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总量将增至3GW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 号文 规定,现将重庆市“ 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 公告。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重庆市“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重庆市全市范围。 规划年限 2015-2020 年 规划目标及规模 2020 年,全市电源总装机约 2687 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 725 万千瓦,煤电装机含 市外点对网项目1582 万千瓦,气电装机 80 万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装 机合计 300 万千瓦,计划内外购水电 387.5 万千瓦,清洁能源 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 装机占比将达到 38.15。新建 500 千伏变电容量 950 万千伏安,500 千伏线路 1637 公 里;新建 220 千伏变电容量 1746 万千伏安,220 千伏线路 2579 公里; 新建 110 千伏变电容 量 2074 万千伏安,110 千伏线路 3955 公里。 二、规划方案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规划新增的热电、分布式能源、生物质发电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会对大气 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废水规划实施水资源需求主要是热电项目、生物质发电、分布式能源项目冷却耗 水,风电、电网基本不涉及水资源消耗。规划实施废水排放较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规划实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燃煤产生的炉渣、飞灰以及风电、电 网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弃渣。 4噪声规划实施噪声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热电项目的锅炉排汽、磨煤机、汽轮发电 机组、送引风机、冷却塔和净水站取水泵、排泥泵等;风电发电机组在运转过程中风轮叶片 旋转时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齿轮箱和发电机等部件发出的机械噪声;水电项目发电机组运 行噪声;电网建设主要是变电站 换流站输电线路电晕噪声。 5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涉及风电项目,集中在项目建设期间对 陆生动植物、自然景观和水土保持造成显著影响,项目运行期间产生一定的噪声、光环境 及电磁辐射影响。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快推进计划内现有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新增电力项目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超 低排放标准;②规划新增热电项目要严格实行“以热定电” 原则,优先采用背压机组,新建抽 凝机组应与替代关停燃煤锅炉和小热电机组挂钩;③规划新增燃煤、生物质热电项目应采用 先进的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分布式能源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进行脱硝处理,确保 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着 “节约用水、一水多用、清污分流、排清用污”的原则,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率,减少废污水排放;②规划火电项目涉及的各类生产废水 酸碱废水、含油污水、变压器 事故排油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等单独处理后回用。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规划涉及生产设施应尽可能选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 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源强。②规划涉及项目运行期加强设备日常运行过程中 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使其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加强规划各类设施产生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按照循环再利用的原则减少固体废 弃物产生量;②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弃渣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生态保护措施 ①结合区域生态承载力,控制规划新增风电项目总体规模,优化风电项目开发布局及 范围,尽量避免占用生态红线,避开鸟类迁徙通道;②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系统应尽 量利用原有道路,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系统的干扰; ③规划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恢 复和补偿方案。对于临时性占地,规划应提出合理有效的恢复植被措施,在实施具体项目 建设时确保这些措施到位;对于永久性占地,规划应在相邻或附近区域采取生态补偿措施, 预留足够环保生态补偿资金,确保环境生态得到有效恢复; ④结合风电生态建设,根据区域 地势、土壤等条件因地制宜优先进行本土性绿化,改善规划区域内生态环境,与当地景观 格局相适应;⑤尽管风电建设为点式占地,仍会一定程度破坏林木,在项目具体设计实施时, 应根据风电场区的微观地形地貌进行风机布置和科学选址,优先避让林地。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重庆市“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的城市发展相关规划、环保规划 ; 在采取一定的措施后,规划选址可满足国家规范要求;规划设施规模基本合理,规划方案实 施的环境风险可控。本规划在严格执行环境规划、实施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 不利环境影响措施与对策、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可以达到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目 标。总体而言,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 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期限自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众查阅环评全文本的预计起始时间2018 年 7 月 15 日。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全文本的方式通过环评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均可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与本规划相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就本规划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 意见和建议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和反映,供规划组织单位、环评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调查环境影响信息公示在网站发布公示。公众咨询可采用邮件、传真、电话、 信函等方式,公众咨询和反馈意见的时间为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重庆市能源局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5111910079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 16 号 邮编40112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级;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3103 号 业务范围化工石化及医药;冶金机电; 社会区域;建材火电;轻工纺织化纤;农林水利; 交 通运输。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8680780733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扬子江商务小区 4 栋; 邮编401147 Email cqeia501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