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
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 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五年四月 前 言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新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规范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国家能 源局组织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 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光伏发电企业特点编制而成。 本规范主要明确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 ,规定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目 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 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 及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西北能源监管局、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池建军、毕湘薇、李 晛 、吴茂林、吕忠; 西北能源监管局仇毓宏、卢新军、刘岩;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孙浩源、苑成柱、王念 仁、孟繁 华、崔云峰。 目 录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4 4 一般要求 . 4 4.1 原则 4 4.2 建立和保持 4 4.3 评定和监督 4 5 核心要求(评分项目, 1500分) 5 5.1 目标( 40分) . 5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60分) . 5 5.3 安全生产投入( 40分) . 7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60分) . 8 5.5 教育培训( 80分) . 9 5.6 生产设备设施( 600分) . 11 5.7 作业安全( 330分) . 25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70分) . 32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30分) . 33 5.10 职业健康( 70分) . 34 5.11 应急救援( 60分) . 36 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 40分) . 37 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0分) . 38 附录 A 电力企业规章制度目录 . 40 附录 B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及典型现场处置方案目录 . 41 附录 C 脚手架和登高用具 . 43 附录 D 起重机械 . 45 附录 E 电气安全用具及电动工器具 . 48 1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通过 1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 企业(光伏发电站),其它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15 号 电网调度 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39 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2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4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2 号 草原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9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9 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发〔 2010〕 23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1〕 40 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 见 安委〔 2012〕 10 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4 年第 14 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5 年第 21 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公安部〔 1999〕 8 号令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 号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 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 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 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9 号 用人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1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3 号 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 11 件规 章的决定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0 号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22 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24 号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国能安全〔 2014〕 161 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能安全〔 2014〕 205 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国能安 全〔 2014〕 508 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 2013〕 5 号 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电监安全〔 2007〕 11 号 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电监安全〔 2006〕 34 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电监市场〔 2006〕 42 号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国能综安全〔 2014〕 198 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安全〔 2014〕 953 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 GB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 2894-2008 安全 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GB 6095-2009 安全带 GB 6497-1986 地面用太阳电池标定的一般规定 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12011-2009 足部防护 电绝缘鞋 GB 17622-2008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26164.1-2010 电业 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 力线路部分)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26861-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GB 50011-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50-2006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01-1994 防洪标准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 50794-201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T 1927.1-2003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第一部分 通则 GB/T 6495.1-1996 光伏器件 第 1 部分:光伏电流-电压特性的测量 GB/T 6495.2-1996 光伏器件 第 2 部分:标准太阳电池的要求 GB/T 6495.3-1996 光伏器件 第 3 部分:地面用光伏器件的测量原理及标准光谱辐照度数据 GB/T 6495.4-1996 晶体硅光伏器件的 I-V 实测特性的温度和辐照度修正方法 GB/T 6495.5-1997 光伏器件 第 5 部分:用开路电压法确定光伏( PV)器件的等效电池温度 ( ECT) GB/T 6495.7-2006 光伏器件 第 7 部分:光伏器件测量过程中引起的光谱失配误差的计算 GB/T 6495.8-2002 光伏器件 第 8 部分:光伏器件光谱响应的测量 3 GB/T 6495.9-2006 光伏器件 第 9 部分:太阳模拟器性能要求 GB/T 9535-1998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 11010-1989 光谱标准太阳电池 GB/T 13539.6-2013 低压熔断器 第 6 部分: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技术规程 GB/T 16178-201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 18479-2001 地面用光伏( PV)发电系统 概述和导则 GB/T 18912-2002 太阳电池组件盐雾腐蚀试验 GB/T 19939-2005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GB/T 19964-2012 光伏发电站 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20046-2006 光伏( 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 GB/T 20513-2006 光伏系统性能监测 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 GB/T 26849-2011 太阳能光伏照明用电子控制装臵 性能要求 GB/T 29320-2012 光伏电站太阳跟踪系统技术要求 GB/T 29321-2012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GB/T 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50795-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 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T 20047.1-2006 光伏( PV)组件安全鉴定 第 1 部分:结构要求 GB/T 20047.2-2006 光伏( PV)组件安全鉴定 第 2 部分:试验要求 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L 740-2014 电容型验电器 DL 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 572-20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3-2010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臵运 行管理规程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臵的接地 DL/T 676-2012 带电作业绝缘鞋(靴)通用技术条件 DL/T 687-2010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臵通用技术条件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臵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 799.1~799.7-2010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臵 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臵检验规程 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 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GA 1089-2013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 YD/T 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 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3.5 缺陷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局部损耗、偏差设计性能等需要进行维修或调整才能恢复的失效。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以隐患排查 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 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 “策划、实施、检查、改进 ”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规范的要 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 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 作情况进行评定。 标准化评分方式:最终得分 =(实得分 /应得分) ×100%。其中,实得分为企业实际得分值的 总和;应得分为企业适用项目分值的总和。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以根据最终得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最终得分 90 分及以上为一级, 最终得分 80 分及以上、 90 分以下为二级,最终得分 70 分及以上、 80 分以下为三级。 能源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 5 核心要求(评分项目, 1500分) 5.1 目标( 4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1.1 目标的 制定 电力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总体 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明确企业在 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管理等 方面的各项安全指标。主要包括 不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 力安全事故等安全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企业主要 负责人审批,以文件形式下达。 10 ① 企业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② 指标不明确,内容不完善, 不结合实际,有上述任一情况的, 扣 5 分。 ③ 目标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 审批,未以正式方式下达,不得 分。 5.1.2 目标的控制与落实 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 定相应的分级(公司、部门、班 组) 目标。 基层单位或部门按照安全生 产职责,制定相应的分级控制措 施。 15 ① 未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 扣 5 分 /级。 ② 未制定控制措施,扣 3 分 / 级;控制措施不明确、不具体, 未结合岗位特点,每处扣 2 分; 措施落实不到位,扣 2 分 /级。 5.1.3 目标的监督与考核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 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 偏。 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 行评估与考核。 15 ① 未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扣 5 分;考核办法未涵盖所有生产部 门,缺一 个扣 1 分。 ② 未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 偏,扣 2 分。 ③ 未及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 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扣 2 分。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6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2.1 安全生产 委员会 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 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机 构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 制度和例会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 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 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 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 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10 ① 未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 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不得分; 未制定相关制度,扣 5 分。 ② 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扣 2 分 /次;会议记录不完整或未发布 会议纪要,扣 1 分 /次。 ③ 重大、重要安全事项未经 安委会研究确定,扣 3 分。 5.2.2 安全生产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 10 ① 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 6 保障体系 障体系。 贯彻 “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的 原则。 企业 和 部门(车间)负责人 应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 会,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公布。 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职 责,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 物资、费用等需要。 障体系,不得分。 ② 未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 会,扣 2 分 /次;会议记录不完整 或没有公布,扣 1 分 /次;对会议 提出的问题未闭环整改,扣 1 分 / 次。 ③ 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不 符合要求,职责未有效落实,扣 1 分 /项。 5.2.3 安全生产 监督体系 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 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所需 的设施器材。鼓 励和支持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 程师资质。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健 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每月召开 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会议(或安全 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 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要严格履 行安全生产职责,布臵、督促、 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纠正违 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 格安全生产考核。 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过程记 录,记录应完整真实。 20 ① 未按要求设臵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机构,不得分;安全监督 人员数量、素质及配备的设施器 材不满足本单位安全监督需要 的,扣 5 分。 ②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 监督网络不健全,扣 3 分;未按 时召开会议,扣 2 分 /次;会议记 录不完整,扣 1 分 /次。 ③ 安全监督人员对关键工 作、危险工作、重点工作等未进 行现场监督的,或发现违章现象 未制止并跟踪整改的,扣 3 分 /次。 ④ 现场监督无记录,扣 2 分; 记录不全,扣 1 分。 5.2.4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制定符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级、各 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 健全本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组 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单位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 ①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得分;未明确各部门、各级、 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或职 责有遗漏,扣 1 分 /项。 ②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职责不明确,未履行法定主要职 责 ,扣 2 分 /项。 ③ 各级、各类岗位人员未履 行安全职责,扣 2 分 /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扣 1 分 /项。 ④ 未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考 核制度,扣 5 分;未对安全生产 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扣 3 分;安全生产奖惩无记录扣 2 分,记录不全,扣 1 分。 7 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要认真 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 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 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5.3 安全生产投入( 4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3.1 费用管理 制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 全生产费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 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门 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并落实 到位,企业主要领导定期组织有 关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 核。 15 ①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 用,不得分。 ②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 计划,扣 2 分。 ③ 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 2 分。 ④ 未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扣 2 分。 ⑤ 未专款专用,扣 5 分。 5.3.2 费用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 方面: 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 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 备设施、安全防护装臵、安全培 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以 及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预防 事故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 设等。 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 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 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 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 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 等。 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应急 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 安全检测、安全评价、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 整改以及安全保卫等。 安全法律法规收集与识别、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 护、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 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 活动等。 25 ① 挪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 分。 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中存在 应投入而未投入的,扣 2 分 /项。 8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6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4.1 法律法规 与标准 规范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 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 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 方式。 企业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 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 新发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 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 时转化为本单位(企业)规章制 度,贯彻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15 ① 未建立相关制度,扣 5 分; 未明确识别主管部门,或未确定 获取的渠道、方式的,扣 2 分。 ② 未及时更新,使用失效、 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的, 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缺失, 扣 1 分 /处。 ③ 未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 规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 扣 1 分 /项。 ④ 未根据识别和获取的法律 法规及时完善本企业规章制度和 规程的,扣 1 分 /项。 5.4.2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附录 A),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 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15 ① 规章制度不全,扣 2 分 /项。 ② 相关岗位的规章制度配臵 不全,扣 1 分 /每人次。 5.4.3 安全生产 规程 企业应配备国家及电力行业 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企业应编制运行规程、检修 规程、设备试验规程、系统图册、 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 产规程。 企业应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发放到相关岗位。 10 ① 企业未配备国家及电力行 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扣 1 分 /每 项。 ② 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程有缺 失、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项。 ③ 未将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程 发放到部门、班组等相关工作岗 位的,扣 1 分 /处。 5.4.4 评估和 修订 每年至少一次对企业执行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修、运 行、试验等规程的有效性进行检 查评估;及时完善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每 年发布有效的法律法 规、制度、规程等清单。 每 3~ 5 年对有关制度、规程 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重新印刷发 布。 10 ① 未公布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制度、规程清单,扣 5 分。 ② 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发布 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扣 2 分 /项。 ③ 未按规定履行规程、规章 制度审批手续,扣 2 分 /项。 9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修订、 审查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4.5 文件和 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 度,确保规章制度、规程编制、 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 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 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 有效管理。 安全记录至少包括:班长日志、 巡检记录、检修记录、不安全事 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 产通报、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 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10 ① 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扣 5 分;没有按制度执行,扣 3 分。 ② 未按规定做好安全台账、 记录,扣 2 分 /项。 ③ 安全台账、记录内容不全 面或不具体,扣 1 分 /项 。 5.5 教育培训( 8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5.1 教育培训 管理 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或专(兼)职工作岗位,按规定 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 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 全教育 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 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 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 改进。 10 ① 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 专(兼)职工作岗位不明确,扣 3 分;没有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扣 2 分。 ②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和档案,扣 3 分;没有培训效果 评估和改进记录,扣 2 分。 5.5.2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 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 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首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 12 学时。 20 ① 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培训或 取证,扣 3 分。 ② 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扣 1 分 /人。 5.5.3 从业人员 教育培训 对从业人员(包括使用的被 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 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 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 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25 ① 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 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扣 1 分 /人。 ②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 人、工作许可人未经安全培训、 考试合格并公布的,不得分;现 场作业人员不了解事故应急处臵 措施,不会紧急救护法,或相关 人员不会使用防毒、防窒息等用 品的,扣 2 分 /人。 10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每年对生产岗位人员进行生 产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 规 程考试。其中,班组长的安全培 训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工作票 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 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 布。 新入厂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 行企业、部门(车间)、班组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 24 学时。危险性较大的 岗位人员应熟悉与工作有关的危 险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 生产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 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部 门(车间)和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 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 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 后,方可上 岗作业。离开特种作 业岗位达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 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 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或者使用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 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 ③ 新入厂人员未进行安全生 产三级教育的,扣 2 分 /人;培训 学时不符合 规定,扣 1 分 /人。 ④ 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要求进 行安全生产规程考试或考核不合 格仍进行作业,扣 2 分 /人。 ⑤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 持有效证件上岗,或离开特种作 业岗位 6 个月以上未重新考核合 格即上岗作业的,不得分。 ⑥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或者使用新设备投入使用前,未 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扣 1 分 /人。 5.5.4 其他人员 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 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 对其进行现场有关安全知识的教 育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 开工前应对其进行现场安全技 术 交底。 企业应对参观、学习等外来 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可能接 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 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15 ① 未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扣 1 分 /人;承包方未 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进入生产现 场,扣 1 分 /人;未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扣 1 分 /次。 ② 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和告知的,扣 1 分 /人;临时用 工上岗前未进行培训,未经考试 合格,扣 2 分 /人。 5.5.5 安全文化 建设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安全态 10 ① 企业未开展安全文化活动,扣 3 分;生产部门、班组未 11 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全体员工所 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 点的安全价值观。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 组织开展班前、班后会。 开展活动,扣 2 分。 ② 安全日活动内容不充实, 无针对性,或记录不全,扣 1 分 / 项;企业和部门(车间)领导、 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班组安 全日活动,扣 1 分 /次。 ③ 未组织班前、班后会,扣 2 分;会议内容不充实,或无记录, 扣 1 分。 5.6 生产设备设施( 600分) 5.6.1 设备设施管理( 14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6.1.1 生产设备 设施建设 建立新、改、扩建工程安全 “三同时 ”的管理制度。 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5 ① 新、改、扩建工程无该项 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 关规定的,扣 2 分。 ② 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 的,扣 5 分。 5.6.1.2 设备基础 管理 制定并落实设备责任制,保 证设备 管理 分工合理、责任到岗。 加强设备质量管理,完善设 备质量标准、缺陷管理、设备异 动管理、保护投退等制度,明确 相应工作程序和流程。 新增或改造设备应严格履行 验收制度,设备异动管理 、保护 投退按规定办理,设备缺陷应及 时消除。 保证备品、备件满足生产需 求。 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分类建 立完善设备台帐、技术资料和图 纸等资料台账。 旧设备拆除前应进行风险评 估,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 25 ① 未制定设备责任制,不得 分; 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 扣 3 分。 ② 未制定设备质量管理、缺 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设备保 护投退等制度的,不得分,制度 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扣 3 分。 ③ 新增或改造设备未严格履 行验收制度,扣 3 分;异动管理、 保护投退等不按规定办理,扣 3 分;设备缺陷未按时消除,扣 1 分 /条。 ④ 备品、备件储备不能满 足 要求,扣 5 分。 ⑤ 图纸、资料不全,扣 2 分; 未及时归档,扣 2 分。 ⑥ 拆除旧设备未制定和落实 拆除方案,扣 2 分。 5.6.1.3 运行管理 明确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责任 主体。委托维护管理应签订委托 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落实安 全管理责任。 遵守调度纪律,严格调度命 令,落实调度指令。 认真监视设备运行工况,合 理调整设备状态参数,正确处理 设备异常情况。 完善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 30 ① 未明确设备设施运行维护 责任主体、未明确运行维护管理 部门和责任分界,或委托管理无 协议,不得分;委托管理协议内 容不全,扣 1 分 /项。 ② 未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不 得分。 ③ 违反调度纪律,不得分。 ④ 因运行监视不到位发生不 安全事件,扣 5 分。 ⑤ 设备 检修安全技术措施不 12 施,做好检修许可、监护、验收 等工作。 严格核对操作票内容和操作 设备名称,加强操作监护并逐项 进行操作。 按规定时间、内 容及线路对 设备进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设 备运行情况。 按规定时间和方法做好设备 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做好相关 记录。 制定万能解锁钥匙和配电室 及配电设备钥匙的相关制度,并 认真执行。 根据设备状况,合理安排光 伏电站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 开展反事故演习,并做好各类运 行记录。 完善,或检修许可、监护、验收 执行不到位, 3 分 /项。 ⑥ 存在无票操作,不得分; 操作票不合格,扣 2 分 /张。 ⑦ 设备巡检不符合要求,扣 3 分。 ⑧ 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 未执行,扣 3 分;执行不到位, 扣 2 分。 ⑨ 未制定万能解锁钥匙和配 电室及配电设备钥匙制度,扣 5 分;未严格执行,扣 2 分;记录 不全,扣 1 分。 ⑩ 未定期组织开展反事故演 习、进行事故预想,扣 2 分;记 录不完整、不详实,扣 1 分。 5.6.1.4 检修管理 制定并落实设备检修管理制 度,健全设备检修组织机构,编 制检修进 度网络图或控制表。 实行标准化检修管理,编制 检修作业指导书或文件包,对重 大项目制定安全组织措施、技术 措施及施工方案。 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做好 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落实 各项安全措施。 严格检修现场隔离和定臵管 理,检修现场应分区域管理,检 修物品实行定臵管理。 严格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实行检修质量控制和监督三级验 收制度,严格检修作业中停工待 检点和见证点的检查签证。 30 ① 未制定检修管理制度,不 得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 落实存在问题,扣 3 分。 ② 检修作业文件、作业指导 书或文件包编制不完整 或者内容 简单,扣 2 分。 ③ 设备无检修、试验记录, 扣 3 分;检查周期不符合要求, 扣 2 分。 ④ 无票作业,不得分。工作 票不合格,扣 2 分 /张。安全措施 没有落实,扣 2 分 /项。 ⑤ 检修现场隔离和定臵管理 不到位,扣 3 分 /处。 ⑥ 检修质量控制和监督三级 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扣 10 分; 验收资料不完整,扣 2 分。 5.6.1.5 技术管理 制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建 立健全以主管生产领导负责的技 术监控(督)网络和各级监督岗 位责任制。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 织开展技术监督活动,建立和保 持技术监控(督)台账、报告、 记录等资料的完整性。 制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加 强设备重大新增、改造项目可行 性研究,组织编制项目实施的组 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20 ① 未制定技术监督管理制 度,扣 5 分;制度未有效落实, 扣 3 分;未建立监督网络,扣 2 分。 ② 未制定年度计划,扣 3 分; 未定期开展技术监督工作,扣 5 分;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和技术分 析报告,存在较大问题,扣 3 分; 措施制定和实施不及时,扣 2 分。 ③ 未制定并严格执行技术改 造管理办法,扣 5 分;技改项目 资料不完整 ,扣 2 分。 5.6.1.6 可靠性 管理 按照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部 门的相关要求,制定可靠性管理 工作规 范,设臵可靠性管理专职 10 ① 未制定可靠性管理工作规 范,扣 5 分;可靠性管理人员无 证上岗,扣 2 分 /人。 13 (或兼职)工作岗位。可靠性专 责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 资格证书。 建立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 采集、统计、审核、分析、报送 可靠性信息。 编制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和 技术分析报告,评价分析设备、 设施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