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运维服务合同(2016版).pdf
1 附件合同编号上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运维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6 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节能工程技术协会 制定2 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服务行业专业性强,涉及前期调研、设计、安装、运维等内容,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尽到审慎义务,力求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严密。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服务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四、服务企业对既有建筑物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进行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系统的安全复核,符合建筑结构和电气系统的安全及功能要求。五、本合同所称装机容量是指实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额定功率的总和;首年发电量是指项目竣工后第一年系统进行能量转换产出的电能总量。六、本合同文本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