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 十四五规划和碳中和政策下的投资机遇展望:创新、绿色、共享的新篇章
2021年 5月 20日 中 信证券研究部 首席政策分析师 杨帆 创新、绿色、 共享的新篇章 十四五规划和碳中和政策下的投资机遇展望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目录 CONTENTS 1 1. 十四五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兼顾创新与共享 2. 碳中和投资机会清洁能源与工艺提升为长久之道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2 十四五规划不设五年增速目标,更重高质量发展 类别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年均 /累计 属性 经济发展 国内生产总值 ( GDP) 增长 ( ) 2.3 - 保持在合理区间 、 各年度视情提出 预期性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 2.5 - 高于 GDP增长 预期性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60.6 65 - 预期性 创新驱动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 - 7、 力争投入强度高于 “ 十三五 ” 时期实际 预期性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6.3 12 - 预期性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 ( ) 7.8 10 - 预期性 民生福祉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 2.1 - 与 GDP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5.2 - 6.5 - 约束性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 ( 亿吨标煤 ) - 46 - 约束性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3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 到 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 约为 2万美元左右 2020年 11月 3日 , 习总书记表示 , “ 到 2035年实现经济总量或人均收入翻一番 , 是完全有可能的 ” 中性 预期 下 , 2021-2035年均 增速 4.8, 到 2035年人均 GDP达到 21,006美元 2035远景目标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资料来源 Wind,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 ( GDP按 2019年不变价 计算) 2019年人均 GDP 2020年增速 / 人均 GDP (预测) 2021-2035年人均 GDP增速 情景分析 (预测) 情景假设 2021年增速 / 人均 GDP 2022-2025 年均增速 2026-2030 年均增速 2031-2035 年均增速 2021-2035 年均增速 2035年 人均 GDP 10,262美元 2.1/ 10,478美元 乐观 8.9/ 11,410美元 5.2 4.9 4.2 5.0 21,805 美元 中性 5.0 4.6 3.9 4.8 21,006 美元 悲观 4.7 4.3 3.6 4.5 20,177 美元 2035年中国经济增长情景分析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4 参考日韩历史 , 我国 在 2035年实现 GDP翻番 存在挑战 , 但实际上我国当前的主客观条件与彼时的日韩两国有着本质 不同 我国强有力的政策执行力与庞大的内部市场规模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基石 , 但展望 2035, 中国最高速发展的阶段已经过去 , 人口增长 、 工业革命等发展红利已逐渐淡出 , 未来结构性改革必将深化 , 以促经济持续高质量 资料来源 Penn World Table 9.0,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ind, World Bank,中 信证券研究 部 注红色表示中国尚有潜力可供挖掘,绿色代表需要转型以解决问题 我国与日 韩进入 参照期时生产要素条件对比 2035远景目标 发展红利逐步淡出,创新、绿色、共享是必由之路 日本 韩国 平均 中国 相对美国的全要素 生产 率 ( ) 78.8 62.4 70.6 40.0 固定资本形成率( ) 34.0 38.5 36.3 42.0 储蓄率( ) 33.3 38.2 35.8 44.0 65岁以上人口比重( ) 8.7 5.8 7.3 11.5 劳动参与率( ) 50.5 44.4 47.5 55.0 城镇化率( ) 76.1 77.5 76.8 60.6 人口增速( ‰ ) 8.4 10.1 9.3 3.6 科技体制改革,企业成为创新主体 提高基础研究经费 企业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研发投入税收优惠 制造业是强国之基,风险投资提供有力支持 更多新型领域跑出来成为支柱产业 风险投资市场与资本市场长期改革 提高劳动力配置效率和质量 新型城镇化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公共服务均等化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5 创新 新型举国体制破解 “卡脖子”,多领域政策或发力 建立新型举国体制 聚焦“卡脖子” 竞争性 普惠化 功能性 高端 芯片 基础 材料 基础 软硬件 工业 母机 资料来源 中信证券研究部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6 创新 反垄断政策频繁出台,三大领域共同推进监管 近期反垄断政策不断出台 , 未来三大领域或共同推进监管 互联网平台反 垄断 互联网金融监管 数据要素监管 近期反垄断政策密集出台 三大领域共同发力推动反垄断监管 时间 事件 2021年 4月 9日 美团、京东 等承诺不会大数据杀熟 2021年 4月 9日 传言 中国 将 有 条件批准 腾讯私有化獀狗 2021年 4月 10日 市监总局对 阿里巴巴 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 182.28亿元 2021年 4月 10日 姚劲波晒合同指 贝壳 “二选一”包装成自愿,贝壳回应依法经营 2021年 4月 12日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就金融管理部门再次约谈 蚂蚁集团 情况答记者问 2021年 4月 13日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联合召开 互联网平台企业 行政指导会 2021年 4月 13日 广州市监局 UC浏览器 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处罚 209万元 2021年 4月 13日 北京重拳处罚 360虚假违法广告案 2021年 4月 14日 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公布 互联网平台企业 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合计三批 2021年 4月 14日 央行深入推进 支付领域反垄断 工作 2021年 4月 14日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反垄断重大案件的 查办力度 2021年 4月 26日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 美团实施“二选一” 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 总局 平台 反垄断 央行 互联网 金 融监管 新部门 数据要素 监管 资料来源 Wind,中信证券研究部 资料来源 中信证券研究部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7 创新 反垄断与 遏制资本无序扩张一体 两面,重点 在于行为而非 地位 各大互联网巨头或多或少触及 反垄断法 资料来源 中信证券研究部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8 创新 互联网金融监管加码,重点在于第三方支付和消费金融 第三方支付 互 联网 保 险 互 联网财 富管理 互 联网 消 费 金融 引流 纠正 支付业务不正当竞争 行为,在支 付方式上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权,断开 支付宝与‘花呗’‘借呗’等其他金 融产品的 不当连接 ,纠正在支付链路 中 嵌套信贷业务 等违规行为 打破信息垄断 ,严格落实 征信业管 理条例 要求, 依法持牌经营个人征 信业务 ,遵循‘合法、最低、必要’ 原则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保障个人 和国家信息安全 所有 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 融控股公司接受监管,健全风险隔离 措施,规范关联交易 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 理,认真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 等金融活动, 控制高杠杆和风险传染 管控重要基金产品流动性风 险, 主动压降余额宝余额 央行深入推进支付领域反垄断工作 资料来源 中信证券研究部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9 共享生育 下滑 问题仍 在恶化,生育政策或有望迎来转机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信证券研究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信证券研究 部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数据(万人) 历年新出生人口数(万人) 0.00 0.50 1.00 1.50 2.00 2.50 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953 1964 1982 1990 2000 2010 2020 总人口 年平均人口增长率( ) 0.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1800.0 20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资料来源 World Bank,中信证券研究部 资料来源 Wind,各国或地区统计局,中信证券研究部。注为 2017-2019年均值 各国 生育 限制 政策放开前后 的 生育率变化 ( ‰ ) 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出生人口的孩次分布 0.0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前 10 年 前 9年 前 8年 前 7年 前 6年 前 5年 前 4年 前 3年 前 2年 前 1年 政策放开 后 1年 后 2年 后 3年 后 4年 后 5年 后 6年 后 7年 后 8年 后 9年 后 10 年 印度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日本 韩国 中国台湾 一孩 二孩 三孩 四孩 五孩及以上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10 四部门座谈会重点在于试点推广而非立法 2021年 5月 11日 , 财政部 、 全国人大常委会 预算工委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 试点工作 座谈会 会议 的主要内容是 , 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 改革试点 工作的 意见 区域试点终是过渡政策 , 长期来看房地产税的立法与全国征收 势在必行 共享 四部门房 地产税 座谈会,试点 而非立法 时间 相关会议或文件 房地产税相关表态 2021/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 方税政管理权 2021/4/7 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 “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 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 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2021/5/6 财政部部长刘昆经济日报撰文 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 的现代财税体制 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 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2021/5/11 四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信证券研究部 房地产税立法流程与时间 草案起草目前处于这一阶段, 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仍未提及房地产税法 公开征求意见 30日 国常会审议每周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般三审,三审完成至少需要 6个月时间 公开征求意见 30日 专家评审预计 30日左右 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表决通过后公布生效 我国房地产税立法流程 近期房产税相关表态 资料来源 中 信证券研究 部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目录 CONTENTS 11 1. 十四五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兼顾创新与共享 2. 碳中和投资机会清洁能源与工艺提升为长久之道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12 资料来源 Wind,世界银行,中信证券研究部 2030年中国碳达峰时人均 GDP较低,但人均碳排放或已近平台期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美国 欧盟 中国 日本 韩国 2030年中国碳排 放总量和人均同 时达峰( E) 人均 GDP( 2010年不变价美元) 人均碳排放量(吨 /人) 经济增长 碳 排 放 增 加 2019年美国 2019年日本 2019年欧盟 2019年韩国 2007年美国碳 排放总量达峰 2006年欧盟碳排 放总量达峰 2009年日本碳 排放总量达峰 1977年美国人 均碳排放达峰 1976年欧盟人 均碳排放达峰 2012年日本人 均碳排放达峰 碳 排放总量达峰 人均碳排放达峰 2019年数据 斜率代表单位 GDP碳排 放量,即碳排放强度 预计中国、美国、欧盟在实 现人均碳排放达峰时的碳排 放强度接近 欧盟、日本和韩国在 人均碳排放量 8-10吨 /人后进入平台期 2019年中国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13 碳排放全图景能源结构需要改善,工业过程有待提升 资料来源 中信证券研究部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14 资料来源 Wind,中 信证券研究部测算 资料来源 Wind, 中信证券研究 部预测 2020年发电量占比( ) 2030年发电量占比预测( ) 清洁能源从能源结构看,光伏风电占比有望大幅提升 资料来源 Wind,中 信证券研究部预测 资料来源 Wind,中信证券研究 部预测 2020-203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量预测(亿吨标准煤) 2020-203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预测( ) 0.9 2.6 4.5 1.6 2.2 3.7 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2020E 2025E 2030E 煤炭 石油 天然气 光伏 风电 水电 核电 其他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2020E 2025E 2030E 煤炭 石油 天然气 光伏 风电 水电 核电 其他 火电 68 水电 18 核电 5 风电 6 太阳能 3 其他 0 火电 56 水电 15 核电 6 风电 10 太阳能 13 其他 0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15 储能按应用场景可分为发电侧 、 电网侧和用户侧三大类 , 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 能力 锂电储能优势凸显 , 有望成为未来主流储能 技术 目前抽水储能占据累计装机主要 份额 , 其比例超过 90, 但占比逐年下降 电化学 储能占比稳步提升 , 是新增储能中的主要增量 电化学储能中 , 锂电储能具备能量密度更高 、 使用与循环寿命更长 、 响应时间更快等 优势 , 是最主要的模式 资料来源 CNESA,中信证券研究部 资料来源 CNESA,中信证券研究部 2017-2020Q3全球 /国内储能累计装机结构 电化学 储能占新增储能比例、锂电储能占新增电化学储能比例 储能与光伏风电“孪生”发展 97 96 94 93 92 99 99 96 94 92 1.0 1.7 3.7 5.2 5.9 1.0 1.3 3.4 5.3 6.8 86 88 90 92 94 96 98 10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3Q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3Q 全球 国内 抽水蓄能 电化学储能 熔融盐储能 飞轮储能 压缩空气储能 14 66 80 34 3 28 58 33 93 90 90 99 51 68 97 99 0 20 40 60 80 100 120 2017 2018 2019 2020 3Q 2017 2018 2019 2020 3Q 全球 中国 电化学储能占新增储能比例 锂电储能占新增电化学储能比例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16 全球氢能下游应用及推进时间表 氢能汽车先导,降本后全面利用 资料来源 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 (中国氢能联盟),中信证券研究 部 资料来源 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 (中国氢能联盟),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 中国各技术路线制氢成本(单位元 /kg) 中国氢气供给结构及预测 7.3 9 10 5 [CELLRANGE] [CELLRANGE] [CELLRANGE] [CELLRANGE]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煤制氢 天然气制氢 工业副产氢 电解水 3 15 45 70 8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2020 2030E 2040E 2050E 2060E 化石能源制氢 工业副产氢 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 生物制氢等其他技术 资料来源 Hydrogen Council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17 资料来源 Wind,中 信证券研究部 资料来源 Wind, 中信证券研究部 2020年 中国水泥产量分布 (万吨 ) 2020年 中国电解铝产量分布 (万吨 ) 我国主要碳排放行业为钢铁、水泥、电解铝等,短期或限产先行 资料来源 Wind,中 信证券研究部测算 资料来源 Wind,中信证券研究部 主要行业 2020年碳排放(亿吨) 2020年中国钢铁产量分布(万吨) 47.58 21.14 21.39 0.43 4.51 0.43 0.21 0.04 7.55 -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火电 钢铁 水泥 玻璃 电解铝 电解铜 电解锌 电解铅 汽车 2020年碳排放(亿吨) 钢铁 ≥ 20000 10000 - 20000 5000 - 10000 < 5000 水泥 ≥ 15000 10000 - 15000 5000 - 10000 < 5000 电解铝 ≥ 500 200 - 500 100 - 200 < 100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18 碳交易或将成为促进高耗能企业减排的重要抓手 碳交易 2 3 4 1 历史 2013年 起 8省市 开展试点 2020年成交 仅有 16亿元 ;均价 在 20- 40元 /吨 之间 目前 2021年全国碳交易试点正式开启, 电力行业率先被 纳入 采用基准线 法 未来 石化、 建材、钢铁、 有色、 造纸 和 民航等或将纳入 促进低端产能出清 他山之石 欧盟碳排放 交易体系已覆盖 45的温 室气体排放量 目前 碳交易 价格约 50欧元 /吨 资料来源 Wind,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 ,欧盟官网, 中信证券研究部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THANK YOU 杨帆 中信证券研究 部 首席政策分析师 执业 证书编号 S1010515100001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免责声明 分析师声明 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 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 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 评级说明 其他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 CLSA group of 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 法律主体声明 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 Z20374000)分发。本研究报告由下列机构代表中信证券在相应地区分发在中国香港由 CLSA Limited分发;在中国台湾由 CL Securities Taiwan Co., Ltd.分发;在澳大利亚由 CLSA Australia Pty Ltd.(金融服务牌照编号 350159)分发;在美国由 CLSA group of companies( CLSA Americas, LLC(下称“ CLSA Americas”)除外)分发;在新加坡由 CLSA Singapore Pte Ltd.(公司注册编号 198703750W)分发;在欧盟与英国由 CLSA Europe BV或 CLSA ( UK)分发;在印度由 CLSA India Private Limited分发 (地址孟买( 400021) Nariman Point的 Dalamal House 8层;电话号码 91-22-66505050;传真号码 91-22-22840271;公司识别号 U67120MH1994PLC083118;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编号作为证券经纪商的 INZ000001735,作为商人银行的 INM000010619,作为研究分析商的 INH000001113);在印度尼西亚由 PT CLSA Sekuritas Indonesia分发;在日本由 CLSA Securities Japan Co., Ltd.分发;在韩国由 CLSA Securities Korea Ltd.分发;在马来西亚由 CLSA Securities Malaysia Sdn Bhd分发;在菲律宾由 CLSA Philippines Inc.(菲律宾证券交易所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会员)分发;在泰国由 CLSA Securities Thailand Limited分发。 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声明 中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美国 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制作。本研究报告在美国由 CLSA group of companies( CLSA Americas除外)仅向符合美国 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 15a-6规则定义且 CLSA Americas提供服务的“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分发。对身在美国的任何人士发送本研究报告将不被视为对本报告中所评论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建议或对本报告中所载任何 观点的背书。任何从中信证券与 CLSA group of companies获得本研究报告的接收者如果希望在美国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应当联系 CLSA Americas。 新加坡 本研究报告在新加坡由 CLSA Singapore Pte Ltd.(资本市场经营许可持有人及受豁免的财务顾问),仅向新加坡 证券及期货法 s.4A( 1)定义下的“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分发。根据新加坡 财务顾问法 下 财务顾问(修正)规例( 2005) 中关于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及海外投资者的第 33、 34及 35 条的规定, 财务顾问法 第 25、 27及 36条不适用于 CLSA Singapore Pte Ltd.。如对本报告存有疑问,还请联系 CLSA Singapore Pte Ltd.(电话 65 6416 7888)。 MCI P 024/12/2020。 加拿大 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制作。对身在加拿大的任何人士发送本研究报告将不被视为对本报告中所评论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建议或对本报告中所载任何观点的背书。 欧盟与英国 本研究报告在欧盟与英国归属于营销文件,其不是按照旨在提升研究报告独立性的法律要件而撰写,亦不受任何禁止在投资研究报告发布前进行交易的限制。本研究报告在欧盟与英国由 CLSA ( UK)或 CLSA Europe BV发布。 CLSA ( UK)由(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授权并接受其管理, CLSA Europe BV 由荷兰金融市场管 理局授权并接受其管理,本研究报告针对由相应本地监管规定所界定的在投资方面具有专业经验的人士,且涉及到的任何投资活动仅针对此类人士。若您不具备投资的专业经验,请勿依赖本研究报告。对于由英国分析员编纂的研究资料,其由 CLSA ( UK)与 CLSA Europe BV制作并发布。就英国的金融行业准则与欧洲其他辖区的金融工 具市场指令 II,本研究报告被制作并意图作为实质性研究资料。 澳大利亚 CLSA Australia Pty Ltd “CAPL” 商业编号 53 139 992 331/金融服务牌照编号 350159 受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监管,且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及 CHI-X的市场参与主体。本研究报告在澳大利亚由 CAPL仅向“批发客户”发布及分发。本研究报告未考虑收件人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定需求。未经 CAPL事先书 面同意,本研究报告的收件人不得将其分发给任何第三方。本段所称的“批发客户”适用于 公司法( 2001) 第 761G条的规定。 CAPL研究覆盖范围包括研究部门管理层不时认为与投资者相关的 ASX All Ordinaries 指数成分股、离岸市场上市证券、未上市发行人及投资产品。 CAPL寻求覆盖各个行业中与其国内及国际投资者相关的公 司。 一般性声明 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 人收到 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 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 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所包含的材料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本报告 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 益可能会受汇率影响而波动。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 。中信 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 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 析师的 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 行、销售与交易业务。 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 员工亦 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 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中信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目的复制、发送或销售本报告。 中信证券 2021版权所有 。保留一切权利。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 另有说明的除外 ) 。 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 6到 12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 现 , 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 6到 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 ( 或行业指数 )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 。 其中 A股市场以沪深 300指数为基准 , 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 ( 针对协议转让标的 ) 或三板做市指数 ( 针对做市转让标的 ) 为基准;香 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 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科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 股价指数为基准 。 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 20以上 增持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 5~ 20之间 持有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 -10~ 5之间 卖出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 10以上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 10以上 中性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 -10~ 10之间 弱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 10以上 证券研究报告 2021年 5月 20日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