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190620:浙能源〔2019〕13号《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
1 浙 江 省 能 局 文 件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开展 2019 年普通光伏发电 国家补贴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 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 49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 761 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 见(浙政发〔 2013〕49 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 了浙江省 2019 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 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竞争性配置工作程序 2 拟参加 2019 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单 位按工作方案向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递交竞争性配置响应书 见工作方案)。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按工作方案对本市域范围内的项目进 行初审并汇总上报。 我局组织终审,终审活动接受浙江能源监管办和省公共资 源交易管理部门的监督,终审结果报送国家能源局。 二、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 区)发展改革局(委),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三服务” 要求及时 组织所在地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和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本次 竞争性配置,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 (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本地的发展规划、资源条 件、市场消纳等因素会同当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电力等部门 及时完成初审上报工作。各地在初审时,除对支持文件进行审查 外,还须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否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的 要求。 (三)请省电力公司及时组织各设区市电网企业对所在区域 内的普通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出具接网消纳有关 意见。其中设区市电网企业对其供电区域内的工商业分布式光 伏项目统一出具支持性文件并于 6 月 25 日前报我局,不再逐个 3 项目单独出具。 四)请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发展改革委分别通知宁波经 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公司、永强供电公司、长广配售电公司对其供 电区域内拟参与本次省内竞争性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出具接网 消纳意见,于 6 月 25 日前报我局。 (五)我局会同浙江能源监管办指导省电力公司研究出具全 省电力消纳市场和接入系统报告、接网消纳意见等支持性文件。 三、时间安排 (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接受项目单位递交竞争性配置响 应书的截止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但不得晚于 6 月 25 日。 (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向我局报送初审意见的时间截止 至 6 月 27 日 18 时。 (三)我局将在 6 月 28 日完成终审,终审结果在浙江重大工 程交易网站(网址www.zmctc.com)公布。 (四)我局在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信息系统上 审核申报国补项目相关信息和电价的工作时间为 6 月 29 日-30 日。 附件浙江省 2019 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竞争性配 置工作方案 联系方式洪善祥 0571-87052765 ; 4 王 勃 0571-87051712(兼传真)。 浙江省能源局 2019 年 6 月 20 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 附件 5 浙江省 2019 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 目 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 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 49 号)要求,以 “分级审核、技 术通过、竞价排序、总量控制”为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参与竞争范围 本次竞争性配置的范围是需申请国家补贴的 2019 年新建光 伏发电项目(即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全容 量并网的项目),其中包括1.装机容量 6 兆瓦及以上的普通光伏 电站(以下简称集中电站项目)。2.装机容量小于 6 兆瓦的户用光 伏以外的各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分布 式发电项目)。 二、项目单位申报 拟参加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能源局 关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 新能〔 2019〕49 号)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 发电上网电 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 〕761 号)等文件,对照本 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取得各类支持文件,合理确定项目的预期投 产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 2019 年年底)和拟申请的省级度电补贴 单价,编制竞争性配置响应书。 项目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 6 (一)准备必要的支持文件。 1.2019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28 日已全容量并网的项目须提供 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材料。 2.集中电站项目须提供项目所在设区市电网企业的接入消 纳意见和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林)的支持性文 件。 3.工商业分布式发电项目须提供建设场地产权权属和租赁 证明文件,在自用场地建设仅须提供场地产权权属证明文件。 4.属于省光伏小康和各地为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安排的光 伏项目须提供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的证明文件。 (二)对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 理等方面的要求编制技术文件。 (三)编制竞争性配置响应书,具体格式参照本方案附件 1, 对其中加粗的实质性条款必须完全响应。 (四)按当地规定的时间向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递交竞争性配 置响应书(含电子版,电子版采用 Word 或 WPS 文档,下同)。 三、省内评审排序 (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地的发展规划,综合考虑 资源条件、市场消纳等因素,会同当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电 力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初审工作结束时 间不得晚于 6 月 27 日中午 12 时。 (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参照本方案附件 2 的格式出具初 7 审意见书(含电子版),与项目单位递交的竞争性配置响应书一 并密封,在 6 月 27 日 18 时前送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 台(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逾期不再接收。 (三)省能源局在浙江能源监管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 门的监督下开展终审活动。 1.开封整理。对各设区市密封送达的文件包按先送达、后开 封的次序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逐一开封,整理形成 项目汇总表。 2.专家评审。终审工作由专家组按终审评审办法在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封闭评标区内完成。专家组由 5 人组成,其中一名由 省能源局指定,其余四名在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3.规模控制。本次竞争性配置原则上按照 2019 年安排新增 装机 200 万千瓦进行总量控制,其中工商业分布式 120 万千瓦、 普通光伏电站 80 万千瓦。 4.结果公布。省能源局根据专家排序推荐意见和总量控制要 求,研究确定终审结果,在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站(网址 www.zmctc.com)公布。 (四)终审评审办法。 评审专家组对项目单位递交竞争性配置响应书进行符合性 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该项目不通过终审。 1.对竞争性配置响应书实质性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8 2.项目建设(投产)时间、各类支持文件不符合国能发新能 〔2019〕49 号文件要求的; 3.项目技术文件未达到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 4.项目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 措施的; 5.申请省级电量补贴单价超过 0.1 元/千瓦时以上的。 评审专家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项目分两类(集中电站项目 和工商业分布式发电项目)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原则是省光伏 小康、各地为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安排的光伏项目并列优先,其 他项目按申报省补电价从低到高排序。 四、异议处理 (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在 6 月 27 日中午 12 时前,要对 外公布未通过初审的项目名单并列出理由,参与本次竞争性配 置的项目单位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 6 月 28 日前向所在设 区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由相关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处理,处理结果 报送省能源局。 (二)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单位对终审结果有异议的, 请在 6 月 29 日前向省能源局提出,由省能源局负责处理,处理 结果报送浙江能源监管办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 五、系统审核 、1、项目单位即日起可在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站(网址 www.zmctc.com)下 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信息系统使用手册。 9 、2、项目单位根据使用手册,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 址http//www.nea.gov.cn)登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 台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信息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同时填报相 关信息,并对填报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信息要与竞争性配置响应 书的相关内容一致。 、3、工商业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可在 6 月 26 日后,在浙江 重大工程交易网站(网址www.zmctc.com)下载所在地相关电网 企业出具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消纳意见,并加载到光 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信息系统中的相应栏目。 (四)省能源局根据终审结果,在 6 月 29 日至 30 日登录光 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信息系统,对项目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和 电价分两步进行审核,同时上传省级支持文件。 项目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审核后即可申报上网电 价(国补电价),申报电价以 0.1 厘/千瓦时为最小单位。电价政策 和竞价方法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 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 761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 〔2019〕49 号)分 别有描述, 请项目单位自行研究确定。 省级审核截止时间为 6 月 30 日 18 时,请项目单位务必在 此之前完成电价申报,逾期未报的,自行承担后果。 六、其他事项 10 (一)请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级 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 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旦查实,将取消该项目省补资格。 (二)按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 意见(浙政发〔2013 〕49 号)文件精神, 获得国补的光伏发电项目 按原有渠道继续享受省级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项目单位在其 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的响应书中所申请的单价。 附件1. 项目参与 2019 年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 配置响应书(格式)。 2. 市 2019 年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初 审意见书(格式)。 11 附件 1 项目参与 2019 年浙江省光伏发电项 目竞争性配置响应书(格式) 浙江省能源局 我公司(单位)根据浙江省 2019 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 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有意参与 2019 年普通光伏发电国 家补贴项目竞争性配置活动。现响应如下 一、项目单位情况 项目业主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主要投资方(最高级母公司名称) 企业投融资资能力 以往业绩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进度(建成并网、在建、前期工作三选一,其中未备案 的项目选前期工作) 项目类型(集中电站、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发电、自发自 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发电三选一) 建设地点浙江省 市 县(市、区) 建设规模 万千瓦。 12 全容量并网时间(预期时间) 年 月 3、已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电力接入消纳证明(复印件,工商业分布式发电项目不需要 提供) 自然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用地支持性文件(复印件,集中 电站提供) 场地产权权属和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工商业分布式发电 提供,在自有场地建设的不需要提供租赁证明文件) 本项目属于(不属于)省光伏小康和 县(市、区)为消除 集体经济薄弱村安排的光伏项目(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的证明复印件) 4、项目技术性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和保质期。 2.拟落实的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3.农(林、渔)光互补技术方案(集中电站项目提供)。 4.项目预期年发电小时数 5.项目预期年发电量 千瓦时。 5、省补电价 本项目申请省级电量补贴单价为 元/千瓦时,大写为 元/千瓦时。 (取四位小数,不得超过 0.1 元/千瓦时)。 (省光伏小康和各地为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光伏项目可不 13 报) 六、项目信息表 项目 名称 项目 类型 项目 地点 项目容量 (万千瓦) 项目 业主 计划(申报) 投产时间 落实用地的 支持性文件 落实接入 消纳的支 持性文件 联系 人及 电话 填表说明 1.项目类型填写“普通光伏 电站(集中式光伏)” 、“全额上网工商业分 布式光伏”或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2.项目地点填写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具体到市、县。 3.计划(申报)投产时间未建成项目填写项目预计全容量并网发电时 间,精确到年月;已建成项目填写申报投产时间(作为补贴起算时点),其 中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投产时间以电网企业 出具的并网时间为准。 4.落实接入消纳的支持性文件按照电网企业出具接入消纳函件填 写,并附文号。工商业 分布式发电项目可不填。 5.本年度已建成并网的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 明材料。 公司(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2019 年 6 月 日 14 附件 2 市 2019 年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 竞争性配置初审意见书(格式) 浙江省能源局 我委根据浙江省 2019 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市场 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对递交给我委的项目竞争性配置响应书进 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报送如下 一、收到竞争性配置响应书 份,经审核,通过初审的项 目共 个,具体见下表。 15 市 2019 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竞争性配置通过初审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地 点 项目容量(万千瓦) 项目业主 计划(申 报)投产时 间 落实用地的支 持性文件 落实接入 消纳的支 持性文件 联系人 及电话 合计 说明1.项目类型填写“ 普通光伏 电站(集中式光伏)” 、“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2.项目地点填写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具体到市、县。 3.计划(申报)投产时间未建成项目填写项目预计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精确到年月;已建成项目填写申报投产时间(作为 补贴起算时点),其中普通光伏 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申报投产时间以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为准。 4.落实接入消纳的支持性文件按照电网企业出具接入消纳函件填写,并附文号。工商业分布式发电项目可不填。 5.本年度已建成并网的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材料。 16 2、未通过初审的项目共 个,具体如下 1. 项目,未通过初审的原因是 。 2. 项目,未通过初审的原因是 。 上述情况已告知项目单位,截止报文前未收到项目单位提 出的异议(或已受理 起异议,处理结果另行报告)。 特此报送,请终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19 年 6 月 日 浙江省能源局综合运行处 2019 年 6 月 20 印 发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