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实施方案
全市光伏扶贫实施 方案光伏扶贫是创新科学扶贫、 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 是当前我市推进农村扶贫开发、 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实施光伏扶贫,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 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筹措方式,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充分利用村集体和贫困户屋顶、 荒山、 荒坡、 空地、 水面、 滩涂等资源, 建设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到 2020 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二、目标任务2015 年实施光伏扶贫 4500 千瓦。一是在 xx 县建设 60 千瓦村级光伏电站 50 个(其中 xx县 20 个、 xx 县 15 个、 xx 县 15 个);二是在怀远县建设 3 千瓦户用光伏电站 500 户。力争实施项目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 6 万元左右,实施项目贫困户年均增收 3000 元左右。到2020 年,实施光伏扶贫 1.8 万千瓦。建设村级光伏电站 100 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建设户用光伏电站 4000 户左右。三、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 分步实施。 围绕我市光伏扶贫发展目标, 统筹考虑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 统一规划、 分年度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二是政府主导、 市场主体。各级政府要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抓好落实。坚持用市场的办法,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三是市级 指导 、 县负总责。市政府负责总体规划、 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政府负责年度计划 的申报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群众自愿、特困优先。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市备案。光伏扶贫重点扶持 “ 三无 ” 贫困户(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五是政策扶持、 精准帮扶。各级政府在财政奖补、 金融支持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包村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和中标实施企业参与、支持光伏扶贫。六是规范实施、 保障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要在当地进行公示。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四、实施范围和对象光伏扶贫主要在有扶贫任务的 xx 县三县实施。实施对象分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 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 实施项目的贫困村必须是规划布点保留的村庄;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 三无 ” 贫困户优先。五、建设模式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每个 60 千瓦,可以选择村办公场所、卫生室、敬老院等屋顶以及荒山荒坡、 空闲土地、洪水最高水位线以上的河滩地等建设, 有条件的也可以建设光伏大棚。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每个 3 千瓦,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屋顶或庭院建设,也可以和村级电站一起建设,每户 3 千瓦产权不变。六、实施步骤10 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和项目设计,并开展招投标工作,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以后每年的年度 计划 在元月底前上报市扶贫办。(一)项目选址。由市农林委(扶贫办)牵头,会同各县政府,筛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市光伏扶贫工作 领导 小组研究同意后上报省有关部门。(二)启动建设。在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后,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市农林委(扶贫办)、 xx 供电公司邀请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太阳能光伏企业研究设置系统技术参数,经行业内专家评审论证后公开招标, 进行设备统一采购、 安装、 调试、 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等。(三) 并网发电。设备安装前, 按照分布式电源管理相关要求,向当地供电公司提供有效的报装申请 材料 。 设备安装完毕后, 由各县供电公司按有关标准进行并网验收和调试, 符合并网条件的接入国家电网正式运行。 供电公司与贫困村或贫困户光伏电站投资主体签订发用电合同 。七、资金筹措、运营管理及收益分配(一)资金筹措。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 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 帮扶单位支持、 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 整合涉农资金统筹用于村级光伏电站建设。 贫困村自筹资金可通过村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 怀远县 (省扶贫开发重点县) 采取省级补助、 市县安排 (市、县两级出资按 1:1 比例落实)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五河县、固镇县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市级补助( 4000 元 /户)、包户干部和社会各界捐助、贫困户自筹的办法筹资。 贫困户自筹资金可通过自有资金、 中标实施企业垫资、 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二)运营管理。光伏扶贫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 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组织实施。 同等条件下, 优先选择我市光伏服务企业和光伏企业产品。 各县政府要打造服务平台, 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 中标实施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建立售后服务网点,负责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三)收益分配。光伏电站产权及收益归实施项目的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县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向贫困村、贫困户全额支付上网电费。 电站年发电量和收益由县扶贫部门负责统计并张榜公布, 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八、组织 领导 和职责分工(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林委(扶贫办)、市金融办、 xx 供电公司、各县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 xx 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光伏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委(扶贫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二)职责分工。市农林委(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市发改委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落实,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光伏扶贫统一招标,以及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 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监管;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 保险机构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探索建立光伏扶贫风险规避机制;市经信委负责协调 xx 供电公司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 以及光伏电站电表调试与安装、 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等;各县政府负责项目实施的贫困村、贫困户选址、公示,项目审核、审批,调度推进,检查验收,补贴资金审核上报、公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