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川府发26号(附件)
- 0 - 附件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重点任务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所有核定了输配电价的用电类别均可全电 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 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 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省水电投资 集团、有关发电企业1.扩大参与 电力市场用 户范围。 各类园区内的企业可由售电公司捆绑代理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省属电网等地方电网 可作为一个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 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省水电投资 集团、有关发电企业 大工业用户丰水期用电量超过基数的增量 部分为富余电量,科学合理确定富余电量 基数。 每年丰水期前 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 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有关发电企 业 富余电量交易价格可实行最低保护价和最 高限价,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 0.105 元, 实 现较大幅度降低大工业增量用电电价。 每年丰水期前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有关发电 企业 一、扩大和创 新电力市场化 交易 2.完善丰水 期富余电量 政策。 探索扩大富余电量政策适用范围。 长期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有关发电 企业 - 1 - 3.推进风电 和光伏发电 上网电价市 场化。 四川电网除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和光 伏扶贫项目以外的风电、光伏发电,丰水期 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参照丰水期外送 电平均价格进行结算。 每年丰水期前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有关发电 企业 4.平衡国调 省调等机组 关系。 推进国调机组留川电量参与省内市场化交 易,或比照省调机组利用小时数和价格水 平年度清算。 每年 3 月底前 完成对上一年 度的清算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有关发电 企业 增设丰水期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新品种, 鼓励用户特殊时段多用弃水电量。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 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 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有关发电企 业5.增设丰水 期低谷时段 弃水电量交 易新品种。 弃水电量到户电价由弃水电量交易价加输 配电价构成。弃水电量交易竞价区间不作 限制,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 0.105 元。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有关发电 企业 - 2 - 明确电解铝、多晶硅、大数据、新型电池、 电解氢等重点产业、绿色高载能产业输配 电价水平。参与制定落实方案、明确重点支 持行业企业名单。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6.突出对重 点产业和绿 色高载能产 业电价支持 力度。 制定落实方案,明确重点支持行业企业名 单,实现电解铝、多晶硅、大数据、新型电 池、电解氢等重点产业和绿色高载能产业 到户电价。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 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 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有关发电企 业 7.减轻一般 工商业用户 电费负担。 全面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 2018 年12 月 31 日前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 二、实施分类 支持性电价政 策 8.用好甘孜、 阿坝、凉山和 雅安留存电 量。 合理制定甘孜、阿坝、凉山、雅安年度留存 电量实施方案,支持甘眉、成阿、成甘、德 阿等飞地园区使用留存电量。 每年一季度前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 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国网四 川电力、有关发电企业 - 3 - 9.实施电能 替代电价支 持政策。 对新建电锅炉、电窑炉,改造燃煤(油、柴、 气)锅炉、窑炉的电能替代项目, 执行单一 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 0.105 元;市场化交易 完成前,电费实行预结制,到户电价每千瓦 时按 0.38 元预结。高炉渣提钛行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电能替代相关政策,执 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 0.105 元。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 三、加大电能 替代工作力度 10.实行丰水 期居民生活 电能替代电 价。 丰水期对国网四川电网、省属电网同价区 域内“一户一表 ”居民用户实 行电能替代电 价,维持现行阶梯电价制度,继续对月用电 量在 181 千瓦时至 280 千瓦时部分的电价 下移每千瓦时 0.15 元,月用电量高于 280 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每千瓦时 0.20 元。 所需电价空间由市场化方式筹集,不足部 分由降低丰水期水电非市场化电量上网电 价进行弥补。 每年丰水期前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有关发电 企业 - 4 - 探索“专线供 电” 试点。 长期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 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甘孜州、攀 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政府,有关 发电企业 建设电源和用户之间线路。 长期工作 国网四川电力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甘孜州、 攀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政府,有 关企业 11.开展水电 消纳产业示 范区试点。 促进绿色高载能、特色产业发展。 长期工作 甘孜州、攀枝 花市、雅安市、 乐山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国网四 川电力,有关发电企业 12.开展园区 和电源合作 试点。 攀枝花与水电企业开展合作,将金沙水电 站、银江水电站等作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自备电源。 长期工作 省能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川能源监管办、国网四川电力,攀 枝花市政府,有关发电企业 合理核定增量配电业务配电价格。 长期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 四、推进水电 消纳产业示范 区试点 13.抓好增量 配电业务试 点。 推进洪雅增量配电业务等国家已明确的试 点项目建设。 长期工作 省能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川能源监管办、国网四川电力,眉 山市人民政府 - 5 - 按照“两同价 ”目标推进省属 电网输配电价 改革,实现省属电网与国网四川电网输配 电价同价、目录销售电价同价。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四川 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 力、省能源投资集团、省水电投资集 团14.推进省属 电网输配电 价改革和同 价工作。 规范趸售电价管理,合理核定趸售电价水 平。综合施策进一步降低省属电网新增工 业电价,并逐步降低存量工业电量价格。 长期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四川 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 力、省能源投资集团、省水电投资集 团 按照市场化原则,允许电源自主选择并网 电网。 长期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 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地方电网企 业,有关发电企业15.增强网际 间合作。 国网四川电网公平无歧视向地方电网开放。 长期工作 四川能源监管 办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地方电网 企业 五、促进国家 电网与地方电 网融合协调发 展 16.鼓励国网 四川电网参 与地方电网 混合所有制 改革。 支持省属电网有序、可持续发展,鼓励国网 四川电网以入股、注资等方式参与地方电 网建设。 长期工作 省国资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国网四 川电力、省能源投资集团、省水电投 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