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doc
- 1 - 附 件 上 海 市 2019 年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竞 争 配 置 工 作 方 案 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 步,推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相 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上海市 2019 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 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 发展,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落实“放管服 ”改革要求,完善光伏 发电建设管理。在光伏发电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前,对于 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按本工作方案确定项目、 实行补贴竞价和推进项目实施。 二、竞价项目范围 本市所有需要国家补贴的 2019 年度新建普通光伏电站、工 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示范 项目,包括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建成并网的项目和计划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 普通光伏电站是指,装机容量 6 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 并网装机容量小于 6 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 - 2 - 三、竞价申报程序 在综合考虑发展规划、本市资源条件、监测预警、市场消纳、 建设成本等因素,规范组织竞争性配置和补贴竞价程序。 (一)工作主体 各光伏发电项目单位是申报主体,各区发展改革委是一级 组织责任主体,电网企业负责出具接网消纳支持性文件,市发 展改革委负责全面指导和组织全市竞价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1、落实场地条件。项目单位需出具落实场地使用权的证明, 包括相关土地(建筑物)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对用地项目, 由区发展改革委协调区相关部门,对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土、 林地利用等土地使用条件和生态保护、相关税费政策等进行确 认,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完成项目备案并具备接网消纳条件。项目需已完成项目 备案手续,获得电网企业提供的接网消纳支持性文件。本工作 方案印发前已并网的本年度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 网时间证明。 3、明确竞价标准及建设期限。项目单位应在对项目建设条 件综合评估得基础上,明确申报电价和拟申请国家补贴标准(以 0.1 厘/千瓦时为最小 报价单位),以及预计全容量投产时间 (2019 年底前)。 - 3 - (三)工作流程 1、制定年度拟建项目计划。各区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工作 要求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新增项目实施计划,确定拟新 建项目名单。 2、确定竞价项目目录。各区发展改革委按国家政策和本工 作方案,在年度实施计划和拟新建项目基础上,组织竞争性配 置确定竞价项目目录,填报竞价项目申报表(详见附表),电 网企业配合提供项目接网消纳支持性文件。 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光伏发电项目可不进行 项目业主竞争配置,工商业屋顶光伏和企业已开展前期工作的 项目,经区发展改革委确认后可不进行项目业主竞争配置。 3、在线填报申报信息。经各区发展改革委确认的竞价项目 单位按国家要求完成在线注册并填报申报项目信息、上传申报 材料。其中,申报材料包括备案文件、接网消纳意见(或并网证 明)、土地(场地)落实、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意见的支持文件 等。 4、审核汇总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按国家要求,对本市竞价 项目审核汇总后确认上报。 5、国家排序确定补贴项目目录。国家能源局根据修正后的 申报补贴项目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 项目。 本市普通光伏电站和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4 - 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 价-0.15 元/千瓦 时。 本市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修正 后的电价 申报电价-本市燃煤 标杆电 价0.3 元/千瓦时。 6、项目建设。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进行项目 建设。2019 年补贴支持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全容量投产所在 季度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 并网电价补贴降低 0.01 元/千瓦时。在预计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 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合理申报项目规模。各区要在落实项目用地(场地)、 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项目的规模。 (二)合理选择项目建设场地。用地项目要符合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严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 (三)做好电网服务。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接入 服务和消纳论证工作,市电力公司研究编制本市电力消纳市场 和接入系统研究报告。 各区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及各有关方面按照本工作方 案,认真做好 2019 年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共同促进 本市光伏应用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附表XX 区光伏发电 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表 - 5 - 附表XX 区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 目 类 型 项 目 地 点 项目所 在资源 区 项目 容量 (万 千 瓦) 项目 业主 主 要 投 资 方 是否 进行 业主 招标 (是/ 否) 项目 预期 年发 电小 时数 项目 预期 年发 电量 (万 千瓦 时) 本地区最 低保障收 购小时数 或本地区 基础利用 小时数 前期 工作 开展 情况 计划 (申 报) 投产 时间 补贴竞 价申报 上网电 价 (元/千 瓦时) 落实 用地 的支 持性 文件 落实 接网 消纳 的支 持性 文件 其他 合计 说明1.项目类型填写“普通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 “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 2.项目地点填写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具体到市、县。 3.主要投资方填写最高级母公司名称。 4.预期年发电小时数和发电量填写项目全容量并网后经营期预期发电小时数和发电量。 5.计划(申报)投产时间未建成项目填写项目预计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精确到年月;已建成项目填写申报投产时间(作为补贴起算时 点),其中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 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 投产时间以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为准。 6.补贴竞价申报上网电价对于未进行业主招标的,直接申报补贴竞价上网电价;对于竞争配置确定项目业主的,可按不高于竞争配置 时的中标电价申报补贴竞价上网电价。 7.落实接网消纳的支持性文件按照电网企业出具接网消纳函件填写,并附文号。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可仅提供所在地市或省份的电网企 业针对多个分布式项目(或新增分布式项目装机总量)统一出具的接网消纳文件,并附文号。 8.通知印发时已于本年度建成并网的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材料。 - 6 - 抄送华东能监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6 月 13 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