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版)武功县光伏农业扶贫项目建议书
杨凌示范区光伏精准扶贫工程项目建议书咸阳汉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6 年 10 月 8 日目录一、基本情况与工作目标 1(一)基本情况 11、地区概况 . 12、光伏精准扶贫对象 . 错 误!未定义书签。3、电力发展现状 . 错 误!未定义书签。(二)工作目标 3二、项目信息及建设条件 3(一)光伏扶贫类型 错 误!未定义书签。(二)投资主体及资本金来源 10 (三)运行维护主体 10 (四)商业模式及扶贫效益 10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5(一)成立光伏扶贫领导小组 5(二)政策支持 6(三)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6(四)协同工作机制 61 一、基本情况与工作目标(一)基本情况1、地区概况武功县地处关中平原西部,东迄兴平市,西邻杨陵区、扶风,北接乾县,南隔渭河与周至相望。辖 8 镇 4 乡, 212 个村, 6 个社区居委会。光照:武功县光能资源比较丰富,历年平均日照时数 2094.9 小时,年辐射总量 114.86 千卡,其中生理辐射 57.43 千卡,占年辐射总量的 50%。目前,光能利用率一般为 2.45%,高产田块为 5%,光伏发电潜力较大。2、经济条件2014 年武功县实现生产总值 110.03 亿元, 增长 10.5%。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 20.26 亿元,比上年增长 4.7%;第二产业增加值 56.94 亿元,增长 13.8%;第三产业增加值 32.83 亿元, 增长 9.3%。 实现人均生产总值 26401 元, 比上年增加3306 元。 一、 二、 三产占 GDP 的比重为 18.4:51.75:29.8,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光伏精准扶贫对象在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中, 武功县认真排查摸底, 分析贫困原因, 根据贫困户的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文化程度、住房、致贫原因等不同情况,科学划分贫困类型, 制定各类帮扶措施, 光伏扶贫的对象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确定: 一是家庭经济收入单一, 无稳定的增收产业的; 二是家庭中劳动力相对较弱, 无外2 出打工的; 三是家庭消费水平低于全村平均水平, 生活质量相对较低的; 四是家庭贫困程度较深。4、扶贫工作现状全县扶贫开发 2011— 2015 年的主要任务是: 解决 1.72 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全面提高人均纯收入在 1196 元— 2000 元之间 14.62 万低收入人口的经济增长问题, 努力完成 111 个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和非重点村的建设任务 (每年实施 22 个村)。武功县日照资源丰富,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进行扶贫工作。5、光伏扶贫政策背景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在 2014年 10月颁布了 《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光伏发电作为行之有效的扶贫手段得到了政府的高度认可, 并且已经在许多地方得到应用。 方案提出, 利用 6 年时间, 到 2020 年, 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 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以下简称贫困县) 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 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由于光伏发电系统生命周期长达 25 年, 而目前国家度电补贴长达 20 年, 可以使扶贫对象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国家能源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也鼓励“创新光伏电站建设和利用方式”,提出“鼓励建设与生态治理、废弃或污染土地治理或者贫困县扶贫工作相结合的光伏电站项目, 鼓励建设与现代设施农业、养殖业以及智能电网、区域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区相结合的光伏电站。3 (二)工作目标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 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布局和重点工作实现精准脱贫,确保到 2019 年底全区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保证每户光伏项目年收入达到 3000 元以上。二、项目信息及建设条件综合分析光伏发电的要素条件, 我县发展光伏扶贫项目有以下优势: 一、 光照资源良好。我县年太阳能总辐射量 5402MJ/㎡,年日照时数 2475.5h,与陕北的府谷、 神木、榆林、横山等地区同属陕西省太阳能资源最丰富地区。二、建设用地丰富,完全可满足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需求。三、接入条件便利。境内共有110kV等级变电站 3 座, 35kV变电站遍布各乡镇, 接入条件便利。 经过近几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电网安全及输送能力较好。(一)光伏扶贫类型一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 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 3-5 千瓦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二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300 千瓦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 60%以上。三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扶贫, 利用各单位屋顶或者厂房建设的光伏电站, 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收益分配给贫困户。四是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 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4 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二)投资主体及资本金来源屋顶光伏扶贫项目每户安装光伏电站 5kW。方案一:企业银行贷款 +保险公司投保资金来源: 由第三方企业担保, 农户从当地农商行贷款购买设备, 政府贴息,每户安装 5KW发电设备。收益分配: 每户 5KW发电站每年平均净收益 8000 元, 贷款期 15 年内每年每户贫困户分配净收益 3000 元, 15 年后每年分配贫困户净收益 4000 元,其余资金用来偿还银行贷款。风险规避:收益由于三方分配后,还款周期延长至 20 年左右,万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企业也难以承担风险, 所以可以联合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投保费用又扶贫资金支付。方案二:扶贫资金 +村级合作社拿出本村扶贫资金, 注入合作社建设地面电站, 剩余资金通过企业或者银行贷款补足,每年收益除了偿还借款后又村委会分配给本村贫困户。方案三:扶贫资金入股建设地面电站政府占股 51%,企业投资 49%,建设集中式地面电站,每年收入拿出 51%利润用于精准扶贫。方案四: 各企业或事业单位利用企业或单位自有资金在各单位楼顶或者厂房顶部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每年发电收入用于精准扶贫。5 (三)运行维护主体武功县光伏发电暨生态农业精准扶贫项目建成后, 由咸阳秦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光伏电站的运维技术管理,运维费用从电站售电费用中支出。(四)商业模式及扶贫效益( 1)扶贫效益及分配方式武功县光伏扶贫项目电站建成获得收益后, 项目还款期, 咸阳秦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每年售电收入拿出相应比例,保证贫困户每户每年分配现金 3000元,项目还清银行贷款后,收益按照股权重新分配。获益年限为 25 年。( 2)贫困户扶贫效果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能够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首先, 通过建设村集中式光伏电站, 可以给贫困村带来稳定的年收入, 保证精准扶贫对象年增收 3000 元以上。其次,光伏电站的建设还能给当地增加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最后,通过科学的管理和合理开发,使土地的利用更加趋于合理, 荒山荒坡得到科学开发利用, 水土流失减缓, 抵御气候灾害的能力增强,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一)成立光伏扶贫领导小组武功县政府成立光伏扶贫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政府分管经济和扶贫工作的副区长担任, 成员包括经发局、 财政局、 经合局、扶贫办、住建局、国土局、林业局、金融办以及供电合阳分公司、各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协调相6 关部门单位解决光伏项目在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负责光伏扶贫工作各项任务的指导督查和落实推进(二)政策支持县政府出具政策性文件, 明确光伏扶贫项目用地不属于征收土地使用税范围,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征收与土地相关各类费用或资源有偿使用费用, 不以任何形式向光伏扶贫工程项目业主征收国家规定之外的各类基金或费用。 项目业主选定后,不能转让项目资产及其权益。(三)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一是要强化外部监管制度。区、乡(镇)财政、扶贫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加强项目监管和资金监管, 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要充分发挥项目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强化对项目实施的正确引导。 二是要建立内部制衡机制,确保不同岗位之间责权分明、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相互制衡机制,要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充分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四)协同工作机制本着“简便高效、优质服务”的原则,各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环节的职能部门, 要在政策条件允许范围内, 最大限度为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创造条件, 推动光伏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 争取获准最大的审批权限。 召开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联联席会议, 研究并出台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流程, 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 列明项目建设过程各个环节的申报条件及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