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和居民屋顶光伏EPC招标文件
1 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框架总承包( EPC) 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2DFQGZ00429/JG2022-12-0333)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 期 2022年 3 月 15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条件 . 19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 20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 21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 22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23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25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 25 1. 总则 27 2. 招标文件 31 3. 投标文件 32 4. 投标 35 5. 开标 36 6. 评标 37 7. 合同授予 38 8. 重新招标和 不再招标 39 9. 纪律和监督 4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44 1. 评标方法 . 50 2. 评审标准 . 50 3. 评标程序 . 50 第 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4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55 一、工程概况 . 55 二、合同工期 . 55 三、质量标准 . 55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 55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55 六、合同文件构成 . 55 七、承诺 . 56 八、订立时间 . 56 九、订立地点 . 56 十、合同生效 . 56 十一、合同份数 . 56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件 58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件 59 第 1 条 一般约定 59 第 2 条 发包人 61 第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 61 第 4 条 承包人 62 第 5 条 设计 67 第 6 条 材料、工程设备 67 第 7 条 施工 68 第 8 条 工期和进度 70 3 第 9 条 竣工试验 72 第 10 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 72 第 11 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72 第 12 条 竣工后试验 73 第 13 条 变更与调整 73 第 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74 第 15 条 违约 76 第 16 条 合同解除 78 第 17 条 不可抗力 78 第 18 条 保险 79 第 20 条 争议解决 79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 81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97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1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20 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121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142 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147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框架总承包( EPC) 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 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框架 总承包( EPC) 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2DFQGZ00429/JG2022-12-0333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3 个标段 一标段水湖镇、罗塘乡、庄墓镇、义井镇、双墩镇居民屋顶光伏项目; 二标段左店 镇、朱巷镇、杜集镇、杨庙镇、双凤开发区居民屋顶光伏项目; 三标段吴山镇、下塘镇、造甲乡、陶楼镇、岗集镇居民屋顶光伏项目。 以上各标段建设规模分别不低于 40MW( 2022 年底建设不少于 30MW, 2023 年建设不少于 10MW)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JG2022-12-0333/01, 02, 0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长丰县境内,项目类型为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每个 标段建设容量不小于 40MW,本项目总装 机规模暂估为 120MW(具体工程执行根据项目开发情况,政 府和建设单位审批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任一标段暂估容量的全部执行); 2.7 合同估算价 投资估算总价 42600 万元(按照实际安装容量结算) 2.8 计划工期 计划在 2022 年底前每标段新增装机容量不低于 30MW 且屋顶可利用面积建设 5 光伏比例不低于 20, 2023 年全部完成(最终以政府发布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为准)。 2.9 招标范围 按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标准要求,承担长丰县 居民屋顶 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任务。 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但不限于建 设项目的开发、勘察、设计、设备材料 采购、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事项 ( 1)原则上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标段范围内开展居民屋顶的项目开发(包含与产权方的对接协 调、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资源梳理、屋面航拍及项目初步评估等工作; 单个项目 实施的位置 需经政府和项目业主确认后,由项目业主与产权方签订合同 ); ( 2)可研报告优化及办理有关的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批复、用电增容(如需)、 发电收 益划扣(户用) 等相关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 ( 3)工程勘察设计 (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电力接入设计、施 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 4)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设备材料接收、 运输、保管及倒运等。 ( 5)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检查测试(含拟建光伏的构 建筑物安全鉴定)、屋顶加固及漏水修复(如需)等); ( 6)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并网验收(含并网性能、电力质 监、设备电气、保护试验等(按需),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专项验收(包括 但不限于电 气性能试验、环保、消防、防雷、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 验收,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 ( 7)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质保期服务及技术售后服务等; ( 8)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人须对建设项目的整体负责,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 行管理,包括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及其他等。 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第( 1)至( 8)项所列工作内容,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 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2.10 项目类别 EPC 总承包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述( 1)和( 2)资质要求 (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6 (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 以合同 签订时间 为准 ) , 投标人须具备 累计容量不低于 20MW 光伏电站工程 EPC 总承包,且至少有一个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 EPC 总承包 业绩。 ( 独立 或 以 联合体 牵头 人身份承接的业绩) 。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 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或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职称且担任过 1 个 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 (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会濒临破产。 3.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资质等级; ( 3)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具体数量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 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 含 10 分 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3最 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 含 15 分 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 含 20 分 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 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 4.2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 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 间内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节假日休息)拨打 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 年 4 月 6 日 11 时 00 分(同获取截止 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2 年 4 月 6 日 11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3 楼 12 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 徽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 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9 号 邮 编 230051 联 系 人 刁敏 电 话 0551-67128558 8.2 招标代理机构 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邮 编 230051 联 系 人周宏彬、汪召镧 电 话 0551-65199536/17775059772、 0551-65199545/15005669969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 0551-62725069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 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 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 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 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 电子交易系统 平台服务 电子招标投标 操 作指南 进场项目(合肥)。 9.4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 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 400-0099-555,( 0551) 62220164。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 即可) 01标段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3687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9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17825240636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02标段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3687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1782524068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03标段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3687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1782534560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2022年 3月 15日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 招标项目名称 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框架总承包( EPC) 1.1.5 建设地点 安徽省 合肥市 长丰县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在 2022 年底前每标段新增装机容量不低于 30MW 且屋顶 可利用面积建设光伏比例分别不低于 20, 2023 年全部完成 (最终以政府发布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及行业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 量检验评定标 准的要求 1.4.1 投 标 人 资 质 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附录 1 ( 2)财务要求见附录 2 ( 3)业绩要求见附录 3 ( 4)信誉要求见附录 4 ( 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见附录 5 ( 6)其他要求见附录 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及 投标保证金。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不良状况 或不良信用记录 /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 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联系人张明 18019541846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 时间 / 形式 /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 满足国家关于专业分包的规定, 同时须得到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认可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满足国家资质管理的 相关规定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澄清、发包人提供的其他前期资料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年 3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前 。 形式相关澄清要 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 电子服务系统 发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通过 电子服务系统 发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 电子 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3.2.1 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 ( 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 ( 2)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当国家税率调整, 合同价格中税金作相应调整。 ( 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 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 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55 元 /W(其中含暂列金额 _0_ 元) □有,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 2)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12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无 □有,□勘察设计 最高投标限价 ___元、□设备最高投标限价 ___元、□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___元 □有,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按照综合单价报价,投标时填报 **元 /W。合同 按照实际安装容量 *综合单价结算 。 ( 2)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以内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 费用均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 ( 3)招标人取消或暂缓部分工程,中标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 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为由要求赔偿损失。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除根据合 同变更 条款以及合同中其他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 合同 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费用增加或 各分项项目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等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 4)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要求和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及 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及要求 开展工程设计,并对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功能,及工程的 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 量和完成时间负责。承包人提供的图纸由发包人支主持委托评 审,审查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5)承包人须在其提供的图纸经发包人确认 后方可开工建设, 严禁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 ( 6)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设备采购方案等经发包人确认同意 后,承包人未经允许不得修改。 ( 7)承包人购买的材料及设备等,在招标文件中有推荐品牌 等要求的,承包人须按要求执行。 ( 8)因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或未按合同履约导致 工期延误或发生其他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情形的,发 包人可选择将部分分项项目或全部项目另行发包给第三方实 施,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直接从合同价款中予以 扣除,且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 违约导致发包人另行发包而造成 工期延误、结算造价超过承包 人的投标报价等其他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 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上述所有要求及招标文 件中其他相关要求并合理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 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_90_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 □√ 银行转账 □√ 银行电汇 第二类 □√ 银行保函 □√ 担保 机构担保 □√ 保证保险 第三类 □√ 电子保函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 /标段 递交要求 (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3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 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 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 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 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 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 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网址链接及 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 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 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 如存 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 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肥市公共 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 内容办理。 注意事项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 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 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 告账号。 ( 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 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 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 投标保证金无效。 (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 段 /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 3.4.4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4.5 特别提醒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4 项所列情形 以及招标文件所 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 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 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6 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 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 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 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 14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讼追缴,招 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 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承包人建议书及 实施计划编制的 特殊要求 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编制的特殊要求 / 3.7.4 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 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 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 (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 U 盘 4.1.2 非加密投标文件 及工程保函密封 和标记要求 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 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工程保函封套 4.2.2 递交非加密投标 文件及工程保函 地点 同开标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 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 3)解密时间 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 5)其他内容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 多标段开标顺序 按照 现场抽签顺序 进行 评审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2 名 /标段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5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纸质 □数据电文 7.6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7.7.1 履约保证金 ( 1)形式 □√ 银行转账 □√ 银行电汇 □√ 银行保函 □√ 担保机构担保 □√ 保证保 险 ( 2) 金额 200 万元 /标段 ( 3)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 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 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 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 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 可。 ( 4)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 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 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1.1 图纸获取说明 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10.1.2 获取与查看通知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建筑安装工程模拟工程量清单(如有)、 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 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 看。 10.1.3 电子招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 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 标投标操作规程。 10.2 主要材料要求 □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其中甲供材料为 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技术要求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 少于三个品牌。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 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它品牌; □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 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 10.3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3.1 投标所需资料 (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的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交易系统。 ( 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相应 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 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 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 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 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 1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 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 ( 4)以上资料具体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七章“投标文 件格式”要求为准。 10.3.2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建筑安 装工程费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 ( 1) 工程量清单采用 格式,投标人应及时升级造价 软件,生成的报价文件后缀名须为 。 ( 2) 投标人 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 至 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 件 和造价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服 务电话 。 ( 4)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应为投标人或工程造价咨 询单位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人员。鉴于现阶段为造价员取消过 渡阶段,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可为造价员 ,评审过程 中不对造价员执业专用章的时间有效性或电子执业章的时间 有效性进行评审。 ( 5)本工程模拟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采用 2018 版安徽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据测算,该计价依据在人工含量和 工程组价上较 2005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小,在使用新 版计价依据后,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同计价依据的差别风 险,自行考虑建设成本,理性报价。 ( 6) 本标段模拟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 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不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 ( 1) 投 标人 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 至 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 件 和造价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 400-850-3300,0551-66223830。 ( 3)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 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 求提出。 10.3.3 相关政策要求 ( 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 保 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 、安徽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 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 政办〔 2016〕 22 号)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 2017〕 37 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 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在合肥市市域范 围内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 按照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合政 办 [2013]55 号文件)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已按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 价【 2013】 16 号及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合肥市 城乡建设局, http//cxjsj.hefei.gov.cn)规定包含建设工程工资 性工程款”,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作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 1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无需在“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 表”单独列出,中标后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 资支付等事宜。 (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 行规定(合建〔 2015〕 33 号)文件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 措施。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已按关于贯彻执行 2018 版安徽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 2018】 13 号) 和关 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 (合造价〔 2021〕 5 号) 的规定包含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 治费用” 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 ,投标人中标后办理相 关专户设立等事宜。 ( 3)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 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 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10.4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 的内容以询 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 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 发出的询标函。 ( 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 (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 (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 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具体时间要求以评标 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网上询标函为准) 按评标委员 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 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 行判定。 10.5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及工程量清单和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招标控制价 ) 编制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 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计价【 2002】 1980 号文货物类标 准执行 。 (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 。 10.6 其他 ( 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 位工作人员, 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 ( 2)如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出现特定性、 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具 有限定性。 ( 3)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或施 工 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 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 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 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 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