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价两连降 两批次共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1.75分每千瓦时!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8〕732 号)和《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 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8〕1053 号) 要求,经市政府同意 ,现就调整本市输 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2019 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电度电价,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以现行标准为基础每千瓦时下调 1.48 分;2018 年 7 月 1 日起在上述调后电价基础 上每千瓦时再下调 0.27 分。调后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输配电价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约束成本、 提高服务水平;按年度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当年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电网建设投资完成情 况、收入与成本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电网 2017-2019 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发改 〔2017〕69 号)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