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2017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 2017 年度 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 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推动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环境不断优化,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促进光伏产 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引导光伏 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9 号),现将 2017 年度光 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本评价结果将作为加强光伏行业管理、 引导各地有序开发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7 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