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190528: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1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2019 年 风 电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国 能 发 新 能 〔 2019〕 49号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发 展 改 革 委 ( 能 源 局 ) 、 经 信 委 ( 工 信委 、 工 信 厅 ) , 国 家 能 源 局 各 派 出 监 管 机 构 ,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 南 方 电 网 公 司 、内 蒙 古 电 力 公 司 , 电 规 总 院 、 水 电 总 院 , 有 关 行 业 协 会 ( 学 会 、 商 会 ) , 各 有 关 企业 近 年 来 , 我 国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 技 术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 成 本 显 著 降低 , 开 发 建 设 质 量 和 消 纳 利 用 明 显 改 善 , 为 建 设 清 洁 低 碳 、 安 全 高 效 能 源 体 系 发 挥了 重 要 作 用 。 为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十 九 大 和 十 九 届 二 中 、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 以 习 近 平 新 时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导 , 坚 持 创 新 、 协 调 、 绿 色 、 开 放 、 共 享 的 新 发 展 理念 , 促 进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技 术 进 步 和 成 本 降 低 , 实 现 高 质 量 发 展 , 现 就 做 好 2019年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有 关 要 求 通 知 如 下 。 2 一 、 积 极 推 进 平 价 上 网 项 目 建 设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各 派 出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按 照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局 关 于 积 极 推 进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无 补 贴 平 价 上 网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发 改 能 源 〔 2019〕19号 ) 要 求 , 研 究 论 证 本 地 区 建 设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平 价 上 网 项 目 的 条 件 , 在 组 织 电网 企 业 论 证 并 落 实 平 价 上 网 项 目 的 电 力 送 出 和 消 纳 条 件 基 础 上 , 优 先 推 进 平 价 上 网项 目 建 设 。二 、 严 格 规 范 补 贴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应 按 照 国 家 可 再 生 能 源 “ 十 三 五 ” 相 关 规 划 和 本 区 域 电 力消 纳 能 力 , 分 别 按 风 电 和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 案 确 定 需 纳 入 国 家 补 贴 范 围的 项 目 。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 案 应 严 格 落 实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 将 上 网 电 价 作 为 重 要竞 争 条 件 , 优 先 建 设 补 贴 强 度 低 、 退 坡 力 度 大 的 项 目 。 各 派 出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加 强 对各 省 ( 区 、 市 )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的 监 督 。三 、 全 面 落 实 电 力 送 出 消 纳 条 件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各 派 出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指 导 省 级 电 网 企 业 ( 包 括 省 级 政 府 管 理 的 地 方 电 网 企 业 , 以 下 同 ) , 在 充 分 考 虑 已 并 网 项 目 和 已 核 准 ( 备 案 ) 项 目的 消 纳 需 求 基 础 上 , 对 所 在 省 级 区 域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新 增 建 设 规 模 的 消 纳 条 件 进 行测 算 论 证 , 做 好 新 建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与 电 力 送 出 工 程 建 设 的 衔 接 并 落 实 消 纳 方案 , 优 先 保 障 平 价 上 网 项 目 的 电 力 送 出 和 消 纳 。四 、 优 化 建 设 投 资 营 商 环 境 3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应 核 实 拟 建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条 件 及 相 关 税 费政 策 , 确 认 项 目 不 在 征 收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的 土 地 范 围 ; 确 认 有 关 地 方 政 府 部 门 在 项目 开 发 过 程 中 没 有 以 资 源 出 让 、 企 业 援 建 和 捐 赠 等 名 义 变 相 向 项 目 单 位 收 费 , 没 有强 制 要 求 项 目 单 位 直 接 出 让 股 份 或 收 益 用 于 应 由 政 府 承 担 的 各 项 事 务 , 没 有 强 制 要求 将 采 购 本 地 设 备 作 为 捆 绑 条 件 。 各 派 出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要 加 强 对 上 述 有 关 事 项 的 监督 。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上 述 要 求 , 完 善 有 关 管 理 工 作 机 制 , 做 好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建 设 管 理 工 作 。 请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认 真 做 好 政 策 的 宣 贯 和 解 读 工 作 , 按 通 知 要 求规 范 项 目 程 序 , 保 障 相 关 政 策 平 稳 实 施 。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附 件 。附 件 1. 2019年 风 电 项 目 建 设 工 作 方 案2. 2019年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工 作 方 案 国 家 能 源 局2019年 5月 28日 4 附 件 1 2019年 风 电 项 目 建 设 工 作 方 案为 促 进 风 电 高 质 量 发 展 , 加 快 降 低 补 贴 强 度 , 现 就 做 好 2019年 度 风 电 建 设 管 理 工 作 有 关要 求 通 知 如 下 。一 、 有 序 按 规 划 和 消 纳 能 力 组 织 项 目 建 设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要 按 照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 十 三 五 ” 规 划 风 电 发 展 “ 十 三 五 ”规 划 以 及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 十 三 五 ” 规 划 实 施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能 发 新 能〔 2017〕 31 号 , 以 下 简 称 指 导 意 见 ) 要 求 , 在 论 证 并 落 实 消 纳 能 力 的 前 提 下 , 有 序 组 织 各类 风 电 项 目 建 设 。 指 导 意 见 中 本 省 级 区 域 2020年 规 划 并 网 目 标 , 减 去 2018 年 底 前 已 并 网和 已 核 准 在 有 效 期 并 承 诺 建 设 的 风 电 项 目 规 模 ( 不 包 括 分 散 式 风 电 、 海 上 风 电 、 平 价 上 网 风 电项 目 、 国 家 能 源 局 专 项 布 置 的 示 范 试 点 项 目 和 跨 省 跨 区 外 送 通 道 配 套 项 目 ) , 为 2019年 度 各 省级 区 域 竞 争 配 置 需 国 家 补 贴 风 电 项 目 的 总 规 模 。 在 省 级 电 网 区 域 内 消 纳 的 风 电 项 目 由 省 级 电 网 企 业 出 具 电 力 送 出 和 消 纳 意 见 , 跨 省 跨 区 输 电 通 道 配 套 风 电 项 目 的 消 纳 条 件 应 由 送 受 端 电 网 企业 联 合 论 证 。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 南 方 电 网 公 司 等 电 网 企 业 在 国 家 能 源 局 指 导 下 督 促 各 省 级 电网 企 业 做 好 风 电 项 目 电 力 送 出 和 消 纳 落 实 工 作 。二 、 完 善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方 式( 一 ) 完 善 集 中 式 风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机 制 。 2019年 度 需 国 家 补 贴 的 新 建 集 中 式 风 电 项 目全 部 通 过 竞 争 配 置 方 式 选 择 。 有 关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本 文 附 件 中 的 指 导 方 案 制 定 2019年 度风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 案 , 向 社 会 公 布 。 在 国 家 能 源 局 公 布 2019年 度 第 一 批 平 价 上 网 风 电 项 目 名 单 之 后 , 有 关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再 组 织 有 国 家 补 贴 的 风 电 项 目 的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 各 跨 省 跨 5 区 输 电 通 道 配 套 的 风 电 基 地 项 目 , 项 目 所 在 地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应 制 定 专 项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 案 ,优 先 选 择 补 贴 强 度 低 的 项 目 业 主 , 或 直 接 按 平 价 上 网 项 目 ( 无 国 家 补 贴 ) 组 织 建 设 。( 二 ) 采 取 多 种 方 式 支 持 分 散 式 风 电 建 设 。 鼓 励 各 省 ( 区 、 市 ) 按 照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家 能 源 局 关 于 积 极 推 进 风 电 、 光 伏 发 电 无 补 贴 平 价 上 网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发 改 能 源 〔 2019〕19号 ) 有 关 政 策 , 创 新 发 展 方 式 , 积 极 推 动 分 散 式 风 电 参 与 分 布 式 发 电 市 场 化 交 易 试 点 。 对 不参 与 分 布 式 发 电 市 场 化 交 易 试 点 的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 可 不 参 与 竞 争 性 配 置 , 按 有 关 管 理 和 技 术要 求 由 地 方 政 府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核 准 建 设 。 三 、 严 格 竞 争 配 置 要 求( 一 ) 竞 争 配 置 方 式 选 择1. 第 一 种 方 式 。 风 电 项 目 开 发 前 期 工 作 已 由 开 发 企 业 自 行 完 成 ,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按 照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 案 择 优 选 择 列 入 年 度 建 设 方 案 的 项 目 。 各 开 发 企 业 参 与 竞 争 配 置 的 风 电 项 目 应满 足 前 期 工 作 深 度 要 求 。2. 第 二 种 方 式 。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和 省 级 以 下 地 方 政 府 已 委 托 第 三 方 技 术 机 构 开 展 资 源勘 查 等 前 期 工 作 , 确 定 计 划 开 发 的 区 块 , 在 已 落 实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和 电 力 送 出 及 消 纳 等 外 部 条 件 下 , 通 过 竞 争 配 置 选 择 投 资 开 发 企 业 。( 二 ) 竞 争 配 置 建 设 方 案 相 关 要 求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应 根 据 国 务 院 价 格 部 门 发 布 的 本 区 域 风 电 指 导 价 作 为 竞 争 配 置 上 网电 价 上 限 ( 不 得 设 置 电 价 下 限 ) , 并 编 制 2019年 度 风 电 建 设 方 案 。 建 设 方 案 应 包 括 新 增 建 设 规模 及 布 局 、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 案 , 电 网 企 业 出 具 的 确 保 电 力 送 出 消 纳 意 见 等 内 容 。 各 省 级 能 源 主管 部 门 按 照 建 设 方 案 组 织 风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 并 将 建 设 方 案 抄 送 国 家 能 源 局 及 各 派 出 能 源监 管 机 构 。 国 家 能 源 局 对 有 关 建 设 方 案 进 行 监 督 , 对 不 符 合 规 划 落 实 情 况 和 公 平 竞 争 原 则 以 及 电 力 送 出 消 纳 条 件 不 落 实 的 建 设 方 案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 6 四 、 全 面 落 实 项 目 电 力 送 出 和 消 纳 条 件( 一 ) 已 纳 入 年 度 建 设 方 案 的 存 量 项 目 , 有 关 电 网 企 业 应 在 落 实 电 力 送 出 和 消 纳 并 确 保弃 风 限 电 持 续 改 善 的 前 提 下 积 极 落 实 并 网 。 对 自 愿 转 为 平 价 上 网 的 存 量 项 目 , 电 网 企 业 在 建 设配 套 电 力 送 出 工 程 的 进 度 安 排 和 消 纳 方 面 予 以 优 先 保 障 。( 二 ) 各 类 拟 新 建 风 电 项 目 均 应 以 落 实 项 目 电 力 送 出 和 确 保 达 到 最 低 保 障 收 购 年 利 用 小时 数 ( 或 弃 风 率 不 超 过 5) 为 前 提 条 件 。 在 满 足 已 并 网 和 已 核 准 在 有 效 期 内 并 承 诺 建 设 风 电 项目 电 力 消 纳 基 础 上 , 按 照 平 价 上 网 风 电 项 目 、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 需 国 家 补 贴 的 竞 争 性 配 置 风 电 项 目 的 次 序 配 置 电 网 消 纳 能 力 。五 、 分 类 指 导 存 量 项 目 建 设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要 对 已 核 准 风 电 项 目 进 行 梳 理 , 建 立 项 目 信 息 管 理 台 账 , 分 类 指 导建 设 。 ( 一 ) 超 出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和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项 目 核 准 文 件 有 效 期 限 的 ,相 关 项 目 核 准 文 件 失 效 。 如 项 目 单 位 希 望 继 续 建 设 , 可 作 为 新 项 目 参 与 本 年 度 新 建 项 目 竞 争 配置 , 也 可 转 为 平 价 上 网 项 目 。 ( 二 ) 符 合 国 家 风 电 建 设 管 理 要 求 且 在 项 目 核 准 有 效 期 内 的 风 电 项 目 ,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价格 政 策 。( 三 ) 鼓 励 各 类 在 核 准 有 效 期 内 的 风 电 项 目 自 愿 转 为 平 价 上 网 项 目 , 执 行 有 关 平 价 上 网项 目 的 支 持 政 策 。( 四 ) 风 电 投 资 监 测 预 警 级 别 从 红 色 转 为 橙 色 或 绿 色 的 地 区 , 严 格 按 电 网 消 纳 能 力 有 序启 动 之 前 因 预 警 停 建 项 目 , 鼓 励 自 愿 转 为 平 价 上 网 项 目 。六 、 有 序 稳 妥 推 进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建 设 2019年 起 新 增 的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必 须 通 过 竞 争 配 置 确 定 项 目 业 主 单 位 , 各 相 关 省 级 能 源 主 7 管 部 门 应 按 照 加 快 推 动 技 术 进 步 和 成 本 下 降 的 原 则 制 定 专 门 的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案 。 依 法 依 规 核 准 的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电 价 政 策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海 上 风 电 发 展 , 有 关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依 据 国 家 风 电 发 展 “ 十 三 五 ” 规划 和 国 家 能 源 局 批 复 的 本 省 级 区 域 的 海 上 风 电 规 划 组 织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建 设 , 按 照 上 述 规 划 中明 确 的 本 区 域 2020年 建 成 并 网 目 标 和 在 建 规 模 对 本 省 ( 区 、 市 ) 2018年 底 前 已 核 准 海 上 风 电 项目 进 行 梳 理 , 由 项 目 开 发 企 业 承 诺 开 工 及 全 部 机 组 完 成 并 网 的 时 间 , 在 此 基 础 上 梳 理 出 2020 年底 前 可 建 成 并 网 的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 2020年 底 前 可 开 工 建 设 的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以 及 2021年 底 前 可 建 成 并 网 的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 三 类 项 目 清 单 及 相 关 企 业 承 诺 应 及 时 对 全 社 会 公 示 。 对 核 准 前 置 条 件不 齐 全 的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 核 准 文 件 由 项 目 核 准 机 关 依 法 予 以 撤 销 , 有 关 项 目 信 息 抄 送 国 家 能 源局 及 相 关 派 出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七 、 强 化 承 诺 条 件 核 实( 一 )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对 各 参 与 竞 争 配 置 的 风 电 项 目 以 及 平 价 上 网 项 目 的 相 关 土 地使 用 等 降 低 非 技 术 成 本 的 承 诺 或 说 明 进 行 复 核 , 并 及 时 对 全 社 会 公 示 实 际 执 行 情 况 , 将 其 作 为后 续 安 排 新 增 风 电 建 设 规 模 的 重 要 依 据 。 ( 二 )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对 有 关 省 级 电 网 企 业 或 地 方 电 网 企 业 经 论 证 确 认 的 拟 新 建 风电 项 目 具 备 电 力 送 出 和 消 纳 条 件 的 意 见 进 行 复 核 。 电 网 企 业 可 按 单 个 项 目 或 者 本 批 次 项 目 整 体出 具 意 见 。八 、 做 好 风 电 项 目 建 设 信 息 监 测 工 作请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及 时 组 织 各 项 目 单 位 按 照 以 下 要 求 , 按 时 在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项 目信 息 管 理 平 台 填 报 以 下 项 目 信 息 ( 一 ) 已 核 准 风 电 项 目 须 提 交 项 目 核 准 文 件 、 列 入 本 省 ( 区 、 市 ) 年 度 建 设 方 案 的 依 据 等 文 件 的 扫 描 件 , 并 按 照 项 目 信 息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完 善 各 项 信 息 。 逾 期 未 完 成 填 报 项 目 视 为 自 动 8 放 弃 申 请 国 家 补 贴 。( 二 ) 所 有 新 核 准 建 设 的 风 电 项 目 均 应 在 项 目 申 请 时 及 时 填 报 项 目 信 息 , 标 明 项 目 的 分类 并 提 交 相 关 附 件 。 国 家 可 再 生 能 源 信 息 管 理 中 心 与 电 网 企 业 的 新 能 源 项 目 相 关 管 理 系 统 做 好衔 接 , 及 时 采 集 风 电 核 准 、 并 网 、 运 行 、 补 贴 拨 付 等 信 息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应 在 2019年 7 月 1日 ( 含 ) 前 完 成 已 核 准 建 设 的 风 电 项 目 的 信 息 审核 工 作 。 对 于 因 相 关 信 息 填 报 错 误 、 填 报 不 及 时 导 致 不 能 纳 入 补 贴 目 录 及 获 得 电 价 附 加 补 贴 的 ,由 项 目 单 位 自 行 承 担 相 关 后 果 。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上 述 要 求 , 切 实 做 好 相 关 工 作 , 尽 快 组 织 风 电 竞 争 性 配 置 工 作 , 积 极推 动 风 电 项 目 建 设 工 作 , 确 保 风 电 产 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 各 派 出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要 加 强 对 监 管 区 域内 电 力 送 出 和 消 纳 条 件 、 补 贴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和 投 资 营 商 环 境 等 事 项 的 监 管 。附 件 风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指 导 方 案 ( 2019年 版 ) 9 附 件 风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指 导 方 案 ( 2019年 版 )为 促 进 风 电 有 序 规 范 建 设 , 加 快 风 电 技 术 进 步 、 产 业 升 级 和 市 场 化 发 展 , 按 照 市 场 在 资源 配 置 中 发 挥 决 定 性 作 用 和 更 好 发 挥 政 府 作 用 的 总 要 求 , 对 集 中 式 陆 上 风 电 项 目 和 海 上 风 电 项目 通 过 竞 争 配 置 方 式 组 织 建 设 。 一 、 基 本 原 则( 一 ) 规 划 总 量 控 制 。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要 严 格 按 照 风 电 发 展 “ 十 三 五 ” 规 划 和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 十 三 五 ” 规 划 实 施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管 理 要 求 , 有 序 规 范 组织 项 目 建 设 。 各 沿 海 省 ( 区 、 市 ) 应 根 据 风 电 发 展 “ 十 三 五 ” 规 划 和 国 家 能 源 局 审 定 批 复的 海 上 风 电 规 划 , 合 理 确 定 2019年 度 海 上 风 电 配 置 规 模 。( 二 ) 公 开 竞 争 优 选 。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要 制 定 风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 案 , 公 开 竞争 配 置 条 件 和 流 程 , 按 照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对 纳 入 国 家 补 贴 范 围 的 项 目 或 投 资 进 行 优 选 ( 或 招 标 ) 。( 三 ) 接 网 及 消 纳 保 障 。 所 有 参 与 竞 争 配 置 的 项 目 须 以 电 网 企 业 投 资 建 设 接 网 及 配 套 电网 工 程 和 落 实 消 纳 为 前 提 条 件 , 确 保 项 目 建 成 后 达 到 最 低 保 障 收 购 年 利 用 小 时 数 ( 或 弃 风 率 不超 过 5) 。 电 网 企 业 有 关 电 力 送 出 和 消 纳 支 持 承 诺 应 向 社 会 公 布 ,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 四 ) 竞 争 确 定 电 价 。 2019年 度 新 增 集 中 式 陆 上 风 电 和 海 上 风 电 项 目 全 部 通 过 竞 争 方 式配 置 并 确 定 上 网 电 价 , 各 项 目 申 报 的 上 网 电 价 不 得 高 于 国 家 规 定 的 同 类 资 源 区 指 导 价 , 同 时 不得 设 置 竞 争 最 低 限 价 。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部 门 不 得 干 预 项 目 单 位 报 价 。 ( 五 ) 优 化 投 资 环 境 。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要 指 导 市 ( 县 ) 级 政 府 优 化 投 资 环 境 。 地 方 政 10 府 有 关 部 门 不 得 以 资 源 出 让 、 企 业 援 建 和 捐 赠 等 名 义 变 相 向 企 业 收 费 , 增 加 项 目 投 资 经 营 成 本 ,相 关 政 策 落 实 的 承 诺 等 情 况 应 向 社 会 公 布 ,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二 、 竞 争 要 素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 案 应 包 含 项 目 方 案 及 技 术 先 进 性 、 前 期 工 作深 度 、 上 网 电 价 等 竞 争 要 素 。 应 将 上 网 电 价 作 为 重 要 竞 争 条 件 , 所 需 补 贴 强 度 低 的 项 目 优 先 列入 年 度 建 设 方 案 。( 一 ) 已 确 定 投 资 主 体 项 目 的 竞 争 要 素 1.企 业 能 力 。 包 括 投 资 能 力 、 业 绩 、 技 术 能 力 、 企 业 诚 信 履 约 情 况 评 价 。2.设 备 先 进 性 。 包 括 风 电 机 组 选 型 、 风 能 利 用 系 数 、 动 态 功 率 曲 线 保 障 、 风 电 机 组 认 证情 况 。 3.技 术 方 案 。 包 括 充 分 利 用 资 源 条 件 、 优 化 技 术 方 案 、 利 用 小 时 测 算 、 智 能 化 控 制 运 行维 护 、 退 役 及 拆 除 方 案 、 经 济 合 理 性 等 。4.已 开 展 前 期 工 作 。 包 括 项 目 总 体 规 划 、 测 风 及 风 能 资 源 评 估 、 可 行 性 研 究 设 计 、 已 取得 的 支 持 性 文 件 等 。 5.接 入 消 纳 条 件 。 委 托 电 网 企 业 开 展 接 入 系 统 和 消 纳 能 力 分 析 结 果 。6.申 报 电 价 。 测 算 提 出 合 理 收 益 条 件 下 的 20年 固 定 上 网 电 价 。 国 家 核 定 最 低 保 障 小 时 数的 地 区 , 可 按 照 国 家 最 低 保 障 小 时 数 报 价 , 超 出 部 分 市 场 定 价 , 按 最 低 保 障 小 时 数 内 电 价 评 分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可 参 照 表 1 自 行 制 定 竞 争 配 置 评 分 细 则 , 但 不 应 设 置 或 变 相 设 置 有违 市 场 公 平 的 条 款 。 可 采 取 综 合 评 分 法 , 其 中 电 价 权 重 不 得 低 于 40。 也 可 采 取 先 技 术 评 选 , 再电 价 比 选 的 方 式 , 按 电 价 由 低 到 高 排 序 分 配 完 为 止 。表 1 已 确 定 投 资 主 体 风 电 项 目 参 考 评 分 标 准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分 值 评 分 内 容 参 考 11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分 值 评 分 内 容 参 考1 企 业 能力 ( 20) 投 资 能力 自 定 申 报 项 目 资 本 金 比 例 , 投 资 企 业 总 资 产 、企 业 净 资 产 等 。业 绩 自 定 原 则 上 仅 考 虑 国 内 风 电 并 网 业 绩 , 本 省级 区 域 业 绩 分 值 比 例 不 应 超 过 35。技 术 管理 能 力 自 定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 已 运 行 风 电 项 目 资产 负 债 率 、 利 润 率 等 。履 约 评价 自 定 近 三 年 或 正 在 实 施 项 目 的 履 约 情 况 , 社会 信 誉 情 况 。2 设 备 先进 性 ( 10) 重 点 设备 先 进性 10 风 电 机 组 单 机 容 量 , 风 电 机 组 整 机 认 证情 况 , 风 电 机 组 风 能 利 用 系 数 、 动 态 功率 曲 线 保 证 承 诺 等 。3 技 术 方案 ( 10) 项 目 技术 方 案评 价 10 风 能 资 源 高 效 利 用 , 风 电 场 智 能 化 设 计 ,退 役 及 拆 除 方 案 , 方 案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性 。4 已 开 展前 期 工作 ( 10) 支 持 性文 件 和可 行 性研 究 设计 10 前 期 测 风 及 风 资 源 评 估 情 况 , 可 行 性 研究 设 计 报 告 , 规 划 、 土 地 、 林 业 、 环 保 、压 矿 、 文 物 、 军 事 等 支 持 性 文 件 , 地 方政 府 土 地 使 用 等 优 惠 政 策 承 诺 函 。5 接 入 消纳 条 件( 10) 接 入 消纳 论 证意 见 10 项 目 接 入 系 统 和 消 纳 能 力 评 估 研 究 方案 , 电 网 关 于 电 力 消 纳 保 障 的 意 见 或 承诺 。 利 用 已 有 接 网 工 程 送 出 能 力 且 可 确保 全 额 消 纳 的 优 先 。 6 申 报 电价 ( 40) 申 报 电价 竞 争力 40 以 所 属 风 能 资 源 区 现 行 风 电 指 导 价 作 为最 高 限 价 , 根 据 降 价 幅 度 科 学 评 分 。 不得 设 置 最 低 报 价 。( 二 ) 未 确 定 投 资 主 体 项 目 的 竞 争 要 素1.企 业 能 力 。 包 括 投 资 能 力 、 业 绩 、 技 术 能 力 、 企 业 诚 信 履 约 情 况 评 价 。2.设 备 先 进 性 。 包 括 风 电 机 组 选 型 、 风 能 利 用 系 数 、 动 态 功 率 曲 线 保 障 、 风 电 机 组 认 证情 况 。 3.技 术 方 案 。 包 括 充 分 利 用 资 源 条 件 、 优 化 技 术 方 案 、 利 用 小 时 测 算 、 智 能 化 控 制 运 行维 护 、 退 役 及 拆 除 方 案 、 经 济 合 理 性 等 。 12 4.申 报 电 价 。 测 算 提 出 合 理 收 益 条 件 下 的 20年 固 定 上 网 电 价 。 国 家 核 定 最 低 保 障 小 时 数的 地 区 , 可 按 照 国 家 最 低 保 障 小 时 数 报 价 , 超 出 部 分 市 场 定 价 , 按 最 低 保 障 小 时 数 内 电 价 评 分 。各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可 参 照 表 2 自 行 制 定 竞 争 配 置 评 分 细 则 , 但 不 应 设 置 或 变 相 设 置 有违 市 场 公 平 的 条 款 。 原 则 上 采 取 综 合 评 分 法 , 其 中 电 价 权 重 不 得 低 于 40。表 2 未 确 定 投 资 主 体 风 电 项 目 参 考 评 分 标 准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分 值 评 分 内 容 参 考1 企 业 能 力 ( 25) 投 资 能力 自 定 申 报 项 目 资 本 金 比 例 , 投 资 企 业 总 资 产 、 企 业净 资 产 等 。业 绩 自 定 原 则 上 仅 考 虑 国 内 风 电 并 网 业 绩 , 本 省 级 区 域业 绩 分 值 比 例 不 应 超 过 35。技 术 管理 能 力 自 定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 已 运 行 风 电 项 目 资 产 负 债率 、 利 润 率 等 。履 约 评价 自 定 近 三 年 或 正 在 实 施 项 目 的 履 约 情 况 , 社 会 信 誉情 况 。2 设 备 先进 性( 15) 重 点 设备 先 进性 15 风 电 机 组 单 机 容 量 , 风 电 机 组 整 机 认 证 情 况 ,风 电 机 组 风 能 利 用 系 数 、 动 态 功 率 曲 线 保 证 承诺 等 。3 技 术 方案 ( 20) 项 目 技术 方 案评 价 20 风 能 资 源 高 效 利 用 , 风 电 场 智 能 化 设 计 , 退 役及 拆 除 方 案 , 方 案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性 。4 申 报 电价 ( 40) 申 报 电价 竞 争力 40 以 所 属 风 能 资 源 区 现 行 风 电 指 导 价 作 为 最 高限 价 , 根 据 降 价 幅 度 科 学 评 分 。 不 得 设 置 最 低报 价 。 13 附 件 2 2019年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工 作 方 案为 发 挥 市 场 在 资 源 配 置 中 的 决 定 性 作 用 , 加 速 降 低 度 电 补 贴 强 度 , 推 进 光 伏 产 业 健 康 持续 发 展 , 现 就 做 好 2019年 光 伏 发 电 开 发 建 设 管 理 工 作 有 关 要 求 通 知 如 下 。一 、 总 体 思 路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总 基 调 , 坚 持 新 发 展 理 念 , 坚 持 推 动 高 质 量 发 展 , 坚 持 推 进 市 场 化 改 革 ,落 实 “ 放 管 服 ” 改 革 要 求 , 完 善 光 伏 发 电 建 设 管 理 。 在 光 伏 发 电 全 面 实 现 无 补 贴 平 价 上 网 前 ,对 于 不 需 要 国 家 补 贴 的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 由 地 方 按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积 极 推 进 风电 、 光 伏 发 电 无 补 贴 平 价 上 网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发 改 能 源 〔 2019〕 19号 ) 规 定 自 行 组 织 建 设 ;对 于 需 要 国 家 补 贴 的 新 建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 原 则 上 均 应 按 本 通 知 由 市 场 机 制 确 定 项 目 和 实 行 补 贴竞 价 。二 、 优 化 国 家 补 贴 项 目 管 理 ( 一 ) 明 确 项 目 类 别 。 自 2019 年 起 , 对 需 要 国 家 补 贴 的 新 建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分 以 下 五 类 ( 1) 光 伏 扶 贫 项 目 , 包 括 已 列 入 国 家 光 伏 扶 贫 目 录 和 国 家 下 达 计 划 的 光 伏 扶 贫 项 目 ; ( 2) 户用 光 伏 业 主 自 建 的 户 用 自 然 人 分 布 式 光 伏 项 目 ; ( 3) 普 通 光 伏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6 兆 瓦 及 以 上的 光 伏 电 站 ; ( 4) 工 商 业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就 地 开 发 、 就 近 利 用 且 单 点 并 网 装 机 容 量 小 于6 兆 瓦 的 户 用 光 伏 以 外 的 各 类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 ( 5) 国 家 组 织 实 施 的 专 项 工 程 或 示 范 项 目 ,包 括 国 家 明 确 建 设 规 模 的 示 范 省 、 示 范 区 、 示 范 城 市 内 的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 以 及 跨 省 跨 区 输 电 通道 配 套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等 。 ( 二 )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 根 据 国 家 确 定 的 年 度 新 增 项 目 补 贴 总 额 ,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组 织 本 年 14 度 新 建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 其 中 , ( 1) 光 伏 扶 贫 项 目 按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执 行 ; ( 2) 户 用 光 伏 根 据 切块 的 补 贴 额 度 确 定 的 年 度 装 机 总 量 和 固 定 补 贴 标 准 进 行 单 独 管 理 ; ( 3) 除 国 家 有 明 确 政 策 规 定外 , 普 通 光 伏 电 站 、 工 商 业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以 及 国 家 组 织 实 施 的 专 项 工 程 、 示 范 项 目 ( 以下 简 称 普 通 光 伏 项 目 ) , 原 则 上 均 由 地 方 通 过 招 标 等 竞 争 性 配 置 方 式 组 织 项 目 , 国 家 根 据 补 贴额 度 通 过 排 序 确 定 补 贴 名 单 。三 、 户 用 光 伏 项 目 单 独 管 理( 一 ) 规 范 户 用 光 伏 管 理 。 新 建 户 用 光 伏 应 依 法 依 规 办 理 备 案 等 手 续 , 落 实 各 项 建 设 条 件 , 满 足 质 量 安 全 等 要 求 , 年 度 装 机 总 量 内 的 项 目 以 建 成 并 网 时 间 作 为 补 贴 计 算 起 点 执 行 固 定度 电 补 贴 标 准 。 文 件 发 布 前 已 建 成 并 网 但 未 纳 入 国 家 补 贴 范 围 的 项 目 , 可 按 本 通 知 规 定 向 所 在地 电 网 企 业 申 报 , 经 当 地 备 案 机 关 和 电 网 企 业 联 合 审 核 、 确 认 后 纳 入 2019年 财 政 补 贴 规 模 并 按2019年 户 用 光 伏 度 电 补 贴 标 准 享 受 国 家 补 贴 政 策 。( 二 ) 完 善 项 目 申 报 程 序 。 国 家 能 源 局 于 每 年 年 初 发 布 国 家 补 贴 支 持 的 户 用 光 伏 年 度 装机 总 量 。 省 级 电 网 企 业 每 月 10日 前 对 外 公 布 上 月 新 增 并 网 ( 含 新 审 核 确 认 的 文 件 发 布 前 已 建 成并 网 但 未 纳 入 国 家 补 贴 范 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