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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027-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运维承包项目招标-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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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027-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运维承包项目招标-招标文件.pdf

1 招标编号 BIEE15– XNY-FW-027 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运维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人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 标 代 理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2015 年 12 月2 目 录第一卷 招标情况一览表 . . 4 第二卷 投标须知 . . 5 1. 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2. 项目概况 . 5 3. 投标人资质 . 5 4. 招标文件 . 6 5. 投标文件 . 7 6. 开标 . 9 7. 资格审查 10 8. 评标 10 9. 定标 13 10. 纪律和监督 14 第三卷 合同条款 . 15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5 第一节 术语的定义与解释 . 16 第二节 合同期限 . 17 第三节 甲方权利和义务 . 18 第四节 乙方权利和义务 . 19 第五节 工作内容与标准 . 24 第六节 双方的通知与联系 . 25 第七节 考核与奖励 . 26 第八节 不可抗力 . 27 第九节 费用及付款 . 28 第十节 陈述、保证 . 28 第十一节 争议的解决 . 28 第十二节 其他约定 . 28 第十三节 终止和解除 . 29 附件 1 价格表 . 32 3 附件 2 差异表 . 34 附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35 附件 3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 36 附件 5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 37 附件 6 运行维护人员情况表 . 38 附件 7 安全协议书 . 39 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4 第一卷 招标情况一览表致各厂商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运维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情况如下1 项目名称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运维承包2 招标编号3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3.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3 近 3 年( 2012-2014 年)具备光伏项目运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维能力。3.1.4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行业)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业承包等范畴。3.2 光伏电站运维人员配置要求 (见第二卷投标须知 3.9 、 3.10 条)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1 月 6 日上午 0830-1000 6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递交地点北京商务会馆(中国北京右安门外玉林里 1 号)投标文件接收人刘朴 联系电话 13754891504 7 开标时间 2016 年 1 月 6 日上午 1000 8 开标地点 递交地点北京商务会馆(中国北京右安门外玉林里 1 号)9 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报价的 1。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也可以是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 支票, 在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汇款单位必须与报名的投标单位一致)名 称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高井支行账号 0200022229200017011 10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 380 元( 标书款只接收电汇,不接收现金,汇款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11 中标服务费 合同金额的 0.8。 中标服务费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且报价时不单独列出。12 投标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 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中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5 第二卷 投标须知1. 定义1.1 招标人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 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1.4 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1.5 中标候选人经过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定,标明了明确排序的并供进一步在其中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1.6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1.7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1.8 评标委员会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聘请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工作。1.9 监标人由招标人委托的纪律监察部门、组织或机构,负责标书递交、开标、评标的监督工作。1.10 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三、四卷中称为买方。1.11 卖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三、四卷中称为卖方。2. 项目概况2.1 招标范围 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运维工作,承包时间从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附件 1 中价格表涉及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3. 投标人资质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 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3.2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6 3.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业承包等范畴。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 近 3 年( 2012-2014 年)具备光伏项目运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维能力。3.6 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分别独立申请。3.8 光伏电站运维人员配置要求3.8.1 光伏电站生产人员至少 9 人,日常光伏电站生产人员在岗人数不低于 6 人,厨师、司机及保洁人员若干(由乙方自行配置) 。3.8.2 配置 1 名站长、 1 名安全技术主管、 2 名值长、 6 名运维人员。3.9 人员持证和能力要求3.9.1 高压电工作业证至少 5 名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至少 2 名(站长和安全技术主管必须持有此证) 、调度系统运行值班合格证书乙方中标后至少 3 名(值长必须持有此证) 、体检合格证明全员必须持有。3.9.2 至少有 2 名生产人员具备电气或光伏专业背景 5 年以上经验;至少有 5 名生产人员具备电气或光伏专业背景 3 年以上经验;至少有 1 名生产人员具备电气或光伏专业工作经验。4. 招标文件4.1 招标文件的组成4.1.1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4.2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4.2.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 3 个工作日前作出 ,并以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4.2.2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个工作日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4.2.3 若修改招标文件 , 则修改内容将成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7 4.2.4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4.3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4.3.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均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4.3.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 , 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此类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 3 个工作日前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将答复通知到每个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该问题的来源。4.3.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均应形成书面文件 , 并有授权人签字 / 盖章和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应上传至北京能源招投标网。4.3.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解释和澄清后应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北京能源招投标网确认。5. 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5.3 投标文件的编制5.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按附件 2差异表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5.3.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制投标文件必须用中文编写,其它语言无效。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 SI 制) 。5.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 3 个月。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若表示同意,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8 5.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帐号如下 (投标保证金开具的汇款名称必须与参加报名单位的名称一致)名称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高井支行账号 0200022229200017011 5.3.5 投标人建议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5.3.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5.3.6.1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1 正 2 副) , 价格表一式 3 份 1 正 2 副 。5.3.6.2 投标文件(报价表)的第一落款处均应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要求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小签。5.3.6.3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完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 1 套。 (电子版文件以优质 U盘保存递交)5.4 投标报价5.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 1 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中各分项价格。5.4.2 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5.4.3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大写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5.4.4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4.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格。5.5 投标文件的递交5.5.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5.5.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版均应分别密封递交,包装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正本” “副本” “电子版”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专用密封章( 一份正本单独密封,所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9 有副本密封在一起,包装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5.5.1.2 投标人提交的附件 1价格表正副本、投标报价电子版应分别用信封单独密封递交,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价格表正本”“价格表副本” “投标报价电子版” 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专用密封章( 一份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包装封面上注明正本加副本字样) 。5.5.2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规定时间内由专人送达指定地点,不接收邮寄及传真的投标文件。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附件 1价格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5.5.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5.5.3.1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或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5.5.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5.6 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5.6.1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 5.5.1 的规定密封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5.6.2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 5.3 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逐条应答并与招标文件的顺序和序号一致) 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的。5.6.3 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5.6.4 其它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5.6.5 在投标或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本卷第 10 条所述的违纪或泄密行为。6. 开标6.1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记录等人员组成。6.2 开标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6.3 投标文件正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6.4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0 由招标人指定专人唱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及监督员签字,记录存档并复印送往有关部门备查。7. 资格审查7.1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一般在发标以前进行预审,在评标阶段进行复审。7.2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体条件见本卷第 3 条。7.3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见本卷第 5 条。8. 评标8.1 评标对象和依据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8.2 评标程序8.2.1 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8.2.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8.2.3 评标原则8.2.3.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8.2.3.2 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综合打分,满分为 100 分,各部分分值如下类别 技术 商务资信 报价数值 60 10 30 8.2.4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评标委员会的各专业组分别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1 要求、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8.2.5 投标文件的澄清开标以后,招标人可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问题一般以澄清答辩或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由投标人当面澄清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需要澄清的问题,并整理出书面资料(必须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等) ,形成对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2.6 初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如下表初步评审表招标编号序号 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形式评审1.1 投标文件格式、 内容组成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字迹是否清晰可辨。1.2 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和一致。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许可证,各种业绩证明材料等1.3 投标人的名称、 经营范围等与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相关许可证是否致有效1.4 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是否有效,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5 投标报价是否唯一。2、资格评审 2.1 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3、响应性3.1 投标内容范围是否符合招标范围的内容,有无实质性偏差。3.2 服务周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2 3.3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标准要求3.4 投标文件中是否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合同条件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无重大保留、偏离和不响应内容3.5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初步评审最终结论全体评委签字1、 2 、 3 、 4 、 5 、注⒈ 本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2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表格相应位置中记录各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是打 “√” ,不是打 “”8.2.7 详评招标人只对在初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详评。各评标小组分工负责对标书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详评。8.2.7.1 商务评价( 1)商务评价分两部分,一是根据商务评标因素进行评比,二是采用评标价法对价格进行评价、包括商务评标因素和价格评标因素。( 2)商务评标因素对以下方面进行评定( 10 分) 资质文件的完整、清晰、可信性( 5 分) ,合同条款的响应程度( 5 分) 。8.2.7.2 价格评标评标价的计算方法( 1)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是否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标准,高于算术平均值 20或低于 40的评标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下浮 5。( 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采用评标价计算,评标价以投标人最终报价为基础,考虑投标报价中属招标文件原因造成发包范围或报价口径差异因素,以及按算术错误修正原则进行的算术错误修正进行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 100 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3 评标价计算偏差率的分值正偏差 1扣 0.6 分,负偏差 1扣 0.2 分,最低分不低于 18 分。8.2.7.3 技术评价技术评标因素对以下方面进行评定( 60 分) 服务方案( 20 分) 、人员构成及持证情况( 15 分) 、企业资质( 10 分) 、业绩( 15分) 。8.2.7.4 综合得分和推荐排序评标委员会按技术、商务资信和价格得分计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序。8.2.7.5 综合排序根据技术、商务和价格评价进行综合比较排序。打分表序号 分项 评标项目 分值1 商务评价资质文件的完整、清晰、可信性 5 2 合同条款的响应程度 5 3 技术评价服务方案 20 4 人员构成及持证情况 15 5 企业资质 10 6 业绩 15 7 价格评价 价格分 30 总计 100 分 100 9. 定标9.1 对于本期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商务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中标候选人顺序,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定标。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4 9.2 招标人不对中标结果作解释。10. 纪律和监督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5 第三卷 合同条款本运行维护承包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服务日期起始点以甲方发出的入场通知书为准,合同的服务期为 年,合同总额 ,大写 人民币 (详见分项价格表)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1.甲方拥有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园区一期 10MWp光伏电站,光伏电站由光伏组件及与之配套的汇流箱、逆变器、箱变、光伏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内电气设备,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生活设施组成。2.乙方为电站的第一安全责任单位,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书见附件 7;乙方负责电站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保障电站设备及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3.在乙方做出承诺,保证甲方资产安全并使其获得最大收益率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上述 1 条款中所涉及到的 35kV 系统定期预防性试验,由乙方代表甲方与当地电力系统进行沟通执行,乙方负责变电站、集电线路及光伏区发电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同时甲方指导乙方, 以京能集团和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标准为基础,建立健全光伏电站的各项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以保证光伏电站运营管理的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4.为保证甲方的收益,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为甲方代管光伏电站备品备件库,采够易损件及低值易耗品,并保证库存量。5.为保证现场运维水平,乙方承诺生产人员的配置具备变电站、光伏发电等其他发电类行业内电气专业经验的人进行运维,光伏电站生产人员 9 人,日常光伏电站生产人员在岗人数不低于 6 人,厨师、司机及保洁人员若干(由乙方自行配置) ,在合同期间乙方要保证现场运维人员的稳定性,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更换。6.除上述条款中所涉及到的光伏组件及与之配套的汇流箱、逆变器、箱变、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外, 光伏电站办公室、 备品备件库、 宿舍等设施乙方无偿使用,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损坏的,损坏部分乙方需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7.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可持续完善修订本合同。8.乙方承诺为甲方服务提供安全指标、生产指标及可靠性指标担保,具体事项见第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6 九节考核与奖励。第一节 术语的定义与解释下列术语用于本合同有如下含义1.1 “预算”指承包费用的年度预算。1.2 “预算额”指预算中列出的承包费用的金额。1.3 “备品备件”指用于设备、设施的替换零件、部件或零部件组合。1.4 “消耗品”指擦拭品、清洗剂及其它类似的在设施运行、维护、修理过程中消耗的物品 , 但不包括运行维护手册规定的定期更换的耗品。1.5 “发电量”单机发电量是指在光伏逆变器出口处计量的输出电能,一般从光伏逆变器监控系统读取;光伏电站发电量是指每台光伏逆变器发电量的总和。Ni iPEE1 单位 kWh 其中 Ei 为第 i 台光伏逆变器的发电量; N为光伏电站光伏逆变器的总台数。1.6 “年实际发电量”是指光伏电站发电量减去弃光电量、场外原因导致受累停运的损失电量、因设备质量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导致损失的电量后最终连续 12 个自然月的实际发电量。1.7 “上网电量”光伏电站与电网之间关口表所计量的光伏电站向电网输送的电能。1.8 “光伏电站弃光电量”是指受电网传输通道或安全运行需要等因素影响,光伏电站可发而未能发出的电量。该电量不包括光伏电站因逆变器等自身设备故障原因,造成损失未能发出的电量。1.9 “光伏电站弃光电量计算方法”采用样板逆变器法,即调度机构要求光伏电站限电时,光伏电站执行调度命令时“样板逆变器”不得停机限电(对于全场零负荷的调度指令, 适当保留 “样板逆变器” 维持站用负荷; 当遇到样板逆变器故障停运的情况,应选取综合条件与样板逆变器相近的备用样板逆变器临时替代) ,以其发电量作为同类逆变器的理论应发电量,减去同类各逆变器实际发电量,再进行汇总得出光伏电站弃光受限电量的计算方法。光伏电站每日弃光电量 Σ (限电时段理论发电量 - 限电时段实际发电量)其中限电时段理论发电量 ﹙ 容量样板逆变器直流侧装机 样板逆变器发电量 ﹚光伏电站运行容量光伏电站弃光电量 统计周期内光伏电站每日弃光电量总和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7 1.10 “光伏电站可用系数”表征光伏电站设备可靠性的一个数量指标,用发电设备的可用小时与统计期间小时之比表示。可用系数越高,表示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越好。计算公式光伏电站可用系数 [ 统计期间小时)(毛最大容量 毛最大容量)(逆变器可用小时 ] 100 1.11 “设施”指位于现场,光伏电站所属的 10MWp光伏组件,以及所有相关的发电、输电、并网和其它生产生活设施、设备。1.12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洪水、地震、雷击、飓风和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超出设备安全运行限定条件的过风速、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且持续时间过长的自然灾害以及非正常的外力破坏等。1.13“电网故障”指光伏电站外部( 110kV主变与电网连接出口开关为界)输电线路、电力系统发生的故障。1.14 “光伏区发电系统”指光伏组件至 35kV 进线终端为界,光伏站区内所有送变电系统,包括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电缆、集电线路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1.15 “常规性故障”指光伏区发电系统设备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和升压站内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只需通过调整、校准、维修、更换备品备件即可恢复设备可利用状态的故障。1.16 “非常规性故障”除“常规性故障”定义以外的故障。1.17 “运行阶段”指自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正式投入运行,移交给乙方管理之日起,持续至本合同终止或期满之日的整个时期。1.18 “初始阶段”指设施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网发电试运阶段。1.19“批文” 指由政府部门发出的与本合同设施或场地有关的所有必要的放弃、 豁免、条件变更、专营权、许可、批准授权、同意、执照、命令或由其采取的行动。1.20 “服务年度”是项目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整年度。剩余年度依次推进。1.21 “伤亡事故”是指公司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体伤害死亡事件均属伤亡事故,伤亡事故的划分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 2014 年 1 月 1 日实施执行)确定。1.22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财产损失、损坏事故。财产损失、损坏事故的划分依据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事故调查规程确定。第二节 合同期限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8 2.1 本合同服务日期起始点以甲方发出的入场通知书且乙方进场时间为准,合同的服务期为 年,期满之日前 3 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及变更事项或解除。2.2 本合同在双方签订后生效,除非按照本合同条款提前终止,否则本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合同期满或被终止之日止。第三节 甲方权利和义务3.1 初始阶段在初始阶段,甲方有以下的责任义务3.1.1 负责电站建设、验收、投商运及后续的各种政府、行业相关合规性文件的办理,如电力业务许可证、环评、水保、消防、土地证、房产证等。3.1.2 负责与电网公司签订当年购售电合同、调度协议等相关并网手续文件。3.1.3 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人员在光伏电站必要的办公场所和生活设施。3.1.4 提供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工器具、电测仪表和备品备件。3.1.5 提供与后续生产运维有关各供货厂商、维护厂商等联系人及方式和无价款合同及技术协议。3.1.6 负责为电站购买相应的财产险。3.2 运行阶段在运行阶段,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3.2.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和管理指导,有权核实电网对光伏电站限负荷的情况,如发现乙方存在瞒报、虚报、漏报安全生产事件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加倍考核。3.2.2 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报送发电量、上网电量、损失电量等生产指标数值,核实无误甲方签字认可,以明确乙方当月发电量完成情况。3.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指标、生产指标、可靠性指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和奖励,具体参照第七节考核与奖励内容要求执行。3.2.4 甲方如有委托输变电工程,在其工作前 7 日甲方应将承包方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乙方配合工作内容书面通知乙方,现场工作中甲方现场监督人员、乙方人员严格查看承包方工序是否按电力部门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条款执行。3.2.5 外送线路、 农网线路 产权属于甲方需要委托检修, 产权不属于甲方的不需要委托检修 检修,由甲方委托当地电网公司检修,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甲方负责。3.2.6 站内变电站、集电线路和箱变的电气预试工作由甲方协调委托电网公司检修部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19 门完成,甲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支付。3.2.7 由于甲方进行科研、开发和改善光伏系统结构等需要光伏逆变器停机或变电站停电,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予以配合并办理有关书面手续。3.2.8 甲方协助乙方履行好本合同中明确的各项义务,对乙方提出的有关设备技改、研发项目,甲方应予以支持,对乙方实有成效的技改、科技创新可予以奖励。对于甲方委托乙方对光伏电站进行的技改,技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3.2.9 甲方有权使用和支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具、设施和设备,但必须保证乙方维护工作正常展开。3.2.10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情况向乙方提出调换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调换技术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3.2.11 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站内的绿化及保养维护,甲方承担绿化及保养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及人工费用等) 。3.2.12 由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硬性要求的各种培训(仿真培训、进网作业培训、消防培训、调度培训、调度组织的新能源的相关培训等) ,发生的实际费用由乙方支付,硬性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可由乙方代表甲方生产人员负责参加,实际费用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支付。3.2.13 变电站倒送电前一个月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人员提前进场, 乙方安排生产人员进场参与生产准备工作和项目交接,同时服务费用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3.2.14 甲方的审核和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第四节 乙方权利和义务4.1 服务乙方提供合同规定服务内容的工作和服务,并执行京能集团和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管理标准、管理体系。4.2 初始阶段在不限制第 4.1 条规定普适性的前提下,在初始阶段乙方将履行下述义务4.2.1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信息, 包括 人员专业技能及掌握程度、工作经历及经验、教育背景、获得证书等;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20 4.2.2 乙方应于合同签定后,服从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前进驻现场,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进行摸底,并按照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标准编写运行规程、检修维护规程以及生产准备必须的各种技术支持性文件,协助甲方开展生产准备工作,完成电站反送电、并网发电前设备的各项检查工作。4.2.3 审阅以下事项并就此向甲方提供意见4.2.3.1 与运行维护有关的设备设施设计及其图纸规格参数。4.2.3.2 针对设施及设备向生产制造商和甲方提出的关于备品备件、消耗品的建议。4.2.4 在预定的并网发电运行日前 30 天, 编制并向甲方提交设备运行规程、 维护手册供甲方审批(按照甲方模板进行编制) 。4.2.5 在预定的并网发电运行日前 15 天, 拟定并向甲方提交合同年度的预定运行维护计划 该计划包括工作目标,运行方面的优先次序和计划内停电)递交甲方进行批准。4.2.6 编制消耗品、备品备件及工器具台账。4.2.7 协助甲方获取各种并网批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2.8 与甲方及甲方要求的其它方真诚合作。4.3 运行阶段乙方应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做好承包范围内资产的日常维护、常规检修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及时处理委托设备的运行问题,确保目标资产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受托资产完好。在运行阶段乙方将履行下述义务4.3.1 进行光伏电站日常运行工作。4.3.2 进行常规性检修维护工作。4.3.3 评估任何设备失灵及类似问题的性质和影响,一般 1 日内,最迟 5 日内拿出处理方案、进度、修复预算费用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3.4 负责制订光伏电站设备大修、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进度、费用计划,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并协助甲方对检修质量进行测试和验收。4.3.5 向甲方提出关于对设备进行完善和改进建议。4.3.6 保存光伏电站设备规格参数资料、生产运行期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以及工程竣工资料。4.3.7 在现场保存运行记录等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并允许甲方随时查阅。4.3.8 编制年度、月度运行分析,并于每年 1 月 15 日前、每月 5 日前报送甲方。4.3.9 编制光伏区发电系统运行规程;光伏变电站运行规程;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检修共和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维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21 规程;光伏电站安全规程及各岗位职责,经甲方批准后执行。4.3.10 及时向甲方报告发生在变电站、光伏区范围内的任何意外事件。4.3.11 发生电网紧急情况时,在符合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惯例和技术限制的情况下,依照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规定服从调度命令。4.3.12 跟踪监视设备及其所有部件的缺陷, 不足之处, 遵守与设备及其任何部件有关的所有质量担保和保证要求,并向甲方提出行动建议以确保上述担保和保证。4.3.13 持续修订和更新运行规程, 以符合设施实际运行和维护状况, 并及时提交该修订、更新后的运行规程,供甲方批准。4.3.14 如果发生需要进行非常规维修的情况,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同时将此工作的费用估算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同意进行该非常规性维修。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批准前 , 乙方将不进行任何维修。若紧急情况,可在得到甲方口头批准后 , 乙方尽快进行相关工作。4.3.15 本合同签订后, 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光伏电站光伏区设备 (包括支架、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等设备) 、及变电站内电力设备的现有备品备件数量、金额的清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库存备品备件与合同期内甲方承担费用采购的备品备件和领用记录,一并作为甲方在本合同期末核查甲方所属备品备件的依据。4.3.16 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协调相关方补充质保期内及合同约定的备品备件, 若相关方不履行质保义务,由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处理。对 9.1.1 、 9.1.2 、 9.1.3 条款所列因运行维护、检修及非常规维修、甲方批准而组织购买的备品备件或损坏零件研制生产,当月报表中通报甲方,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将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4.3.17 甲方委托第三方维护、建设、检修与本合同设施相关的输变电设施(变电站、线路等)及安保系统,甲方负责,乙方协助,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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