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投资回收期计算.pdf
分布式电站业务模式与可行性分析一、业务模式目前分布式电站与地面电站一样,有两种业务模式,一种为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另一种为投资建设模式。1、 EPC( 工程总承包 )模式 :由业主投资分布式电站,高新股份作为代建方, 只需按合同价提供产品和安装后交予业主。 项目收益和政策补贴由业主享受。该模式业主安照“ 1-4-4-1 ”的比例付款。即预付款 10%,设备到场支付到合同金额的 50%,安装调试并网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 90%, 10%质保期一年后支付。分布式电站建设安装周期快,一般不超过 20 天。所以这种模式只要在采购付款周期和施工付款周期进行谈判,可能需要少量垫付资金。2、投资模式: 由我方全额垫支完成项目建设运行,如项目属于自发自用, 则后续可向相关使用单位收取电费, 余电出售的则另有售电收入;如执行标杆电价全额出售的项目,则售电所得即是收入;如果采取 BOT形式或者由其他公司收购, 则依赖于谈判。 项目的相关政策补贴当然是由我方获得。二、可行性分析关于投资回报分析,先以一兆瓦( 100 万度)投资性分布式电站建设为例。在我国,火力发电厂的投资回收期通常为 15~30 年,而核电的投资回收期更高达 50 年。因此,对于光伏发电的可行性分析计算时,按照 25 年的投资回收期计算是较为合理的。按行业水平,输出一兆瓦电站总投资 750 万元,自筹资金 250,外部融资 500 万元,设定折现率为 8%,电价 0.75 元 / 度,补贴 0.42/ 度。项目投资现金流量测算表从上表可知 : 项目静态回收期 8.76 年 , 项目动态回收期 10.81 年 ,项目年均回报率 29.72%,财务净现值 322.33 万元 , 财务内部收益率17.11%。从理论上讲,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贴现率项目是可行的。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项目总投资的变动比电价收入变动更为敏感。项目敏感性分析表201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