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190428:发改价格〔2019〕7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完 善 光 伏 发 电 上 网 电 价 机 制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发 改 价 格 〔 2019〕 761号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及 计 划 单 列 市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发 展 改 革 委 、 物 价 局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 南 方 电 网 公 司 、 内 蒙 古 电 力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科 学 合 理 引 导 新 能 源 投 资 , 实 现 资 源 高 效 利 用 , 促 进 公 平 竞 争 和 优 胜 劣 汰 ,推 动 光 伏 发 电 产 业 健 康 可 持 续 发 展 , 现 就 完 善 光 伏 发 电 上 网 电 价 机 制 有 关 问 题 通知 如 下 。 一 、 完 善 集 中 式 光 伏 发 电 上 网 电 价 形 成 机 制 ( 一 ) 将 集 中 式 光 伏 电 站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改 为 指 导 价 。 综 合 考 虑 技 术 进 步 等 多方 面 因 素 , 将 纳 入 国 家 财 政 补 贴 范 围 的 IIII类 资 源 区 新 增 集 中 式 光 伏 电 站 指 导价 分 别 确 定 为 每 千 瓦 时 0.40元 ( 含 税 , 下 同 ) 、 0.45元 、 0.55元 。 ( 二 ) 新 增 集 中 式 光 伏 电 站 上 网 电 价 原 则 上 通 过 市 场 竞 争 方 式 确 定 , 不 得 超过 所 在 资 源 区 指 导 价 。 市 场 竞 争 方 式 确 定 的 价 格 在 当 地 燃 煤 机 组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 含 脱 硫 、 脱 硝 、 除 尘 电 价 ) 以 内 的 部 分 , 由 当 地 省 级 电 网 结 算 ; 高 出 部 分 由 国家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基 金 予 以 补 贴 。 ( 三 ) 国 家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已 经 批 复 的 纳 入 财 政 补 贴 规 模 且 已 经 确 定 项 目 业 主 ,但 尚 未 确 定 上 网 电 价 的 集 中 式 光 伏 电 站 ( 项 目 指 标 作 废 的 除 外 ) , 2019年 6月30日 ( 含 ) 前 并 网 的 , 上 网 电 价 按 照 关 于 2018年 光 伏 发 电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发 改 能 源 〔 2018〕 823号 ) 规 定 执 行 ; 7月 1日 ( 含 ) 后 并 网 的 , 上 网 电 价 按照 本 通 知 规 定 的 指 导 价 执 行 。 ( 四 ) 纳 入 国 家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价 附 加 资 金 补 助 目 录 的 村 级 光 伏 扶 贫 电 站 ( 含联 村 电 站 ) , 对 应 的 IIII类 资 源 区 上 网 电 价 保 持 不 变 , 仍 分 别 按 照 每 千 瓦 时0.65元 、 0.75元 、 0.85元 执 行 。 二 、 适 当 降 低 新 增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补 贴 标 准 ( 一 ) 纳 入 2019年 财 政 补 贴 规 模 , 采 用 “ 自 发 自 用 、 余 量 上 网 ” 模 式 的 工商 业 分 布 式 ( 即 除 户 用 以 外 的 分 布 式 )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 全 发 电 量 补 贴 标 准 调 整 为每 千 瓦 时 0.10元 ; 采 用 “ 全 额 上 网 ” 模 式 的 工 商 业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 按 所 在 资 源 区 集 中 式 光 伏 电 站 指 导 价 执 行 。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统 一 实 行 市 场 竞 争 方 式 配 置的 工 商 业 分 布 式 项 目 , 市 场 竞 争 形 成 的 价 格 不 得 超 过 所 在 资 源 区 指 导 价 , 且 补 贴标 准 不 得 超 过 每 千 瓦 时 0.10元 。 ( 二 ) 纳 入 2019年 财 政 补 贴 规 模 , 采 用 “ 自 发 自 用 、 余 量 上 网 ” 模 式 和 “ 全额 上 网 ” 模 式 的 户 用 分 布 式 光 伏 全 发 电 量 补 贴 标 准 调 整 为 每 千 瓦 时 0.18元 。 ( 三 ) 鼓 励 各 地 出 台 针 对 性 扶 持 政 策 , 支 持 光 伏 产 业 发 展 。 本 通 知 自 2019年 7月 1日 起 执 行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2019年 4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