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苏州市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1 苏州市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 略决策,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根据省工信厅等三部 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 目标和 “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要求,立足新 发展阶段,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 念,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 目标关系,落实制造强省建设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 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低碳技术创新,推进产业低碳 转型,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加强低碳能源保障,构建以高效、循 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 标,为实现碳中和愿景作出苏州贡献。 (二)基本原则 2 系统谋划、稳妥有序。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产业链 供应链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流程再造与模式创新,统筹谋划、系统 推进,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在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 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 峰。 节约优先、分类施策。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持续降低 单位产出能耗和碳排放,提高投入产出效率,从源头和入口形成 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促进各地 区、各行业梯次有序达峰。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加强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的系统性和 协同性,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聚焦钢铁、石 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力争率先 实现碳达峰。 技术创新、数字赋能。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 术,完善支持科技创新及其转化应用的体制机制,推动低碳前沿 技术研究和产业迭代升级,全方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发 展。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以信息技术加快驱动工业 低碳转型。 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发挥政府试点示范、要素投入等方面 的引导作用,加强政府服务监管职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 企业活力,持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的工业低碳发展 推进机制。 3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 期 间,产业结 构调整优化取得 积极进展,能源资源 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工艺、产品普遍应用, 数字化、智能化助推绿色制造水平快速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的现代工业体系初步形成。到 2025 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 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7,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XX 请 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为实现二氧 化碳排放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 期 间,产业结 构布局进一步优 化,绿色低碳产业成 为重要支柱,主要工业产品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 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成效显著。确保全市工业领域二氧化碳 排放量 2030 年前达到峰值,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和造纸 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力争率先达峰。 三、主要任务 (一)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低碳转型 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以构筑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现代产 业格局为导向,探索差异化的区域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路径,鼓励 各地区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因地制宜推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传统产业密集的地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持续调优产业结构, 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进绿色低碳改造,提高产品附加 值,提升产业能级。高新技术产业发达的地区,依托自身发展优 4 势,加强绿色低碳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打 造纳米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高端纺织等世界级先 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 〔市发改委、市工 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 均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 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 动态监管、用能预警。严格落实省、市坚决遏制“两高” 项目盲目 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开展“两高” 项 目的梳理排查。坚决执行 “两高” 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生态环 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 上“ 两高 ”项 目,新上 “两高”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且能效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对行业产能已饱和的拟建“两高” 项目须落实能 耗不少于 1.2 倍减量替代政策。对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地区“两 高” 项 目实 行缓批限批, 强化常态化监 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 的“ 两高 ”项 目。 (市发 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 资规局、市生态环境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煤 电、纺织、造纸等传统产业焕新工程。以打造环境友好型、资源 节约型现代化企业为目标,深度推进传统制造业节能减排、两化 融合、产品结构调整和工艺技术创新,加快实现高端化、绿色 化、智能化,努力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强化传统产业之间耦合 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园区 5 内、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 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加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 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集成耦合创新,推动绿色制造与信息技术 深度融合,引领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市工信局 牵头,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现代化产业链,培育低碳产业 1、提升优势产业链竞争力。围绕低碳转型深度布局产业链, 深入实施产业强链行动,以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智能化为 方向,巩固提升特高压设备、生物医药、晶硅光伏、光子、高端纺 织、新型显示等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做强集成电路、智能车联 网、航空航天、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链优势环节。推进一批支撑 产业绿色技术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布局,打造一批符合未来低 碳产业技术变革趋势的整机或终端产品。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链。强化基础研究支撑,推进互联网、 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赋能,不断壮大节能环保、生 物技术和新医药、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 模。围绕高效光伏制造、生物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智能汽车等 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军 企业。在元宇宙、基因技术、量子科技、氢能与储能等前沿技术 领域,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计划,建设未来低碳产业试验区。加快 发展碳汇产业,加强以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为核心的负碳 6 技术研发,提前布局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回收、资源化利用装 备研发与制造。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低碳创新体系,推动技术降碳 1、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重大突破。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 学研协作、上下游协同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围绕碳高 效捕集利用与封存、变革性零碳能源、环境与气候协同控制、固 碳增汇等方向,超前部署实施一批前沿基础研究项目,力争取得 原创性、引领性成果。围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 体系目标,集成优势力量加快突破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基于 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制氢等一批关键技术瓶颈。面向钢铁、石化 化工、建材等高碳行业节能减排迫切需求,加快突破零碳工业流 程再造技术,推进高碳工业流程的零碳或低碳替代。围绕制约产 业能效提升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在高效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 压利用、智能优化控制、智能电网等领域,推进研制并掌握一批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能效技术。整合 优势资源,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基础前沿创新 平台建设,打造一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形成强大的 共性技术持续供给能力。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厅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力度。根据省重点推广应用的绿 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积极参与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 对接指南,促进先进适用的工业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7 新材料推广应用。以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聚焦 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关键技术,推进生产制造工艺革新 和设备改造,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鼓励各地区、各行业 积极探索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 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改造示范。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 材、煤电、纺织、造纸等行业,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原燃料替 代、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回收与循环利用、固碳产品开发等 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典型行业应用特钢、关键工业 基础件用特钢、绿色低碳制造工艺、水泥行业可再生燃料替代等 示范工程,促进高碳行业大幅减排降污。开展绿色低碳示范项 目,重点建设“光伏 ”、微电网应用、氢储 能及加氢站试点、便捷 充换电池基础设施、近零排放、二氧化碳捕集和高值化利用试点 等示范项目。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 推广的行业方案和技术经验。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助力低碳发展 1、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明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 目标责任,持续深化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确保完成能耗总量和强 度控制目标。提升企业节能基础能力,制定完善节能管理规章, 明确能源管理职责,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管控系 统建设,加强数据运用,实现能源管理智慧化。提升企业节能水 8 平,深挖节能潜力,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和用能设备。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技改力度。加强对钢铁、石化化工、建 材、煤电、纺织、造纸等行业用能管理,推动企业技术革新、实施 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重点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 升、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等工 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加快应用先进节能低碳工艺技术和 装备,提升锅炉、变压器、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通用设 备系统能效。深入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行动,组织企业申报重 点行业能效“ 领跑者 ”,推动重点用能企 业持续赶超引领。 (市工信 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节能监管和服务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 务“ 三位一体” 的节能管理体系,着力提升节能监察机构和执法队 伍能力水平。建立节能监察与用能单位信用评价、节能审查等管 理制度的衔接,完善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 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推进节能服 务产业发展,参与省级技术需求及技术创新供给市场服务平台 建设,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广泛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 动,围绕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组织全 面诊断和专项诊断相结合的工业节能诊断。以国家现行节能标 准确定的准入值和限定值为参照,根据省划定的各行业能效基 准水平,分类推进拟建在建项目、存量项目、落后项目提效达 9 标,全面提升企业能效水平。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 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升用能效率 1、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支持企业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 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展分布式发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 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项目开发,推进多能高效 互补利用。支持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较好的开发区(园区)开 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开发区(园区)建设,鼓励园区和企 业建设微电网、微能源网。积极消纳区外清洁电力,努力提高绿 电供给能力。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2、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先进用电生 产工艺替代传统生产工艺,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 持续提升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电气化水平。引导重点行业工业 企业加强用电设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组 织申报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和产品(技术),全面提 升工业领域用能效率和需求响应能力。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循环经济 1、推进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引导再生资源利用企 业规范化发展。鼓励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龙头骨干 10 企业,引导小微企业入园,积极开发高值化再生产品,着力延伸 再生资源产业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废旧资源回收 体系建设,推进传统销售企业、电商、物流公司等主体利用销售 配送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进区域协作,鼓励回收企业 与国家“城市 矿产” 示范基地的利用企 业 建立战略合作。鼓励联合 建立再生资源利用基地,实现区域内、行业内再生资源的集中、 高效、高值化利用。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 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苏州城投、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 2、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 用,重点围绕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钢渣、化工废渣、冶金尘 泥、脱硫灰等大宗工业固废,加快推广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技 术和装备。积极拓展综合利用产品在冶金、建材、基础设施建 设、地下采空区充填、土壤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应用。推动 废塑料、废橡胶再生利用及规划发展,加快废塑料热解、解聚等 化学循环技术产业化,大力推广废旧轮胎智能化绿色裂解与炭 黑深加工技术。推动大宗工业固废区域协同处置,以龙头骨干企 业为依托,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基于区域特点 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 略,强化跨区域协同,扩大综合利用规模。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打造降碳典型 11 1、加大绿色低碳产品开发。推进绿色低碳产品开发,根据省 要求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从设计源头阶段系统控制产品全 生命周期对资源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 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选择量大面 广、与消费者紧密相关、条件成熟的产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 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创建一批绿色低碳设计示范企业。对标 欧盟排放基准线水平,推动重点企业试点开展产品碳排放对标 和碳足迹认证。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 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绿色工厂。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按照厂房集约化、原 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全面培 育绿色制造标杆,提升行业整体绿色化水平。对绿色工厂实施动 态化管理,探索分类开展绿色工厂星级评价,鼓励绿色工厂编制 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探索建设“近零碳工厂” 和“碳中和工 厂” 。引 导绿 色工厂提 标改造,对标国际 先进水平创建一批“ 超级 能效” 工厂。 (市工信局 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3、打造绿色工业园区。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创新能 力强、示范引领作用好的绿色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绿 色发展模式。推动园区耦合共生系统规划建设、园区企业循环式 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废物 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 12 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按照“一园一策” 原则,推动完成 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绿色产业 示范基地和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根据省发布的低碳 评价指标,选择一批基础好、有特色、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探索 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进典型。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 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推进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以行业 龙头企业为核心,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 撑,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能低碳为导向的采购、 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 支持汽车、电子、化工、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中影响力大、 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示范企业建设,择 优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数字技术融合,激发降碳潜能 1、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围绕制造业智 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需求和关键场景,推动 5G、工业 互联网标识、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链条、全要素赋能 制造业发展,坚持制造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推 广并行推进。支持骨干企业推动工艺创新、装备升级和业务流程 再造,建设一批示范智能车间和示范智能工厂。开展新一代信息 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加快数字化低碳解决方案应 13 用推广。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信息技术碳排放监管。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实 现工业设备的全连接,运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推动系统 间的相互融合,形成完整的数据链。统筹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和工 业大数据资源,建立全市数据共享机制,汇聚工业经济及低碳数 据,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支撑能源和碳排放监测分析。加快工业互 联网标识在能耗与碳排放管理中的应用,开发和部署碳排放数 据监测工具,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基础数据库。聚焦能源 管理、节能降碳等典型场景,培育开发标准化的“工业互联网绿 色低碳”解决方案和工业 App,通过规 模推广助力行业和区域绿 色化转型。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数据中心和 5G 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 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强化数据中心的分类引导和集约利用,推动 5G 网络共建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 快完善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建立健全绿色 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强化能耗监测和指标统筹,提高数据中心能 效水平,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标控制在 1.3 以内。分类分批 有序推动存量“老旧小散 ”数据中心改造升 级,淘汰落后设备和技 术。开展绿色低碳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广使用低功耗产品和高 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 14 施能效水平。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 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行业达峰行动 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和造纸是工业领域产生碳排放 的重点行业,加快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对全省工业领域实现碳 达峰意义重大。 (一)钢铁 1、严禁新增钢铁产能。进一步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 审查等相关规定,切实控制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 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 能应去尽去。进一步优化钢铁行业布局,引导钢铁产能有序转 移,着力构建沿江发展新格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 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推动提档升级。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有序引 导电炉炼钢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就地改 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到 2025 年,短流程炼钢占比力争 达到 20以上。支持钢铁企业瞄准下游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高品质特殊钢、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 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等小批量、多品种关键钢材,提升高端 钢铁材料自主可控生产研发能力。 (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 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3、积极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在工艺流程领域,重点深化热装 热送、超薄带应用,推广无头轧制、高比例球团冶炼、高炉全氧 冶炼、富氧燃烧、氢能冶金等低碳技术攻关,加快推广应用先进 适用的低碳技术。在前沿技术领域,围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高效能源转换技术,生物质碳冶金,钢铁烟气二氧化碳与污染物 协同治理,钢铁流程低品质乏汽余热资源利用等前沿方向开展 研究与创新行动。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进一步拓宽废钢回收和流通渠道, 加强废钢筛选分类,提升废钢加工与预热工艺,支撑短流程工艺 炼钢发展。开发钢铁窑炉协同处理社会废弃物技术,推进工业示 范应用,实现钢铁窑炉对社会废弃物的协同处理,减少社会废弃 物的处理压力和成本,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优化废钢 加工基地布局,提高废钢加工产业集中度。发挥钢铁生产流程能 源加工转化功能,构建以钢铁生产为核心的能源产业链,推动低 品位余热余汽资源热电冷联产向社会供暖供热供冷,与周边工 业企业、居民及商业用户等实现水、气、热等联供,实现区域能 源、环境资源协同优化。 (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石化化工 1、严控低端产能。严格管控氮肥、磷肥、烧碱、纯碱等新增 产能,加快推动低端低效产能清退,切实控制总量规模,不断巩 16 固和提升传统产业的竞争优势。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兼并重 组,实现行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压减过剩产能。 (市工信局牵头, 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产业结构。围绕支撑苏州市四大产业创新集群建设 所需配套的化学品,积极培育发展原料依赖度低、资源约束性小、 环境友好、附加值高的化工新材料和高端新领域精细化工项目, 加快推动全市石化化工行业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优势产业的集 聚水平,加大高端合成润滑油的产业集聚,大力发展电子化学品 产业,巩固半导体用高纯试剂的行业地位,提升湿电子化学品的 发展水平。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 3、深化节能增效。调整原料结构,严格控制新增原料用煤, 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挖掘节能减排潜力,鼓励企业节能升 级改造,采用高效节能单元工艺和设备,实现能量梯级利用、物 料循环利用。促进石化化工与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技术创新。坚持绿色化学化工“原子经济性” 发展方 向,重点发展高效精馏系统、高效先进煤氧化、氧阴极离子膜电 解、碳捕集利用等技术,推行清洁原料替代,开展废盐焚烧精制、 废硫酸高温裂解、煤气化协同处置装备清洁化等相关技术推广 应用,切实提升行业固碳降碳水平。加快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 17 系,大力推进集成创新,研发并储备一批高端化工产品生产技术。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三)建材 1、加快产品提档升级。发展水泥精深加工产品,加强特种水 泥、生态水泥、低碳混凝土及功能性混凝土产品研发,提高 42.5 以上强度等级水泥产品比重;加快玻璃产品升级换代,重点发展 高附加值的优质浮法玻璃、光伏玻璃、节能玻璃、超白玻璃、超 薄镀膜工业汽车用玻璃等深加工玻璃以及特种高端玻璃。大力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防水保温气密一体化材料、高性能预制桩等 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和装配式预制部品件,鼓励 各地政府在民生工程、美丽乡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购绿 色建材、装配式建材产品。支持建材企业向下拓展产品范围,延 伸从材料到制品、工程、服务的产业链。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 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用能结构优化。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 能源,逐步提高建材行业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广生物质燃料、 生活垃圾等低成本规模化预处理技术,开展可替代原料、可替代 燃料和余热发电等能源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支持垃圾衍生燃 料、塑料、橡胶、生物燃料等可燃废弃物高比例替代燃煤,完善 可燃废弃物回收分类配套产业链,推动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 本、标准化预处理,提高建材行业燃煤替代率。 (市发改委、市工 18 信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工艺技术创新。水泥行业加快突破水泥悬浮沸腾煅 烧、低余热高效利用等节能降耗技术,促进低阻旋风预热器、高 效烧成、窑炉优化控制、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等节能技术 装备的推广应用。玻璃行业加快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技术、玻 璃窑窑外预热工艺、窑炉氢能煅烧、高品质浮法玻璃镀膜技术、 纯氧 电熔复合燃 烧 等关键技术应用。 墙材及预制部品行业推广 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岩棉行业加快推广电熔 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石灰行业加快推广双膛立窑等节能技术 装备。墙体材料行业加快推广窑炉密封保温节能技术装备。 (市科 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固废资源利用。充分发挥建材产业无害化消纳废弃 物的优势,提高水泥粉磨过程中固废资源替代熟料比重,加大矿 物棉生产中使用热熔渣及工业矿渣等固废比例,提升玻璃纤维、 混凝土、路基填充材料、新型墙体等建材生产过程中固废利用水 平。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危)废物技术。提 升建材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打造“工 业生产→废渣→建材”“建 筑废弃物→路面材料→建材”以及“ 农作物 废弃物→生物质建材” 等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四)其他行业 1、纺织行业。促进低温印染、小浴比低能耗间歇式染色、高 19 温废水热能回收利用,蒸汽热能梯级利用等节能降耗技术推广, 加快非水介质印染、针织物连续印染、低能耗印染、废水深度处 理回收等治污减排技术应用。发展涤纶、锦纶、氨纶等纤维的智 能化高效柔性制备、印染生产 MES 系统及方案,生产工艺参数 在线检测控制及生产流程自动化等纺织行业智能制造关键技 术。加快发展差别化、功能化、智能化的高性能纤维及高档纺织 品,重点发展智能穿戴、功能服装等高附加值服装产品,推动服 装产业向时尚、品牌、绿色转型。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 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造纸行业。研发低热值生物质燃料高效综合利用技术,重 点推广应用生物质热裂解和能源转化、低能耗蒸煮、靴式压榨、 污泥余热干燥等节能降碳技术。加强对造纸产能能耗的科学管 理,积极引导高效节能设备的利用。加快多段逆流洗涤封闭筛 选、农林剩余物的高效收集储运、生物质固废和沼气利用、黑液 高效蒸发及高浓燃烧和化学品高效循环回收利用等循环利用和 防污减排技术应用。完善废纸回收分类处理体系,优化废纸处理 工艺和装备,全面提高废纸回收再利用率。 (市发改委、市工信 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碳达峰行动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 各部门间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和政策合力。各县级市(区)工业和 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 20 和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系统推进 和细化落实各地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 研院所、产业联盟等机构的纽带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工业碳达峰工作。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 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和完善节能减排、绿色制造、资源 综合利用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 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统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等渠道建设一 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工程。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 投资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碳交易领域的民间产业基金,撬动社会 资本投资低碳相关产业。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加大金融政策与产 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力度,推动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 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快制造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 (市发改 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苏州中 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标准引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对标国家高耗能行 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配合制定各行业能效标 准。强化标准实施,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推进能源管理体系 认证,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评价, 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绿色采购,支持企业生产低 碳环保、节能节水、循环利用、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开展绿色 建材产品和绿色建筑标识认证。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 21 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基础能力。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 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引领行业绿色低碳技 术创新发展的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及团队,重点支持高水平创 新团队建设,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高端人才保障。充分利用省 级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公共服务平台,不 断提升服务水平。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重点高耗能企业应制定碳 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以及低碳转型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 图。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 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推进碳排放权、用 能权交易。推进价格机制创新,落实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推进政 府绿色采购,优先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 服务,促进企业改善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行为。 (市发改委、市工 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