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190320:财建〔2019〕4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
关 于 公 布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价 附 加 资 金 补 助 目 录( 光 伏 扶 贫 项 目 ) 的 通 知财 建 〔 2019〕 48号有 关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财 政 厅 ( 局 ) 、 发 展 改 革 委 、 能 源 局 、 扶贫 办 ,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按 照 财 政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财 建 〔 2012〕 102号 )和 财 政 部 关 于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实 行 按 照 电 量 补 贴 政 策 等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建 〔 2013〕 390号 ) 等 文 件 要 求 , 根 据 国 家 能 源 局 、 国务 院 扶 贫 办 审 核 结 果 , 现 将 第 二 批 光 伏 扶 贫 补 助 目 录 和 调 整 后 的 第一 批 光 伏 扶 贫 补 助 目 录 在 财 政 部 网 站 上 予 以 公 布 。按 照 国 务 院 要 求 , 为 确 保 光 伏 扶 贫 收 益 及 时 惠 及 广 大 贫 困 人 口 ,对 列 入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价 附 加 资 金 补 助 目 录 内 的 光 伏 扶 贫 项 目 , 财 政部 将 优 先 拨 付 用 于 扶 贫 部 分 的 补 贴 资 金 。 其 中 ,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 南方 电 网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光 伏 扶 贫 项 目 , 由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 南 方 电网 公 司 分 别 负 责 补 贴 资 金 的 申 请 和 拨 付 ; 地 方 独 立 电 网 企 业 经 营 范围 内 的 光 伏 扶 贫 项 目 , 由 省 级 财 政 、 价 格 、 能 源 、 扶 贫 主 管 部 门 负责 补 贴 资 金 的 申 请 和 拨 付 。对 于 村 级 电 站 和 集 中 电 站 , 用 于 扶 贫 部 分 的 补 贴 资 金 由 电 网 企业 或 财 政 部 门 直 接 拨 付 至 当 地 扶 贫 发 电 收 入 结 转 机 构 , 由 扶 贫 主 管 部 门 监 督 足 额 拨 付 至 光 伏 扶 贫 项 目 所 在 村 集 体 。附 件 1.第 一 批 光 伏 扶 贫 补 助 目 录 ( 更 新 ) -户 用 电 站2.第 一 批 光 伏 扶 贫 补 助 目 录 ( 更 新 ) -村 级 集 中 电 站3.第 二 批 光 伏 扶 贫 补 助 目 录财 政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国 务 院 扶 贫 办 2019年 3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