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林业碳票计量方法.pdf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碳 减 排 量 计 量 方 法( SMCER 1.0 版 ) 2021年 5月 引 言为 进 一 步 发 挥 林 业 在 推 动 实 现 碳 中 和 愿 景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 加 快 建立 健 全 生 态 产 品 价 值 实 现 机 制 , 走 出 一 条 生 态 优 先 、 绿 色 发 展 的 新 路子 , 结 合 新 时 代 深 化 集 体 林 权 制 度 改 革 的 需 要 , 推 进 全 社 会 低 碳 行 动 ,探 索 鼓 励 绿 色 低 碳 生 产 生 活 方 式 , 创 新 我 市 森 林 经 营 碳 汇 项 目 开 发 设计 、 碳 汇 计 量 与 监 测 等 工 作 , 推 进 我 市 林 业 碳 票 制 发 , 确 保 森 林 经 营和 保 护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核 证 减 排 量 达 到 可 测 量 、 可 报 告 、 可 核 查 的 要 求 ,推 动 三 明 林 业 碳 汇 项 目 的 自 愿 减 排 交 易 , 特 编 制 福 建 三 明 林 业 碳 票计 量 方 法 ( 版 本 号 1.0版 ) 。 本 方 法 以 国 家 自 愿 减 排 交 易 机 制 下 的 相 关 方 法 学 模 板 为 基 础 , 参考 和 借 鉴 CDM项 目 有 关 方 法 学 工 具 、 方 式 和 程 序 , 包 括 国 家 自 愿 减 排项 目 森 林 经 营 碳 汇 项 目 方 法 学 和 碳 汇 造 林 项 目 方 法 学 , 以 及福 建 省 林 业 碳 汇 核 证 减 排 量 项 目 相 关 方 法 学 和 要 求 , 结 合 我 市 森 林 经营 和 保 护 实 际 情 况 , 特 制 定 本 计 量 方 法 。 目 录1、 范 围 12、 适 用 条 件 13、 核 算 边 界 和 周 期 13.1 项 目 的 核 算 边 界 13.2 项 目 的 核 算 周 期 24、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 变 化 量 的 计 算 24.1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 变 化 量 24.2生 物 量 的 计 算 .34.3 碳 层 单 位 面 积 生 物 量 的 计 算 4 4.4碳 储 量 的 计 算 .44.5碳 储 量 变 化 量 的 计 算 .55、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量 的 计 算 55.1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源 的 选 择 .55.2森 林 火 灾 引 起 的 排 放 .66、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的 计 算 77、 数 据 来 源 与 质 量 管 理 77.1监 测 数 据 .77.2缺 省 数 据 .77.3 数 据 质 量 管 理 措 施 8 7.4 监 测 频 次 88、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核 证 报 告 8术 语 和 定 义 18引 用 文 献 19 1 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 SMCER) 机 制 下 经 营 森 林 和 保 护 过 程中 实 施 林 业 固 碳 增 汇 行 为 所 产 生 的 碳 汇 减 排 量 核 算 的 流 程 和 方 法 。2、 适 用 条 件本 方 法 适 用 于 ( 1) 具 备 林 业 部 门 二 类 调 查 ( 或 三 类 调 查 ) 数 据 基 础 且 树 种 为乔 木 的 林 地 ; ( 2) 不 包 括 以 生 产 薪 炭 、 果 品 、 食 用 油 料 、 工 业 原 料 和 药 材 等为 目 的 的 林 地 ;( 3) 权 属 清 晰 , 无 争 议 的 林 地 ;( 4) 本 方 法 不 适 用 于 竹 林 和 灌 木 林 。项 目 活 动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政 府 颁 布 的 有 关 森 林 经 营 和 保 护 的 法律 、 法 规 和 政 策 措 施 以 及 相 关 的 技 术 标 准 或 规 程 。3、 核 算 边 界 和 周 期 3.1 项 目 的 核 算 边 界项 目 的 核 算 边 界 指 拥 有 林 地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的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的参 与 方 实 施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项 目 活 动 的 地 理 范 围 , 以 小 班 为 基 本 单 位 。参 与 方 需 提 供 项 目 地 块 的 林 地 及 林 木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的 证 据 , 如 林 权 2 证 或 不 动 产 权 证 , 且 项 目 计 入 期 内 林 地 地 类 不 能 发 生 变 化 ; 计 入 数 据由 县 级 林 业 局 资 源 数 据 为 基 础 , 由 具 有 林 业 调 查 资 质 单 位 现 场 监 测 核准 数 据 为 依 据 。3.2 项 目 的 核 算 周 期首 次 申 请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项 目 的 核 算 周 期 为 2016年 至 申 请 当 年 的时 间 区 间 , 核 算 周 期 以 整 年 为 计 算 单 位 , 一 个 核 算 周 期 原 则 为 5 年 。项 目 计 入 期 不 超 过 20年 。 4、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 变 化 量 的 计 算4.1碳 储 量 变 化 量项 目 核 算 周 期 内 碳 储 量 变 化 量 用 于 衡 量 核 算 边 界 内 林 地 内 林 木固 定 二 氧 化 碳 的 能 力 。 本 文 件 使 用 二 类 调 查 ( 或 三 类 调 查 ) 数 据 为 基础 , 由 具 有 林 业 调 查 资 质 单 位 现 场 监 测 核 准 数 据 为 依 据 计 算 项 目 碳 储量 变 化 量 。 计 算 流 程 包 括 1 基 于 二 类 调 查 ( 或 三 类 调 查 ) 数 据 中 的 活 立 木 蓄 积 量 为 基 础 ,由 具 有 林 业 调 查 资 质 单 位 现 场 监 测 核 准 蓄 积 量 为 依 据 利 用 生 物 量 扩 展 因 子 法 换 算 为 生 物 量 ;2 基 于 生 物 量 , 利 用 林 木 生 物 量 碳 含 量 换 算 为 碳 储 量 ;3 基 于 一 定 林 地 面 积 , 计 算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 ;4 基 于 一 定 时 间 周 期 , 计 算 单 位 面 积 碳 储 量 变 化 量 。 3 4.2生 物 量 的 计 算4.2.1 碳 库 的 选 择本 计 量 方 法 按 照 保 守 性 原 则 , 对 于 核 算 边 界 内 碳 库 的 选 择 只 考 虑乔 木 生 物 量 , 包 括 林 木 地 上 、 地 下 生 物 量 , 不 含 灌 木 、 藤 本 、 草 本 、枯 死 木 和 枯 枝 落 叶 的 生 物 量 。4.2.2 碳 层 的 划 分如 果 项 目 区 内 包 括 不 同 的 森 林 类 型 , 或 者 不 同 密 度 的 森 林 , 就 需 要 进 行 分 层 以 提 高 碳 储 量 变 化 量 计 算 的 准 确 性 和 精 度 。 为 计 算 项 目 碳储 量 的 变 化 量 可 根 据 二 类 调 查 ( 或 三 类 调 查 ) 小 班 的 优 势 树 种 、 龄 组 、起 源 、 郁 闭 度 等 因 子 来 划 分 碳 层 。4.2.3生 物 量 的 计 算根 据 二 类 调 查 ( 或 三 类 调 查 ) 各 碳 层 活 立 木 蓄 积 量 为 基 础 , 由 具有 林 业 调 查 资 质 单 位 现 场 监 测 核 准 的 各 碳 层 蓄 积 量 为 依 据 , 利 用 生 物量 扩 展 因 子 法 计 算 小 班 各 优 势 树 种 、 龄 组 的 林 木 生 物 量 BTREE,i, t VTREE,i, t DTREEBEFTREE,i1RTREE 1其 中 BTREE,i, t 第 t年 ,第 i碳 层 的 林 木 生 物 量 , t d.m.;i 碳 层 ;VTREE,i, , t 第 t 年 , 第 i 碳 层 的 活 立 木 蓄 积 量 , m3;D TREE 树 种 基 本 木 材 密 度 , t d.m.m-3; 4 BEFTREE, i 碳 层 i 的 生 物 量 扩 展 因 子 , 无 量 纲 ;RTREE 树 种 的 根 冠 比 ( 地 下 生 物 量 /地 上 生 物 量 ) , 无 量 纲 。4.3 碳 层 单 位 面 积 生 物 量 的 计 算碳 层 单 位 面 积 生 物 量 等 于 核 算 边 界 内 该 碳 层 林 木 生 物 量 除 以 该碳 层 林 地 面 积 ,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b TREE,i,tL i tiA ,,TREEB 2bTREE,i,tL 第 t 年 , 第 i碳 层 单 位 面 积 平 均 生 物 量 , t d.m.ha-1;BTREE,i, t 第 t年 ,第 i碳 层 的 林 木 生 物 量 , t d.m.;Ai 第 t 年 第 i 碳 层 林 地 面 积 , ha 。4.4碳 储 量 的 计 算林 木 碳 储 量 是 利 用 林 木 生 物 量 碳 含 量 将 林 木 生 物 量 换 算 为 碳 储量 , 再 利 用 CO 2与 C的 分 子 量 ( 44/12) 比 将 碳 储 量 ( t C) 换 算 为 二氧 化 碳 当 量 ( t CO2-e) cTREE,i,tBTREE,i, t CFTREE 44/12 3其 中 c TREE, i,t 第 t 年 , 核 算 边 界 内 第 i 层 林 木 碳 储 量 , t CO2-e;BTREE,i, t 第 t年 , 第 i 碳 层 的 林 木 生 物 量 , t d.m.;CFTREE 树 种 的 碳 含 量 , t Ct d.m.-1。 5 4.5碳 储 量 变 化 量 的 计 算项 目 边 界 内 乔 木 因 经 营 和 保 护 而 继 续 生 长 引 起 的 碳 储 量 年 平 均变 化 量 Δ CT 1 1,,2,,1 i tiTREEtiTREETt CC 4其 中 Δ C T 项 目 周 期 内 核 算 边 界 内 林 地 的 碳 储 量 变 化 量 , t CO2-e;CTREE,i,t2 第 t2年 , 核 算 边 界 内 第 i 碳 层 林 木 碳 储 量 , t CO2-e;CTREE,i,t2 第 t1年 , 核 算 边 界 内 第 i碳 层 林 木 碳 储 量 , t CO2-eha-1;T 核 算 周 期 ( t1~ t2,t1< t < t2) , 年 。5、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量 的 计 算5.1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源 的 选 择本 方 法 主 要 考 虑 核 算 边 界 内 由 森 林 火 灾 等 引 起 生 物 质 燃 烧 造 成 的 非 二 氧 化 碳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 包 括 CH4和 N2O。GHG E, TGHGFF, T 5其 中 GHG E, T 核 算 周 期 内 , 项 目 边 界 内 排 放 的 非 二 氧 化 碳 温 室 气 体 总量 , t CO2-e;GHG FF,T 核 算 周 期 内 , 项 目 边 界 内 因 森 林 火 灾 引 起 林 木 地 上 生 物 质燃 烧 造 成 的 非 二 氧 化 碳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总 量 , t CO2-e。 6 5.2森 林 火 灾 引 起 的 排 放本 方 法 学 仅 考 虑 林 木 地 上 生 物 质 的 燃 烧 , 不 考 虑 死 有 机 质 燃 烧 。因 森 林 火 灾 引 起 林 木 地 上 生 物 质 燃 烧 产 生 的 排 放 量 由 下 式 计 算 ( 6)其 中 GHG FF,t 第 t年 , 核 算 边 界 内 因 森 林 火 灾 引 起 林 木 地 上 生 物 质 燃烧 造 成 的 非 二 氧 化 碳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量 , t CO2-e;AFF,i,t 第 t 年 , 第 i 小 班 发 生 森 林 火 灾 的 面 积 , ha;bTREE,i,tL 发 生 火 灾 前 一 年 , 第 i碳 层 平 均 单 位 面 积 地 上 生 物 量 ,td.m.ha-1。 林 木 生 物 量 计 算 公 式 获 得 。 如 果 只 是 发 生 地 表 火 , 即 林木 地 上 生 物 量 未 被 燃 烧 , 则 此 值 为 0;COMF i 第 i 碳 层 的 燃 烧 因 子 , 无 量 纲 ;EFCH4 第 i 碳 层 CH4的 排 放 因 子 , gCH4( kg燃 烧 干 物 质 d.m.) -1,取 固 定 值 4.7;EFN2O 第 i 碳 层 N2O 的 排 放 因 子 g N2O( kg燃 烧 干 物 质 d.m.) -1,取 固 定 值 0.26;GWP CH4 CH4 的 全 球 增 温 趋 势 , 取 固 定 值 21, 无 量 纲 ;GWPN2O N2O 的 全 球 增 温 趋 势 , 取 固 定 值 310, 无 量 纲 。 7 6、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的 计 算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公 式 ( 7) 所 示 SMCER Δ CT,-GHGET ( 7)其 中SMCER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 t CO 2-e;Δ CT 核 算 周 期 内 ,核 算 边 界 碳 储 量 变 化 量 , t CO2-e;GHGE,T 核 算 周 期 内 , 核 算 边 界 内 排 放 的 非 二 氧 化 碳 温 室 气 体tCO2-e。7、 数 据 来 源 与 质 量 管 理7.1监 测 数 据本 方 法 学 中 要 求 的 监 测 数 据 主 要 来 源 于 林 业 部 门 二 类 调 查 数 据 或 持 续 更 新 的 森 林 资 源 档 案 数 据 , 以 及 三 类 调 查 数 据 。 监 测 数 据 主 要包 括 核 算 边 界 内 林 地 总 面 积 、 活 立 木 蓄 积 量 和 森 林 火 灾 面 积 等 。具 体 描 述 和 数 据 来 源 参 见 附 录 1。7.2缺 省 数 据本 方 法 学 中 使 用 的 缺 省 数 据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木 材 密 度 , 生 物 量 扩展 因 子 , 根 冠 比 , 碳 含 量 , 燃 烧 因 子 , 排 放 因 子 , 全 球 增 温 趋 势 等 。具 体 描 述 和 数 据 来 源 参 见 附 录 2。 8 7.3 数 据 质 量 管 理 措 施林 业 碳 票 参 与 方 应 采 取 以 下 质 量 管 理 措 施 , 确 保 林 业 碳 票 有 关 数据 的 真 实 可 靠 1 建 立 林 业 碳 票 数 据 采 集 和 报 告 的 规 章 制 度 , 包 括 人 员 、 工 作流 程 和 内 容 、 工 作 周 期 和 时 间 节 点 等 ;2 建 立 林 业 碳 票 林 地 信 息 一 览 表 , 选 定 合 适 的 计 算 方 法 和 排 放因 子 、 系 数 , 形 成 文 件 并 存 档 ;3 建 立 健 全 的 林 地 管 护 记 录 , 申 报 矢 量 数 据 统 一 专 人 管 理 。 对 小 班 边 界 变 更 、 采 伐 、 森 林 火 灾 等 对 林 地 碳 排 放 影 响 重 大 的 事 项 进 行监 测 和 记 录 , 并 在 林 地 信 息 一 览 表 ( 见 附 录 3) 中 定 期 更 新 ;4 建 立 文 档 的 管 理 规 范 , 保 存 、 维 护 林 业 碳 票 核 算 的 文 件 和 有关 的 数 据 资 料 , 避 免 重 复 申 报 。7.4 监 测 频 次三 明 林 业 碳 票 数 据 应 满 足 附 录 1的 监 测 频 次 要 求 。8、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监 测 报 告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核 证 报 告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1 项 目 业 主 基 本 信 息 ;2 项 目 负 责 人 与 联 系 人 ;3 项 目 基 本 信 息 ; 9 4 基 础 数 据 ;5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碳 减 排 量 核 算 计 算 结 果 ;6 核 证 结 论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监 测 报 告 模 板 见 附 录 3。 10 附 录 1数 据 /参 数 VTREE,i, t单 位 m3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1)描 述 第 t年 , 第 i碳 层 中 的 活 立 木 蓄 积 量监 测 频 次 每 次 申 请 三 明 林 票 减 排 量 核 算 时 , 获 取 其 核 算 周 期 内 数据 。数 据 源 三 明 市 林 业 部 门 二 类 调 查 数 据 ( 或 三 类 调 查 数 据 )数 据 /参 数 A FF,i,t单 位 ha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6)描 述 第 t年 , 第 i碳 层 发 生 森 林 火 灾 的 面 积 , ha监 测 频 次 每 次 申 请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核 算 时 , 获 取 其 核 算 周 期 内 发 生森 林 火 灾 的 面 积 。数 据 源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森 林 火 灾 登 记 数 据数 据 /参 数 A( A i)单 位 ha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3) ( 7)描 述 核 算 边 界 内 林 地 总 面 积 , 即 乔 林 总 面 积 ( 碳 层 林 地 面 积 )监 测 频 次 每 次 申 请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核 算 时 , 获 取 其 核 算 周 期 内 数据 。数 据 源 三 明 市 林 业 部 门 二 类 调 查 数 据 ( 或 三 类 调 查 数 据 ) 11 附 录 2数 据 /参 数 DTREE单 位 t m-3描 述 树 种 基 本 木 材 密 度数 据 源 数 据 源 优 先 选 择 次 序 为 ( a) 现 有 的 、 当 地 的 基 于 树 种 或 树 种 组 的 数 据 ;( b) 省 级 的 基 于 树 种 或 树 种 组 的 数 据 ( 如 省 级 温 室 气 体 清单 ) ;( c) 从 下 表 中 选 择 缺 省 值 树 种 ( 组 ) D j 树 种 ( 组 ) Dj桉 树 0.578 其 它 杉 类 0.359檫 木 0.477 其 它 松 类 0.424池 杉 0.359 软 阔 类 0.443枫 香 0.598 杉 木 0.307国 外 松 0.424 湿 地 松 0.424黑 松 0.493 水 杉 0.278华 山 松 0.396 铁 杉 0.442桦 木 0.541 桐 类 0.239火 炬 松 0.424 相 思 0.443阔 叶 混 0.482 硬 阔 类 0.598栎 类 0.676 油 杉 0.448楝 树 0.443 榆 树 0.598 柳 杉 0.294 杂 木 0.515马 尾 松 0.380 樟 树 0.460木 荷 0.598 樟 子 松 0.375木 麻 黄 0.443 针 阔 混 0.486楠 木 0.477 针 叶 混 0.405泡 桐 0.443数 据 来 源 中 国 第 二 次 国 家 信 息 通 报 土 地 利 用 变 化 与 林 业温 室 气 体 清 单 。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1)数 据 /参 数 BEF TREE单 位 无 量 纲描 述 生 物 量 转 换 与 扩 展 因 子 , 用 于 将 项 目 木 材 材 积 换 算 为 乔 木 地 上 生物 量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1) 12 数 据 源 数 据 源 优 先 选 择 次 序 为 ( a) 现 有 的 、 当 地 的 基 于 树 种 或 树 种 组 的 数 据 ;( b) 省 级 的 基 于 树 种 或 树 种 组 的 数 据 ( 如 省 级 温 室 气 体 清 单 ) ;( c) 从 下 表 中 选 择 缺 省 值 树 种 组 BEF 树 种 组 BEF 树 种 组 BEF桉 树 1.263 楝 树 1.586 水 杉 1.506檫 木 1.483 柳 杉 2.593 铁 杉 1.667池 杉 1.218 马 尾 松 1.472 桐 类 1.926椴 树 1.407 木 荷 1.894 相 思 1.479枫 香 1.765 木 麻 黄 1.505 硬 阔 类 1.674高 山 松 1.651 楠 木 1.639 油 杉 1.667国 外 松 1.631 泡 桐 1.833 榆 树 1.671黑 松 1.551 其 它 杉 类 1.667 杂 木 1.586 华 山 松 1.785 其 它 松 类 1.631 樟 树 1.412桦 木 1.424 软 阔 类 1.586 樟 子 松 2.513阔 叶 混 1.514 杉 木 1.634 针 阔 混 1.656栎 类 1.355 湿 地 松 1.614 针 叶 混 1.587数 据 来 源 中 国 第 二 次 国 家 信 息 通 报 土 地 利 用 变 化 与 林 业 温室 气 体 清 单 。数 据 /参 数 R TREE单 位 无 量 纲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1)描 述 树 种 的 根 冠 比 , 即 树 种 的 地 下 生 物 量 /地 上 生 物 量 的 比 值 , 用于 将 地 上 生 物 量 换 算 为 全 植 株 生 物 量数 据 源 中 国 主 要 优 势 树 种 ( 组 ) 地 下 生 物 量 /地 上 生 物 量 比 值 ( R) 参 考 值优 势 树 种( 组 ) R 优 势 树 种( 组 ) R 优 势 树 种( 组 ) R桉 树 0.221 木 荷 0.258 软 阔 类 0.289国 外 松 0.206 木 麻 黄 0.213 硬 阔 类 0.261火 炬 松 0.206 杉 木 0.246 阔 叶 混 0.262落 叶 松 0.212 相 思 0.207 针 叶 混 0.267 马 尾 松 0.187 枫 香 0.398 针 阔 混 0.248湿 地 松 0.264 藜 蒴 0.289 杂 木 0.289其 他 松 类 0.206 其 他 杉 类 0.277 南 洋 楹 0.289来 源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候 变 化 第 二 次 国 家 信 息 通 报 “ 土 地 利用 与 林 业 温 室 气 体 清 单 ” ( 2013) 13 数 据 /参 数 CFTREE单 位 t Ct d.m.-1描 述 树 种 生 物 量 中 的 碳 含 量 , 用 于 将 生 物 量 换 算 成 碳 储 量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2)数 据 源 数 据 源 优 先 选 择 次 序 为 ( a) 现 有 的 、 当 地 的 基 于 树 种 或 树 种 组 的 数 据 ;( b) 省 级 的 基 于 树 种 或 树 种 组 的 数 据( c) 从 下 表 中 选 择 缺 省 值 树 种 ( 组 ) CF 树 种 ( 组 ) CF 桉 树 0.525 泡 桐 0.47檫 木 0.485 其 它 杉 类 0.51池 杉 0.503 其 它 松 类 0.511椴 树 0.439 软 阔 类 0.485枫 香 0.497 杉 木 0.52高 山 松 0.501 湿 地 松 0.511国 外 松 0.511 水 杉 0.501黑 松 0.515 铁 杉 0.502华 山 松 0.523 桐 类 0.47桦 木 0.491 相 思 0.485火 炬 松 0.511 硬 阔 类 0.497阔 叶 混 0.49 油 杉 0.5栎 类 0.5 榆 树 0.497楝 树 0.485 杂 木 0.483 柳 杉 0.524 樟 树 0.492马 尾 松 0.46 樟 子 松 0.522木 荷 0.497 针 阔 混 0.498木 麻 黄 0.498 针 叶 混 0.51楠 木 0.503数 据 来 源 中 国 第 二 次 国 家 信 息 通 报 土 地 利 用 变 化 与 林业 温 室 气 体 清 单 。 14 数 据 /参 数 COMF单 位 无 量 纲描 述 碳 层 i燃 烧 因 子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6)数 据 源 数 据 来 源 的 选 择 应 遵 循 如 下 顺 序 ( a) 项 目 实 施 区 当 地 或 相 邻 地 区 相 似 条 件 下 的 数 据 ;( b) 国 家 水 平 的 适 用 于 项 目 实 施 区 的 数 据 ;( c) 如 下 的 默 认 值 森 林 类 型 林 龄 ( 年 ) 缺 省 值热 带 森 林 3-5 0.466-10 0.6711-17 0.518年 以 上 0.32 北 方 森 林 所 有 的 0.4温 带 森 林 所 有 的 0.45数 据 来 源 A/R CDM 项 目 活 动 生 物 质 燃 烧 造 成 非 CO2温 室 气 体 排放 增 加 的 估 算 工 具 ( V4.0.0, EB 65) ;数 据 /参 数 EFCH4单 位 gCH 4( kg燃 烧 的 干 物 质 d.m.) -1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6)描 述 CH4的 排 放 因 子 , 取 固 定 值 4.7数 据 源 CDM造 林 再 造 林 项 目 活 动 生 物 质 燃 烧 造 成 非 CO2温 室 气 体 排放 增 加 的 估 算 工 具 ( EB65, Annex31)数 据 /参 数 EF ON2单 位 g N 2O( kg燃 烧 的 干 物 质 d.m.) -1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6)描 述 N2O的 排 放 因 子 , 取 固 定 值 0.26数 据 源 CDM造 林 再 造 林 项 目 活 动 生 物 质 燃 烧 造 成 非 CO2温 室 气 体 排放 增 加 的 估 算 工 具 ( EB 65, Annex 31) 15 数 据 /参 数 GWPCH4单 位 无 量 纲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6)描 述 CH4的 全 球 增 温 潜 势 , 取 固 定 值 21数 据 源 CDM造 林 再 造 林 项 目 活 动 生 物 质 燃 烧 造 成 非 CO2温 室 气 体 排放 增 加 的 估 算 工 具 ( EB 65, Annex 31)数 据 /参 数 GWP ON 2单 位 无 量 纲应 用 的 公 式 编 号 公 式 ( 6)描 述 N2O的 全 球 增 温 潜 势 , 取 固 定 值 310数 据 源 CDM造 林 再 造 林 项 目 活 动 生 物 质 燃 烧 造 成 非 CO2温 室 气 体 排放 增 加 的 估 算 工 具 ( EB 65, Annex 31) 16 附 件 3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核 算 报 告 模 板提 交 日 期 年 月 日 版 本 号 1.01-项 目 业 主 基 本 信 息申 报 主 体名 称 地 址证 件 号 码 ( 单 位 填 写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或 组 织机 构 代 码 , 个 人 填 写 身 份 证 号 码 )单 位 类 型 □ 企 业 ; □ 事 业 单 位 ; □ 集 体 ; □ 专 业 合 作 社 ; □ 个 人 ; □ 其 他 _ _ _ _ _ 2-项 目 负 责 人 与 联 系 人姓 名 地 址 办 公 电 话移 动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地 址3-项 目 基 本 信 息3.1-项 目 名 称3.2-项 目 核 算 周 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3.3-项 目 核 算 边 界 林 地 总 面 积 ( ha) 亩 ,约 公 顷( 核 算 周 期 内 如 发 生 项 目 林 地 林 种 变 化 , 需 在 当 年 林 地 总 面 积 中 剔 除 变 化 部 分 )4-林 地 基 础 数 据 汇 总 4.1-监 测 数 据 年 份 碳 层 面 积( 公 顷 ) 2016 2017 . .碳 层 1蓄 积 量 ( m)碳 层 2蓄 积 量 ( m)合 计4.2-碳 层 单 位 面 积 生 物量 年 份 碳 层 面 积( 公 顷 ) 2016 2017 . .碳 层 1生 物 量 ( tCO 2-eha-1)碳 层 2生 物 量 ( tCO2-eha-1)合 计 5-三 明 碳 票 减 排 量 计 算5.1-项 目 碳 储 量 年 份 2016 2017 . . .碳 储 量( tCO 2-e )5.2-碳 储 量 变 化 量 年 份 2016 2017 . . .碳 储 量 变 化 量( tCO2-e )5.3-温 室 气 体 排 放 量 年 份 2016 2017 . . .森 林 火 灾 引 起 温 室 气 体 排放 量 tCO 2-e合 计 17 5.4-三 明 碳 票 减 排 量 年 份 2016-20**三 明 碳 票 监 测 减 排 量 tCO2-e( 逐 年 计 算 , 如 发 生 火 灾 或 病 虫 面 积 从 合 计 中 剔 除 。 )6-结 论经 核 算 , ( 项 目 名 称 )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产 生 的 三 明 碳 票 碳 减 排 量 ( SMCER) 为 吨 二 氧 化 碳 当 量 。第 三 方 机 构 名 称 ( 盖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18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方 法 学1、 乔 木 林由 郁 闭 度 0.2以 上 ( 含 0.2) 的 乔 木 树 种 组 成 的 片 林 或 林 带 , 连续 面 积 大 于 1 亩 的 林 地 称 为 乔 木 林 地 。 本 方 法 学 中 所 指 乔 木 林 不 包 含薪 炭 林 和 经 济 林 。2、 二 类 调 查以 森 林 经 营 管 理 单 位 或 行 政 区 域 为 调 查 总 体 , 查 清 森 林 、 林 木 和 林 地 资 源 的 种 类 、 分 布 、 数 量 和 质 量 , 客 观 反 映 调 查 区 域 森 林 经 营 管理 状 况 , 为 编 制 森 林 经 营 方 案 、 开 展 林 业 区 划 规 划 、 指 导 森 林 经 营 管理 等 需 要 进 行 的 调 查 活 动 。3、 碳 库核 算 边 界 内 碳 库 的 选 择 乔 木 生 物 量 , 包 括 林 木 地 上 、 地 下 生 物 量 ,不 含 灌 木 、 藤 本 、 草 本 、 枯 死 木 和 枯 枝 落 叶 的 生 物 量 。4、 林 木 生 物 量特 定 时 间 , 林 分 中 所 有 乔 木 的 重 量 , 包 括 地 上 生 物 量 和 地 下 生 物量 。 常 用 绝 干 重 表 示 。 5、 碳 储 量特 定 时 间 , 碳 库 中 所 储 存 的 碳 总 量 。6、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源向 大 气 中 排 放 二 氧 化 碳 等 温 室 气 体 的 过 程 或 活 动 或 机 制 。 19 7、 相 关 性选 择 适 当 的 碳 源 、 碳 汇 、 碳 库 、 数 据 和 方 法 , 以 适 应 核 算 三 明 林业 碳 票 减 排 量 的 需 求 。9、 完 整 性包 括 所 有 相 关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和 清 除 过 程 。10、 准 确 性对 三 明 林 业 碳 票 减 排 量 进 行 准 确 的 计 算 , 尽 可 能 减 少 偏 差 和 不 确定 性 。11、 透 明 性 有 明 确 的 、 可 核 查 的 数 据 收 集 方 法 和 计 算 过 程 , 对 计 算 方 法 及 数据 来 源 给 出 说 明 。引 用 文 献[1] CDM 小 规 模 方 法 学 非 湿 地 土 地 上 的 造 林 再 造 林 项 目 活 动( AR-AMS0007) ,2015[2] CDM 造 林 再 造 林 项 目 活 动 生 物 质 燃 烧 造 成 非 CO 2 温 室 气 体排 放 增 加 的 估 算 工 具 ( EB 65, Annex 31)[3] 国 家 林 业 局 造 林 项 目 碳 汇 计 量 与 监 测 指 南 ( 办 造 字[2011]18 号 )[4] 碳 汇 造 林 项 目 方 法 学 ( 版 本 号 V01)[5] 森 林 经 营 碳 汇 项 目 方 法 学 ( 版 本 号 V01)[6] 广 东 省 森 林 经 营 碳 普 惠 方 法 学 ( 编 号 2017002-V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