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碳排放核算方法(以新加坡裕廊港2010年碳足迹报告为例).pptx
港口碳排放核算方法 以新加坡裕廊港 2010年碳足迹报告为例 一、 裕廊港概况 裕廊港位于新加坡岛西部、裕廊工业区南岸。目前该港适应作业各类货 物,提供码头船舶装卸、库房或者堆场的货物堆存、打包、拼装和分拨服 务。目前码头有泊位 32个,岸线总长达 5629米;在自由贸易区占地面积 124公顷,在非自由贸易区占地面积 28公顷;共设有 25座仓库,面积 17.4 公顷,露天堆场面积达 21.5公顷; 配置 1台移动式起重机、 14台岸边集装 箱起重机、 34台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 2011年 该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57.06万 TEU,货物吞吐量 1606.5万吨。 二、 港口碳排放核算依据 裕廊港进行碳排放核算时,以国际公认的相关准则为依据, 主要有 1. 温室气体协议( GHG) 温室气体协议 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政府和企业使用最为广泛的碳排放 核算工具, 核算结果通常应用于了解、 量化和管理温室气体排放。 2. 空气质量和温室气体工具( Air Quality and Greenhouse GasTool box ) 空气质量和温室气体工具 是国际港口协会( IAPH)开发的工具系统, 该系统提供了 1 与港口相关的空气质量以及气候变化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 2 还基于实际的港口经验, 提供了空气、 气候及其与港口和航运活动的关 系的信息; 3 减少排放策略以及开发清洁空气项目和气候保护计划导则。 3. 碳足迹指导文件 ( Carbon Foot printing Gui dance Document ) 碳足迹指导文件 是世界港口气候倡议( WPCI)公司联合一 些港口共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目的在于对致力于开发自己的 碳足迹核算方法的港口提供技术指导。 三、 港口碳排放核算方法 1. 碳排放核算对象范围。 GHG协议在核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时,定义了 3类 不同的碳排放源 ( 1) 第 1 类排放源 企业活动产生的直接排放, 来源于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的静止燃烧、移 动燃烧、化学过程、生产过程或逸出源(非故意释 放)的排放。 ( 2) 第 2 类排放源 企 业 活 动 消耗 电 力所 产 生的 间 接排 放,企 业购买 并消耗的 电 力在 发电过 程中 产 生的直接排 放, 实际 排放 发 生在 发电 厂范 围 内,排放源不是企 业拥 有或者能 够 控制的。供配 电 的企 业 在供配 电过 程中消耗 电 力所 产 生的排放 计 入本范 围 。 ( 3) 第 3 类排放源 企 业 活 动产 生的除消耗 购买电 力外所 产 生的 间 接排放,包括 购买 的原材料的开 发 和生 产过 程、 购 买 能源的运 输过 程、售出 产 品和服 务 的使用 过 程等所 产 生的 其他 间 接排放,本范 围 内的排放是企 业 活 动产 生的,但是排 放源不是企 业拥 有或者能 够 控制的。 按照不同 类 型碳排放源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有利于企 业对 温 室气体排放 实 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有助于 确保不会大范 围 重复 核算排放量 (第 2类 排放源中核算的 终 端用 户 耗 电 量的排放, 还 被核算 为发电 厂第 1 类 排放源的排放)。 GHG协议 要求企 业 的温 室气体排放核算 至少 应 包括第 1 类 排放源和第 2 类 排放源的排放 。 2. 碳排放核算边界范围 进行港口碳排放核算时,需要确定属于评估范围的排放源,依据 港口能否控制对排放源进行分类, 因此, 通常涉及到 3个核算边界范 围 ( 1)物理边界范围 包括全部港口有形资产和基础设施所在的地理区域。 在核算 2010年裕廊港碳排放时, 港口占用的面积达 152公顷的陆 地构成其物理边界范围 。此外,由于对 港口 而言, 挂靠港口船舶的排 放也纳入评估范围,物理边界范围应扩大,将海运范围也包括其中 。 如下图所示。 ( 2) 组织边界范围 组织边界范围 是在一个具有复杂母子公司构成结构的母公司范 围内进行碳排放分配时所用的概念。 组织边界范围由 权益股份法 或者 控制范围法 确定。 权益股份 法 按照各公司占有的权益股份分配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范围法 将 温室气体排放全部分配给对财务和操作具有控制权的公司。 物理边界范围 和 组织边界范围 (这两个边界范围可能部分重 合,部分各自独有)共同确定了属于评估范围的各类排放源。 裕廊港因为组织边界范围没有超出物理边界范围,物理边界 范围和组织边界范围相似(裕廊港 2011年 3月与我国日照港集团有 限公司合资组建了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如果 核算 2011年的 裕廊港碳排放 ,需要考虑裕廊港在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的 权 益股份 或者 控制范围 对组织边界范围的影响)。 ( 3) 营运边界范围 营运边界范围根据港口、 承租方和其他相关方的管理或 者财务职责确定, 可以采用 权益股份法 或者 财务和营运控制 范围法 确定。 企业温室气体第 1 类和第 2 类排放源为处于营 运边界范围内的排放源, 企业温室气体第 3 类排放源为处于 营运边界范围外的排放源。裕廊港碳排放核算采用营运控制范 围法确定营运边界范围。 基于以上分析,裕廊港的排放源及其所属的碳排放源类型 如 下表 所示。 由于裕廊港几乎不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租户的活动,温室气体 排放核算 不考虑 租户的排放,租户的排放对形成减碳战略 没有 价值 ;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本应考虑员工旅行排放,但因员工 旅行排放相对于港口排放而言极小, 没必要考虑 ;裕廊港仓库 和堆场、建筑物大部分为自用,少量租给租户使用, 自用 部分 属于 第 2 类排放源 , 出租 部分属于 第 3 类排放源 。 3. 港口碳排放核算数据处理方法 基于港口活动核算港口碳排放需要有排放源的能耗数据。根据裕廊港 的统计,容易获取第 1类和第 2类排放源的能耗数据,但是 难以获取 第 3类 排放源的能耗数据,尤其是船舶在裕廊港的停靠和营运、 租户在裕廊港 拥有的货物处理设备以及集疏运车辆在港内运行的情况。为此, 需要根据 裕廊港的 现有统计数据 进行分析以解决数据缺失的问题 。 ( 2)燃油消耗碳排放的计算方法 核算期内港口消耗燃油的 CO2排放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核算期内港口使用燃油的直接的 CO2排放( t) ; n港口消耗燃油的排放源数量; i 港口消耗燃油的排放源序数; 第 i 个排放源核算期内的燃油消耗量( L) ; 第 i 个排放源使用燃油的排放因子 ( kg CO2/L)。 注 意 ( 3)集疏运车辆碳排放的计算方法 核算期内,集疏运车辆在港 内运行的 CO2排放可通过以下 公式计算 ( 4) 冷藏箱制冷剂泄漏的碳排放计算方法 核算期内,冷藏箱制冷剂泄 漏导致的 CO2排放采用国家温室气 体清单指南提供的方法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核算期内冷藏箱制冷剂泄漏导致的 CO2排放( t) ; n 冷藏箱规格的数量,冷藏箱规格有 20英尺、 40尺等 ; i 冷藏箱规格序数; 冷藏箱制冷剂年泄漏系数, 裕廊港计算时取 50 ; S 冷藏重箱平均在港时间( d ); N i 核算期内港口作业的第 i 种规格冷藏重箱数量; GWPR 冷藏箱制冷剂的地球变暖潜力系数。 裕廊港计算时 取 1300,即 1kg冷藏箱制冷剂的地球变暖的潜力相当于 1300kgCO2 。 ( 5)船舶活动的碳排放计算方法 四、港口碳 排放 核算结果与降低碳排放措施 1. 裕廊港碳排放核算结果 根据 2010年裕廊港碳足迹报告, 利用上述方法算出的裕廊港碳排放结果, 如下表所 示。 2. 裕廊港碳排放特点 裕廊港 第 1类排放源 排放 CO2共 7021t ,占排放总量的 5. 3 。其中 96. 7 的 CO2排放来自燃油驱动的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 裕廊港 第 2类排放源 排放 CO2共 8314t ,占排放总量的 6. 4 ,主要来自 货物处理设备,其次则是来自 仓库和堆场 以及 冷藏箱作业站 。 裕廊港 第 3类排放源 排放 CO2共 115266t 占排放总量的 88. 3 , 其中来自 运输船舶与港作船舶 的 CO2排放占第 3类排放源 CO2排放的 93. 6 。 3. 降低碳排放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一些降低碳排放的措施 ( 1 )应用靠港船舶使用暗点技术; ( 2 )港区船舶减速航行; ( 3 )设备改造换用满足更加清洁标准要求的驱动系统; ( 4 )使用清洁燃料; ( 5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叉车和运输车辆的电力驱动改造; ( 6 )应用排放控制技术,如应用柴油机微粒过滤器、 选择性催化还原脱 硝技术( SCR); ( 7 )使用更加清 洁 的运 输车辆 ,更新 换 代运 输车辆 ; ( 8)提高生 产 效率,减少 闲 置 车辆 或者 缩 短运行距离,从而达到减少 CO2排放的目的; ( 9)港口照明 应 用 LED 灯或者其他 节 能照明系 统 ; ( 10)利用可再生能源或者替代能源; ( 11)提高建筑物能效水平, 可采用高效空 调 系 统 、双 层 玻璃窗和 节 能 照明系 统 等。 如今,我国已经将控制温室气体排 放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所以应尽快制 定港口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以便有 效推动国内港口应用低碳技术,促进港 口发展转型。 裕廊港碳排放核算方法 按照通行的国 际要求进行,一些分析方法值得我国在 制定港口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时 借 鉴 。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