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条文说明(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征求意见稿) GB× × × × -201 ×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 380V 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发电新 (扩) 建工程, 但其它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发电新 (扩) 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和户用光伏发电工程,但可以参照执行。 1.0.3 光伏发电工程一般通过单位工程、 工程启动、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 工程 竣工四个阶段验收, 但对于规模较小的光伏发电工程四个阶段验收可以简化, 可 通过单位工程、 工程启动试运和移交生产、 工程竣工三个阶段验收, 相应的验收 组织、 验收流程和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 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 率。 1.0.4 除国家或相关行业有特殊要求外, 采用的标准系指验收时国家或相关行业 已颁发执行的标准。 “批准” 文件是指按照该工程项目管理权限, 经过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正式批 准。超越上述权限单位所批准的各种文件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依据, 在本规范附录中已一一列出, 在验收时应以此对 照检查。 1.0.5 确定验收主持单位, 并主持验收工作, 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 保证验 收工作质量。 3 基本规定 3.0.1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3.0.2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3.0.3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 (工作组) 协商确定。 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 1/2 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 意见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3.0.4 参照其他电力建设工程, 在现实中, 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人 使用, 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 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了 防止光伏发电工程类似事件的出现, 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本条再次强调应 经过验收后方可投人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分清历次验收的职责,提高效率,本规范做出了“验收 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的规定。 3.0.5 本着分工明确、 便于管理的原则, 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资料的收集、 整理, 有关单位按要求配合。 3.0.6 提供资料是指需要分发给所有验收工作组组员或验收委员会委员的资料; 备查资料是指按一定数量准备, 放置在验收会场, 由专家和委员根据需要进行查 看的资料。 3.0.7 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是为了更好的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4 单位工程验收 4.1 一般规定 4.1.1 光伏发电工程按照大纲审查会讨论结果, 将工程划分为土建工程、 安装工 程、 绿化工程、 安全防范工程、 消防工程五大类, 每大类可有一至多个单位工程。 4.1.2 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启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 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验 收合格的条件有五个: 除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应合格, 并且有关的资料文 件应完整外,还需进行以下三方面的检查。 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 不仅要全面检查其 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 ,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 告也要复核。这种强化验收的手段体现了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视。 此外, 对主要使用功能还需进行抽查。 使用功能的检查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 安装工程的综合检验,也是用户最为关心的内容。因此,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合格的基础上, 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 抽查项目是在检查资料文件的基础上, 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商定, 并用计量、 计数的抽样方法确定检查部位。 检查要 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 最后, 还需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 检查的方法、 内 容、结论等已在分部工程的相应部分中阐述,最后共同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4.1.3 分部工程的验收是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本条给出了分 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 首先, 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完 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 此外, 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 因此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的组合 而加以验收,尚需增加以下两类检查项目。 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 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 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 关于观感质量验收, 这类 检查往往难以定量, 只能以观察、 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 并由各人的主观 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 评价。 4.1.4 本条确定了单位工程验收的领导组织。 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是建设单位 对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进行验收把关的领导机构。 建设单位通过单位工程验收 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程的内在质量进行详细的检查验收。 4.1.5~4.1.7 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内在质量把关的最主要的验收阶段,是光伏发 电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验收中不可缺少的阶段验收, 必须详细、 认真地检查, 做好 各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是确保光伏发电工程安全启动调试、 正常试运的不可 缺少的重要环节。 4.2 土建工程 4.2.1 土建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是按设施类型、 功能及生产、 施工环节和专业性 质进行的。 4.2.2 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类型进行的。 各款项中具体偏差允 许范围可参照《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 4.2.3 场地及地下设施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功能、 施工环节进行的。 各分项工程 的验收应依据图纸、 国家标准进行, 在没有相关国家标准时, 依据相关行业标准 进行。 其中电缆沟的验收应按设计图纸进行, 并按第 4 项和第 5 项条文内容检查。 4.2.4 建 (构) 筑物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功能及生产施工环节进行的。 各分项工 程的验收应依据图纸、 国家标准进行, 在没有相关国家标准时, 依据相关行业标 准进行。其中围栏(围墙)的验收应按设计图纸进行。 4.3 安装工程 4.3.1 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是按设备类型、 功能, 并参照相应的验收规范进 行的。 4.3.2 支架安装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设备类型进行的。 光伏阵列支架是组件安装 的基础, 本条文保障支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安装。 支架构件倾角、 方位角和直 线度是支架安装的三个关键因素, 对保证光伏组件安装符合设计要求起着重要的 作用。 第 3 款第 7 项 按照产品手册, 通过相应的机构调整高度角, 检测过程中重点确 认相关机构的振动和有效传动,并确认高度角范围是否满足规定的范围。 第 4 款第 5项 检测高度角方向手动模式动作: 将跟踪系统切换至手动工作模式, 在手动模式下通过相应的机构调整高度角。 检测过程中重点确认相关机构的振动 和有效传动,并确认高度角运行范围是否满足跟踪系统规格书中所定义的范围。 第 4 款第 5项 检测方位角方向手动模式动作: 将跟踪系统切换至手动工作模式, 在手动模式下通过相应的机构调整方位角。 检测过程中重点确认相关机构的振动 和有效传动,并确认方位角运行范围是否满足跟踪系统规格书中所定义的范围。 第 4 款第 6 项 检测限位手动模式动作: 一般情况下要求跟踪系统配置独立的限 位单元。 在手动模式下, 分别检测高度角和方位角方向上的独立限位单元的工作 状态。限位单元功能正常与否的判断依据是相应的过载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启动。 第 4 款第 7 项 检测自动模式动作: 设定项目工程的地理位置、 日期和时间, 将 跟踪系统切换至自动工作模式。使跟踪系统运行不少于 2 天,测试运行状况。 第 4 款第 8 项 检测过风速保护: 手动向跟踪系统发送过风速触发信号, 检查跟 踪支架是否切换到过风速保护模式。 第 4 款第 9 项 通断电测试检查: 将系统切换至自动工作模式。 在跟踪系统跟踪 时间段内,切断主电源不少于 30 分钟再开启主电源,检测跟踪系统能否运转至 正确位置。 在跟踪系统跟踪时间段内, 手动方式改变跟踪系统方位角和高度角位 置,然后切断主电源不少于 30 分钟再开启主电源,检测跟踪系统能否运转至正 确位置。 第 4 款第 10 项 检测跟踪精度:测量跟踪系统光伏组件平面相对于阳光光线的 位置偏差。 测试将在跟踪系统的准确跟踪全范围内进行, 连续一周的最大高度角 和方位角偏差应符合产品手册的规定。 4.3.3 组件安装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设备类型进行的。 本条文保障组件安装符合 设计要求,阵列安全、美观。布线系统指的是组件间的串并联线缆。 第 2 款第 2 项 组件抽检报告, 是指组件在安装前, 按批次抽查 10%, 送交第三 方权威鉴定机构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 2 款第 4 项 光伏阵列组件相邻误差是指相邻两块组件间的误差, 是保证组件 在同一个平面、边框在同一直线,直线度可以通过。 第 2 款第 7 项 绝缘电阻测试时, 若方阵输出端装有防雷器, 测试前要将防雷器 的接地线从电路中脱开,测试完毕后再回复原状。 测试方法: 1 先测试阵列负极对地的绝缘电阻, 然后测试阵列正极对地的绝缘电 阻; 2 测试光伏阵列正极与负极短路时对地的绝缘电阻。 对于阵列边框没有接地的系统, 测试方法: 在电缆与大地间做绝缘测试; 在阵列 电缆与组件之间做绝缘测试。 对于没有接地的导电部分 (如屋顶光伏瓦片) 应在阵列电缆与接地体之间进行绝 缘测试。 4.3.4 汇流箱安装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功能进行的。 通讯测试仅在带组串监测功 能的汇流箱验收中进行。 对于非金属箱体的汇流箱, 其接地按照设计图纸进行验 收。 4.3.5 逆变器安装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安装类型进行的。 逆变器是光伏发电工程 的关键设备, 逆变器的安装是重中之重, 条文对逆变器安装验收给出了详细的规 定, 以保证逆变器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通风条件对逆变器的安全、 正常运行非常 重要。 4.3.6 电气安装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设备类型、 功能, 并参照相应的验收规范进 行的。电气设备国家标准、规范健全,可以直接参照执行。 第 5 款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是光伏发电工程特有部分, 本条文给出了详细的验收 检查内容。 根据监控系统监控量的不同, 根据实际情况对条文内容可以相应的添 加或删减。 4.3.7 防雷与接地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照安装位置并参照相应的验收规范进行 的。 屋顶光伏电站防雷与接地与现有建筑物防雷与接地结合, 参照有关验收规范 进行。 4.3.8 线路及电缆的分项工程划分根据施工内容及部位, 并参照相应的验收规范 进行的。 光伏方阵直流电缆包括阵列到汇流箱、 汇流箱到逆变器部分的直流电缆。 第 2 款 直流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包括:型号、规格、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 长度,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形式及安装日期, 直流电缆终端盒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 料名称、型号等。 第 3 款 直流电缆的施工记录, 包括: 隐蔽工程隐蔽前的检查记录或签证; 电缆 敷设记录;质量检验及评定记录。 4.4 绿化工程 4.4.1 绿化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是按照设施类型、 功能, 并参照相应的规范进行 的。根据光伏发电工程地理位置不同,可以相应的对分部工程划分进行调整。 4.4.2~4.4.3 明确绿化工程验收条件和检查项目,根据 4.4.1 分部工程划分的不 同,两者都将进行相应调整。 4.4.4 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将对光伏发电工程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起到重要 的作用,需重视绿化工程的验收工作。 4.5 安防工程 4.5.1 安防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是按照不同施工步骤进行的。 4.5.2 明确了验收应检查的项目 第 1 款第 1 项 工程设备安装验收(现场前端设备和监控中心终端设备) ,包括 前端设备检查项目包括安装位置(方向) 、安装质量(工艺) 、线缆连接和通电测 试,监控中心终端设备包括机架及操作台、控制设备安装、开关及按钮、机架及 设备接地、接地电阻、雷电防护措施、机架电缆线扎及标识、电源引入线缆标识 和通电测试。 第 1 款第 2 项 管线敷设验收,包括明敷管线、明装接线盒及线缆接头。 第 2 款第 6 项 监控中心的检查和验收,应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 复查监控中心的设计,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第 3.13 节的 相关要求。 4.5.3 保证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 责任重于泰山。 所有验收资料应按要求提交验 收小组,报送单位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第 3 款 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试运行起迄日期; 试运行过程是否正常; 故障 (含 误报警、漏报警 )产生的日期、次数、原因和排除状况;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 要求以及综合评述等。 第 4 款 验收图纸资料包括: 设计任务书、 工程合同、 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 (并 附方案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名单) 及设计、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设 计整改落实意见、正式设计文件与相关图纸资料 (系统原理图、平面布防图及器 材配置表、 线槽管道布线图、 监控中心布局图、 器材设备清单以及系统选用的主 要设备、器材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等 )、系统试运行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系 统使用说明书 (含操作和日常维护说明 )。 4.5.4 为体现验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确保工程质量才是根本, 本款对验收的主 要工作进行说明。 重点强调验收机构及其人员应以高度认真、 负责的态度, 坚持 标准, 对安全防范工程严格把关。 验收中如有疑问或已暴露出重大质量问题, 可 视答辩情况决定验收是否继续进行。 对验收存在缺陷的工程, 验收机构必须明确 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4.6 消防工程 4.6.1~4.6.2 依据《消防法》和有关国家标准确定了验收应检查项目和应具备的 条件。 4.6.3 消防工程验收是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 最终工程质量还需当地消防部门进 行认定。 5 工程启动验收 5.1 一般规定 5.1.1~5.1.2 光伏发电工程启动验收是对已安装完成的光伏阵列及其电气设备进 行全面性的试运行和检查验收。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 光伏阵列可以单个单独验收, 也可以多个同时验收。 5.1.3 对工程启动验收组织机构和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保证工程启动验收的 顺利进行。 5.2 工程启动验收 5.2.1 第 3 款中电力监管机构是指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 5.2.2 第 7 款, 除去直流部分系统损耗, 逆变器输入端直流输入量能够保证逆变 器工作在最佳效率状态,故作出“天气晴朗,太阳辐射强度应不低于 700W/m2” 的规定。 6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试运行是全面检验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的制造、 设计、 施工、 调试的重要环 节,是保证光伏发电工程能安全、可靠、经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 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6.1.2 对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组织机构和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保证工程 启动验收的顺利进行。 6.2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 6.2.1 第 3 款,在工程试运过程中,有些设备需要调试,若太阳辐射强度较低, 会影响调试的正常进行, 故作出第 3 款的规定, 其中 700W/m2是依据 GB/T 9535 确定的。 第 6 款, 光伏发电工程进行完各项启动运行检查调试后, 即可投人试运行, 确定组件面接收的总辐射量累计达 60kWh/m2时间, 是为了保证组件暴晒后功率 稳定,逆变器通过这段时间运行性能也能够保持稳定,其中 60kWh/m2 是依据 GB/T 9535 确定的。 6.2.2~6.2.3 明确了工程试运和移交运行管理单位所应完成的必要手续以及试运 和移交的主要内容,从而保证工程尽快进入正常管理程序,发挥工程效益。 7 工程竣工验收 7.0.1 竣工验收中有关工程质量的结论性意见, 是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有关质量 评价的基础上, 结合启动、 试运和移交生产检查情况确定的, 最终结论是工程质 量是否合格,不再评定优良等级。 7.0.2 第 1 款明 确 了 工 程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单 位 作 为 被 验 收 单 位 不 参 加 验 收 委 员 会 , 可 以 更 好 地 保 证 验 收 的 公 正 与 合理。同时,也规定被验收单 位必须参加验收会, 而且要实事求是地回答验收委员的质疑, 保证验收工作顺利 进行。 7.0.3 第 4 款是指全部建设资金要到建设单位账户, 以便在验收前后, 能及时完 成有关工程,及时处理有关财务往来,防止拖欠施工等单位合同应结算款。 第 5 款系根据国家审计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建设银 行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审计试行办法》 (审基发 [1991]430 号 )制定, 审计部门根据 有关审计规定进行审计后,要出具书面审计意见。 7.0.6~7.0.7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是对前各阶段验收成果进行认定,协调解决有关 重大问题,鉴定工程能否发挥投资效益投入正常运行。 附录 E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1 扉页中明确了需要参加的各个单位。 2 前言,简述验收主持单位、参加单位、时间、地点等。 3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指本单位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4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本单位工程施工准备、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验收时工程 形象面貌,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等。 5 验收范围,是指本次验收所包括的分部工程和验收的内容。 6 工程完成情况, 包括主要建设内容的设计工程量、 合同工程量、 验收时实际完 成工程量。 7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对本次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 意见和建议,主要是指工程安全运行、监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9 验收结论, 包括对工程质量、 能否按批准的设计标准运用及发挥效益、 工程档 案资料,以及是否同意通过验收等,均应有明确的结论。 10 有保留意见时,应当明确记载。 11 鉴定书应当力求简明扼要。 附录 F 工程启动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1 扉页中明确了需要参加的各个单位。 2 前言,简述验收主持单位、参加单位、时间、地点等。 3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指本单位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4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实际完成工作量和主要工程量、消 防、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情况等。 5 验收范围,是指本次验收所包括的分部工程和验收的内容。 6 概算执行情况,是指工程款到位和支付情况。 7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情况,是指单位工程验收情况。 8 工程质量评定,评定标准是合格或是不合格。 9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对本次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0 意见和建议,主要是指工程安全运行、监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 验收结论,包括对工程质量、能否按批准的设计标准运用及发挥效益、工程 档案资料,以及是否同意通过验收等,均应有明确的结论。 12 有保留意见时,应当明确记载。 13 鉴定书应当力求简明扼要。 附录 G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1 扉页中明确了需要参加的各个单位。 2 前言,简述验收主持单位、参加单位、时间、地点等。 3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指本单位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4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实际完成工作量和主要工程量、消 防、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情况等。 5 生产情况, 是指生产单位接收光伏电站的准备情况, 若是建设单位和生产单位 为一家,可相应简化。 6 设备备品备件、工器具、专用工具、资料等清查交接情况情况,是指建设单位 向生产单位移交情况。 7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对本次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 意见和建议,主要是指工程安全运行、监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9 验收结论, 包括对工程质量、 能否按批准的设计标准运用及发挥效益、 工程档 案资料,以及是否同意通过验收等,均应有明确的结论。 10 有保留意见时,应当明确记载。 11 鉴定书应当力求简明扼要。 附录 H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1 扉页中明确了需要参加的各个单位。 2 前言,简述验收主持单位、参加单位、时间、地点等。 3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指本单位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4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实际完成工作量和主要工程量、消 防、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情况等。 5 概算执行情况及投资效益预测,是指工程款最终审计和投资回报预测。 6 光伏系统建设工程验收、 工程启动验收、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情况, 是对 前面三个阶段的检查。 7 工程质量评定,评定标准是合格或是不合格。 8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对本次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 验收结论, 包括对工程质量、 能否按批准的设计标准运用及发挥效益、 工程档 案资料,以及是否同意通过验收等,均应有明确的结论。 10 有保留意见时,应当明确记载。 11 鉴定书应当力求简明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