the use and hence consumption of new energy sources. 4) In terms of grid-connected operation, energy storage will be rationally con- figured, operational performance will be improved, and friendly interaction between DRG and the grid will be promoted. 5) In terms of market design and trading operations, there is a growing demand for large-scale distributed generation to participate in mar- ket trading. However, the development of DRG in China faces many bottlenecks in terms of gov- ernment regulation, development and operation, dispatching and trading, financing, project economics and source-grid relationship. Most of these bottleneck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while others are mainly related to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How can the institutional barriers that hinder large scale development of DRG in China be broken, so a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DRG?’ has become a topic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3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Germany has accumulated many successful experiences and policy inspirations in the safe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DRG, including regulations and timely adjustments, standardization of grid-connected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with an emphasis on the role of flexible resources, adoption of suitable balancing mechanisms, and the role of grid interconnection, etc. Considering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the various bottlenecks facing the de- velopment of DRG on a large scale, we offer major recommendations which propose relevant solutions. 1) Accelerate the improvement of DRG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and direct local governments to formulate their local strategies to ensure high-quality de- velopment of DRG. 2) Focus on three types of innovation mechanism – price, dispatch, and market – to rationalis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 in the source, grid, load, and storage. 3) Focus on three types of innovation – planning, tech- nology, and flexible resources – to comprehensively improve the adaptability of distri- bution grids to integrating high ratios of renewables. 4) Develop a technical standard system for DRG grid connection 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 which takes into account system safet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DRG. 5) Actively promote the DRG Rural Revitalization Development Fund to ensure that DRG development benefits farmers,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 6) Further deepen the institutional reform of elec- tricity system to attract more social investments and the participation from all walks of life in DRG development. 4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目录 ◆ 1 引言 1 ◆ 2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对中国电力系统的颠覆性变革 4 2.1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面临的主要任务 5 2.2 电力系统各环节面临的新要求与转型方向 5 2.2.1 电力系统发展相关主要政策要点 8 2.2.2 电力系统各环节转型重点方向 9 2.3 新型电力系统中发展DRG的驱动力与价值 9 2.3.1 DRG的发展驱动力 9 2.3.2 DRG的价值 10 ◆ 3 中国加快发展DRG,但面临多重瓶颈 11 3.1 分布式能源的定义 12 3.2 中国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现状 12 3.2.1 分布式光伏分类 12 3.2.2 发展现状 13 3.3 中国分散式风电发展现状 14 3.4 中国DRG规模化发展面临的瓶颈 15 3.4.1 中国DRG规模化发展面临多方面瓶颈 15 3.4.2 对DRG规模化发展所面临瓶颈问题的深入评估 16 ◆ 4 推进DRG与新型电力系统的协调发展 17 4.1 DRG规模化发展相关主要政策要点 18 4.1.1 在开发建设方面 18 4.1.2 在价格与补贴方面 19 4.1.3 在新能源消纳方面 19 4.1.4 在并网运行方面 19 4.1.5 在市场交易方面 19 4.2 中国DRG规模化发展主要趋势 20 4.3 德国的相关实践 20 4.3.1 法规先行并适时调整 21 4.3.2 规范并网运行管理 21 4.3.3 重视灵活性资源作用 21 4.3.4 采用适合的平衡机制 22 4.3.5 发挥电网区域互联的作用 22 4.3.6 其他 22 4.4 促进DRG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的措施 22 4.4.1 系统推进DRG与新型电力系统的协调发展 22 4.4.2 加强创新,促进DRG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 24 5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 5 结论与建议 25 5.1 主要结论 26 5.2 主要政策建议 26 5.2.1 加快完善DRG法规政策,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发展战略,推动DRG高质量发展 26 5.2.2 以“价格、调度和市场”三类机制创新为重点,理顺源网荷储各方利益关系 27 5.2.3 以“规划、技术和灵活性资源”三类创新为重点,全面提升配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 适应能力 27 5.2.4 兼顾系统安全与 DRG 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制定 DRG 并网技术标准体系 27 5.2.5 推动建立DRG乡村振兴发展基金,促进DRG的发展红利惠及“三农” 27 5.2.6 以激发社会资本和全民参与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27 ◆ 参考文献 28 ◆ 附件1:新型电力系统相关主要政策要点汇总 34 引言 1 2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当前,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共识。中国是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经济体,年排放 量接近全球三分之一的水平,其中,电力行业占到全国总排放量的40%左右。同时,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 自2005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1 以来,一直保持较快增长,2021年比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高出2.4%,比欧洲高 出40% 2 。有鉴于此,中国需要进一步大力推进能源电力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发展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非水 可再生能源(本报告将所研究的可再生能源限定为非水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电源结构清洁转型的重点。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国能源电力清洁转型既成效显著,又矛盾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2021年, 中国的煤炭消费比重从69.2%下降到56.0% 3 ,年均降低1.2个百分点;天然气、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 比重从13.4%增长到25.5% 4 ,年均增长1.1个百分点。同期,中国煤电在全国发电装机比重从67.8%下降到 46.7%,年均降低1.9个百分点;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从3.1%增长到26.7%,年均增长2.1个百分点。 中国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的规模和在建核电装机规模已多年稳居世界第一,但是这些可再生能源 的消费占比年均增长仅为0.65个百分点,仅占到煤炭消费比重年均降低值的54%,还不能实现对煤炭的完全替代。 可见,中国清洁能源转型还有较大的潜力。 中国能源电力需求面临着存量与新增规模都很大的现实挑战。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中国能源消费超 过全球总量的四分之一,而且每年新增消费在全球增量的占比也非常可观。2021年,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量是排 名第二美国的近2倍,是排名第三印度的近5倍;在发电量方面,中、美、印三国的排序相同,也存在类似的倍 数关系。从2010年至2021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量、发电量保持着3.5%和6.3%年均增速,而同期很多欧 美国家相关指标没有增长,甚至出现萎缩。过去十年,中国年均新增发电量达到3821亿千瓦时,相当于2021年 英国和芬兰发电量的总和 5 。据预测,2021~2035年,中国经济总量大概率将保持在4%~5%的年均增速,这 需要与之匹配的新增能源、电力支撑(前者大概率保持在年均2%~4%、后者需保持在年均5%~7%的增速)。 随着用能、用电基数的不断增加,中国未来每年的新增用能、用电量仍将是非常可观的。 中国能源电力消费方面,工业用能用电的比重虽有所降低,但依然过高。2010年到2019年,中国工业领域 的能源消费占比从72.5%下降到66.2%,电能消费占比从73.6%下降到67.7% 6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1 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2021年,在中国全社会用电量中,工业占比依然高达66.3%,其中制造业用电占 比达50.3%。国内看,中国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成长最快的中等收入群体 (总量超过4亿人),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乡村建设全面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布局,这些因素都会 有力带动用能用电需求增长。国际看,中国是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所有工业门类的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供 应链占据重要地位。2012~2021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全球占比从22.5%提高到近30% 7 ;2021年,中国货物 贸易总额连续5年居世界第一,服务贸易总额保持世界第二 8 。尽管当前全球供应链受到新冠疫情和地缘政治因 素的强烈冲击,但是依靠多年积累下来的制造能力、研发水平、相对成本优势和超大市场带来的多元化、规模化 等优势,中国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较高的市场份额还将得以保持。由于中国国内的现代化发展以及出口贸易等都需 要工业用能用电规模支撑,可以预见,中国工业用能用电占比较高的情况还将保持相对长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 随着国际社会清洁、绿色、低碳需求的持续增加,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的“碳含量”或“碳足迹”将直接影响 企业的价值和市场空间,因此,中国的工业,特别是制造业需要加快清洁化、低碳化转型。 东西部发展不平衡是中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需要统筹解决的“拦路虎”。按照“胡焕庸线” 9 (又名黑河-腾冲线) 将中国国土划分为东、西两个部分,东部与西部国土面积之比约9:11。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近年,东部和西 部的人口、国民生产总值之比均超过9:1,用电量之比超过4:1。东部地区人口活动、经济活动、物资流动性强, 能源消耗密度大、土地资源价值高,生态空间非常有限。东部省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电力结构越来越难以为继, 应加速调整当地能源、电力发展模式。因此,中国东部地区需要统筹能源、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将当地能源、 电力发展更好融入生态、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提高电源、电网与用户的集中开发程度,节能优先,提升能效水平, 积极开发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增加土地资源的复合利用水平。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制造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 这会进一步增加东部清洁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与发展紧迫性。 中国东部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驱动器”,需要建立起来源多元、保障有力、供应可靠、清洁低碳的电力 供给系统。第一层供电系统是以“西电东送”为主的大容量、远距离、高电压、依托特高压输电通道的跨区域供 电系统;第二层供电系统是依托东部省份原有的以集中式火电电源、存量电网为主的当地集中式电力供应系统; 第三层供电系统是指在工业园区、高耗能企业、城市、乡村等地,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当地的太阳能、风电、生物 3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建设配套的中低压配电网络,建立起本地化分布式供电系统。随着本世纪初以来可 再生能源发电单位装机成本的大幅降低,分布式发电尤其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越来越成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 分。根据中国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0 ,中东部地区将加快发展分布式能源。 这将有助于加快构建中国东部地区的第三层供电系统。 目前,国内外对于分布式能源尚未有统一的定义。国际能源署(IEA)、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 欧盟委员会(EC)、中国国家能源局等对分布式能源都有不同侧重的描述或规定 11, 12, 13 。本报告将重点研究非水 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的分布式能源,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DRG)。DRG具有建设周期短、应用场景多、 环境负效应低、技术成熟度高等独特优势,近些年在国内外发展较快,前景广阔 11 。当前,分布式光伏是最具规 模化发展前景DRG。2021年中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历史上首次超过集中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分布式光伏达 1.075亿千瓦,光伏发电的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发展趋势明显 14 。 在中国西部地区,当地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土地资源使用相对宽松,更适合建设大规模的风电、太阳能 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电站。同时,西部地区依托能源价格优势,将承接更多的来自东中部的高耗能产业。随着可再 生能源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实施,西部地区的高耗能企业对绿色电能需求也会逐渐增加,在企 业自有土地或屋顶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也会有越来越强烈的需求。 可见,中国的东、西部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相似的内生动力和外部压力,只是发展时序、发展模式、 市场机制、规模化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近年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特别是光伏技术、风电技术)的技 术成本持续快速降低,在很多应用场景下已经可以实现相对煤电的平价甚至低价上网 15 。因此,梳理好、解决好 制约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各类约束,不仅时不我待,而且对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意义重大。 另一个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就是整个中国的电力系统正在经历这一场颠覆性的变革。2020年9月22日, 中国最高领导人正式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16 (以 下简称“双碳”目标),并在2021年3月对中国电力系统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17 ,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的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任务。加快电力系统建设,适应各类可规模化开发利用的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加速发展的需要,实现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已成为中国电力系统清洁化转型的大方向。其中,促 进可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将是中国电力系统转型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非常有必要 深入分析中国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主要任务和各环节面临的新要求和转型方向,系统梳理中国发展分布式可再生 能源面临的多重瓶颈,进而提出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德国多年来在促进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对中国具有较大的参考借鉴价值。 综上所述,在推动实现电力行业“实现双碳”目标和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中 国的电力系统将在电网、电源、运行、市场和规划等方面发生颠覆性变革。报告首先将评估DRG在中国未来新 型电力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其次,报告将系统地梳理出目前DRG大规模发展所面临的主要瓶颈问题。最后, 报告在分析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DRG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将德国DRG领域的成功经验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 提出能够推动中国DRG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的现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对中 国电力系统的颠覆性变革 2 5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自2021年3月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任务被提出以来,中央政府在多份重要文件 10, 18~25 中从不同维度提出新 型电力系统建设面临的主要任务,详见附件1。近期,中国在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展、工业领域碳达峰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方面也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总结上述政策文件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面临如下主要任务: 一是电力需求保障。在庞大的存量规模基础上,切实保障中国年用电量的较快增长。随着新型工业化、信 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全社会电气化水平不断提高,未来二十年中国年用电规模还将保持 4%~6%的增速,这需要一个安全可靠、坚强有力的电力系统。 二是电源结构优化。新型电力系统是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高比例消纳 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将是近中期的主要任务。新能源发展既包括集中式,也包括分布式的规模化发展。这 既涉及大电网和配电网的发展问题,也涉及与之相关的监管和改革问题。 三是转型的公正性。在安全可靠实现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同时,加快实现煤电由主体电源向基础保障和调 节性电源的转型,确保转型过程中煤炭产业、煤炭产地和煤电行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实现公平公正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转型的成本可负担性。确保在新能源对传统能源替代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成本是可承受的,不能过快增 加社会用能用电成本——不能对中国的工业体系、产品国际竞争力造成过大的冲击,不能对社会弱势群体正常用 电造成显著影响。 五是协同创新。重视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数字化,更加重视负荷柔性、需求侧的灵活性与用户的参与度,提 高供需两侧的协同联系,加快形成全产业、全系统、全社会共同促进新能源占比不断增加的发展新合力,并在此 过程中形成新业务、新业态和新市场主体,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 电力需求保障、电源结构优化、转型的公正性、相关成本的可负担性和协同创新共同构成了中国新型电力系 统建设所面临的“五维度”任务,构成了中国电力系统发展的“五维度”边界或约束条件。 2.1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面临的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相关的任务要求,中国电力系统各环节需要做出大幅乃至颠覆性的变革。自从正 式提出“双碳目标”以来,中国在电力系统发展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电力系统发展提出新要求。梳理分析 这些新要求,可以更清晰地把握中国电力系统各主要环节转向的主要方向。 2.2.1 电力系统发展相关主要政策要点 综合与电力系统发展紧密相关的重要政策,以下从电源、电网、市场、用电与灵活性资源等维度梳理、提炼 对电力系统发展影响重大的主要政策要点。 (1)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该文件 10 于2021年3月正式公布。 2.2 电力系统各环节面临的新要求与转型方向 6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在电源方面。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 中部分布式能源,……,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推进以电代煤。 在电网方面。提高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率。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 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 在市场方面。允许制造业企业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在用电与灵活性资源方面。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2)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该文件 18 于2021年10月24日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印发。 在电源方面。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 在电网方面。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 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 在市场方面。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发展配售电环节独立市场主体,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 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 在用电与灵活性资源方面。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统筹煤电 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 (3)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该文件 19 于2021年10月26日由国务院印发。 在电源方面。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 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 在电网方面。严控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在市场方面。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在用电与灵活性资源方面。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 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 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4)“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该文件 22 于2022年3月22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 在电源方面。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边远地 区探索建设高可靠性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动屋顶光伏、农光互补、 渔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建设。 7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在电网方面。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提高配电网接纳新 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提高风电和光伏发电功率预测水平, 完善并网标准体系,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场站。 在市场方面。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在用电与灵活性资源方面。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整合分散需求 响应资源。开展工业可调节负荷、楼宇空调负荷、大数据中心负荷、用户侧储能、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 量互动等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 (5)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该文件 23 于2022年2月1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 在电源方面。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各地区应当统筹考虑本地区能源需求及可开 发资源量等,按就近原则优先开发利用本地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根据需要积极引入区域外的清洁低碳能源,形成 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鼓励各地建设多能互补、 就近平衡、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 在电网方面。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 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大力推进高比例容纳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智能配电网建设,鼓励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 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 在市场方面。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微电网、分布式电源、负荷聚 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调节。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支持分布式发电(含电储能、电动车船等)与同一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就近进行交易。 在用电与灵活性资源方面。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 区和企业,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 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 源建筑供能系统。 (6)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该文件 24 于2022年5月30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在电源方面。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加大力度支持 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 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 在电网方面。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 在市场方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支持 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鼓励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鼓励新能源项目以差价 合约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在用电与灵活性资源方面。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深入挖掘需求响应潜力,提高负荷侧对新 能源的调节能力。 8 中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德国实践的政策启示 (7)“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该文件 25 于2022年6月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 在电源方面。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积极推动风电分 布式就近开发,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 在电网方面。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及智能化升级。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